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wabonga (烂V屎塔 烂微软 烂诺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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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身障职员不足 北县16校挨罚
时间Mon Oct 12 09:08:56 2009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09709/IssueID/20091012
招呒人校方无奈 教师会吁修法
【李文正╱台北报导】立意良善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八月上路,各县市公立学校
员工总数三十四人以上者,日後身心障碍员工不得低於总数百分之三,不过由於各校招聘
时,前往应试的身心障碍者极少,已知包括师生人数全台居冠的光华国小在内,北县有十
六所学校受罚,而北市也有十所、基隆则有四所遭罚。
顾此失彼
据县府劳工局资料显示,师生人数全国第一的北县光华国小,目前便因身心障碍教职员不
足法定的四名,上个月接获公文,要求每月缴交近七万元罚金,且采连续罚,延迟支付须
加计利息。该校教务主任陈建志无奈地说,并非学校不愿聘请,而是招聘多次,共三十多
个名额,报名表上甚至载明身心障碍者优先录取,「但半年下来,都没等到人来报名。」
陈建志说:「要找到四名身心障碍者,短时间内真的没办法。」他表示,目前罚款只能从
学校的办公事务费中支出,若连续处罚到年底,届时校内的粉笔、灯管、饮水机维护费等
总务费用,学校恐怕都无法支付,「除身心障碍者无法因新法施行真正受惠,全校四千九
百多人的权益也大受影响。」
教师任用资格受限
北县教师会理事长李荣富表示,新法上路前,教师的任用都被要求「身心健康」,造成领
有残障手册的教师原本就不足,何况家长能否接受体育老师是肢体障碍者,也是得面临的
考验,他建议,未来透过修法,可将教师列为与军警人员相同,排除须任用身心障碍人士
的条件。
教局坦承执行困难
立法委员黄志雄也说:「政策和执行的落差,使得学校被罚,真的很冤枉!」呼吁应透过
立法加注条文,避免顾此失彼。县府教育局亦坦承,身心障碍者保障名额是依新法规定实
施,在现实上有其困难,拟请内政部考虑排除教师计入身心障碍员工总人数,但也有官员
透露,这波遭罚名单,都是身障员工不足额的学校,「有志从事教职的残障者,不妨多留
意这些学校的职缺。」
北县市9月身障者 进用不足额学校
◎台北市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丽山国中、敦化国小、日新国小、蓬莱国小、龙安国小、士林商职、
仁爱国中、新兴国中、力行国小、明湖国小
◎台北县
永平高中、锦和高中、三重高中、新庄国中、淡水国中、五峰国中、永和国中、深坑国中
、丹凤国中、莺歌国小、金山国小、五股国小、海山国小、丹凤国小、锦和国小、光华国
小
资料提供:北县市劳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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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00.102
1F:→ sumbug:借转身心障碍版 10/12 14:07
※ sumbug:转录至看板 Disabled 10/12 14:07
2F:推 tin83:所以我不用怕失业罗?! 10/12 21:13
3F:→ jipk:请看看大多学校给的缺额工作性质、薪水、工作环境适不适合身 10/12 22:20
4F:→ jipk:障者的生存需求 10/12 22:21
5F:→ jipk:八月新法才上路没多久,短期之内要招满本身就有困难度, 10/12 22:34
6F:→ jipk:但也不必这麽急着就想修法来排除任用身心障碍人士吧! 10/12 22:36
7F:推 tin83:一般而言能任教职的都是身障者吧!心理方面有障碍的还是会被 10/12 22:52
8F:→ tin83:刷掉,保障是不需要啦!但也没必要排除吧!大家公平竞争嘛~ 10/12 22:53
9F:→ tin83:我有手册,但我不会比没有手册的难用啊~^^~ 10/12 22:54
10F:→ jipk:教师的种类有很多,如国语、数学、自然... 10/12 22:59
11F:→ jipk:身障的种类也很多,我就碰过肢障老师坐轮椅在教英文 10/12 23:00
12F:→ jipk:怎麽只会举一些偏激的例子呢?就想排除任用身障者? 10/12 23:01
13F:推 SU28:我听过有特教老师本身是严重色盲,还要特别派教助员帮他。 10/12 23:03
14F:→ SU28:我觉得这种应该此奖励补助,而非处罚强制。 10/12 23:04
