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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公佈了有人發贈送文送自己事件後 也有自稱法律人的人寫信給我說我贈送文在針對他之類 (IP相同的贈送與受贈者,查詢後確認就是法律人) 說我開分身跟他索取不成想搞污衊之類 被我回不要來恐嚇我,有種就到板上去說我開分身去跟他要鋼筆,他就消失了 後來板上就有了神奇的法律人發文事件 現在又發生法律人去組務檢舉我之類的、其中也不乏之前消失的「送自己人」 只能說 太 巧 哩。 可能我的管板模式真的激怒了某些不知道到底想幹麼的法律人 但我的人生不想浪費在板務與組務與法律人們的文字遊戲上,所以辭職 不是引咎辭職哦,是不爽做了,辭職。 以後不會再用板務叨擾大家了,也請大家小心不要被釣魚。 大家晚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11.227 ※ 編輯: aova 來自: 175.182.111.227 (11/16 22:52)
1F:→ Lunasol:whaaaat? 怎麼會這樣? 這這這這太黑暗了吧!!! @_@ 真假的 11/16 22:53
2F:推 r40638:!!!!!怎麼會這樣 11/16 22:55
3F:推 REALLYLIFE:辛苦版主了~ 11/16 22:57
4F:推 waspie:不!!!!!!!!!!!!!!! 11/16 22:58
5F:推 wind4233:版主難為阿,辛苦了!! 11/16 23:00
6F:推 waterairsun:可以去組務板區看相關討論~ 11/16 23:02
7F:推 inds:!!我也是法律人好尷尬 >"< 11/16 23:04
8F:推 HIKARU5:...........真的是 \~_~/ 11/16 23:08
9F:推 DCaty:板主辛苦了,離開一些紛紛擾擾不見得是壞事。 11/16 23:10
10F:→ Lunasol:剛去爬了一下組務版了 我是覺得板主不管怎樣應秉公判決 但 11/16 23:15
11F:→ Lunasol:若這之中還扯到之前贈送文的黑暗事件的話那就...痾... 11/16 23:15
12F:→ candice0:我認為板主這樣說話有些意圖將矛頭指向去檢舉您的人, 11/16 23:17
13F:→ candice0:這樣好像不太…(想不出適切的形容詞XD) 11/16 23:18
14F:→ candice0:我自己注意到的開分身送自己的人ip貌似跟申訴者們不同。 11/16 23:20
15F:推 mizuto:辛苦了 不過之前看到您處理鋼筆工作室相關文就覺得不太恰當 11/16 23:20
16F:推 cooljoan:在版務版弄得那麼難看,回來寫的公告又這樣...=_= 11/16 23:22
17F:推 candice0:還是感謝您在任期間對板上的付出,辛苦了:) 11/16 23:24
18F:→ cooljoan:打錯了,是組務版OTZ 11/16 23:25
19F:→ mizuto:擴大鬧到自主辭職真的有點驚訝 總之還是謝謝您對板上的付出 11/16 23:26
20F:推 chuna:大家還是看看組務版再作定論吧……剛爬回來~ 11/16 23:27
21F:噓 yokoyamaai:不意外ˇˇ 11/16 23:29
22F:噓 pokipoki:拜高人氣進來拜讀相關討論串,明明整件事在第三人立場來 11/16 23:31
23F:→ pokipoki:看都很清楚,會有今天這樣結果也是前板主恣意不當鎖文及 11/16 23:32
24F:→ pokipoki:不遵循小組判決造成的,未料前板主還不知檢討,甚至還造 11/16 23:33
25F:噓 alicedark:原PO任版主職位時就覺得原po管板有多重標準...原po又這 11/16 23:33
26F:→ alicedark:樣臆測他人實在不是很好... 11/16 23:33
27F:→ pokipoki:謠影射。姑且不論是否真有前版主所稱這樣的人存在,也與 11/16 23:33
28F:→ pokipoki:本件爭議無關,看到前板主的言詞實在令人超傻眼的! 11/16 23:34
29F:→ pokipoki:擔任板主確實勞心勞力,但也請大家還是先爬完組務版再做 11/16 23:35
30F:→ pokipoki:定論吧 11/16 23:35
31F:→ chuna:組務版是L_HappyLivin……提供給大家(爬走) 11/16 23:37
32F:→ cooljoan:這種臆測方式和你先前制止CH所做的臆測不是一樣嗎=_= 11/16 23:40
33F:→ alicedark:就雙重標準阿...不准人臆測自己就可以臆測... 11/16 23:41
34F:→ ringlin:這篇公告不太OK..... 11/16 23:48
35F:→ biscussove:好多好多情緒字眼的公告..... 11/16 23:57
36F:→ chuna:我也是ch啊……O_O 不是我O_O 11/16 23:57
37F:推 kitty880115:版主辛苦了但是我覺得這篇公告內容並不恰當 11/16 23:58
38F:→ cooljoan:chuna大~縮寫縮過頭了歹勢XDDD 11/17 00:07
39F:→ Lunasol:唉 的確 一碼歸一碼啊...之前鋼筆工作室相關文章處理是真 11/17 00:25
40F:→ chuna:沒關係啦XDD 我知道你不是在說我XDD 11/17 00:26
41F:→ Lunasol:的很不OK 而且該工作室最近竟以一管墨水起死回生(?) 厲害! 11/17 00:26
42F:→ Lunasol:總之這一切感覺都好黑暗! 我想要溫馨的文具板 T口T 11/17 00:27
43F:→ chuna:推溫馨又容易被推坑的文具版!!我已經掉花邊帶坑跟紙膠帶坑 11/17 00:29
44F:→ chuna:了……鋼筆坑在對我招手Q_Q 11/17 00:29
45F:→ Lunasol:顆顆 我還沒有掉進花邊帶坑(得意) 鋼筆只有兩枝 但紙膠帶 11/17 00:31
46F:→ Lunasol:們...(回頭望望大軍) 11/17 00:31
47F:推 zenglu:avoa,我支持你 11/17 00:39
48F:→ domotocat:這篇真的很情緒... 11/17 00:53
49F:→ chuca:版主難為 但真的無法認同本篇用語 只能感謝這段時間的付出了 11/17 00:55
50F:噓 akaiya:看申訴文及公告無法認同 11/17 01:16
51F:噓 sungu:看完後,對於態度,只能給噓 11/17 01:43
52F:噓 stacy18: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身為版主公告打成這樣很不恰當 11/17 01:43
53F:→ sungu:還有之前就有出現的雙重標準 11/17 01:43
54F:噓 Kokowaah:不做就不做 你姿態有必要這麼高嗎 11/17 01:46
55F:→ Anastacia:個人認為只要仍是以板主身份公告,就不應有過多情緒字眼 11/17 02:07
56F:噓 kasist:太過自負。走了真好! 11/17 02:08
57F:→ iamshock:版主有必要戰科系嗎? 11/17 02:10
58F:推 alexYu:辛苦了,一直以來您做的,我相信大多數的板友都能理解。 11/17 02:36
59F:噓 Anastacia:爬了組務板,真的覺得前板主並不適任板主一職。 11/17 02:52
60F:推 alexYu:爬完了,再看看這串的發言的帳號。我想某些人是有針對性的 11/17 03:08
61F:→ alexYu:至於是不是本尊分身,不重要,總之大家保重,相互提醒。 11/17 03:09
62F:推 iinstan:又沒領薪水,辭了也好 11/17 03:26
63F:噓 yuuirain:純噓戰科系 11/17 03:38
64F:→ yuuirain:看個文具板也要被戰 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 板主謝謝你這些 11/17 03:44
65F:→ yuuirain:日子對於文具板的付出 每天來這裡看大家分享真的很開心 11/17 03:45
66F:→ yuuirain:可是實在無法認同先前的判決 以及此篇公告 身為板主把 11/17 03:46
67F:→ yuuirain:個人好惡帶入板務處理也不是很恰當 11/17 03:48
68F:→ qqpiggy:沒什麼黑暗與巧合的,某程度上做個裁決者就是人在扮演神的 11/17 04:37
69F:推 qqpiggy:角色,但我們都不是神,我們的判斷都不可能有絕對的、不可 11/17 04:40
70F:→ qqpiggy:挑戰的力量,公共論域及制度設計讓我們有機會檢視被授權扮 11/17 04:42
71F:→ qqpiggy:演神的人的論述。 檢舉你的人(至少我是這樣)完全不在意 11/17 04:43
72F:→ qqpiggy:你可能長得圓或扁,你的個性可能剛愎、懦弱或矯情,這些我 11/17 04:44
73F:→ qqpiggy:都不在意,我只在意你不能在你被授權的範圍裡胡來。 11/17 04:45
74F:→ qqpiggy:今天我們可能會為了實質問題(這樣子該不該桶啊之類的)爭 11/17 04:46
75F:→ qqpiggy:論不休,那都無妨。 但你的問題是你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再 11/17 04:46
76F:→ qqpiggy:說什麼,詳細的我也不用再多費唇舌,組務板都講完了。 11/17 04:47
77F:→ qqpiggy:我只想再提一次我跟你最大的不同是我不會用“覺得”“太巧 11/17 04:48
78F:→ qqpiggy:"這些字眼來進行公共論述,你如果有看我的文加上一點點基 11/17 04:50
79F:→ qqpiggy:本的智性就不該表達出你這篇廢文中的觀點,你看完就知道 11/17 04:50
80F:→ qqpiggy:我想質疑的問題在哪裡,我使用的字眼絕對不可能讓你不懂, 11/17 04:51
