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baby (。:*棉花糖。:*)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問題] 怎麼跟家長說?
時間Fri Mar 23 02:11:21 2007
學校與社會終究是一體的,
如果接受身障手冊,意味的是可能有被標籤化或污名化的危機,
那麼在學校裡接受特教服務,又何嘗不是如此?
---引言太多,恕刪^-^||
首先真的很謝謝版友的問題
在下並沒有高捧教育體系的福利,而輕視社福體系的制度
事實上,小女不才,覺得這應該回到特殊教育的概念來說。
教育的精神在順性發展,
但是依照普通班的教學模式,
常常忽略了「個別差異」,
特殊教育就是以非普通班的教學形態教育,
儘可能以學生個別特質與需求,採取個別化的教學。
以教育面來說,
鑑定上所呈現的「特殊學生」由於與其他孩子差異大,
所以需要接受不同策略、教材、方法等的教育,
換個說法是教育失去了其精神,
造成部分學生在接受教育過程中,得不到應有的效果,
才使他們成為現在所謂的特殊教育學生。
所以,如果為這些孩子貼上一個特殊學生的標記,
並認為應該他們去接受特殊教育。
這其實已經迷失了教育的本質了。
也因此,在法令規定特教班應該收通過鑑定的學生時,
該考量的是學生個別特質為依據的教育精神,
不在「福利」本身,理應也不該有「被標籤化」的情形,
而是一種學生適性教育之方式,
提供最少限制的環境和最大的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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