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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省城隍廟測試3C記錄」之文, 一律禁止回文, 所有討論轉移在此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49.61.105
1F:推 htx9:推 10/30 19:06
2F:→ lld33821:難怪變成!我想奇怪怎變成這樣,原來是鎖文 10/30 19:09
3F:→ lld33821:個人覺得以後這種見面驗證文,雙方話別講太多 10/30 19:11
4F:→ lld33821:3c如果太早講當天怎樣,應該會出現不同結果 10/30 19:12
5F:→ wtdai:此舉是對的,除小弟之外有大反應的應都受其挑弄過了.別看表象 10/30 19:14
6F:→ wtdai:thismy也不用介意wk的情緒性發言.知道後就沒啥事. 10/30 19:16
7F:→ thismy:一碼歸一碼,ccc的文章有問題是一回事,他的人格又是一回事 10/30 19:17
8F:→ thismy:大家混在一起,"人"與"事"分不清,真是...... 10/30 19:17
9F:→ lld33821:然後以後驗證的題目,可以先大家討論,免的混戰,各自解讀 10/30 19:18
10F:→ lld33821:反正3c出桶後也不怕人再次驗證 10/30 19:19
11F:→ wtdai:感性問題,這不僅會腦補還會阻礙思路,唯一優點是創作與洩壓. 10/30 19:20
12F:→ wtdai:果汁的放東西奪氣運就是上述而已.剩下的不必多言. 10/30 19:23
13F:推 todaybear:算了,partylee說我把責任都推給省城隍,若說被比喻成馬 10/30 19:24
14F:→ todaybear:王陰謀論是生氣,那partylee這樣說是讓我心寒。 10/30 19:25
15F:→ lld33821:其實大家搞得太複雜,實驗要控制很多變因 10/30 19:25
16F:→ lld33821:操作變因簡單一點,例如擲筊問3c是否可跟神鬼溝通 10/30 19:25
17F:→ todaybear:我又不是thismy認證合格通靈人,我是有甚麼資格去把認證 10/30 19:25
18F:→ todaybear:的責任往自己身上背? 10/30 19:26
19F:→ lld33821:todaybear大其實是不是通靈人也可驗證,題目弄簡單明確點 10/30 19:26
20F:→ todaybear:3C呼籲半天沒半個人來報名,現場他又只坐在一邊看,我得 10/30 19:27
21F:→ todaybear:一個人負責所有流程兼拍照錄影記錄和負責被罵... 10/30 19:28
22F:→ todaybear:省城隍出的杯當然最終詮釋權是在祂身上,所以我才說過好 10/30 19:29
23F:推 lld33821:別這樣,todaybear 您精神勇氣可嘉 10/30 19:29
24F:→ todaybear:幾次我樂見後續有人嚴謹地繼續海龜湯,現場有時間限制, 10/30 19:30
25F:→ todaybear:我一個人能力有限,經驗不足不夠嚴謹完善有批進才有進步 10/30 19:31
26F:→ todaybear:這我很歡迎,但現在說我把責任都推給省城隍我真的完全不 10/30 19:32
27F:→ todaybear:能接受....我有接受不夠嚴謹完善的批評和指教,省城隍那 10/30 19:33
28F:→ todaybear:邊的鑑定責任我真的不知道我要怎麼去幫祂分攤?partylee 10/30 19:34
29F:→ todaybear:你可不可以告訴我? 10/30 19:34
30F:→ todaybear:我有接受試題不夠嚴謹完善的批評指教 10/30 19:35
31F:推 todaybear:版主回信了,3C的回文裡被我用推文打臉證實他說謊,讓 10/30 19:48
32F:→ todaybear:我覺得公然受到污衊的部分,版主認為於版規上沒任何問題 10/30 19:49
33F:→ todaybear:,頂多算他發言真實性可疑.....好吧,這個版是保護說謊 10/30 19:50
34F:推 YHN0987:為了一個3C測試,大家搞成這樣.....=.= 10/30 19:51
35F:→ todaybear:者的。就這樣吧,做多人怨己也怨,再見。 10/30 19:51
36F:→ thismy:你千方百針想要ccc受到懲罰,別忘了事情是你先開始的~~~ 10/30 19:59
37F:→ thismy:你覺得對方內文不真實就是說謊,要我再處罰他 10/30 20:00
38F:→ thismy:那如果我認為你的擲筊測驗不實,我是否也能以說謊來水桶? 10/30 20:00
39F:→ thismy:你的挑釁文 ccc說不想檢舉你,結果你來信要我再重罰他 10/30 20:01
40F:→ thismy:從行為結果論,是誰在想辦法搞誰? 10/30 20:02
41F:→ thismy:不想幫你處罰你敵視的人,所以也跟著被你xxxx 10/30 20:03
42F:→ thismy:還"保護說謊者"勒,怎不說我在保護你 沒水桶你? 10/30 20:03
43F:→ thismy:從行為來看,若要交朋友,跟誰交朋友比較有安全一些? 10/30 20:04
44F:→ thismy:沒站你一邊,就直接被你不爽而歸類為另一方.... 10/30 20:05
45F:→ thismy:你與ccc恩怨關我什麼事...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10/30 20:06
46F:→ thismy:我只會執行板規,沒有違規的事情別來找我..... 10/30 20:06
※ 編輯: thismy 來自: 60.49.61.105 (10/30 20:13)
47F:推 meegan:虧我還洩天機爆蠢事 根本沒在聽嘛你們(被巴飛) 10/30 20:16
48F:推 nknuukyo:時間的部份已經是很明顯的矛盾了,如果這樣兩文比對後仍 10/30 20:18
49F:→ nknuukyo:然不算反因為果(作賊喊抓賊),只用“表面上的氣度”作判斷 10/30 20:18
50F:→ nknuukyo:,那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10/30 20:18
51F:推 meegan:很簡單 對方是男是女高矮胖瘦都與己無關 故不比問 10/30 20:19
52F:推 nknuukyo:就我來看,t之所以會說要重罰,不僅是因為“3c說謊”而已 10/30 20:20
53F:→ nknuukyo:,重點是抓賊的被人當作賊打才生氣吧? 10/30 20:20
54F:推 YHN0987:我有聽,天機部份是簽特仔尾嗎 (誤) XDDDD 10/30 20:20
55F:推 meegan:天機部份是樂透要買3x,12(誤) 10/30 20:23
56F:推 nknuukyo:這比“說謊”還麻煩得多,更不是“發文不真實”而已,不 10/30 20:23
57F:→ nknuukyo:過板大如果聽不下去,那就就此打住。 10/30 20:23
58F:→ thismy:抓什麼賊?這篇討論串第一篇文的喊抓賊就違規了,還抓賊? 10/30 20:24