81F:→ qqpiggy:我當然可以用很多特定領域中才有的術語,但那無益於任何溝 11/17 04:52
82F:→ qqpiggy:通,所以我一再地澄清我要表達的是什麼,結果換來什麼? 11/17 04:53
83F:→ qqpiggy:我覺得你如果有意願處理這個問題,那就應該靜下心來討論, 11/17 04:55
84F:→ qqpiggy:看不懂就提出來,當然我也可能詞不達意或自我矛盾,但你從 11/17 04:56
85F:→ qqpiggy:來沒有試著面對問題在哪,不論你到底懂不懂我要表達什麼, 11/17 04:57
86F:→ qqpiggy:如果你懂,那你就是逃避;如果你不懂,那就是完全沒誠意 11/17 04:57
87F:→ qqpiggy:每個人都有情緒,每個人看到反對、質疑都會先一瞬間在心裡 11/17 05:23
88F:→ qqpiggy:爆發反感,但那些情緒、直覺都不是處理這些公共事務的好方 11/17 05:25
89F:→ qqpiggy:法,我們今天不是在談情說愛,而是嚴肅的討論一些問題,如 11/17 05:25
90F:→ qqpiggy:果不爽、不同意那就提出不同意的理由,這才能(某程度上) 11/17 05:26
91F:→ qqpiggy:讓問題往被解決的方向靠近一點。 11/17 05:26
92F:→ qqpiggy:講句比較超過的,開分身開本尊又如何?他的說法如果有道理 11/17 05:28
93F:→ qqpiggy:你當然就應該回應。(你當然可以查我IP之類的啦,不過對於 11/17 05:29
94F:→ qqpiggy:要佐證你的猜想而言,絕對是徒勞無功,而我也不知道版主不 11/17 05:29
95F:→ qqpiggy:認真去面對自己的問題,整天想別人搞朋黨攻訐你會對看板 11/17 05:32
96F:→ qqpiggy:有什麼幫助?) 很可惜沒能與你就版面上言語暴力、歧視等 11/17 05:39
97F:→ qqpiggy:我認為更重要的問題進行討論你就已經自我毀滅了。 對了, 11/17 05:40
98F:→ qqpiggy:你臨去秋波這記回馬槍顯得還很生澀,要再多練練。 11/17 05:41
99F:→ claire7:前版主在任職期間舉辦許多活動,感謝您的付出。但對於前 11/17 07:56
100F:→ claire7:版主在版主與版友身分的切換上,我還是不太習慣。希望下 11/17 07:56
101F:→ claire7:任版主不會有身份切換上的困難 11/17 07:56
102F:→ laughmaker:被撤職卻說是自己不爽做辭職…科科 11/17 10:08
103F:推 mesto:看到辭退挺驚訝 覺得您將文具版管理的很好 謝謝您 11/17 10:32
104F:噓 jujam:送 11/17 10:44
105F:→ jujam:少了"不" ,送! 11/17 10:48
106F:推 antler:我是不太了解事情始末拉,也覺得就算送給自己也沒什麼大不了 11/17 12:06
107F:→ antler:東西要不要送,是否貼文衝人氣賺p幣,人家也花了心思,值得, 11/17 12:07
108F:→ antler:qqpiggy大的一長串推文,讓我想到審議式民主,但公共空間的 11/17 12:08
109F:→ antler:審議式民主的前提是熱情與彼此願意討論,但前版主顯然不願意 11/17 12:09
110F:→ antler:而審議式民主最令人垢病的耗費大量時間缺乏效率,又是有多 11/17 12:09
111F:→ antler:少熱情能載負的起呢...不就是一個版主嘛,p幣又能有多少 11/17 12:10
112F:推 doze:板主辛苦了 <(_ _)> 11/17 12:29
113F:噓 Kokowaah:我看你自己也知道會被撤除版主身分 所以才趕著請辭吧 11/17 12:37
114F:→ santin:無法認同 11/17 12:42
115F:→ antler:此外,前版主的暱稱,讓我之前在看版看版務文時,一直覺得有 11/17 12:44
116F:→ antler:很不友善的感覺...到底這個版有多少地雷啊 11/17 12:44
117F:推 alsoty:辛苦了 11/17 12:56
118F:→ alsoty:另外 L大,鋼筆工作室的一管墨水跟板主一點關係都沒有吧 11/17 12:57
119F:→ greta1994:沒必要戰科系吧@@ 11/17 13:16
120F:→ Lunasol:呃 樓上有點誤會 我沒有說這兩者有關聯啊 我是說我不認同 11/17 13:17
121F:→ Lunasol:前板主處理之前抱怨鋼筆工作室系列文的作法而已 然後關於 11/17 13:19
122F:→ Lunasol:該工作室最近舉辦的活動 我只是感到驚訝啦~別誤會喔! 11/17 13:20
123F:推 alsoty:原來如此~誤會誤會XD 11/17 13:38
124F:推 s800127allen:慢走不送^_^ 11/17 13:43
125F:噓 iscoral:請辭和被撤職是不一樣的...敢在組務公告前發此篇的心態是? 11/17 13:51
126F:噓 fh11942:打從上任前就爭議不斷,慢走不送 11/17 14:53
127F:噓 renji1231:一個質疑別人很少推/發文的人不能當版友 結果自己只發過 11/17 15:59
128F:→ renji1231:文就選版主 哪來的雙重標準啊 11/17 15:59
129F:推 imhsian:辛苦了!!! 11/17 16:05
130F:→ chuna:偷偷推fh大……原來不是只有我記得啊 11/17 16:09
131F:→ linkeykey:難怪現在一堆恐龍法官...原來這就是現在所謂法律人的素 11/17 16:22
132F:→ linkeykey:質啊!學法律不代表就能拿法律來為所欲為,畢竟這世界上 11/17 16:23
133F:→ linkeykey:不是只有特定人才懂法律.....,難怪現在一堆恐龍法官、 11/17 16:24
134F:→ linkeykey:檢查官之流的到處亂竄 11/17 16:24
135F:→ candice0:我也想知道樓上是哪一類人才會把文具板當成知識+和問板呢 11/17 16:33
136F:→ candice0:在這裡戰科系戰哪一類人很適當嗎? 11/17 16:34
137F:噓 chuca:純噓樓上某L戰科系 11/17 16:37
138F:→ kakiba:樓樓樓上為什麼要一竿子打翻一艘船? 11/17 16:39
139F:→ kakiba:補噓 11/17 16:40
140F:噓 kakiba:剛剛沒噓到OTZ法律人到底是礙到誰了 11/17 16:43
141F:→ wohtp:誰知道呢,也許他們都被法律人橫刀奪愛過吧?﹙ˊ_>ˋ﹚ 11/17 16:47
142F:噓 chuna:純噓l大,我不是法律人但我討厭戰科系 11/17 16:50
143F:→ renji1231:喔我發現我漏字了... "只發過一篇文就選版主"才對 11/17 17:32
144F:→ renji1231:另外噓樓上某l 11/17 17:32
145F:推 quiet113:版主辛苦了! 11/17 17:38
146F:推 izooey:我看了L_HappyLivin,一個版主可以這樣,EQ不太高 11/17 17:59
147F:推 cashko:身為版主,發言太情緒化未必是好 11/17 18:28
148F:→ cashko:鋼筆工作室系列文,老實說你的處理實在讓人覺得不妥 11/17 18:30
149F:推 singarst:謝謝妳花了很多時間在板上,辛苦啦 11/17 18:38
150F:→ singarst:不可能有人可以管版管到完全沒爭議的… 11/17 18:39
151F:→ toukowenn:這篇用詞好情緒化,但還是感謝前版主的付出 11/17 18:48
152F:推 Frehrt:●●●●,佛都有火。 11/17 19:56
153F:噓 iamshock:純噓某人戰科系。今天唸法律系礙著你嗎? 11/17 21:27
154F:→ linkeykey:或許是我沒說清楚,我所指的法律人可不是指全部的法律人 11/17 21:35
155F:→ linkeykey:,只是指某一小部份而已,措詞不清引起大家誤會,抱歉 11/17 21:36
156F:噓 jima:linkeykey有去組務看過了嗎^^ 11/17 21:45
157F:噓 dingmei:雙重標準 造謠影射 臆測他人 戰科系 11/17 22:39
158F:→ domotocat:去組務看過過程也看過之前發的文,有些事突然明瞭了 11/17 22:46
159F:推 yuyuoo:不要說法律人怎樣怎樣.. 我只知道筆戰不要惹法律人 兇阿 11/17 22:48
160F:→ j77801963:不!!!!親愛的 你走了 我還沒來的及買PGB-3000給你看阿QQ 11/17 23:43
161F:噓 shiningQ:慢走不送~ 11/17 23:55
162F:→ laughmaker:我想這裡不甚苟同前板主的聲音不全都是法律人吧,不要 11/18 00:18
163F:→ laughmaker:什麼後果都怪別人科系 11/18 00:18
164F:推 phaiphai:推 chiangks:小組長處事相當沉穩又有擔當 11/18 00:23
165F:→ phaiphai:我看到這裡 然後大笑出聲 果然都是oo人xx人在oxox 11/18 00:24
166F:→ phaiphai:這個世界會這麼的失序 就是有太多人以維繫秩序之名 11/18 00:24
167F:→ phaiphai:選擇性解釋或適用那些秩序和原則 我也不覺得應該戰科系 11/18 00:25
168F:→ phaiphai:但從頭到尾強硬多次重複自己科系的是什麼人? 11/18 00:26
169F:→ phaiphai:這樣是加分還是減分 還是讓跟你同船的人丟臉 實在該好好 11/18 00:26
170F:→ phaiphai:思考 只要立場相同就沒有原則 立場不同就編派對立 11/18 00:27
171F:→ phaiphai:你不要從頭到尾說強調你是非洲人 我哪會知道? 11/18 00:28
