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ersonyu (小曾)
看板sp_teacher
標題[請益] 領了導師費的責任
時間Tue Feb 25 20:22:57 2014
<幫朋友代PO>
朋友在高雄擔任國小巡輔老師,
102學年起與另一位搭檔開始領導師費,
想請教各位前輩:
1.有無法規「明文規定」巡輔班導師的職責?
2.若學校沒有設特教組長,領導師費的巡輔班「導師」便需要
跟著其他巡迴老師去開其學生的IEP,並且幫忙寫會議紀錄嗎?
請前輩指教了!!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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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25.208
1F:→ tina7481:1.無明文規定,基本上導師就兼辦特教行政業務 02/25 21:24
2F:→ tina7481:2.開IEP應該是個管老師與外校的行政去開就好,除非該個案 02/25 21:25
3F:→ tina7481:也有上那位導師的課。IEP的會議記錄應是個管老師寫,或交 02/25 21:26
4F:→ tina7481:由外校的行政協助紀錄也是可以的。看個管老師與外校的默 02/25 21:26
5F:→ tina7481:契囉。我自己是導師,會與搭檔共分導師費,事情一起做, 02/25 21:27
6F:→ tina7481:但主要的行政事項還是我做,搭檔只是協助辦理 02/25 21:28
7F:推 SU28:導師≠兼辦特教行政 02/25 23:13
8F:→ tina7481:同意樓上,不過小學校人力不足,只得老師自己做~ 02/26 11:31
9F:推 s33202627:良心阿~ 若是能夠感受對方都是付出的 就不會去計較了 02/26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