59F:推 haozip:today大不要灰心阿!走在正確道路上,需要很大的勇氣,你應 10/30 20:24
60F:推 meegan:忍不住想說 你還寫信問他要不要檢舉 對照之前 真想罵髒話 10/30 20:24
61F:→ haozip:該是覺得你的義舉一直被污衊而感到氣憤吧!如果對這版灰心 10/30 20:25
62F:推 YHN0987:我破解了 30 05 12 27 10 ???~~~(誤) 10/30 20:25
63F:→ haozip:那就離開吧!還有許多不錯的版可以看,像是道版。只是缺少 10/30 20:26
64F:→ thismy:meegan 那又如何,舉正義之名就可以違規? 10/30 20:26
65F:→ YHN0987:我要特別號呀 敲碗~~~(誤) 10/30 20:27
66F:推 meegan:特別碼是3喔 中了要分紅 (繼續誤) 10/30 20:27
67F:→ haozip:你的文章,如同飄版前陣子因為大黃而誤解蘇大師,使他一個 10/30 20:27
68F:→ haozip:多月都沒發文,感覺飄版失色不少 10/30 20:27
69F:→ YHN0987:大黃????? 10/30 20:28
70F:→ meegan:他有沒有違規與我無關 我只在意你還寄信給3c這一塊 10/30 20:28
71F:推 todaybear:報告,我寫給版主的信根本沒提到"重罰"兩字,我只問3C說 10/30 20:28
72F:→ todaybear:謊公然\污衊我的部分版主用版規是怎麼看。 10/30 20:28
73F:→ thismy:什麼叫問我以板規怎麼看?不想我罰ccc,難道是來問好玩的? 10/30 20:30
74F:推 nknuukyo:很多文章前後明明都是本人發的,也都是明顯前後矛盾,但 10/30 20:30
75F:→ nknuukyo:這種事好像都能視而不見,反而往無關的“動機”去放大, 10/30 20:30
76F:→ nknuukyo:到底有什麼用呢?我根本懶得判斷3c作人如何(動機是難論斷 10/30 20:30
77F:→ nknuukyo:的),只是很清楚他發文前後嚴重矛盾,但這些矛盾似乎都 10/30 20:30
78F:→ nknuukyo:能被容忍,這也讓我不太理解。 10/30 20:30
79F:推 YHN0987:大黃???和小黃的關係是????? 10/30 20:31
80F:→ thismy:文章有矛盾有違規嗎?沒違規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10/30 20:32
81F:推 todaybear:thismy,因為我很好奇你對3c這行為用版規看的標準。如果 10/30 20:32
82F:→ YHN0987:驚!!特別碼是3??????? (沒梗了,誤不下去,但還是誤 XD) 10/30 20:33
83F:推 nknuukyo:怪了,以板規看,跟欲重罰這一定是一件事嗎?肯請兩位t大 10/30 20:33
84F:→ nknuukyo:同意,看thismy這個判斷下得有沒有道理。 10/30 20:33
85F:→ todaybear:文章真實性在這個版不重要,那該相信甚麼? 10/30 20:33
86F:→ thismy:我的板規不看理由對錯,只看在此板上的行為。 10/30 20:34
87F:→ nknuukyo:將兩位此事私信公開,大家作公評。 10/30 20:34
88F:→ thismy:論文章真實性,這板上有一半我也覺得有問題,我就該水桶? 10/30 20:34
89F:→ todaybear:又,我跟你說不管你罰不罰,我都不會用這條去對3c怎樣, 10/30 20:35
90F:→ todaybear:算是對他氣度的致敬。 10/30 20:35
91F:推 nknuukyo:就目前未看信件前,就依個人常識來說:不認得“依板規請 10/30 20:36
92F:→ nknuukyo:教看法”與“欲重罰此人”是同一件事。 10/30 20:36
93F:→ todaybear:3c的說謊部分已經不只達到存疑了,而是被證實說謊了。 10/30 20:36
94F:→ nknuukyo:所以thismy抱歉,這兩碼事合為一談,目前未見信內文章前 10/30 20:37
95F:→ nknuukyo:,無法說服我。 10/30 20:37
96F:→ thismy:我再說一次,沒有違規的事別人吵我了.... 10/30 20:38
97F:→ thismy:ccc 是不是神棍唬爛之流,並不能成為他不受板規保護的理由 10/30 20:38
98F:→ thismy:別玩文字遊戲了,沒想要罰ccc的話,寫那封信是要幹嘛`~~ 10/30 20:38
99F:推 todaybear:為什麼3c講你就認為有氣度,我說在你眼裡就變成文字遊 10/30 20:39
100F:→ todaybear:戲?我到底是哪裡讓你有了成見要這樣看我? 10/30 20:40
101F:推 nknuukyo:我現在只是以板眾的身份,對“依板規請教”上綱到“欲重 10/30 20:40
102F:→ nknuukyo:罰”甚至“人格層面”的部分,是否適當覺得有疑慮,也許 10/30 20:40
103F:→ nknuukyo:見到本文能夠讓此疑慮平息。 10/30 20:40
104F:→ todaybear:你若願意我公開那信件,我就貼出來。我真的不認為我哪一 10/30 20:41
105F:→ todaybear:行字有表達我問這問題是有你說的意圖。 10/30 20:41
106F:→ thismy:我說過了,我覺得你寫這封信的用意就是那樣..不然問爽的? 10/30 20:42
107F:推 nknuukyo:不過此文本來就是bear打的,我想如果熊同意,那板大似乎 10/30 20:42
108F:→ nknuukyo:也沒有“道理”說:這事絕不能再給其他人作判斷。 10/30 20:42
109F:→ nknuukyo:我坦白說:這種上綱未見本文前,我覺得有些詭異… 10/30 20:44
110F:推 todaybear:啊,所以我可以貼出來? 10/30 20:44
111F:推 nknuukyo:不引述到thismy大的文章,適當避開私人關係的部分,似乎 10/30 20:46
112F:→ nknuukyo:於法未有不可吧? 10/30 20:46
113F:推 todaybear:又,我前一封也指是問你兩件事:1.想問可不可以把約測驗 10/30 20:48
114F:推 nknuukyo:不過回過頭來說,搞不好見到本文後,我反而傾向thismy方 10/30 20:48
115F:→ todaybear:那篇文精華備份以防被刪改導致事情始末的證據消失。2. 10/30 20:49
116F:→ nknuukyo:書信是寫信者的著作,可受到著作權法之保護,因著作人就 10/30 20:50
117F:→ nknuukyo: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亦有不公開的權利。 10/30 20:50
118F:→ todaybear:關於油性筆寫名字的部分想請你收照片當公證可否?如此 10/30 20:50
119F:→ nknuukyo:所以現在要問板大:為什麼不能公開了? 10/30 20:50
120F:→ todaybear:而已,我真的不懂哪一行字我讓你覺得我要對3c怎樣了? 10/30 20:50