172F:推 phaiphai:再推一個板主辛苦了 遇到這種鳥 誰都會有情緒 11/18 00:30
173F:→ phaiphai:就算BC也沒辦法討好全世界 被抓把柄告御狀 別太放在心上 11/18 00:31
174F:噓 pokipoki:噓樓上。chiangks原文並未強調自己是法律人,而是因為在 11/18 01:02
175F:→ pokipoki:回應時應重於還原事實而解釋可能是因為自己法律人的個性 11/18 01:03
176F:→ pokipoki:希望陳述能符合事實而不致毀謗店家。卻被少數推文或前版 11/18 01:04
177F:→ pokipoki:主誤劃重點來戰科系。又何來原作者強調自己法律系之有的 11/18 01:05
178F:→ pokipoki:罪名? 11/18 01:05
179F:→ Pocketsun:不知道以維繫秩序之名,顛顛倒倒、反反覆覆解釋適用板規 11/18 01:19
180F:噓 renji1231:另外前版主也是跟他同立場的就捧不同立場的就罵 11/18 01:20
181F:→ Pocketsun:的是誰?又從頭到尾在針對法律系、法律人的是誰?如果有 11/18 01:21
182F:→ Pocketsun:人認為解釋適用規範是一片混沌的無明狀態也無所謂,那也 11/18 01:24
183F:→ Pocketsun:只能無奈地隨其所好。 11/18 01:26
184F:推 cashko:推上面推文說的雙重標準 造謠影射 臆測他人 戰科系+1 11/18 01:59
185F:→ cashko:另外你當版主,你本來發言就該更謹慎,態度就該更注意,我 11/18 02:00
186F:→ cashko:記得你當時有篇推文還酸什麼唯一貢獻,這是當版主該說的話? 11/18 02:00
187F:→ cashko:欲戴其冠,必承其重,當版主某種程度上也是要忍受更多限制, 11/18 02:01
188F:→ cashko:因為你的身份不是單純的版友,你是版主,自然更該被要求 11/18 02:02
189F:→ cashko:喜愛情緒性發言冷嘲熱諷酸言冷語的,的確不適合,辭了也好 11/18 02:03
190F:→ cashko:誰都會有情緒,但是不是誰都不會控管情緒 11/18 02:03
191F:→ cashko:何況這所謂的把柄也不是欲加之罪,更是版主原本可以避免卻 11/18 02:04
192F:→ cashko:沒避免的可以注意卻沒注意的,這是不該發生然後被抓到的 11/18 02:05
193F:噓 philippa281:噓戰科系。另外建議版友先到組務版看過事情始末 11/18 02:47
194F:噓 cashko:剛去看了後決定噓了,真的太糟糕,被檢舉剛好而已 11/18 03:02
195F:→ chuca:其實去組務板看就知道了,原先板主公告說原po(chiangks) 11/18 04:22
196F:→ chuca:對於文中人身攻擊的部分沒意見所以不處分 11/18 04:23
197F:→ chuca:但事實上C明明就有去信檢舉,這樣叫作沒意見??? 11/18 04:24
198F:→ chuca:根本就顛倒是非,這樣的處理方式令人不能接受 11/18 04:24
199F:→ chuca:而且同意cashko所言,是人都會有情緒,但不是每個人都不會處 11/18 04:25
200F:→ chuca:理情緒,組務版都是一些冷嘲熱諷的發言,態度令人不敢恭維 11/18 04:26
201F:→ chuca:可以同意版主不好當,也不會否定先前處理版務的付出 11/18 04:27
202F:→ chuca:但那些檢舉確實都是有道理有證據的 11/18 04:28
203F:→ iamshock:如果把前版主文中的法律人代換成男人/女人/設計人/理工人 11/18 04:54
204F:→ iamshock:即可體驗到文中對法律系的偏見。我就是個路人也覺得躺著 11/18 04:55
205F:→ iamshock:也中槍了。這不是戰科系什麼才是戰科系? 11/18 04:56
206F:→ iamshock:現在是和前版主不同意見的都被打成負面意義法律人這樣嗎 11/18 05:05
207F:→ qqpiggy:hi, antler. 我想我要談的跟審議式民主可能還有一段距離, 11/18 05:12
208F:→ qqpiggy:我僅僅是在做一個個案的申訴,我當然對於aova判決中 外部 11/18 05:13
209F:→ qqpiggy:證立的一些規範性前提的來源與正當性很有意見,但我還是先 11/18 05:14
210F:→ qqpiggy:訴諸他自己內部證立(就是他的判決結果到底是不是能夠由他 11/18 05:14
211F:→ qqpiggy:自己主張的那些規範性或評價性的前提推導出來) 11/18 05:15
212F:→ qqpiggy:先訴諸它內部證立的混亂是最快可以揭開錯誤論證過程的手法 11/18 05:16
213F:→ qqpiggy:這也是我為什麼覺得當aova如果說不清楚他的評價基準,前前 11/18 05:17
214F:→ qqpiggy:後後顛三倒四,我們根本不可能討論什麼實質的問題。 11/18 05:18
215F:→ qqpiggy:我也覺得在板上無憑無據地攻擊別人,在組務版胡言亂語都 11/18 05:24
216F:→ qqpiggy:很不恰當,不過相較之下,連把話說清楚、不前後矛盾都做不 11/18 05:25
217F:→ qqpiggy:到的人,我不知道還能夠怎麼主持公共事務。 11/18 05:27
218F:→ qqpiggy:linkeykey,我的想法恰與你相反,就算這世界上只有特定人 11/18 05:31
219F:→ qqpiggy:懂法律(不論是技術性的規定或者是關於法律的來源這種很根 11/18 05:33
220F:→ qqpiggy:本的問題),這些特定人也不能為所欲為。 套你的想法也是 11/18 05:34
221F:→ qqpiggy:把規範當作sheer power的工具罷了。這應該不是你要的吧。 11/18 05:35
222F:→ qqpiggy:我建議把話想清楚了再講,也比較不用浪費時間解釋可能的誤 11/18 05:36
223F:→ qqpiggy:會。 如果你覺得別人的言論素質差,那更應該說說看哪裡差 11/18 05:37
224F:→ qqpiggy:逞口舌之快就是爽那一時而已,就跟我剛剛嗑了一堆冰淇淋 11/18 05:41
225F:→ qqpiggy:現在猛後悔一樣。 11/18 05:41
226F:→ Pocketsun:老實說我不知道那句稱許小組長處事沈穩有擔單的話有什麼 11/18 07:32
227F:→ Pocketsun:好笑?比起那廂有人把小組長當青天大老爺般,對其畢恭畢 11/18 07:33
228F:→ Pocketsun:敬地講話,這廂在有人在那邊告御狀長、告御狀短的,頗讓 11/18 07:33
229F:→ Pocketsun:人感到時代錯亂外。真正好笑的應該是那種叫板友不服自己 11/18 07:33
230F:→ Pocketsun:判決的去組務申訴,然後在判決結果出來前喚小組長喚地親 11/18 07:34
231F:→ Pocketsun:熱,對板友就換上一副以上凌下的嘴臉,待判決結果不利於 11/18 07:34
232F:→ Pocketsun:己時,反到不服判決,翻臉比翻書還快,執行上更是推拖拉 11/18 07:34
233F:→ Pocketsun:藉口一堆。我只能說進店家前會向老闆欠身,組方判完後會 11/18 07:36
234F:→ Pocketsun:向其表示謝忱的原文作者,還真是痴得可愛。至於那些還要 11/18 07:36
235F:→ Pocketsun:硬加上來的栽贓扭曲真的就不用再來了。 11/18 07:36
236F:→ firework:同意樓上。所以我曾說姑且不論其他,chianks修養其實很好 11/18 07:43
237F:→ firework:光論aova這樣的矛盾姿態,這個判決我覺得再正確不過了。 11/18 07:45
238F:→ firework:一件明明可以化小又能處理好的事情可以弄成這樣難看,也 11/18 07:47
239F:→ firework:還真是不簡單。臨走前還來個回馬槍,真不懂那有甚麼意義 11/18 07:47
240F:→ firework:樓上用「痴的可愛」形容,突然有種莫名喜感。 11/18 07:48
241F:→ firework:少打了個g字→chiangks 修正一下 11/18 08:01
242F:→ scottlsw:那個回馬槍我看他發文之後就一堆網友再用了 扯一堆我不是 11/18 08:45
243F:→ scottlsw:針對誰 我只是心得分享 個人去某店經歷 然後一直想要教 11/18 08:45
244F:→ scottlsw:原原PO人生大道理 我看了就好笑 現在很新又有一篇了 回文 11/18 08:46
245F:→ scottlsw:說是心得文還"請原原PO不要回應"云云..... 11/18 08:47
246F:→ candice0:看完組務板只能推P大了。chiangks不過一句感謝推文也要被 11/18 09:35
247F:→ candice0:放大,那麼前板主說辭反覆到底又算什麼? 11/18 09:37
248F:→ iamshock:邏輯不好吧... 11/18 10:25
249F:→ wei0309:幼稚!弄不倒鋼工只好弄倒版主? 11/18 11:45
250F:噓 Archangels:一切都是依照正當程序申訴,也有確實證據證明,哪來的 11/18 11:52
251F:→ Archangels:弄倒某人?行的正做的正就不會有今天這種下場,要偏袒 11/18 11:52
252F:→ Archangels:人也請眼睛睜大一點辨明是非,不然不過就是物以類聚 11/18 11:53
253F:→ Archangels:政治有彈劾罷免,到了這裡就變成弄倒? 11/18 11:54
254F:→ Archangels:說別人幼稚?只覺得你可笑可憐,思想狹隘只看你想要的 11/18 11:55
255F:→ Archangels:在這裡潛了很久,雖不到入坑但常得到很棒的資訊, 11/18 11:56
256F:→ Archangels:ZEBRA世界款是到這裡看文章才知道網路書店有賣立刻下單 11/18 11:57
