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da49 (   18公尺的对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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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国中] 担任导师班上有过动儿,班级人数갠…
时间Sun Dec 3 20:23:59 2006
※ 引述《editors (教室还我啦> <|||)》之铭言:
: 简单回答
: 过动 ADHD 不能酌减人数
: 只有拿医生诊断证明的通通不算是特殊生
: 要通过特教老师"法眼" "加持"
: 只有学生通过特教监定成为有监定通知书
: 这里请注意是有监定通知书的正式身分
: 才有资格酌减人数
: 但是......实际操作是不可能的!!!
: 为什麽呢??
: 1.酌减班级人数必须在阶段衔接时就持有身分证明才能作到
: 就是国小转衔到国中时,学生就必须具备这种身分
: 这样在暑假注册组编班时,就可以酌减人数
: 这是有法规规定的唷!!
转衔有两种,小学升国中的跨阶段转衔,
以及同一阶段内重新编班的年段转衔,
都可以利用这个时候调整人数,注册组
在进行编班作业之前一定会先来知会特教组,
确认特殊学生身份的名单,至於酌减的人数,
在法规上有弹性,所以要视学生的严重程度
在转衔会议上讨论决定。
: 2.国小特教师无法将学生监定成为正式身分
: 国中老师入国小施测时,也仅能做到"疑似"身分,无法一口气作到正式
: 为什麽呢??这是北市的状况.....我强调是北市,其他县市我不清楚
: 监辅会的教授三申五令,国小的过动,国中有机会缓解
: 所以国小升国中的转衔那一次的监定
: 一定是只能拿到"疑似"身分!!!不可能一下子就作成正式身分
: 所以赶不及在进入国中时,作到酌减人数的程序
: 这要怎麽办呢??
: 看学校内规,以前有讨论串,有的学校行政措施是只要经过特教组的监定
: 该生班级便可享有酌减人数的待遇
: 这需要老师向学校行政争取....因为法规没规定这样!!!
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 身心障碍学生就读之普通班应减少班级人数;
其减少班级人数之条件及核算方式之办法,由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定之。
所以说,各县市的作法会有一些差异。
以台北市来说,根据「台北市国民教育阶段就读普通班身心障碍学生之安置原则
与辅导办法」第七条 身心障碍学生就读普通班,该班人数应予酌减一至五人,
由学校於核定总班级数下弹性调整之。
所以说,各校有一定的弹性,如果学校班级数太少,几乎每班都有特殊生
的话,那就很难减人数了,端看各校行政在考量学生需求及教师负担间
取得平衡,所以才必须开会讨论,毕竟每个孩子的状况不同。
: 最後再重申一次,
: ADHD,过动,注意力缺陷过动症,均非特教学生
补充一下,ADHD的孩子只有医师的证明是不算是特教生的,
因为实务中发现,医师都只是在短时间中凭着家长的描述,就给证明,
所以医生证明的可信度仍须存疑。
老师可以联系特教组,将他转介出来进行监定,监定通过之後,
这个ADHD的孩子才算是真正的特教生,就可以来谈酌减班上人数了。
: 须经过严密的监定手续,通过监辅会,拿到监定通知书
: 才算是特教学生
: 不然我家光靠上述几种学生就可以有两三百个特殊生了,
: 咱们就不愁吃穿,开特殊学校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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