121F:→ nknuukyo:另提議板大:請適當對本篇的推文進行整理,不然觀眾會亂 10/30 20:51
122F:→ todaybear:啊,抱歉弄亂推文了。y 10/30 20:51
123F:→ thismy:我懶得理你們大亂鬥了,真累....沒違規的話都不關我的事了 10/30 20:54
124F:→ wtdai:唉阿.. 10/30 20:56
125F:→ wtdai:板規,要不要罰這是處理方式.一種工具而已.要怎用都可以,可建 10/30 20:58
126F:→ wtdai:議以後怎做.不用這樣搞,矛盾點指出就好.光thismy轉貼果汁文 10/30 21:00
127F:推 meegan:那你為何要寄信給3c 之前他違規你有寄信給當事者嗎 10/30 21:00
128F:→ wtdai:他能一邊說對他不利,一邊又在廟裡說溝通.那到底他是信不信有 10/30 21:01
129F:→ thismy:meegan你對這很不滿是?他違規我直接水桶了 我對他比較好? 10/30 21:02
130F:→ thismy:好吧,那我就不問cc直接水桶原po,我這樣比較好對嗎? 10/30 21:02
131F:→ wtdai:靈.有,前者矛盾.因為他自己信那且當場溝通怎能說對他不利? 10/30 21:03
132F:→ thismy:ccc 被禁文 我才問他一下 這是我的自由 10/30 21:03
133F:推 nknuukyo:持平來說,todaybear有權將他寫的部分公開,大家可以看: 10/30 21:03
134F:推 novca1225:巧言亂德 10/30 21:03
135F:→ nknuukyo:把該文字上綱成"欲重罰"及"交bear當朋友不如交ccc"有無道 10/30 21:04
136F:→ wtdai:否.不利說法成立,那他在跟誰溝通拿籤詩?這不就很直截了當了 10/30 21:04
137F:→ nknuukyo:理。 不過我只是質疑"上綱"的範疇 10/30 21:04
138F:→ wtdai:嗎? 10/30 21:04
139F:→ nknuukyo:個人認同在兩方中間或許有第三條路 10/30 21:05
140F:→ wtdai:個人建議,都停下來一天.thismy問是否n大您之前也有問他是否 10/30 21:06
141F:推 meegan:之前不太願意處理 檢舉嫌格式不對 現在服務到家 寄信問當 10/30 21:07
142F:→ wtdai:在驗證前禁言這問題呢?他是否採納您建議呢?所以他為表公平 10/30 21:07
143F:→ wtdai:問果汁的看法不淪於片面之詞也沒錯阿. 10/30 21:08
144F:→ wtdai:那tb問板規問題可能是想看有無處理方式. 10/30 21:09
145F:→ wtdai:我不清楚板規內容我也沒去看,但thismy既是版主,板規他最熟. 10/30 21:10
146F:→ wtdai:他認為沒違規,那此次可順便討論板規是否需補或需修.這是正向 10/30 21:12
147F:→ wtdai:但若牽扯到版主公不公,為免扯太遠.各位怎知thismy那到底接受 10/30 21:13
148F:→ wtdai:道哪些資訊才這樣評判?未清楚前,不宜對人. 10/30 21:15
149F:推 nknuukyo:我不想上綱到任何人的人格層面,但我支持該信內容公開 10/30 21:16
150F:推 meegan:被禁文一樣看的到 還能寄信說明呢 10/30 21:16
151F:推 todaybear:好,我公開了。 10/30 21:16
152F:→ thismy:meegan 你三不五次水球給我叫我水桶ccc,我吃飽太閒啊~~ 10/30 21:17
153F:→ thismy:你拿不出違規的證據又沒檢舉格式,要我幫你找理由桶? 10/30 21:17
154F:→ wtdai:是否無形之中不知早已種下的因,卻間接造成現行結果.各位可想 10/30 21:18
155F:→ wtdai:看看. 10/30 21:18
156F:推 meegan:那現在你就很有空的幫他找理由 還問他要不要檢舉?! 10/30 21:18
157F:→ thismy:板主有權主動處理違規文,但幾時主動不是由你來說... 10/30 21:21
158F:→ wtdai:m或許這樣想會比較好,沒必要讓這事擴大. 10/30 21:21
159F:→ thismy:那麼明顯的挑釁文,還要找什麼理由? 10/30 21:21
160F:推 meegan:那版主可以隨便在推文或發文中 告知是誰提出檢舉? 10/30 21:22
161F:→ wtdai:發洩情緒適可而止即可,這些討論串所引出的效益在哪? 10/30 21:22
162F:推 todaybear:那為什麼thismy你不先勸導或警告我?而是先提醒3c呢? 10/30 21:23
163F:→ wtdai:轉出去整頁都是.那收到啥效果?不就是果汁而已與lld的另面向 10/30 21:24
164F:→ todaybear:還有,我希望知道那部分算挑釁文,若你願意先警告我,我 10/30 21:24
165F:→ wtdai:討論,還有機率性討論. 10/30 21:24
166F:→ todaybear:也沒理由不配合刪除修正那部分啊。 10/30 21:25
167F:→ loeawei:通常呢 我有種惡趣習性 無論對錯呀 我喜歡壓少數的一方 10/30 21:25
168F:→ wtdai:這些充其量整合下來剔除真正討論的真能佔一整個版面嗎? 10/30 21:26
169F:→ loeawei:目前多數會針對c的提出懲處問題 不過呀 算了啦 到此為止 10/30 21:26
170F:→ thismy:todaybear 你該這麼想,我其實可以主動直接水桶你的.. 10/30 21:26
171F:→ thismy:你現在要因為我沒站你這邊,而覺得我在幫另一邊,我也無話 10/30 21:27
172F:→ wtdai:個人看法就僅是這樣. 10/30 21:27
173F:→ loeawei:c的問題表達是很多人不能明白 看不懂得也很多 不過我想這 10/30 21:27
174F:→ thismy:可說,在板上違規若要先提醒叫人改,那怎麼沒有人問我怎麼 10/30 21:27
175F:→ thismy:不去提醒ccc修文,而給他劣文呢?我給他劣文沒人叫我提醒? 10/30 21:28
176F:→ loeawei:部分是修行者的通病 很多是必須體驗到 卻很難說清楚 雖然 10/30 21:28
177F:推 nknuukyo:提出污告犯的證據,替自己吐一口氣,直接被窄化成『因為 10/30 21:28
178F:→ loeawei:c有他覺得自負地方 不過在我看法中 如果沒有我親自體驗到 10/30 21:29
179F:→ nknuukyo:要不利於誣告犯,所以提出這些證據』,這很詭異唷 10/30 21:29
180F:→ loeawei:部分 我一樣不認同啦 撇開看不懂部分 倒是最近他提出回應 10/30 21:30
181F:→ nknuukyo:至少在因果部分,看來有些倒因為果了不是? 10/30 21:30
182F:推 todaybear:thismy,我一直認為版主在執行版務時是不應該站在任何一 10/30 21:30
183F:→ wtdai:n大說的沒錯,這是合情合理也應如此.但實際效果有收到嗎? 10/30 21:31
