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wabonga (爛V屎塔 爛微軟 爛諾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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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身障職員不足 北縣16校挨罰
時間Mon Oct 12 09:08:56 2009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09709/IssueID/20091012
招嘸人校方無奈 教師會籲修法
【李文正╱台北報導】立意良善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八月上路,各縣市公立學校
員工總數三十四人以上者,日後身心障礙員工不得低於總數百分之三,不過由於各校招聘
時,前往應試的身心障礙者極少,已知包括師生人數全台居冠的光華國小在內,北縣有十
六所學校受罰,而北市也有十所、基隆則有四所遭罰。
顧此失彼
據縣府勞工局資料顯示,師生人數全國第一的北縣光華國小,目前便因身心障礙教職員不
足法定的四名,上個月接獲公文,要求每月繳交近七萬元罰金,且採連續罰,延遲支付須
加計利息。該校教務主任陳建志無奈地說,並非學校不願聘請,而是招聘多次,共三十多
個名額,報名表上甚至載明身心障礙者優先錄取,「但半年下來,都沒等到人來報名。」
陳建志說:「要找到四名身心障礙者,短時間內真的沒辦法。」他表示,目前罰款只能從
學校的辦公事務費中支出,若連續處罰到年底,屆時校內的粉筆、燈管、飲水機維護費等
總務費用,學校恐怕都無法支付,「除身心障礙者無法因新法施行真正受惠,全校四千九
百多人的權益也大受影響。」
教師任用資格受限
北縣教師會理事長李榮富表示,新法上路前,教師的任用都被要求「身心健康」,造成領
有殘障手冊的教師原本就不足,何況家長能否接受體育老師是肢體障礙者,也是得面臨的
考驗,他建議,未來透過修法,可將教師列為與軍警人員相同,排除須任用身心障礙人士
的條件。
教局坦承執行困難
立法委員黃志雄也說:「政策和執行的落差,使得學校被罰,真的很冤枉!」呼籲應透過
立法加註條文,避免顧此失彼。縣府教育局亦坦承,身心障礙者保障名額是依新法規定實
施,在現實上有其困難,擬請內政部考慮排除教師計入身心障礙員工總人數,但也有官員
透露,這波遭罰名單,都是身障員工不足額的學校,「有志從事教職的殘障者,不妨多留
意這些學校的職缺。」
北縣市9月身障者 進用不足額學校
◎台北市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麗山國中、敦化國小、日新國小、蓬萊國小、龍安國小、士林商職、
仁愛國中、新興國中、力行國小、明湖國小
◎台北縣
永平高中、錦和高中、三重高中、新莊國中、淡水國中、五峰國中、永和國中、深坑國中
、丹鳳國中、鶯歌國小、金山國小、五股國小、海山國小、丹鳳國小、錦和國小、光華國
小
資料提供:北縣市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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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00.102
1F:→ sumbug:借轉身心障礙版 10/12 14:07
※ sumbug:轉錄至看板 Disabled 10/12 14:07
2F:推 tin83:所以我不用怕失業囉?! 10/12 21:13
3F:→ jipk:請看看大多學校給的缺額工作性質、薪水、工作環境適不適合身 10/12 22:20
4F:→ jipk:障者的生存需求 10/12 22:21
5F:→ jipk:八月新法才上路沒多久,短期之內要招滿本身就有困難度, 10/12 22:34
6F:→ jipk:但也不必這麼急著就想修法來排除任用身心障礙人士吧! 10/12 22:36
7F:推 tin83:一般而言能任教職的都是身障者吧!心理方面有障礙的還是會被 10/12 22:52
8F:→ tin83:刷掉,保障是不需要啦!但也沒必要排除吧!大家公平競爭嘛~ 10/12 22:53
9F:→ tin83:我有手冊,但我不會比沒有手冊的難用啊~^^~ 10/12 22:54
10F:→ jipk:教師的種類有很多,如國語、數學、自然... 10/12 22:59
11F:→ jipk:身障的種類也很多,我就碰過肢障老師坐輪椅在教英文 10/12 23:00
12F:→ jipk:怎麼只會舉一些偏激的例子呢?就想排除任用身障者? 10/12 23:01
13F:推 SU28:我聽過有特教老師本身是嚴重色盲,還要特別派教助員幫他。 10/12 23:03
14F:→ SU28:我覺得這種應該此獎勵補助,而非處罰強制。 10/12 23:04