257F:→ Archangels:雖對板務不瞭解也知道當板主很不容易,但做不對了就是 11/18 12:00
258F:→ Archangels:做不對,管理情緒有問題就是有問題,攤開來看就是這樣 11/18 12:01
259F:→ Archangels:沒什麼好狡辯或袒護的,只是你選擇正視或不正視而已。 11/18 12:02
260F:→ Lunasol:這...誰要弄倒誰啊?囧 人心真的是偏的喔...偏好大好可怕 11/18 12:07
261F:→ laughmaker:同Lunasol大感想......=____= 11/18 12:13
262F:推 zenglu:突然覺得各位吵了之後得到了什麼?吵亂的文具板。 11/18 12:34
263F:→ zenglu:快放下爭執來推坑吧。 11/18 12:35
264F:→ cooljoan:爭是在爭啦,但旁邊遍佈的坑也還是很多在等人失足啊XDDD 11/18 13:02
265F:→ chuca:沒有在吵 只是陳述事實 其他文還是有看呀 11/18 14:19
266F:推 cashko:chiangks那句感謝文根本很正常也被人放大諷刺,那句話說的 11/18 14:45
267F:→ cashko:沒錯啊,就這次事情看來,小組長的確處理沉穩有擔當,尤其 11/18 14:45
268F:→ cashko:相較起來更覺如此,另外chiangks在這次事件中修養也的確不 11/18 14:45
269F:→ cashko:錯,別說沒有口出惡言,連諷刺口氣都沒有,尤其相較起來更 11/18 14:45
270F:→ cashko:覺如此 11/18 14:45
271F:噓 rita0114:看完組務板只能給噓了,前板主這種回應與處理事情的方式 11/18 15:16
272F:→ rita0114:真的太不成熟了 11/18 15:16
273F:推 ines1969:到底幾歲了啊?? 11/18 17:17
274F:噓 izooey:前版主以前常常問人幾歲 11/18 20:46
275F:→ scusb05:平心而論 前版主的文字確實有較多情緒 版友也易受影響 11/18 22:48
276F:→ scusb05:不過無償地管理板務 也算是辛苦了 11/18 22:48
277F:→ Tristan:那麼,看來事情終將要告一段落了,我想表達個人的一些想法 11/20 06:12
278F:→ Tristan::在組務版發言的時候,我會盡量避免去附和、推崇qqpiggy 11/20 06:13
279F:→ Tristan:、firework、PocketSun的文章,為的就是避免在組務版無意 11/20 06:14
280F:→ Tristan:間實現了另外一層『眾暴寡』的外觀,讓別人有沆瀣一氣的觀 11/20 06:14
281F:→ Tristan:感,儘管我也不認同aova的許多文字,特別是因自我喜好而不 11/20 06:15
282F:→ Tristan:斷變動的標準、以及別人已經提供具體方法卻無視存在,另一 11/20 06:16
283F:→ Tristan:方面又斥責別人只會破壞不給予建設之意見...這先到此為止 11/20 06:16
284F:→ Tristan:,我只略為提一下,因為這不是重點。 11/20 06:17
285F:→ Tristan:其實我這幾天回家的路上時,常常在想,如果今天組務版的判 11/20 06:17
286F:→ Tristan:決不是如此,是否有可能版上的砲口便是轉向對著去申訴的特 11/20 06:18
287F:→ Tristan:定數人?是否法律人這個字眼可能又要被拿出來做過度的放大 11/20 06:18
288F:→ Tristan:檢視?是否群眾會把完整的篇章,肢解成片段後,重複詰問甚 11/20 06:19
289F:→ Tristan:或是扭曲文意呢? 11/20 06:19
290F:→ Tristan:我覺得從這次的事件(包含chiangks那篇飽受爭議的文章),大 11/20 06:20
291F:→ Tristan:家可以稍微自我檢驗一下(我不想用省思二字,因為那似乎代 11/20 06:21
292F:→ Tristan:表著批判):當我們內心對某一個人的作為不滿之時我們確實 11/20 06:21
293F:→ Tristan:可以有某種想法,畢竟思想是無罪的,甚至在這個言論自由的 11/20 06:21
294F:→ Tristan:社會,我們更是可以在某種程度範圍,將之具體化地表現,但 11/20 06:22
295F:→ Tristan:是我們應該也要有一層體認,如果一群人針對的是少數個體做 11/20 06:22
296F:→ Tristan:了批判甚或是攻擊,儘管可能只是皮肉之傷,累積起來仍可以 11/20 06:23
297F:→ Tristan:致人於死,如果放任其氾濫而不約束,因為我們都會害怕成為 11/20 06:23
298F:→ Tristan:那個少數個體,那麼所謂的自由意志便沉淪了,我們會無視自 11/20 06:24
299F:→ Tristan:己內心的聲音,為了尋求安穩而加入『最接近自己需求』、或 11/20 06:24
300F:→ Tristan:『最能容納自己』的的小團體,就像是史蒂芬·金the mist中 11/20 06:25
301F:→ Tristan:的對白一樣:『同一個房間有兩個人以上,我們就會選邊站, 11/20 06:25
302F:→ Tristan:想盡辦法自相殘殺。』 11/20 06:26
303F:→ Tristan:不論針對的對象是chiangks或是這篇文章的aova(當然aova的 11/20 06:26
304F:→ Tristan:態度與行為,可能更容易引起群眾批判),這都是群眾應該具 11/20 06:27
305F:→ Tristan:備的理性,應該日常攜帶的韁繩,其實法律一直都存在,它就 11/20 06:28
306F:→ Tristan:編織在這條繩索的某股纖維裡面,它賦予某種程度的自由,卻 11/20 06:28
307F:→ Tristan:又束縛著我們,讓我們不至於變成『蒼蠅王』中的孩子--而不 11/20 06:28
308F:→ Tristan:僅是少數人實現特權的工具。 11/20 06:29
309F:→ Tristan:最後,容我和上述提及的三位版友(即qqpiggy、firework、 11/20 06:29
310F:→ Tristan:PocketSun)致上些許敬意,畢竟大家在組務版對於權力行使的 11/20 06:30
311F:→ Tristan:質疑,我們都耗費心力做了理性論述。阿!還有和我曾經有書 11/20 06:30
312F:→ Tristan:信往來交換意見的Cooljoan也是 :) 11/20 06:31
313F:→ Tristan:已經特意選在這個接近事件落幕的時間點才發言,應該不至於 11/20 06:31
314F:→ Tristan:再有太多的波瀾,造成的損害應該是很小的,希望不要被某部 11/20 06:32
315F:→ Tristan:分人扭曲解釋了。 11/20 06:32
316F:推 izooey:『眾暴寡』? 權力與利益一直集中在少數人手上,今天要不是 11/20 19:39
317F:→ izooey:有人有耐心與版務和版主糾纏,我相信這件事的最後結果不會 11/20 19:43
318F:→ izooey:事這個結果。前版主不是第一次爆走,有因此而倒台嗎?沒有.. 11/20 19:45
319F:推 izooey:不好意思,我比較笨,你所說的內容我沒全看懂 11/20 19:48
320F:→ laughmaker:坦白說我也看不懂樓上的意思www 11/20 21:58
321F:推 iamshock:我猜他的意思是若今天版務組作出了相反判決,前面噓avoa 11/20 22:25
322F:→ iamshock:是否立場還是會與今天相同呢?或是場面會變成對法律人的 11/20 22:26
323F:推 iamshock:另一場批判?今反a者會不會有相同的反應?或這只是另一場 11/20 22:28
324F:→ iamshock:眾凌寡而已?以上猜測 11/20 22:28
325F:推 zenglu:在這場爭吵中,有哪位板友被處罰了,沒有。 11/21 10:01
326F:→ zenglu:只有前版主自己扛下來而已,文具板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的心 11/21 10:02
327F:→ zenglu:各位有在知道嗎? 11/21 10:02
328F:→ Tristan:iamshock有抓到我要表達的意思 :) 11/21 10:23
329F:→ Tristan:不過我覺得扛下來跟該負責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認為aova確 11/21 10:31
330F:→ Tristan:時該為這次的不適當管理負起責任,而事實上她儘管用了一種 11/21 10:31
331F:→ Tristan:接近擺爛的方式來呈現,仍然是一種承擔責任的結果 11/21 10:34
332F:→ Tristan:時==>實 11/21 10:34
333F:→ Archangels:這種行為並不叫做「扛下來」 11/21 13:22
334F:→ Archangels:「扛下來」指的是不管他做對做錯,不管事情是不是他所 11/21 13:22
335F:→ Archangels:引起,不管他有沒有義務和責任去處理,他都選擇去面對 11/21 13:23
336F:→ Archangels:去承受,所以扛下來有可能是真的他做錯,也有可能是在 11/21 13:23
337F:→ Archangels:背黑鍋,這才叫做「扛下來」 11/21 13:24
338F:→ Archangels:「負責任」指的就是事情因他而起,他做錯了,或是他該 11/21 13:24
339F:→ Archangels:為督導不周、監督不全而基於義務職務去負責,就像是政 11/21 13:26
340F:→ Archangels:治人物負有政治責任監督責任一樣,這叫做「負責任」 11/21 13:27
341F:→ Archangels:今天這件事情根本稱不上扛下來,只能勉強說是用最拙劣 11/21 13:28