15F:推 SU28:任何工作不管是不是身障本来就有适合的人和不适合的人 10/12 23:08
16F:推 jipk:现在教甄这麽严谨!倘若不适合,在面试或试教就可看出端倪 10/12 23:16
17F:→ tin83:没错,其实有手册的老师没有想像中那麽少,只是跟一般人比,能 10/12 23:17
18F:→ tin83:过关的毕竟还是少数,加上有些主管有主观的偏见,才会造成身障 10/12 23:18
19F:推 SU28:就是因为强制,有时不得已就得录取不适合的啊 10/12 23:18
20F:→ tin83:者求职不易,而学校却招不足身障老师的窘境~想当初我考教甄时 10/12 23:19
21F:→ tin83:也是公平竞争,报到时学校才知道我有手册,人事还笑说是捡到的 10/12 23:19
22F:→ tin83:我也觉得罚钱的方式不合理,只会造成烂用,反而破坏了名声~ 10/12 23:20
23F:→ SU28:采奖励补助比强制处罚来的好,不然保障名额何尝是种不公平 10/12 23:21
24F:→ tin83:赞成~有能者居之,毕竟是要来工作的,我们也不想造成别人的困 10/12 23:22
25F:→ tin83:扰,或是让人家觉得我们是靠特殊身份才考上的,学校甚至限制我 10/12 23:23
26F:→ tin83:们任意调校的权力,还好现在我不想调,不过这也是一种不公平 10/12 23:24
27F:推 SU28:如果这份工作适合报考的身障者,又有奖励补助,主管想必乐意 10/12 23:25
28F:→ SU28:录取该身障者。这样不是比较好吗?为什麽是处罚而非奖励呢 10/12 23:27
29F:推 tin83:所以上位者在做决策时,真的不知道是在为我们谋福利还是只是 10/12 23:28
30F:→ tin83:为了想要选票?~话说有些民间企业宁可被罚钱,也不愿花高人力 10/12 23:30
31F:→ tin83:成本来进用身心障碍者,这或许要回到特教体制中没有较为精致 10/12 23:31
32F:→ tin83:的职训教育所致~还有利益挂帅的社会风气使然~只有比别人更努 10/12 23:31
33F:→ tin83:力啦!我相信只要有心,有能力的身障者表现不会比一般人来得差 10/12 23:32
34F:推 SU28:是身障团体争权益争过头了! 10/12 23:32
35F:→ tin83:唉~话说原住民也是有保障名额的,以特定族群的方式来分类还蛮 10/12 23:34
36F:→ tin83:奇怪的,只能说福利用在不够必要的地方,不过这也是少数团体能 10/12 23:35
37F:→ tin83:发声或受到重视的方法之一吧!还蛮悲哀的~ 10/12 23:36
38F:推 xihong:政府用处罚的方式确实不洽当 应该要奖励...但是不能说是身 10/13 10:40
39F:→ xihong:障团体争权益过头了.问题是政府制定政策时根本没有长远思考 10/13 10:40
40F:→ xihong:以前英国有一位盲人教授研究生物方面 他也是雇用助教协助他 10/13 10:41
41F:→ xihong:虽然有些工作本来就像一般人ㄧ样 有适合的和不适合的 10/13 10:42
42F:→ xihong:但是现实生活里 身障者就业普便困难 大多是临时工... 10/13 10:44
43F:推 xihong:题外话..刚刚忘了选字..以至於出现错字 请包涵> < 10/13 10:50
44F:推 SU28:这个政策是由身障团体由下至上争权益所制订的 10/13 12:34
45F:→ SU28:他自己可以自己雇用助手让自己适合这份工作,这是可以的 10/13 12:37
46F:推 xihong:所以要怪那些身障团体当年只是ㄧ昧顾着争取自己的权益吗? 10/13 13:03
47F:→ xihong:照这般说来 身障生升大专院校甄试也该废除掉? 每年都有学力 10/13 13:04
48F:→ xihong:不足的身障生考上大学..但他们本身有没有足够能力念? 10/13 13:05
49F:→ xihong:台湾的特殊教育难道就不该检讨自己长年来流於"保护主义"吗? 10/13 13:08
50F:推 xihong:身障者、家长、社会和政府都有责任.不是吗?大家都是共犯.. 10/13 13:16
51F:推 SU28:争取权益应该中庸,过与不及都不好。只是点出导火线的起草, 10/13 16:13
52F:→ SU28:至於谁的责任有多少就由大家自己评断了。 10/13 16:16
53F:→ SU28:身障生甄试也的确有该检讨之处,过与不及都不好。 10/13 16:20
54F:→ SU28:是帮助身障者还是害了身障者?值得思考! 10/13 16:29
55F:推 jipk:请真正想关心及了解身障者看法的人,抽空看看''Disabled版'' 10/13 20:00
56F:→ jipk:是''Disabled''板........忘了选字~囧 10/13 20:11
57F:推 nuqwing:如果你今天是身障者就会明白她们的就业率并没有因为这个新 10/13 23:25
58F:→ nuqwing:法而受益.... 10/13 23:26