15F:推 SU28:任何工作不管是不是身障本來就有適合的人和不適合的人 10/12 23:08
16F:推 jipk:現在教甄這麼嚴謹!倘若不適合,在面試或試教就可看出端倪 10/12 23:16
17F:→ tin83:沒錯,其實有手冊的老師沒有想像中那麼少,只是跟一般人比,能 10/12 23:17
18F:→ tin83:過關的畢竟還是少數,加上有些主管有主觀的偏見,才會造成身障 10/12 23:18
19F:推 SU28:就是因為強制,有時不得已就得錄取不適合的啊 10/12 23:18
20F:→ tin83:者求職不易,而學校卻招不足身障老師的窘境~想當初我考教甄時 10/12 23:19
21F:→ tin83:也是公平競爭,報到時學校才知道我有手冊,人事還笑說是撿到的 10/12 23:19
22F:→ tin83:我也覺得罰錢的方式不合理,只會造成爛用,反而破壞了名聲~ 10/12 23:20
23F:→ SU28:採獎勵補助比強制處罰來的好,不然保障名額何嘗是種不公平 10/12 23:21
24F:→ tin83:贊成~有能者居之,畢竟是要來工作的,我們也不想造成別人的困 10/12 23:22
25F:→ tin83:擾,或是讓人家覺得我們是靠特殊身份才考上的,學校甚至限制我 10/12 23:23
26F:→ tin83:們任意調校的權力,還好現在我不想調,不過這也是一種不公平 10/12 23:24
27F:推 SU28:如果這份工作適合報考的身障者,又有獎勵補助,主管想必樂意 10/12 23:25
28F:→ SU28:錄取該身障者。這樣不是比較好嗎?為什麼是處罰而非獎勵呢 10/12 23:27
29F:推 tin83:所以上位者在做決策時,真的不知道是在為我們謀福利還是只是 10/12 23:28
30F:→ tin83:為了想要選票?~話說有些民間企業寧可被罰錢,也不願花高人力 10/12 23:30
31F:→ tin83:成本來進用身心障礙者,這或許要回到特教體制中沒有較為精緻 10/12 23:31
32F:→ tin83:的職訓教育所致~還有利益掛帥的社會風氣使然~只有比別人更努 10/12 23:31
33F:→ tin83:力啦!我相信只要有心,有能力的身障者表現不會比一般人來得差 10/12 23:32
34F:推 SU28:是身障團體爭權益爭過頭了! 10/12 23:32
35F:→ tin83:唉~話說原住民也是有保障名額的,以特定族群的方式來分類還蠻 10/12 23:34
36F:→ tin83:奇怪的,只能說福利用在不夠必要的地方,不過這也是少數團體能 10/12 23:35
37F:→ tin83:發聲或受到重視的方法之一吧!還蠻悲哀的~ 10/12 23:36
38F:推 xihong:政府用處罰的方式確實不洽當 應該要獎勵...但是不能說是身 10/13 10:40
39F:→ xihong:障團體爭權益過頭了.問題是政府制定政策時根本沒有長遠思考 10/13 10:40
40F:→ xihong:以前英國有一位盲人教授研究生物方面 他也是雇用助教協助他 10/13 10:41
41F:→ xihong:雖然有些工作本來就像一般人ㄧ樣 有適合的和不適合的 10/13 10:42
42F:→ xihong:但是現實生活裡 身障者就業普便困難 大多是臨時工... 10/13 10:44
43F:推 xihong:題外話..剛剛忘了選字..以至於出現錯字 請包涵> < 10/13 10:50
44F:推 SU28:這個政策是由身障團體由下至上爭權益所制訂的 10/13 12:34
45F:→ SU28:他自己可以自己雇用助手讓自己適合這份工作,這是可以的 10/13 12:37
46F:推 xihong:所以要怪那些身障團體當年只是ㄧ昧顧著爭取自己的權益嗎? 10/13 13:03
47F:→ xihong:照這般說來 身障生升大專院校甄試也該廢除掉? 每年都有學力 10/13 13:04
48F:→ xihong:不足的身障生考上大學..但他們本身有沒有足夠能力唸? 10/13 13:05
49F:→ xihong:台灣的特殊教育難道就不該檢討自己長年來流於"保護主義"嗎? 10/13 13:08
50F:推 xihong:身障者、家長、社會和政府都有責任.不是嗎?大家都是共犯.. 10/13 13:16
51F:推 SU28:爭取權益應該中庸,過與不及都不好。只是點出導火線的起草, 10/13 16:13
52F:→ SU28:至於誰的責任有多少就由大家自己評斷了。 10/13 16:16
53F:→ SU28:身障生甄試也的確有該檢討之處,過與不及都不好。 10/13 16:20
54F:→ SU28:是幫助身障者還是害了身障者?值得思考! 10/13 16:29
55F:推 jipk:請真正想關心及了解身障者看法的人,抽空看看''Disabled版'' 10/13 20:00
56F:→ jipk:是''Disabled''板........忘了選字~囧 10/13 20:11
57F:推 nuqwing:如果你今天是身障者就會明白她們的就業率並沒有因為這個新 10/13 23:25
58F:→ nuqwing:法而受益.... 10/13 23:26