342F:→ Archangels:的方式,以一種幾近於臨陣脫逃、撒手不管的方式負責任 11/21 13:29
343F:→ Archangels:但仍舊是非常非常糟糕的承擔責任方法,真的就是擺爛 11/21 13:30
344F:推 Tristan:我覺得archangels寫得比我好些,我應該是把我最後一句話 11/21 13:55
345F:→ Tristan:改成『仍然僅是一種承擔責任的結果,而不能稱之為扛下來』 11/21 13:59
346F:→ Tristan:這樣語意可能會比較清楚些。 11/21 13:59
347F:→ alicedark:既然把噓a的版友都拉近來了= =@ 其實就算是相反判決我依 11/21 16:31
348F:→ alicedark:然覺得前版主板主管版不當,單就鋼筆個案,前版主不論推 11/21 16:33
349F:→ alicedark:文鎖文都不洽當~就連在組務版的解釋都反覆不清標準不一 11/21 16:36
350F:→ alicedark:然後又搶在公告撒手不管,真的很不負責任 這不叫扛下來 11/21 16:38
351F:噓 spiritia:看你行事作風,被踢下台完全不意外 11/21 18:29
352F:推 phaiphai:我覺得我必須說一下我對法律人或是戰科系的看法 11/24 00:00
353F:→ phaiphai:不管是法律人 醫藥人 政治人 工科人啥的 其實定義在哪裡 11/24 00:01
354F:→ phaiphai:要嘛在自己心裡 要嘛在自稱xx人的表現上 11/24 00:02
355F:→ phaiphai:今天的法律人爭議 其實就是在一個法律人說了自己是法律人 11/24 00:02
356F:→ phaiphai:你問我法律人是什麼 我不懂 我想大概就馬英九 黃世銘吧 11/24 00:03
357F:→ phaiphai:或是不管社會上的法律人 "說出自己是法律人的人"那個樣子 11/24 00:03
358F:→ phaiphai:必須說c版友說自己法律人的那個時間點(而非一再改文後) 11/24 00:04
359F:→ phaiphai:讓人對法律人這個集合的觀感並不好 11/24 00:04
360F:→ phaiphai:對我來說 這種東西是兩面刃 你自己的表現好 觀者自然會把 11/24 00:05
361F:→ phaiphai:法律人連結到 邱晃泉顧立雄等看起來目前仍有點風骨的那種 11/24 00:05
362F:→ phaiphai:法律人 相反的 你自己給人觀感差 我就會聯想到黃世銘了 11/24 00:06
363F:→ phaiphai:而他一再改文後 有人認為可愛憨直 也有人認為是說謊硬凹 11/24 00:07
364F:→ phaiphai:這也是每個人看事情的觀點不同 起碼表面上說不追究 11/24 00:08
365F:→ phaiphai:然後又去告官版主不處理 這種人 我也不想費力氣去定義他 11/24 00:09
366F:→ phaiphai:相同的 他對一間店的看法 以及之前其他版友對某店的看法 11/24 00:09
367F:→ phaiphai:在敘述時以及前後事務的佐證之下 自身的心得感受是否可信 11/24 00:10
368F:→ phaiphai:有時文章看著也覺得 "先生這有時是你自己的問題" 11/24 00:10
369F:→ phaiphai:這是我對整個事件的看法 至於版主我無意為他辯駁 11/24 00:11
370F:→ phaiphai:只是一個版是否需要如此嚴謹的條目規範與執行 11/24 00:12
371F:→ phaiphai:判一個事件 逐條規範的去檢討 而忽略整個版的風氣與型態 11/24 00:13
372F:推 phaiphai:反正組物覺得自己沒錯 版主覺得自己沒錯 c也覺得自己沒錯 11/24 00:15
373F:→ phaiphai:身為一個路人只好說那真是太好了.... 11/24 00:15
374F:→ phaiphai:回到那個好笑的法律人話題 其實真正該在乎的法律人 11/24 00:16
375F:→ phaiphai:或是討厭戰科系這件事的旁觀者 不是應該指正一開始自稱 11/24 00:16
376F:→ phaiphai:自己是法律人卻作出不當行為的做法嘛~? 11/24 00:17
377F:→ phaiphai:我會笑他是因為他吹捧與他同立場的組務 卻又指責前版主 11/24 00:18
378F:→ phaiphai:鎖文是因為版主與工作室有私交 忽略版主平息戰文的心意 11/24 00:20
379F:→ phaiphai:這給人先站立場再討論事情的感覺 也包括與他消費經驗不同 11/24 00:43
380F:→ phaiphai:的討論者常有種"why你覺得我跟老闆有私交"的無辜 11/24 00:44
381F:→ phaiphai:交情來自交易 我跟老闆如果買過一隻筆 交情還不如你兩支! 11/24 00:44
382F:→ phaiphai:網路畢竟有一定的匿名性 我覺得不該管是法律人或有私交 11/24 00:46
383F:→ phaiphai:因為匿名性的背後還有可信度的問題 如此一來還不如抹白 11/24 00:47
384F:→ phaiphai:就純粹討論事情就好了啊 管你什麼身分角色 11/24 00:47
385F:→ phaiphai:總結一下 我覺得就算紛爭中有戰科系的問題 參與者多半也 11/24 00:48
386F:→ phaiphai:並非無腦戰科系 而是提出自己科系的人行為令人非議 11/24 00:48
387F:→ phaiphai:跟戰的人戰的對象與立場 大多還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主.... 11/24 00:49
388F:→ phaiphai:此外版主停止紛爭的處置我覺得還好 但顯然有人不滿 11/24 00:50
389F:→ phaiphai:當事人也不滿 組務也不滿 但這結局符合公共利益嗎(笑) 11/24 00:51
390F:推 Archangels:恐怕公共利益也不是您說了算,不是嗎? 11/24 00:52
391F:→ Archangels:公共利益為何也不是你我都知道的,對吧? 11/24 00:52
392F:→ Archangels:那既然有人不滿,按照正當程序走,也有不同人提出各自 11/24 00:53
393F:→ phaiphai:那當然啊 自認為能帶來更大公共利益的人請快去申請 11/24 00:53
394F:→ Archangels:看法,說真的,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中公共利益是什麼, 11/24 00:53
395F:→ Archangels:各自都在心中會有各自的定義,這結果有人滿意有人不滿 11/24 00:54
396F:→ phaiphai:不然誰知道"版友自制"有多兼顧可靠值得依賴呢? 11/24 00:54
397F:→ Archangels:既然您提到黃世銘,他就是敗在程序不對,後面就甭談了, 11/24 00:55
398F:→ Archangels:前板主既然在文中說對她不滿就申訴,也確實申訴者按程 11/24 00:55
399F:→ Archangels:序走了,就像上法院判決,敗訴一方一定不爽 11/24 00:56
400F:→ Archangels:但如果就此果斷說這最後判決不符合公共利益嗎? 11/24 00:56
401F:→ Archangels:那未免太過武斷了 11/24 00:56
402F:推 phaiphai:我是不太肯定主申訴者啦 只覺得c好意思說不追究 11/24 00:57
403F:→ phaiphai:結果別人追究了 這樣版主有點衰 那就算了 c又在信件中和 11/24 00:58
404F:→ phaiphai:組務"進行追究" 此時我只希望他什麼人都不是 不是oo人 11/24 00:58
405F:→ phaiphai:其實我承認這樣的說法有點武斷 但是我看了組務的公告之一 11/24 00:59
406F:→ phaiphai:整體來說組務只進行法律審 不進行事實審 除非ooxx等等 11/24 01:01
407F:→ phaiphai:我不能說組務一定沒有考量版風或是沒有實質考察 也或許 11/24 01:02
408F:推 Archangels:我的想法是, 一方有問題, 並不能表示另一方一定沒問題, 11/24 01:02
409F:→ Archangels:所以也許c有問題,但a的問題也是明白的擺在眼前 11/24 01:03
410F:→ phaiphai:這個判決正是他們根據考察後仔細推敲的結果也說不定 11/24 01:03
411F:→ Archangels:如果只看一方的問題而認為另一方的問題不是問題,那就 11/24 01:04
412F:→ phaiphai:但是看到這樣的公告 對於止戰效果其實還不差的一個處置 11/24 01:04
413F:→ Archangels:會像上面某人說的「弄倒」 11/24 01:04
414F:→ phaiphai:結果是版主下台 確實是令人錯愕 11/24 01:04
415F:→ phaiphai:恩 我無意為前版主說啥 我又不是他的誰 XDDD 11/24 01:05
416F:→ phaiphai:我只覺得他做的就還好啊 被前前版主詐騙過的人標準很低的 11/24 01:05
417F:→ Archangels:我懂你的意思,但只能說因為a有問題所以才會有縫隙, 11/24 01:06
418F:→ phaiphai:我覺得我能為他講最大一句話化 我也為店家講過了 就是 11/24 01:07
419F:→ Archangels:縫隙就足以讓一面牆崩壞,但是以什麼方式崩壞就不知了 11/24 01:07
420F:→ phaiphai:一個銅板拍不響 版主也是人 老闆也是人 誰不會有情緒.... 11/24 01:07
421F:→ phaiphai:其實我也懂你的意思 但是誰沒有問題 XDDD 11/24 01:08
422F:→ Archangels:今天c也許是剛好推倒這面有縫隙的牆,但這面牆也可能在 11/24 01:08
