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ao (Ken)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問題] 怎麼跟家長說?
時間Thu Mar 22 23:13:13 2007
: 一定要站在"是為了孩子好"的立場去送鑑定。
: 可以跟家長說,不想被外界標籤化可以不申請社會局的身障手冊
: 但是教育體系中的鑑定安置,主要只是對孩子的升學、學習上有助益,
: 像是根據特教法規,
: http://general.daleweb.org/resource/w3-26.htm
: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各高級中等學校申請入學、甄選入學或登記分發入學者,其國民
: 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達錄取標準者於學校原核
: 定之各招生方式所定名額分別外加百分之二。但成績總分同分者,增額錄取。
: 前項參加甄選入學者,其第二階段非學科測驗分數,亦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 加分25%很多耶...
: 還可能因為考到好學校娶到好老婆呢!
: 通常家長聽到這裡就會喜孜孜的填下同意書。^-^"
作為教師,我們當然應該轉知家長「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權益,
但我們是站在什麼立場,來告訴家長:
「
不想被外界標籤化可以不申請社會局的身障手冊」這句話呢?
身障手冊的制度既然被社政系統採用,自有其專業上的意義,
應該不是外界能片面地單單以「標籤化」的疑慮為由就能輕易抹煞的。
尚且,公立學校的教師,
某種程度也算得上是政府的代言人,
我們向家長溝通時,代表的不只是教育體系,
而更是整個公部門單位。
難道我們可以藉由,單單高捧教育體系的福利,而輕視社福體系的制度,
只提到身障手冊制度造成接受者「被外界標籤化」的副作用,
卻單單談論接受特教安置服務的優點嗎?
學校與社會終究是一體的,
如果接受身障手冊,意味的是可能有被標籤化或污名化的危機,
那麼在學校裡接受特教服務,又何嘗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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