59F:推 nuqwing:請不要講得太過 若沒有身障者妳們這些特教老師要靠誰吃飯 10/13 23:39
60F:推 sumbug:推 大家都是共犯 這共犯結構造成了許多荒謬的情況 10/13 23:39
61F:→ sumbug:請別只說身障團體徵權益過頭 這指控又有點太過沉重 10/13 23:40
62F:→ nuqwing:雖然我也是唸特教的 但是在上大學以前從沒受過特教之惠 10/13 23:40
63F:→ nuqwing:台灣特教意識的抬頭也才不過十幾年而已 目前也不成熟 10/13 23:41
64F:推 nuqwing:大家豈不是更應該好好思考要如何提升現在的環境 10/13 23:45
65F:推 jipk:真心希望做決策的上位者或有影響力的人都能看到''身障板''的 10/13 23:56
66F:→ jipk:說法與看法,提供完善的、合理的配套措施 10/13 23:57
67F:推 wppsi:我覺得nuqwing你說的才太超過了! 10/15 01:19
68F:→ wppsi:如果這政策都不容接受公評,還談何提升 10/15 01:26
69F:推 xihong:懲罰固然不合情合理 但是改成獎勵更沒人會主動配合... 10/15 14:41
70F:推 xihong:可以的話 我也不想靠這種悲哀的保護傘來找工作 10/15 14:45
71F:推 nuqwing:嗯...我是講的太過了 扯遠話題了 對不起...其實我也不贊成 10/15 18:17
72F:→ nuqwing:這個政策...像我朋友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卻被人說你們還 10/15 18:18
73F:→ nuqwing:不是靠法律可憐你們才能進來的..那天聽到他這樣說..很沮喪 10/15 18:19
74F:→ nuqwing:完全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他...只是社會上釋出的適合身障者的 10/15 18:21
75F:→ nuqwing:工作不多..而且不同障礙的情況又不同..各有各的限制... 10/15 18:23
76F:→ nuqwing:大環境沒有足夠的資源或無障礙環境 就變成只能靠法律這 10/15 18:25
77F:→ nuqwing:種外在的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來改善..就好像頭痛醫頭而已 10/15 18:26
78F:→ nuqwing:其實我沒有不容接受公評的意思 但是我的遣字用詞卻透露這 10/15 18:26
79F:→ nuqwing:樣的意味出來...讓你覺得我很不理智..是我不對..在此道歉! 10/15 18:27
80F:→ sumbug:給wppsi 我不覺得nuqwin說的有超過呀@@ 他有沒提說不准法令 10/16 12:50
81F:→ sumbug:接受公評 倒是您的用語也稍微兇了一些^^" 10/16 12:52
82F:→ sumbug: 也沒說 10/16 12:53
83F:推 wppsi:我哪句話有兇的意味 10/16 18:29
84F:→ wppsi:樓上請搞清楚狀況,我在說的太超過是nuqwing講的這句話: 10/16 18:31
85F:→ wppsi:「若沒有身障者妳們這些特教老師要靠誰吃飯」 10/16 18:31
86F:→ nuqwing:可是你的口氣同樣會給人一種兇的感覺...畢竟是網路的關係 10/16 19:06
87F:推 nuqwing:而且是特教老師那不是更應該能體會身障者的困境嗎....? 10/16 19:14
88F:→ nuqwing:怎能只說是身障團體爭取權益太過頭....我很難過... 10/16 19:15
89F:→ nuqwing:我太自以為是 不該這樣說的 畢竟特教老師比一般老師還要 10/16 19:21
90F:→ nuqwing:厲害且辛苦...不該講這種情緒話..畢竟特教跟身障是命運共 10/16 19:22
91F:→ nuqwing:同體... 10/16 19:22
92F:→ peishiz:何不加強身礙生的學習效果?除了某些身礙學習無困難外 10/16 19:49
93F:→ peishiz:社會本來就很現實 當然要爭取自己的權利阿 10/16 19:49
94F:→ peishiz:不然那些原住民搶權利搶假的嗎? 10/16 19:50
95F:→ peishiz:雖然有的身礙的確實力不太夠,但也能為以後找工作加分阿 10/16 19:50
96F:→ peishiz:哪個老闆不愛學歷好的? 加上身體缺陷 工作限制會更多 10/16 19:50
97F:→ peishiz:那真正適合的工作又有幾個? 不要太超過了 10/16 19:51
98F:→ peishiz:你應該要說有的身礙心態有問題吧 10/16 19:53
99F:→ peishiz:還有 有些身礙也要斟酌自己的能力是否能適應阿 10/16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