184F:→ todaybear:邊的,所以我從未期待過你應該站在我這邊。 10/30 21:31
185F:→ loeawei:練功部份 其實是沒有說錯喔 10/30 21:31
186F:→ wtdai:現不擺明果汁已不是重點,討論焦點轉向了嗎? 10/30 21:31
187F:→ thismy:那我也沒站過他那邊,不然他的水桶與劣文是怎麼來的 10/30 21:32
188F:推 meegan:當初要嘛就直接統熊 要嘛就繼續當姜太公 還寄信勒 10/30 21:32
189F:→ wtdai:有無發現呢?這些討論串,主角似乎換人了. 10/30 21:32
190F:→ loeawei:所以就此打住啦 看了這些文也真的覺得太過太多了 10/30 21:32
191F:推 nknuukyo:動機論的可怕在於,它提供一種富於解釋力的說詞,在這說 10/30 21:32
192F:→ todaybear:是的,但我仍然不懂想知道的幾點是:1.挑釁文的部分在哪? 10/30 21:33
193F:→ nknuukyo:詞下,一切都可以解釋得非常簡單易懂。 10/30 21:33
194F:→ nknuukyo:EX:你就是看他不爽,所以才搞那麼多事。 10/30 21:33
195F:→ thismy:不就是有些人覺得我在幫ccc嗎?(攤手) 10/30 21:33
196F:→ todaybear:2.為何不先警告我讓我改善,而是先去知會3C?3.我寫給你 10/30 21:34
197F:→ wtdai:後頭幾乎一篇換一個主角,不清楚狀況而覺得過火點的全中. 10/30 21:34
198F:→ todaybear:的信到底哪一行讓你認定我有對3C不利的意圖?4.我已在此 10/30 21:35
199F:→ thismy:對啦,每個人違規都先提醒讓他修文,ccc被桶沒人叫我提醒他 10/30 21:35
200F:→ wtdai:沒錯.但是否情緒被挑起了沒發覺,行為也逐漸如此呢? 10/30 21:35
201F:→ nknuukyo:我不覺得板大是『挺3c』我質疑的點在於:『上綱過頭』 10/30 21:35
202F:→ todaybear:說明對您所言的3C的氣度致敬下,無論如何我也不會用那 10/30 21:36
203F:→ thismy:再鬧我就全部鎖文連同這篇鎖文了 10/30 21:36
204F:→ nknuukyo:更別提這種上綱的構成,可能有對他人『動機』的假設猜測 10/30 21:36
205F:→ nknuukyo:而假設的基礎說來並不完全充分 10/30 21:37
206F:→ todaybear:些問題的結果對3C不利,而你卻依然認為我要對3C不利? 10/30 21:37
207F:→ wtdai:thismy先別鎖這篇. 10/30 21:37
208F:→ wtdai:tb小弟斗膽回您問thismy問題. 10/30 21:37
209F:→ nknuukyo:如果這事討論上被窄化為『鬧』,那真的把人看簡單了 10/30 21:37
210F:→ wtdai:果汁在此篇之前被禁文是事實,他無法直接即時回應也是事實 10/30 21:39
211F:推 haozip:從信件來看,看不出來有版主推文所言:要你再重罰他。那2信 10/30 21:39
212F:→ haozip:件並未提及,只是提及想保留證據,版主說to大要求重罰3c大 10/30 21:40
213F:→ wtdai:不論他言行先前如何,旁人只見前述事實,僅覺對果汁有不公允之 10/30 21:41
214F:→ haozip:是否為版主自己的個人解讀與上綱???????????? 10/30 21:41
215F:→ wtdai:處.而thismy接納n大建議權充想個辦法讓其能自我辯駁機會. 10/30 21:42
216F:→ wtdai:但工具使用上就是不公平,tb您能在公開言論上敘述,果汁不行 10/30 21:43
217F:→ nknuukyo:個人私信上的建議:『若板主認為最近處理抓替身一事可能 10/30 21:45
218F:→ wtdai:而tb您卻想加緊腳步詢問板規能否處置,但果汁卻未能辯駁 10/30 21:45
219F:→ nknuukyo:需要請其回文,可先提出有人有這樣的要求,若無順利解決 10/30 21:45
220F:→ nknuukyo:,再一併處理之』(不過當時其實沒很懂他是去城隍作啥) 10/30 21:46
221F:→ wtdai:那thismy究竟該因此處罰或不處罰?為何會說氣度問題,他可能感 10/30 21:46
222F:→ wtdai:到tb您佔盡天時地利,卻想乘勝追擊而不苟同.這說法不知tb能否 10/30 21:48
223F:→ wtdai:接受呢? 10/30 21:49
224F:推 nknuukyo:以tb的角度會覺得:他的水桶又不是我害的,我還被他亂講 10/30 21:49
225F:→ thismy:許多人根本不明白什麼是板規,就算cc在外殺人放火他也沒違規 10/30 21:50
226F:→ nknuukyo:所以兩造就這部分造成誤會。但這不代表我們認為板大挺3c 10/30 21:50
227F:推 todaybear:wtdai請別汙衊我,我信中文字沒有那個意思,我個人的意 10/30 21:50
228F:→ wtdai:要提處置,等雙方都有發言機會才是公平. 10/30 21:51
229F:→ thismy:什麼是違規?我只會看板上的行為...在板上沒犯就是沒犯... 10/30 21:51
230F:→ todaybear:思也不打算那麼做。只是困惑用謊言公開汙衊人難道在版規 10/30 21:51
231F:→ todaybear:來說沒有任何不恰當? 10/30 21:52
232F:→ wtdai:個人也沒汙衊,何來汙衊之詞呢?你在此時提的問題主要主角是誰 10/30 21:53
233F:→ wtdai:呢?難道不是指果汁嗎? 10/30 21:54
234F:→ thismy:是不是汙衊,言之過早.....那「自誤誤他」算不算汙衊... 10/30 21:56
235F:推 todaybear:您說"而tb您卻想加緊腳步詢問板規能否處置"就是在說我 10/30 21:56
236F:→ wtdai:tb您的意見很好,小弟也覺得您的論點很棒,可以拿來討論. 10/30 21:56
237F:→ todaybear:有那意思,但我個人是沒有,所以覺得是汙衊。 10/30 21:57
238F:→ wtdai:that's right.這是在說您這番的行為,因為你的這論點不是放在 10/30 21:58
239F:→ wtdai:以後,而是放在個人. 10/30 21:58
240F:→ todaybear:自誤誤他源自於他五題都沒過,所以希望他別在繼續散佈不 10/30 21:59
241F:→ wtdai:您大可寫篇文公開討論:有鑑於前日事件,是否在板規上可做修正 10/30 21:59
242F:→ thismy:那五題都沒過的根據是擲杯,要我當擲杯結果為板規根據? 10/30 22:00
243F:→ todaybear:正確如法的知見言論,我的意思是勸誡。 10/30 22:00
244F:→ todaybear:而版主若覺得不當,也可警告我,我也當修改刪除之。 10/30 22:01
245F:→ wtdai:避免有說謊故意引導他人....這方式就不僅是針對果汁,不是嗎? 10/30 22:01
246F:→ thismy:你就因為一個擲杯結果而公然指他人自誤誤他,就不違規了? 10/30 22:01