423F:→ Archangels:某一天自己因為一場地震而坍塌 11/24 01:09
424F:→ Archangels:所以能檢討的,不管是a或是你我,就是檢視自己有沒有 11/24 01:10
425F:→ Archangels:製造縫隙,審視自己有沒有問題,可惜我個人在a身上看不 11/24 01:11
426F:→ Archangels:到這種省思自己的態度,這點才讓我在意 11/24 01:11
427F:→ Archangels:更可惜(或者說無奈)的是,a同時又身負一個板主的職責, 11/24 01:12
428F:→ phaiphai:....嗯嗯以此論點觀之馬英九也很值得在意 =.= 11/24 01:13
429F:→ Archangels:有縫隙再加上欠缺省思自己,更是雪上加霜 11/24 01:13
430F:→ Pocketsun:phaiphai你是在哪裡看到chiangks指責前板主鎖文是與老闆 11/24 04:31
431F:→ Pocketsun:有私交?可否請你指明?還是這是從你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 11/24 04:32
432F:→ Pocketsun:中演變出來,進而對別人的栽贓指控?我不清楚你是否有把 11/24 04:34
433F:→ Pocketsun:L_HappyLivin的相關文章讀過?因為你的話語明顯表現出你 11/24 04:34
434F:→ Pocketsun:只能看見你所想看的,而你所不願正視的部分則不入你眼。 11/24 04:35
435F:→ Pocketsun:chiangks雖自報家門,但其從頭到尾的言談,幾乎與法律無 11/24 04:35
436F:→ Pocketsun:涉,不斷以法律人攻訐他的是包括前板主在內的其他板友; 11/24 04:36
437F:→ Pocketsun:對於前板主提出申訴的也不是chiangks,他之所以會到組務 11/24 04:36
438F:→ Pocketsun:板發言,是因為覺得前板主在回文中把他的意思扭曲了,所 11/24 04:37
439F:→ Pocketsun:以才去澄清事實。這些清清楚楚於組務板可見的事實到了你 11/24 04:37
440F:→ Pocketsun:口中,竟然會變成他「表面上說不追究,然後又去告官板主 11/24 04:38
441F:→ Pocketsun:不處理」這種歪曲的說法。我想你當然不需要費力氣去定義 11/24 04:38
442F:→ Pocketsun:他;你需要的可能是視力檢查,或者反省一下你自己的心態 11/24 04:39
443F:→ Pocketsun:。另外,前板主最嚴重的問題是:其對於判決標準的說詞前 11/24 04:40
444F:→ Pocketsun:後矛盾、顛三倒四;對自己和對板友的尺度不一,可以容任 11/24 04:40
445F:→ Pocketsun:自己違反板規,但會嚴格檢視與自己意見不同的板友;甚至 11/24 04:40
446F:→ Pocketsun:宣稱自己回覆板友的信件內容是在嘴砲。換舉話說,前板主 11/24 04:41
447F:→ Pocketsun:連討論事情最基本的兩項條件都不具備(亦即言詞不矛盾, 11/24 04:42
448F:→ Pocketsun:以及宣稱自己所言是可信的),讓這樣的人繼續主持公共事 11/24 04:42
449F:→ Pocketsun:務難道會有益於公共利益?此外,前板主吩咐對他判決有異 11/24 04:44
450F:→ Pocketsun:議者去組務申訴,但自己卻三番兩次拒絕執行組務的判決, 11/24 04:44
451F:→ Pocketsun:這是連基本規則也不遵守的行徑。其最後被撤職的原因更是 11/24 04:45
452F:→ Pocketsun:因其多次不執行組務判決,並在這篇文章中撰造言語,鼓弄 11/24 04:46
453F:→ Pocketsun:板友,對申訴者進行抹黑與栽贓,枉費小組長再三推遲要求 11/24 04:47
454F:→ Pocketsun:其重為判決之期限,質言之,其撤職原因並非因其管理風格 11/24 04:48
455F:→ Pocketsun:或是持何種理由以為判決,而是根本地違反身為板主所應遵 11/24 04:49
456F:→ Pocketsun:守的規則。如果phaiphai你沒有看完組務板的相關文章,即 11/24 04:49
457F:→ Pocketsun:能在此大放厥詞,甚至對其他板友做出不實指控,那我也只 11/24 04:50
458F:→ Pocketsun:好把你的原話「只要立場相同就沒有原則」奉還給你自己。 11/24 04:51
459F:推 qqpiggy:phaiphai你講了一堆拉東扯西要表達什麼,你知道一開始的判 11/24 06:33
460F:→ qqpiggy:決問題在哪裡嗎? 你知道aova自己陷入的矛盾在哪嗎? 11/24 06:34
461F:→ qqpiggy:你知道aova擺著不判意味著什麼樣的問題嗎? 11/24 06:35
462F:→ qqpiggy:你知道(至少)我申訴的理由通通都不以任何身份為前提嗎? 11/24 06:36
463F:→ qqpiggy:哪部分有問題就講,我沒時間再一樣一樣告訴你。如果你有 11/24 06:38
464F:→ qqpiggy:受過高等教育我想提出主張用個理由支持不是什麼難事,你這 11/24 06:39
465F:→ qqpiggy:樣的論述很不負責任,大概就跟aova在那邊哭什麼送自己人之 11/24 06:40
466F:→ qqpiggy:類的一樣不負責任,對了,既然講到這個,aova最好把你的指 11/24 06:41
467F:→ qqpiggy:控說清楚(至少你弄個IP來看看嘛) 不然這篇根本劣退等 11/24 06:42
468F:→ qqpiggy:級的廢文。 11/24 06:42
469F:噓 vulrmp11:已爬文。 11/24 17:34
470F:→ chiangks:To phaiphai:我聲明願意隨你們罵是我傻,但我沒有權利 11/24 22:50
471F:→ chiangks:要求其他覺得受到污辱的法律人不能提出申訴。 11/24 22:51
472F:→ chiangks:我去組務的兩次發言是因前板主在組務發言多處扭曲事實, 11/24 22:51
473F:→ chiangks:事後小組長公布調閱文章記錄更可證明前板主無的放矢。 11/24 22:52
474F:→ chiangks:本人從頭到尾提到自己學法律只有一次,而且是在課予 11/24 22:53
475F:→ chiangks:「自己」說明事實的義務以免毀謗店家,從未用法律要求 11/24 22:55
476F:→ chiangks:「他人」。更從未如妳所言「從頭到尾強調自己念法律」 11/24 22:56
477F:→ chiangks:所有文章修改紀錄系統皆有資料,妳若要指控我修文前多處 11/24 22:57
478F:→ chiangks:強調自己是法律人,請去組務申請調閱文章紀錄以資證明。 11/24 23:03
479F:→ chiangks:不要沒證據在這造謠生事,自敗人品。 11/24 23:04
480F:→ phaiphai:看到P大與q大咄咄逼人地要人去看組務板討論 真是令人火大 11/25 09:07
481F:→ phaiphai:這證明了你們沒有完全意識到我們在討論的並非相同的事 11/25 09:07
482F:→ phaiphai:組務補充公告講的更坦白 真不希望事情就是我想的那樣 11/25 09:08
483F:→ phaiphai:公告"小組僅針對版主是否違反版規、站規作審察。(法律審) 11/25 09:11
484F:→ phaiphai:除案情複雜外,由小組長至看版實施審察。(事實審) 11/25 09:12
485F:→ phaiphai:簡單的說 只要他們判斷沒有必要 就只管是不是違反板站規 11/25 09:12
486F:→ phaiphai:客觀事實整體來說 他們無法做到也無法考慮其他的東西 11/25 09:13
487F:→ phaiphai:白話文:板風如何 判決合宜與否 板主當得好不好 適任與否 11/25 09:14
488F:→ phaiphai:這叫做事實審 大部分時候組務是"不"考慮的 11/25 09:14
489F:→ phaiphai:也是P大與q大一直很重視的 姑且稱之為條文正義吧 11/25 09:15
490F:→ phaiphai:但是我覺得重要的恰恰相反 所謂板裡的風氣和氣氛 以及 11/25 09:16
491F:→ phaiphai:一些文章整理 活動舉辦 我覺得那些東西才是公眾利益 11/25 09:17
492F:→ phaiphai:別的不說就說聖誕節吧 文具板挺多相關的值得分享的東西 11/25 09:17
493F:→ phaiphai:徵文 辦活動 啥的 很好我們來祈禱板主趕快上任吧 11/25 09:18
494F:→ phaiphai:假設有板友 就說我好了 以過去的經驗 辦些有趣的活動 11/25 09:18
495F:→ phaiphai:好玩的板聚 卡片交換 最佳鋼筆墨水聖誕趴 以經驗來說 11/25 09:19
496F:→ phaiphai:我很在行 這算公眾利益了吧 我可以當個不錯的板主 11/25 09:20
497F:→ phaiphai:但以我對自己的信心 你的條文正義我有一天一定會絆到 11/25 09:20
498F:→ phaiphai:所以我還是別當板主吧 莫名其妙被拔多難看 11/25 09:21
499F:→ phaiphai:我會這樣想 其他熱心的人會不會這樣想? 11/25 09:21
500F:推 phaiphai:我沒有說P大或q大或組務所作的是不對 或說前板主沒有錯喔 11/25 09:23
501F:→ phaiphai:我只是覺得這是不同面向的東西 但顯然我們看事情重點不同 11/25 09:24
502F:→ phaiphai:達到純粹條文正義有多容易?政府不就一句依法行政 XD 11/25 09:25
503F:→ phaiphai:不幸的是依法還是他選擇的法 比如說油標示不實=/=詐欺 11/25 09:25
504F:→ phaiphai:但身分證已婚標未婚 我也可以說這是標示不實嗎? 11/25 09:26