59F:推 nuqwing:请不要讲得太过 若没有身障者你们这些特教老师要靠谁吃饭 10/13 23:39
60F:推 sumbug:推 大家都是共犯 这共犯结构造成了许多荒谬的情况 10/13 23:39
61F:→ sumbug:请别只说身障团体徵权益过头 这指控又有点太过沉重 10/13 23:40
62F:→ nuqwing:虽然我也是念特教的 但是在上大学以前从没受过特教之惠 10/13 23:40
63F:→ nuqwing:台湾特教意识的抬头也才不过十几年而已 目前也不成熟 10/13 23:41
64F:推 nuqwing:大家岂不是更应该好好思考要如何提升现在的环境 10/13 23:45
65F:推 jipk:真心希望做决策的上位者或有影响力的人都能看到''身障板''的 10/13 23:56
66F:→ jipk:说法与看法,提供完善的、合理的配套措施 10/13 23:57
67F:推 wppsi:我觉得nuqwing你说的才太超过了! 10/15 01:19
68F:→ wppsi:如果这政策都不容接受公评,还谈何提升 10/15 01:26
69F:推 xihong:惩罚固然不合情合理 但是改成奖励更没人会主动配合... 10/15 14:41
70F:推 xihong:可以的话 我也不想靠这种悲哀的保护伞来找工作 10/15 14:45
71F:推 nuqwing:嗯...我是讲的太过了 扯远话题了 对不起...其实我也不赞成 10/15 18:17
72F:→ nuqwing:这个政策...像我朋友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却被人说你们还 10/15 18:18
73F:→ nuqwing:不是靠法律可怜你们才能进来的..那天听到他这样说..很沮丧 10/15 18:19
74F:→ nuqwing: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只是社会上释出的适合身障者的 10/15 18:21
75F:→ nuqwing:工作不多..而且不同障碍的情况又不同..各有各的限制... 10/15 18:23
76F:→ nuqwing:大环境没有足够的资源或无障碍环境 就变成只能靠法律这 10/15 18:25
77F:→ nuqwing:种外在的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来改善..就好像头痛医头而已 10/15 18:26
78F:→ nuqwing:其实我没有不容接受公评的意思 但是我的遣字用词却透露这 10/15 18:26
79F:→ nuqwing:样的意味出来...让你觉得我很不理智..是我不对..在此道歉! 10/15 18:27
80F:→ sumbug:给wppsi 我不觉得nuqwin说的有超过呀@@ 他有没提说不准法令 10/16 12:50
81F:→ sumbug:接受公评 倒是您的用语也稍微凶了一些^^" 10/16 12:52
82F:→ sumbug: 也没说 10/16 12:53
83F:推 wppsi:我哪句话有凶的意味 10/16 18:29
84F:→ wppsi:楼上请搞清楚状况,我在说的太超过是nuqwing讲的这句话: 10/16 18:31
85F:→ wppsi:「若没有身障者你们这些特教老师要靠谁吃饭」 10/16 18:31
86F:→ nuqwing:可是你的口气同样会给人一种凶的感觉...毕竟是网路的关系 10/16 19:06
87F:推 nuqwing:而且是特教老师那不是更应该能体会身障者的困境吗....? 10/16 19:14
88F:→ nuqwing:怎能只说是身障团体争取权益太过头....我很难过... 10/16 19:15
89F:→ nuqwing:我太自以为是 不该这样说的 毕竟特教老师比一般老师还要 10/16 19:21
90F:→ nuqwing:厉害且辛苦...不该讲这种情绪话..毕竟特教跟身障是命运共 10/16 19:22
91F:→ nuqwing:同体... 10/16 19:22
92F:→ peishiz:何不加强身碍生的学习效果?除了某些身碍学习无困难外 10/16 19:49
93F:→ peishiz:社会本来就很现实 当然要争取自己的权利阿 10/16 19:49
94F:→ peishiz:不然那些原住民抢权利抢假的吗? 10/16 19:50
95F:→ peishiz:虽然有的身碍的确实力不太够,但也能为以後找工作加分阿 10/16 19:50
96F:→ peishiz:哪个老板不爱学历好的? 加上身体缺陷 工作限制会更多 10/16 19:50
97F:→ peishiz:那真正适合的工作又有几个? 不要太超过了 10/16 19:51
98F:→ peishiz:你应该要说有的身碍心态有问题吧 10/16 19:53
99F:→ peishiz:还有 有些身碍也要斟酌自己的能力是否能适应阿 10/16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