247F:推 nknuukyo:我是覺得事已到此,誤會差不多釐清完了,只是就信件部分 10/30 22:02
248F:→ thismy:我覺得不當就只能警告你去修改,那別人是不是也要這樣? 10/30 22:02
249F:→ nknuukyo:我個人看是不傾向"欲重罰"這個判斷,但兩造不妨先打住? 10/30 22:03
250F:→ todaybear:wtdai,我指的是我沒有你說"加緊腳步詢問板規能否處置" 10/30 22:03
251F:→ todaybear:的意思,請別弄錯點。 10/30 22:03
252F:→ nknuukyo:先暫且這樣吧,為了3C的後續弄壞感情..感覺很蠢 10/30 22:04
253F:→ naonzn:吵成這樣子,為什麼你們都可以怎麼肯定城隍有去控制那15杯咧 10/30 22:04
254F:→ thismy:沒什麼好談的,根本看不到有什麼訴求。 10/30 22:04
255F:→ wtdai:是的,n大說的極是.個人不管有無重罰,這是可討論之,但回復理 10/30 22:04
256F:→ nknuukyo:真理之類的事,可以等事後冷靜些再多作討論 10/30 22:04
257F:→ todaybear:版主沒有這樣做過嗎?全部都警告直接處置? 10/30 22:04
258F:→ wtdai:性是首要. 10/30 22:05
259F:→ todaybear: 全部都不警告直接處置? 10/30 22:05
260F:→ thismy:ccc沒有違規,反而是你先違規,結果你沒被桶,還不高興抗議 10/30 22:05
261F:→ thismy:ccc被我水桶兩週,劣文一篇,你看過我警告他修改文章嗎 10/30 22:06
262F:→ naonzn:不管支持那一方都必需先確定城隍有介入,才有吵的義意吧 10/30 22:06
263F:→ todaybear:我不懂的點是前面述及的點而已....好吧,先這樣了。 10/30 22:07
264F:推 nknuukyo:thismy大,如果我是tb,我氣你不是你挺不挺3C,而是你把 10/30 22:07
265F:→ thismy:naonzn 就算"假設"城隍有介入,ccc也不違規呢`~~ 10/30 22:07
266F:→ nknuukyo:我的發信上綱到人格層面,甚至比3C還不如。冏> 10/30 22:07
267F:→ thismy:因為ccc就算在外面殺人放火,也不會因此而讓他違規... 10/30 22:08
268F:→ nknuukyo:但回過頭來說,tb原文有些修辭可能也要避免上綱的部分 10/30 22:08
269F:→ nknuukyo:或是多加些邏輯的材料進去,不然板大亦有疑慮 10/30 22:08
270F:推 haozip:從信件中是真的看不出有版主所說"to欲重罰3c",如果這是版 10/30 22:08
271F:→ todaybear:是,如果版主願意指出來,我當然願意配合刪除沒問題。 10/30 22:08
272F:→ haozip:主的主觀判斷,並以為如此,那大家也無話可說..... 10/30 22:09
273F:→ thismy:要照你說的,我也沒有說比3C還不如,你算不算上綱? 10/30 22:09
274F:推 nknuukyo:算,但情節可能比你的輕微點^^,因為能由文字推理而得 10/30 22:10
275F:→ wtdai:應該夠了,情緒再不壓,啥事都做不了. 10/30 22:10
276F:→ thismy:所以信件只是問爽的,信件沒讓我處置ccc的意圖? 10/30 22:10
277F:→ nknuukyo:這就是過份上綱跟一般上綱的差異了 10/30 22:11
278F:→ wtdai:大家浪費時間在此也沒比較快樂,不是嗎? 10/30 22:11
279F:→ wtdai:n大這等情緒面消失再談較好,愚見勿怪. 10/30 22:12
280F:推 haozip:那信件幾行字,就覺得是要重罰3C,會不會明顯無限上綱?? 10/30 22:13
281F:推 todaybear:因為執行與判斷者是版主你,有些疑惑本來就是要問過你才 10/30 22:13
282F:→ todaybear:能有效解答不是嗎? 10/30 22:13
283F:推 nknuukyo:同意w大,先休息。 10/30 22:14
284F:→ thismy:嗯,那就是說沒有打算要我處置ccc呢? 10/30 22:14
285F:→ todaybear:我再重申,那兩封信個人完全沒有任何要對3c不利的意思。 10/30 22:14
286F:推 awesomeSS66:看一半推文就不想看下去惹 SOUL板是有仇恨摧化劑嗎 10/30 22:15
287F:→ todaybear:我也說過,不管你回答如何,我個人跟3C一樣會請你不要做 10/30 22:16
288F:→ wtdai:tb意見已知,thismy接吧.這樣就化掉了,簡單至極. 10/30 22:16
289F:→ thismy:ok ok,你說沒有我信你就是。. 10/30 22:16
290F:→ todaybear:出處分,為了回報與致敬您說的3C氣度。 10/30 22:17
291F:→ todaybear:謝謝thismy你願意相信。 10/30 22:17
292F:→ wtdai:另個人斗膽愚見應可鎖文了. 10/30 22:18
293F:推 duane:今天熊不是通靈人唷XD 那請問哪來的自信 約好時間以後前一 10/30 22:18
294F:→ duane:天才請示城隍 希望城隍答應呀XD 如果就機率只有1/8 10/30 22:18
295F:→ duane:如果就神有靈的話 城隍不鳥這種事的機率也很高耶 10/30 22:19
296F:→ todaybear:duane,我文中有回過,正常來說應該是要立刻去問的,但 10/30 22:19
297F:→ duane:冒著請示會失敗因此可能前一天才取消的風險 還要來做對的事 10/30 22:20
298F:→ duane:可佩 10/30 22:20
299F:→ todaybear:我太懶太拖才弄到前一晚才問XD如果祂不願意我會PO文說明 10/30 22:20
300F:→ thismy:todaybear,其實我執行板規與對某人的個人好惡無關,有時 10/30 22:20
301F:→ thismy:我發現一些邪魔尊論,若無違規我也只能去駁斥,而不是用板 10/30 22:20
302F:→ duane:對 所以我敬佩您 因為要是您三杯有一杯不是聖杯 10/30 22:20
303F:→ todaybear:取消測驗的。 10/30 22:20
304F:→ duane:就要取消活動 到時候很丟臉 可是你還敢這樣 很了不起 10/30 22:21
305F:→ lld33821:不然就先讓3c出來一天回應,然後繼續水桶 10/30 22:21
306F:→ thismy:去水桶,或像有些人那樣看不過去,就找理由搞他.... 10/30 22:21
307F:→ todaybear:沒辦法,那是主辦本來就該負的責任。 10/30 22:21
308F:→ thismy:所以 有時我很想桶的人我卻不能桶,不想桶的反而被桶... 10/30 22:21
309F:→ lld33821:讓3c跟todaybear吵就好 10/30 22:22
310F:→ thismy:希望你會了解我的作法,這是維持統一標準,不因人而異 10/30 22:22
