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rolll (呵呵)
看板sp_teacher
標題Re: [問題]念到書有關視覺障礙的問題
時間Thu Nov 30 11:44:58 2006
※ 引述《ceney (平行線交會的瞬間)》之銘言:
: 1.巡迴教師制
: --安置於普通班中,巡迴教師對視障兒童採直接教學或對級任教師提供教學上支援
: 2.輔導教師制
: --安置於普通班中,學校中特設的輔導教師,對學生課程與設備的使用提供必要的
: 直接教學與輔導,對視障生的教師與父母提供諮詢服務
: 3.巡迴輔導或教師諮詢模式
: --視障輔導員巡迴輔導區的視障學生,為學校內班級老師.行政人員和其他
: 專業人員的諮詢顧問,不採直接教學
我們台灣現行的狀況來分好了......
我們先簡單的分成"台北市"以及"非台北市"
台北市:台北市在視障教學上採取
2.輔導教師制:意思是設立視障重點學校,校內有相關的視障教學設備
以及視障專業教師,個案平時安置在普通班,但在部分
時間或是視障專業課程上則抽離至"視障資源班"上課
早年台北市設立了5間重點學校(小學階段),部分已
名存實亡,目前應該剩3間了吧
3.巡迴輔導或教師諮詢模式:簡單來說就是視障巡迴輔導教師,但台北
市視障巡迴輔導採第三級服務制度,就是
妳上述的後面那些解釋
非台北市:1.巡迴教師制:1跟3差別在哪裡呢?只能說,依規定或是台面上的解釋
差別就在"有無對學生直接教學",簡單來說1的工作就是
包含2.3 工作量大但有回饋,聽說過去交通補助較多,
而且多很多......
不知這樣妳能明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16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