505F:→ phaiphai:所以條文正義有他危險的地方 而公眾利益卻被犧牲得太容易 11/25 09:27
506F:→ phaiphai:這是所謂的過度強調條文正義 一定會傷害公共利益.... 11/25 09:31
507F:→ phaiphai:組務再來一句除非必要僅進行條文審不進行事實審 真是.... 11/25 09:32
508F:推 phaiphai:至於我小學有畢業,眼睛沒瞎,這不需要向兩位報備了吧! 11/25 09:34
509F:→ phaiphai:如果要討論的是你們在意的那部份 我就會組務或小組公告 11/25 09:36
510F:→ phaiphai:撤職那邊談了 a板主的不對是他的問題 但他曾經的付出 11/25 09:37
511F:→ phaiphai:作為一個板友 是有權力表達感謝與同情的 我不明白你們 11/25 09:38
512F:→ phaiphai:連一點對前板主友善的聲音都不容是什麼心態 11/25 09:38
513F:→ phaiphai:(而且我覺得他委屈的點和你們覺得他該死的點完全不同) 11/25 09:39
514F:→ phaiphai:昨天想了想 這樣的討論分歧 已經超越一中各表了 11/25 09:39
515F:→ phaiphai:簡直就是BC的聲線 VS 瑪丹娜的身材 討論起來只能用離奇 11/25 09:40
516F:→ phaiphai:來形容....所以我應該會減少回應吧。 11/25 09:40
517F:→ phaiphai:另奉勸P板主一句,婚姻板有一種人,只要討論到雙姓就會 11/25 09:42
518F:→ phaiphai:跳針似的 "妳先改成母性/小孩跟妳姓再來說 否則沒資格說" 11/25 09:43
519F:→ phaiphai:我一向覺得這樣很幼稚,但您這次的反應真的很像。 11/25 09:43
520F:→ phaiphai:姑且不論我到底有沒有看組務板(我說有 我母姓 小孩跟我姓 11/25 09:44
521F:→ phaiphai:因網路的匿名性 我怎麼說其真偽妳也不知) 11/25 09:44
522F:→ phaiphai:您應該思考的是 "我為什麼不能沒有看" 11/25 09:45
523F:→ qqpiggy:幾點回應你慷慨激昂的陳詞。 首先,他那個法律審的意思是 11/25 11:30
524F:→ qqpiggy:就該申訴案件而言,小組不去看你版主事實認定是否有錯, 11/25 11:31
525F:→ qqpiggy:直接根據版主認定的事實,來判斷板主適用版規是否有錯誤 11/25 11:32
526F:→ qqpiggy:(我覺得jobli這部分公告關於行為主體方面確實有點混淆) 11/25 11:34
527F:→ qqpiggy:放回去最早申訴的那個案件就是,jobli根據aova認定的事實 11/25 11:34
528F:→ qqpiggy:諸如tagodbless發表了哪些言論、ckiangks說過什麼之類的 11/25 11:36
529F:→ qqpiggy:判斷aova在適用版規上的問題,進而廢棄那個判決,請aova 11/25 11:37
530F:→ qqpiggy:你對於什麼是該案中要被涵攝的事實(小前提)有誤解,看起 11/25 11:39
531F:→ qqpiggy:來是典型青天大老爺思維底下的孩子,如果我們看一個判決是 11/25 11:40
532F:→ qqpiggy:否有適用法律(版規)上的瑕疵,要考慮這麼多,那我早就拉 11/25 11:41
533F:→ qqpiggy:進過往aova在這板上一些奇怪的作為,說得更誇張點,我要不 11/25 11:42
534F:→ qqpiggy:要連家世背景,小學的德育成績如何都考慮進去啊? 11/25 11:43
535F:→ qqpiggy:所以你前面這一大段推文的前九行是不對的,不是你想的那樣 11/25 11:44
536F:→ qqpiggy:第二、你如果要談公共利益的話,這下子問題會變得很複雜, 11/25 11:47
537F:→ qqpiggy:我目前只能先說一套妥善版規制訂與執行絕對是公共利益的一 11/25 11:48
538F:→ qqpiggy:部分,如果你要拉進辦活動讓大家happy happy或是其他功績 11/25 11:49
539F:→ qqpiggy:來考量的話,那我們可能要先來個act-Utilitarianism與 11/25 11:51
540F:→ qqpiggy:rule-Utilitarianism的辯論才行XDDD 11/25 11:52
541F:→ qqpiggy:然後,依法行政的內涵沒你用的那麼淺薄,別被政府誤導了 11/25 11:53
542F:→ qqpiggy:你關於“公共利益如何被你所謂的「條文正義」所犧牲講得不 11/25 11:55
543F:→ qqpiggy:太清楚,我個人目前是認為你一些錯誤的理解加上你把aova 11/25 11:56
544F:→ qqpiggy:判決錯誤與他後來被嘿咻嘿咻拔蘿蔔般地拔掉直接連在一起進 11/25 11:58
545F:→ qqpiggy:而忽略了aova之所以被拔的所有理由(這跟小組或者是站務規 11/25 12:03
546F:→ qqpiggy:定有關,我這部分也不是那麼清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aova從 11/25 12:04
547F:→ qqpiggy:下那個錯誤判決開始到後來被拔所展現出的驚人不一貫論述與 11/25 12:05
548F:→ qqpiggy:無視程序的作風的確令我不敢恭維,至於隨興之所至汙衊他人 11/25 12:08
549F:→ qqpiggy:的戲碼我想我只能一笑置之,我個人是覺得拿法律讓出言不遜 11/25 12:09
550F:→ qqpiggy:的人背前科有點無聊,但真的遇到會亂抹黑的人還是不免難以 11/25 12:11
551F:→ qqpiggy:壓抑心中的怒氣,不時會很疑惑到底那些沒口德亂幹人的傢伙 11/25 12:14
552F:→ qqpiggy:是不是真的應該被法律制裁,抱歉離題了。 11/25 12:15
553F:→ qqpiggy:抱歉我11:37那個推文有一句話沒打完,請直接忽略“請aova" 11/25 12:16
554F:→ qqpiggy:幾個字,無礙後續的陳述,謝謝。 11/25 12:17
555F:→ qqpiggy:你通篇看似最想表達的主張--“條文正義”有礙公共利益 11/25 12:21
556F:→ qqpiggy:我想沒什麼力道,第一當然就是你說什麼條文正義一定會絆到 11/25 12:23
557F:→ qqpiggy:所以原本熱心的人也不敢當版主了,這根本就是胡扯。 11/25 12:23
558F:→ qqpiggy:aova今天的問題在於沒有辦法有效地讓一套版規順利運行,因 11/25 12:25
559F:→ qqpiggy:因為他(至少看起來)不知道程序是什麼、標準不一、沒邏輯 11/25 12:26
560F:→ qqpiggy:我說過,這就兩個可能:一個是他無能;一個是他為了掩飾自 11/25 12:28
561F:→ qqpiggy:己不公允的判決還想要不斷找歪理來圓,可惜他說過的話做過 11/25 12:29
562F:→ qqpiggy:的事已經沒辦法讓他圓了。 一個正常的版主不會弄成這樣, 11/25 12:30
563F:→ qqpiggy:也不用天天恓恓惶惶會不會變成這樣。 你這個說法太牽強了 11/25 12:30
564F:→ qqpiggy:不過我可以同意你aova做過一些貢獻,然後呢? 這就讓我們 11/25 12:32
565F:→ qqpiggy:鄉愿地無法指出那些誇張的錯誤了嗎? 11/25 12:33
566F:→ qqpiggy:我覺得你的立場看起來其實有點搖擺,如果你想要說aova罪 11/25 12:35
567F:→ qqpiggy:不至被嘿咻嘿咻拔蘿蔔的話,你應該針對jobli的拔蘿蔔判決 11/25 12:36
568F:→ qqpiggy:去上訴,我只覺得aova那種扭曲版規扭曲他人言論以及不一的 11/25 12:38
569F:→ qqpiggy:的言行感到深惡痛絕,如果你對於我對aova的任何評價判斷 11/25 12:39
570F:→ qqpiggy:有意見,如果你覺得他判決沒錯很OK,你怎麼不仗義執言告訴 11/25 12:41
571F:→ qqpiggy:jobli,如果你真誠地覺得他判的是對的,那我建議你好好地 11/25 12:42
572F:→ qqpiggy:說出一整套為什麼他這樣判是對的,就跟我當初“試圖”告訴 11/25 12:43
573F:→ qqpiggy:aova的,你覺得對的事就去做啊,躊躇什麼。 11/25 12:44
574F:→ qqpiggy:回到我剛剛說你有點搖擺的地方好了,你到底是覺得他判的沒 11/25 12:44
575F:→ qqpiggy:錯呢(因為有很多其他的“事實”要考量),還是要講他判錯 11/25 12:45
576F:→ qqpiggy:了,但罪不至死,判他死以後沒人敢當版主了。 11/25 12:45
577F:→ qqpiggy:是哪一種立場你要表達清楚,不然你就只是在消耗時間讓別人 11/25 12:47
578F:→ qqpiggy:幫你澄清你真正的觀點而已,這樣不太好,大家都累。 11/25 12:47
579F:→ qqpiggy:另外我覺得要討論的話是盡量搞清楚大家談什麼、怎麼談,所 11/25 12:51
580F:→ qqpiggy:以我花了一堆時間想釐清你的立場跟主張到底是什麼,我覺得 11/25 12:51
581F:→ qqpiggy:這種做法比到最後只留下“我覺得我們在討論不同的事情” 11/25 12:51
582F:→ qqpiggy:要好得多了,並非事事都要發言,像aova最後失心瘋的言論就 11/25 12:53
583F:→ qqpiggy:不用管了,一旦要發言就盡力把事情講清楚,只拉開一些虛幻 11/25 12:54
584F:→ qqpiggy:的高度說我們談的不同,隱隱地表達別人看不透事情的全貌, 11/25 12:55
585F:→ qqpiggy:這樣有用嗎? 11/25 12:55
586F:→ qqpiggy:我想我也沒有不容任何對前版主友善的聲音吧,拜託不要像 11/25 12:57