311F:→ thismy:至於遲到或早到的爭議,只能說有一人在瞎說(或誤會) 10/30 22:22
312F:→ todaybear:我瞭解了,謝謝版主的特意說明。 10/30 22:23
313F:→ thismy:但我不會因為有人說法矛盾就判違規,除非他有攻擊性言詞` 10/30 22:23
314F:→ thismy:如:「無信小人」之類...... 10/30 22:23
315F:推 YHN0987:怎麼3c可能出來一天回應,版規不可動. 10/30 22:23
316F:→ wtdai:有power就是會這樣.見怪不怪就好.這也是個人認為東哲不應廢 10/30 22:24
317F:→ YHN0987:怎麼可能3c (更正) 10/30 22:24
318F:→ thismy:否則,在這板上言論有問題的不少,會有不少人要被桶了 10/30 22:24
319F:→ wtdai:的理由. 10/30 22:24
320F:→ wtdai:其實很容易,跟靜坐板協調一下,讓他發文轉來,不就啥都沒事? 10/30 22:26
321F:→ lld33821:w大的提議也是變通辦法 10/30 22:27
322F:→ thismy:轉不過來,有一半原因也是因為ccc無法解釋,判違規太過武斷 10/30 22:27
323F:→ thismy:ccc兩點多就到,today三點半就到,但ccc沒看到today 10/30 22:28
324F:→ lld33821:那去民俗版吵.哈.擲筊問題 10/30 22:30
325F:→ thismy:這實在也有可能兩邊都沒說謊 未給解釋就當故意汙衊 難以辦 10/30 22:30
326F:→ wtdai:這是自己的事若無法解釋要怪誰呢?時間點不是問題,他不也說前 10/30 22:32
327F:→ wtdai:兩天就回台找老爸了? 10/30 22:32
328F:推 todaybear:那可否請3c提出證據說明給版主,再由版主代po? 10/30 22:32
329F:→ thismy:不是不行,但我就怕來來往往沒完沒了,如果你只需要搞清楚 10/30 22:33
330F:→ thismy:這一點,再沒有其他後續,我就幫你問,要不還當了傳聲筒... 10/30 22:34
331F:推 haozip:搞不好他會說2點多就到廟裡,看沒人所以去附近逛一下,3點 10/30 22:35
332F:→ haozip:多才又踏進廟裡.....這樣說法行的通,有畫面證明就更好.. 10/30 22:36
333F:→ wtdai:個人言行個人負責,#1IPJ3vu 10/25 0:06 10/30 22:37
334F:推 YHN0987:然後想說等太久,買個飲料,結果店員好正,就幫他占卜一下 10/30 22:37
335F:→ thismy:本來就行得通阿,是我也不會一直待在廟裡 10/30 22:37
336F:→ YHN0987:果汁占不小心太久,就變那個時間到. 10/30 22:38
337F:推 haozip:至於他原先說火車3.4點才到,為啥變成2點多就到廟裡,本島 10/30 22:38
338F:→ wtdai:更正:若是約10/28就是前三天 thismy不要當傳聲筒了.讓他發文 10/30 22:38
339F:→ wtdai:轉. 10/30 22:38
340F:推 todaybear:嗯,我想若他真有證據證實其言的兩點多到達的話,遲早他 10/30 22:38
341F:→ thismy:today,ccc說他兩點多就到了,後來跑去旁邊全家喝綠茶 10/30 22:39
342F:→ todaybear:會自己講的,那還是先不麻煩版主了。 10/30 22:39
343F:→ haozip:火車一向只會誤點,不會提早,所以可以說他臨時改搭其他車 10/30 22:39
344F:→ thismy:他還可以找出發票為證,但我覺得這沒什麼好爭的 這有意思? 10/30 22:39
345F:→ YHN0987:看吧,我占到了飲料部份,幫我問一下正妹部份有無占到 (誤) 10/30 22:40
346F:→ todaybear:3c,記得要有證據可證明你的到達時間。 10/30 22:40
347F:推 nknuukyo:有證據不是壞事XD 正妹=沒圖沒真相 10/30 22:41
348F:→ thismy:你們是不是覺得一定不可能?用這來論斷汙衊? 10/30 22:41
349F:→ thismy:不覺得這種時差誤會,只是小事一莊? 10/30 22:41
350F:→ wtdai:這部分已無關眾人.若早已回台,也能提早到.跟當天約的說法完 10/30 22:42
351F:→ todaybear:污衊的部分也不只有如此,還有其他推文的部分。 10/30 22:42
352F:推 YHN0987:n大.....梗被你破了,本來我真的要打的.....啊咧~~ 10/30 22:42
353F:→ wtdai:全對不上.他是說當天返台約三點~四點到 10/30 22:43
354F:→ thismy:你當事人事實最清楚會覺得是汙衊,我局外人只會當作"爭議" 10/30 22:43
355F:推 awesomeSS66:弱弱的問一下 爭論這個時間點是為什麼 有污衊什麼嗎 10/30 22:43
356F:推 nknuukyo:前後文對不上已經快變習俗了,不過就先等發票吧 10/30 22:43
357F:→ thismy:這種事根本不關板規的事........ 10/30 22:43
358F:→ nknuukyo:只是就算明明3c早到,拿這說嘴有意思嗎?被誤會很正常滴 10/30 22:44
359F:→ nknuukyo:yh大,正妹不等人,有真相就快交出來(離題ing) 10/30 22:45
360F:推 YHN0987:好啦,打刑事局,調全家監視器 (認真地誤) 10/30 22:45
361F:→ wtdai:這只是給大家簡單看一下他自寫的矛盾. 10/30 22:45
362F:→ YHN0987:喂~刑事局嗎~~我們soul板有重大事件,調個影片~對,女的(誤) 10/30 22:47
363F:推 todaybear:因為3c自己約四點,但卻拿自己選擇兩點多早到,卻把這當 10/30 22:48
364F:推 haozip:有綠茶發票和人的畫面,就可以完全相信啦..... 10/30 22:48
365F:→ wtdai:約的時間早就訂在pm 3-3:30.早到又如何?不爽啥?個人只是不懂 10/30 22:48
366F:→ YHN0987:對對~~那個喝綠茶,旁邊的正妹,就是她,截圖給我,謝謝!!(亂) 10/30 22:48
367F:→ haozip:沒錯...要調正妹畫面 (誤...) 10/30 22:49
368F:→ awesomeSS66:容我向學長報告 完全沒有畫面 10/30 22:49
369F:→ todaybear:作對我不滿的理由,還有不給電話他也是先知道的,卻把這 10/30 22:49
370F:→ wtdai:過程不是爭議點,而是問題本身所具有的影響與可靠度. 10/30 22:49
371F:→ todaybear:些狀況寫成我害他等很久讓他不爽只是他修養好。但事實上 10/30 22:51
372F:→ todaybear:是他自己約四點的,我還比約定時間早半小時到,若他不能 10/30 22:51
373F:→ awesomeSS66:這應該是你誤會了 他文內的不爽應是指心情 不是對人 10/30 22:51
