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da49 (   18公尺的對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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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國中] 擔任導師班上有過動兒,班級人數갠…
時間Sun Dec 3 20:23:59 2006
※ 引述《editors (教室還我啦> <|||)》之銘言:
: 簡單回答
: 過動 ADHD 不能酌減人數
: 只有拿醫生診斷證明的通通不算是特殊生
: 要通過特教老師"法眼" "加持"
: 只有學生通過特教鑑定成為有鑑定通知書
: 這裡請注意是有鑑定通知書的正式身分
: 才有資格酌減人數
: 但是......實際操作是不可能的!!!
: 為什麼呢??
: 1.酌減班級人數必須在階段銜接時就持有身分證明才能作到
: 就是國小轉銜到國中時,學生就必須具備這種身分
: 這樣在暑假註冊組編班時,就可以酌減人數
: 這是有法規規定的唷!!
轉銜有兩種,小學升國中的跨階段轉銜,
以及同一階段內重新編班的年段轉銜,
都可以利用這個時候調整人數,註冊組
在進行編班作業之前一定會先來知會特教組,
確認特殊學生身份的名單,至於酌減的人數,
在法規上有彈性,所以要視學生的嚴重程度
在轉銜會議上討論決定。
: 2.國小特教師無法將學生鑑定成為正式身分
: 國中老師入國小施測時,也僅能做到"疑似"身分,無法一口氣作到正式
: 為什麼呢??這是北市的狀況.....我強調是北市,其他縣市我不清楚
: 鑑輔會的教授三申五令,國小的過動,國中有機會緩解
: 所以國小升國中的轉銜那一次的鑑定
: 一定是只能拿到"疑似"身分!!!不可能一下子就作成正式身分
: 所以趕不及在進入國中時,作到酌減人數的程序
: 這要怎麼辦呢??
: 看學校內規,以前有討論串,有的學校行政措施是只要經過特教組的鑑定
: 該生班級便可享有酌減人數的待遇
: 這需要老師向學校行政爭取....因為法規沒規定這樣!!!
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條規定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應減少班級人數;
其減少班級人數之條件及核算方式之辦法,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所以說,各縣市的作法會有一些差異。
以台北市來說,根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原則
與輔導辦法」第七條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該班人數應予酌減一至五人,
由學校於核定總班級數下彈性調整之。
所以說,各校有一定的彈性,如果學校班級數太少,幾乎每班都有特殊生
的話,那就很難減人數了,端看各校行政在考量學生需求及教師負擔間
取得平衡,所以才必須開會討論,畢竟每個孩子的狀況不同。
: 最後再重申一次,
: ADHD,過動,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均非特教學生
補充一下,ADHD的孩子只有醫師的證明是不算是特教生的,
因為實務中發現,醫師都只是在短時間中憑著家長的描述,就給證明,
所以醫生證明的可信度仍須存疑。
老師可以聯繫特教組,將他轉介出來進行鑑定,鑑定通過之後,
這個ADHD的孩子才算是真正的特教生,就可以來談酌減班上人數了。
: 須經過嚴密的鑑定手續,通過鑑輔會,拿到鑑定通知書
: 才算是特教學生
: 不然我家光靠上述幾種學生就可以有兩三百個特殊生了,
: 咱們就不愁吃穿,開特殊學校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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