587F:→ qqpiggy:瘟疫一樣,怎麼這種信口開河的病症好像會傳染。 11/25 12:58
588F:→ qqpiggy:然後我覺得若你要駁斥aova判決是錯的這種主張的話(看起來 11/25 13:02
589F:→ qqpiggy:是你搖擺的某一端) 那你當然要看組務版,不然來談什麼 11/25 13:03
590F:→ qqpiggy:不過我覺得還是先確定你自己到底想講什麼好了。 11/25 13:03
591F:→ chiangks:phaiphai阿姨(妳之前推文稱我「孩子」,年紀應該大我很多 11/25 14:26
592F:→ chiangks:),妳想不想參選板主,是妳個人生涯規劃問題,請不要跟P 11/25 14:27
593F:→ chiangks:大q大的投訴牽托,主動叫板友去組務投訴是前板主。 11/25 14:28
594F:→ chiangks:阿姨妳推文中扭曲事實,將「提過一次」改造成「從頭到尾 11/25 14:28
595F:→ chiangks:強調」;然後用ooxx人、非洲人、這種鳥、甚至「什麼人都 11/25 14:30
596F:→ chiangks:不是」來戰科系諷刺特定族群,現在又來扭曲小組長的公告 11/25 14:31
597F:→ chiangks:自己挖空心思諷刺他人在先,再來怪罪要你去組務爬文查清 11/25 14:31
598F:→ chiangks:事實再發言的P大q 大是「咄咄逼人」,簡直莫名其妙。 11/25 14:31
599F:→ Pocketsun:phaiphai: 關於一個人的行動是否融貫,你對我的類比並不 11/25 21:13
600F:→ Pocketsun:適當,較為適當的例子應是:大力宣導過簡單生活的人,自 11/25 21:13
601F:→ Pocketsun:己的生活卻奢侈浪費,或者勸人慈悲為懷吃素向善的人卻大 11/25 21:14
602F:→ Pocketsun:魚大肉;相對地,在你所舉例中,決定孩子姓氏的權利與成 11/25 21:14
603F:→ Pocketsun:年後決定自己是否改姓是兩件事,所以希望小孩從母姓者未 11/25 21:15
604F:→ Pocketsun:必需要將自己的姓氏改為自己母親的姓(這反而與自己母親 11/25 21:15
605F:→ Pocketsun:的意願更相關),這與推動女權的人不必要是女性、推動婚 11/25 21:16
606F:→ Pocketsun:姻平權的人不必要是同志乃是同理。若你要批評組務判決, 11/25 21:16
607F:→ Pocketsun:我期待你能先看完組務的相關文章,是希望你的行動要有基 11/25 21:16
608F:→ Pocketsun:本的融貫性。你願不願意看完組務板的相關討論悉聽尊便, 11/25 21:18
609F:→ Pocketsun:但你應該能了解,如果你在沒有看的情況下便對組務判決大 11/25 21:19
610F:→ Pocketsun:放厥詞,那叫無的放矢;然而如果實際上你看了,卻還能講 11/25 21:19
611F:→ Pocketsun:出這麼多歪理,那我也只能說遺憾,因為這不是代表你其實 11/25 21:20
612F:→ Pocketsun:看不懂(就好比你對於事實審與法律審的理解是全然錯誤的) 11/25 21:20
613F:→ Pocketsun:,否則就是你早已為你的成見所蒙蔽。若你想要以比附援引 11/25 21:21
614F:→ Pocketsun:的方式來指正他人,麻煩你下次要舉適當的例子,這樣才能 11/25 21:21
615F:→ Pocketsun:達到有你想要的效果,不然就還是讓人看個笑話而已。 11/25 21:22
616F:→ Pocketsun:此外,前板主遭到撤職並非你所說的「莫名其妙被拔」,而 11/25 21:22
617F:→ Pocketsun:是因為多次拒絕執行小組長的判決,以及在文具板上以抹黑 11/25 21:22
618F:→ Pocketsun:、栽贓申訴者的方式煽惑板友,此種視正當程序為無物,又 11/25 21:23
619F:→ Pocketsun:意圖滋事的行為絕非正常板主會有的行為,所以如果你自己 11/25 21:23
620F:→ Pocketsun:或者其他熱心板友想要服務看板,只要有人類基本的理性, 11/25 21:24
621F:→ Pocketsun:不會悍拒執行組務判決,不會想要造成看板混亂,那麼實在 11/25 21:24
622F:→ Pocketsun:看不出來有什麼好擔心被撤職的問題。至於你通篇所言在我 11/25 21:25
623F:→ Pocketsun:看來只有一個重點,就是前板主對文具板是有貢獻的,所以 11/25 21:25
624F:→ Pocketsun:不應遭到撤職;這樣的邏輯好比納粹政權對德意志復興卓有 11/25 21:26
625F:→ Pocketsun:貢獻,所以不應追究其種族屠殺與戰爭的罪刑一樣。希望下 11/25 21:26
626F:→ qqpiggy:簡單說就是你對於法律審與事實審的理解有誤,然後你把aova 11/25 21:26
627F:→ Pocketsun:回你要暢言你的正義觀之前,能先想清楚你想要表達的究竟 11/25 21:26
628F:→ qqpiggy:對tagodbless的判決與jobli拔蘿蔔的判決混為一談 11/25 21:27
629F:→ Pocketsun:是什麼,並搞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最後,希望你往後發言 11/25 21:28
630F:→ Pocketsun:不要再含血噴人,說什麼與你意見不同的人便是不能容忍一 11/25 21:28
631F:→ Pocketsun:點對前板主友善的聲音。君不見,前面推文亦有好幾位板友 11/25 21:28
632F:→ Pocketsun:表達了對前板主的肯定,我有反對他們的意見嗎?甚至我自 11/25 21:28
633F:→ Pocketsun:己也曾肯定前板主的用心(見組務板本人所附附件13),我對 11/25 21:28
634F:→ Pocketsun:你的駁斥全是針對你就係爭事實有所扭曲之處,而不是你對 11/25 21:29
635F:→ Pocketsun:前板主的友善。 11/25 21:29
636F:→ mothertime:文具板板主根本屎缺 11/26 00:03
637F:推 phaiphai:簡單回應兩位:我並未"反對"組務判決 這是兩回事 11/26 08:46
638F:→ phaiphai:q大 即便對於法律審與事實審的理解有誤 我認為重要的部份 11/26 08:47
639F:→ phaiphai:在這樣的解釋之下 不論是事實審或法律審 也都是被忽略的 11/26 08:47
640F:→ phaiphai:我認為這樣的做法是危險的 但兩位可以回頭看我的推文 11/26 08:52
641F:→ phaiphai:即使質疑這個原則 我並沒有批判這個判決本身 11/26 08:52
642F:→ phaiphai:就像看似戰科系 但我覺得我針對性很強 戰的不是科系而是 11/26 08:53
643F:→ phaiphai:某人 11/26 08:53
644F:→ chiangks:樓上,妳先諷刺小組長以及在其判決推文的板友,說兩人是 11/26 13:54
645F:→ chiangks:00人XX人在OXOX很可笑;又說小組長的判決不符合公共利益 11/26 13:55
646F:→ chiangks:最後再說小組長於組務公告的審理標準有問題。現在被P大q 11/26 13:56
647F:→ chiangks:大指出妳謬誤後,妳竟然可以選擇性遺忘地說自己「從未反 11/26 13:56
648F:→ chiangks:對組務判決」,真是睜眼說瞎話。 11/26 13:59
649F:→ chiangks:此外,你針對特定板友的方式,就是改造他說過的話,將「 11/26 14:10
650F:→ chiangks:說過一次學OO」捏造成「從頭到尾強調強調自己是OO人」, 11/26 14:10
651F:→ chiangks:然後再用這個捏造的事實罵他從頭到尾強調自己學OO多麼不 11/26 14:12
652F:→ chiangks:對。如果妳要指控他修文前是從頭到尾強調,需不需要拿出 11/26 14:12
653F:→ chiangks:去組務申請的文章修改記錄以資證明? 11/26 14:17
654F:→ cooljoan:呃...原來還沒消停啊...(默默左鍵+END 11/26 14:48
655F:推 cashko:pha大的重點好像跟大家關注的都不太一樣 11/27 16:49
656F:推 phaiphai:叩謝樓上的理解 XD 11/27 23:25
657F:→ aquarius15:想說怎麼一直沒人要挺身管一下板 回來看看這篇文章 11/28 05:56
658F:→ aquarius15:一看 完全嘆為觀止!? 只好END了 哈哈 11/28 05:57
659F:噓 meloni:爬完組務來此朝聖 11/28 10:08
660F:噓 Ciaccona:爬完文噓 好好一個文具版被前版主搞成這樣. 11/28 10:41
661F:噓 spiritia:補 11/30 07:04
662F:噓 problemcloud: 12/13 18:22
663F:推 hayashio:辛苦了 12/14 02:33
664F:噓 yellowwang: 12/24 08:48
665F:噓 feishiang:搞真糟 12/28 07:58
666F:噓 MadeInChina:爬完文噓一下 12/30 15:44
667F:噓 sealdunhill:這樣管板不意外,自以為是的態度,你就是引咎辭職啦 01/26 03:38
668F:噓 Sailor: 04/13 17:36
669F:噓 Nausicaae:朝聖 07/05 23:34
670F:噓 gtgirl: 朝聖噓。 10/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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