374F:→ wtdai:不滿可針對此,剩下我覺得是他們的事旁人沒啥立場起鬨. 10/30 22:52
375F:→ awesomeSS66:看不出來是等人等到不爽 10/30 22:52
376F:推 nknuukyo:我論:最後重點是正妹到底有沒有真相? 10/30 22:52
377F:→ wtdai:唉,他早知沒手機號碼了.這是個人拱他出來的部分.我也可引據 10/30 22:53
378F:→ wtdai:都在約這驗證約的推文裡. 10/30 22:54
379F:→ nknuukyo:發文誤導這事所在多有,能否說是污衊,我會稍微參考歷史 10/30 22:54
380F:推 todaybear:說清楚,而我也沒有拿出證據證明實際上是約四點,又若我 10/30 22:54
381F:→ nknuukyo:不過還是先專注於真相吧?圖哩? 10/30 22:55
382F:→ todaybear:沒辦法證明我三點半就到了,那文中那樣寫,我就白白被誤 10/30 22:56
383F:→ todaybear:成他等很久我慢到還態度不好了。 10/30 22:57
384F:推 awesomeSS66:我的理解啦 他那段不爽應該是自嘲寫法 10/30 22:57
385F:→ todaybear:被誤導 10/30 22:57
386F:→ wtdai:哈哈,那就轉到開心部分吧.小弟就不奉陪了.晚安.希望不要再看 10/30 22:57
387F:→ awesomeSS66:不爽自己蠢 約時間早到 又忘記跟你要可以聯繫的電話 10/30 22:57
388F:→ wtdai:表象被誤導. 10/30 22:57
389F:→ todaybear:awesomeSS66,但事實上是約四點才對,你說他為何隻字不 10/30 22:58
390F:→ wtdai:錯了,是tb不給. 10/30 22:58
391F:→ todaybear:提只不斷強調自己早到等很久,我難搞之類的? 10/30 22:58
392F:→ wtdai:?是約4點?公開言論上個人記憶不是這樣.我記錯了嗎? 10/30 22:59
393F:→ awesomeSS66:事實上是否4點 其實不在驗證的重點不是 10/30 22:59
394F:→ todaybear:wtdafi請去爬文, 10/30 23:00
395F:→ wtdai:tb是想說果汁用此想讓他人覺得tb不對. 10/30 23:00
396F:→ todaybear:但我已經先提證據我三點半就到達了,既然他文中那樣寫, 10/30 23:01
397F:→ todaybear:那我要求他也證明的確兩點多到很過分嗎? 10/30 23:01
398F:推 awesomeSS66:所以這裡是有讓你覺得被污衊嗎 10/30 23:01
399F:→ wtdai:不是重點,若要釐清之後有需要再做.個人已簡單壓下,任務已成 10/30 23:02
400F:推 nknuukyo:該說是:根本不該拿來說嘴或抱怨,因為時間是他訂下的。 10/30 23:02
401F:→ nknuukyo:就算兩點等不到人,怪我囉? 10/30 23:02
402F:→ wtdai:您們繼續,晚安啦各位. 10/30 23:02
403F:→ todaybear:wtdai我有去翻當初的推文,是說四點,我也有另外去信確 10/30 23:03
404F:→ todaybear:定過約的時間了。 10/30 23:03
405F:→ wtdai:那就好,先晚安.祝大家明天有開心的一天. 10/30 23:03
406F:→ todaybear:awesomeSS66你去把我的那篇文爬文就知道污衊在哪了。 10/30 23:04
407F:→ awesomeSS66:他那段我看來是自嘲自己蠢的寫法 不過你認為被污衊 10/30 23:04
408F:→ awesomeSS66:這是你主觀認為 我不是你無法體會 10/30 23:05
409F:→ awesomeSS66:是有看完 才覺得有疑 現在應該沒惹 10/30 23:05
410F:推 todaybear:但他把久等的不滿連結到接著敘述的我的態度部份,說完全 10/30 23:09
411F:→ todaybear:沒有責怪我的成分? 10/30 23:10
412F:→ todaybear:態度部分大家沒拍下來只能各自表述,但約的時間是有事實 10/30 23:11
413F:→ todaybear:證據的,至少我可以說請不要把你久等的部分抱怨給我聽嗎 10/30 23:12
414F:→ todaybear:?還有沒電話聯絡他也事先知道的,那又為何不提這些事實 10/30 23:14
415F:→ todaybear:的部分出來? 10/30 23:16
416F:→ todaybear:他原文還說"正想說要不要提早",你先知道沒電話了也知道 10/30 23:18
417F:→ todaybear:約在四點了,不管他有什麼理由選擇兩點到,他也完全沒事 10/30 23:18
418F:→ todaybear:前一天利用網路通知我,那不就是完全他自己的責任不是 10/30 23:19
419F:→ todaybear:嗎?那接著為什麼要說"就發現沒有電話可以聯絡,心情已經 10/30 23:22
420F:→ todaybear:不開心了"到達"可看到約測對方的態度,真的有種想馬上走 10/30 23:25
421F:→ todaybear:人的衝動",我這當事人聽來,就很有莫名其妙的感覺。 10/30 23:27
422F:→ todaybear:怎麼了?這也要怪到我頭上這樣? 10/30 23:28
423F:→ todaybear:又,這條時間還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後面他竟然 10/30 23:30
424F:→ todaybear:一再繼續忽視不提當初先約好的內容的事實,不斷地抱怨牢 10/30 23:30
425F:→ todaybear:騷那些他當初自己約好的事情,這樣看下來你要怎麼讓人不 10/30 23:31
426F:→ todaybear:認為開頭那段絕對也不是誤會呢? 10/30 23:31
427F:推 wtdai:哈哈,看到tb您這段不得不推,有點類似小弟過往的語氣口吻. 10/31 00:35
428F:→ wtdai:還真是有意思.有趣極了. 10/31 00:37
429F:→ wtdai:上來看一下有無再偏,真好~那就再次晚安啦. 10/31 00:39
430F:→ meegan:不論如何 板主都不應該公開寫出檢舉者為何 10/31 09:10
431F:推 source34:不留電話是之前就約定好,之前也有提過,先到可以用手機 10/31 09:38
432F:→ source34:上BBS丟信給TO或連TAIPEI free上網聯絡,真的有提早到2點 10/31 09:40
433F:→ source34:也不可作為啥藉口,況且測驗過程之前雙方也都同意了不是 10/31 09:40
434F:噓 loyang:明顯。懶得看了,只有一句:版主辛苦了 10/31 10:31
435F:推 punck:這篇文章我很喜歡 很棒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0/31 11:24
436F:→ thismy:我覺得使用者才不應該一直水球來要求板主做這做那...... 10/31 11:47
437F:→ thismy:沒依從的話,還要被嫌.....難道我是傀儡? 10/31 11:48
438F:→ meegan:水球部份是我錯 那這就表示你該公開檢舉者? 10/31 12:02
439F:→ meegan:試問到時被狹怨報復或惡意捉弄攻擊 是誰要負責? 10/31 12:03
440F:推 source34:也對啦!沒有人喜歡當傀儡,大家都喜歡當高高在上的法官。 10/31 12:06
441F:→ source34:不過,不爽的話可以不要當,反正有些版沒版主也是好好的 10/31 12:07
442F:→ thismy:公開什麼檢舉者?嗯?嗯? 10/31 12:23
443F:→ thismy:嗯 沒有照你們意願就不爽,真是笑話~~ 10/31 12:23
444F:→ meegan:你自己去推文及你寫過的公告文 這叫沒有照意願? 10/31 12:25
445F:→ thismy:對方沒有違反板規的話,來吵什麼吵,有違規就按規定檢舉啊 10/31 12:25
446F:→ meegan:不管檢舉有沒有照格式 可以說出公開說出誰有檢舉的嗎 10/31 12:30
447F:→ thismy:你傳水球抱怨的也能叫檢舉?......... 10/31 12:32
448F:→ thismy:何況,你檢舉了誰,使誰水桶了?開什麼玩笑~~ 10/31 12:33
449F:→ thismy:你以為我水桶ccc是因為你嗎? 想多了,是我照板規做的... 10/31 12:34
450F:→ meegan:#1Hg3sWpg 你自己寫的文 10/31 12:39
451F:→ meegan:再來 不管那樣算不算檢舉 不管有沒有成功 你都說出來了 10/31 12:39
452F:→ meegan:因此他有機會看到 畢竟這邊是公開場所 10/31 12:40
453F:→ thismy:我果然猜到了 你在挖舊文來證明我錯這樣對吧..... 10/31 12:41
454F:→ thismy:告訴你,那篇我早就問過檢舉人了,你算盤打錯了 10/31 12:42
455F:→ thismy:再說,就算真的公布檢舉人,我也不覺得違反板規.... 10/31 12:42
456F:推 meegan:那你現在說把我id說出來 有問過我嗎? 有徵求過我同意嗎 10/31 12:43
457F:→ meegan:沒錯 是沒有違反板規 卻是很嚴重的道德瑕疵 10/31 12:43
458F:→ thismy:你檢舉人了? 你不要在那自己下定義,你幾時檢舉人了 10/31 12:43
459F:→ meegan:若日後被蓋布袋或怎樣 也要推說為兩人之間的爭執與己無關嗎 10/31 12:44
460F:→ thismy:若這樣要被蓋布袋,ptt有多少人要被蓋布袋... 10/31 12:45
461F:→ thismy:怎麼不說我現在沒照某些人意願,我可能要被蓋布袋了呢..... 10/31 12:46
462F:→ meegan:隨便你怎麼講 反正公開寫出水球那段 不會這麼簡單輕易原諒 10/31 12:59
463F:推 source34:道德瑕疵算啥?又沒違反板規,版主都說就算在外殺人放火, 10/31 13:05
464F:→ source34:也沒違反板規。版主之前也說tb信件是要對3C不利,要重罰 10/31 13:06
465F:→ source34:他,要不是tv據理力爭,不也就被扣上這頂帽子? 10/31 13:06
466F:→ thismy:在外殺人放火關我屁事,去報警啊...... 10/31 13:08
467F:→ nknuukyo:我想這類爭議可參考人宗組務討論板一篇文章:#1HasG_xN 10/31 13:27
468F:→ nknuukyo:在請求權基礎下,公道是要附理由的,不能用萬用批評法扣 10/31 13:28
469F:→ nknuukyo:帽子。以上完畢,雖然我曉得這篇文章能見的人應該不多。 10/31 13:29
470F:推 punck:我同意today大認真求真求是的態度 h大說得對 10/31 14:09
471F:→ punck:說謊本來就不對 檢舉的也正確,只是這板上已經沒有道義了 10/31 14:10
472F:→ punck:不用太灰心,至少你讓神做公證人,絕對沒錯,責任不在你 10/31 14:11
473F:→ wtdai:唉~這就是現今社會的縮影.若不知有權者的為難處,時不時就抨 10/31 15:20
474F:→ wtdai:擊.到底能做啥事呢?不就是空轉而已.主官管真那麼好當? 10/31 15:22
475F:→ wtdai:要求道義,當初怎沒公開提出建議?現在thismy到底錯在哪? 10/31 15:26
476F:→ thismy:不就是去法庭告別人,但又無法提出有力證據,不受理而不滿嘛. 10/31 15:26
477F:→ wtdai:只因tb或m受氣?這是對的嗎?明擺著對人不對事又是對的嗎? 10/31 15:28
478F:→ wtdai:tb與m您們究竟損失啥了?tb,thismy已接受雙方的意見,此事已解 10/31 15:31
479F:→ wtdai:權力工具自己無法運用,就該與有此工具者商量討論協調.失敗了 10/31 15:34
480F:→ wtdai:就僅是無法運用而已,有啥好計較? 10/31 15:35
481F:→ wtdai:個人都能在無此工具下,讓眾人知道一些事.這是自己該做到的事 10/31 15:37
482F:→ wtdai:.在自己有限範圍內能做的就做,不能做就建議.怎能要求他人行 10/31 15:39
483F:→ wtdai:使權力,且標準不一僅對單人?放大來看,法是這樣定出來的? 10/31 15:41
484F:→ wtdai:要從哪面向看都可板規,人行法律到所謂的天條,能否僅對單人? 10/31 15:44
485F:→ meegan:誰在不滿不受理? 私下檢舉不管 有沒有提出證據 可以公開? 10/31 15:44
486F:→ wtdai:現在板規就是無條例可管,想要求啥?無法源依據行使權利? 10/31 15:45
487F:→ wtdai:檢舉人公開與否有何差別與損失?小弟請教m這問題? 10/31 15:46
488F:→ meegan:以現實生活中來看 輕者被找麻煩 重者斷手斷腳甚至殺人洩恨 10/31 15:47
489F:→ wtdai:法院不也公開原告與被告,保護的是證人. 10/31 15:48
490F:→ meegan:檢舉不公開雖說是不成文的規定 但你要我調法源還真的沒辦法 10/31 15:48
491F:→ meegan:檢舉亂丟垃圾或製造燥音或路上有人械鬥等 會公開檢舉者嗎? 10/31 15:49
492F:→ wtdai:那就好了,您的意見已寫下,個人就是要您寫出您的考量點. 10/31 15:49
493F:→ wtdai:一句不能輕意原諒,又怎能讓對方知道您到底生氣的立場在哪呢? 10/31 15:50
494F:→ meegan:把私下不管是循問抱怨還控訴 甚至檢舉等事說出來 10/31 15:51
495F:→ wtdai:或許當初thismy未考量到這點,畢竟都是凡人怎能要求他面面俱 10/31 15:52
496F:→ meegan:也許是無心的 但有沒有想過會不會害人被怎樣?! 10/31 15:52
497F:→ wtdai:到?你有考慮到這層面,他說不定沒想到.就能代表他是刻意如此? 10/31 15:53
498F:→ thismy:沒按板規格式檢舉,就不要跟我說已檢舉。 10/31 15:53
499F:→ wtdai:那不知者無罪這句話朗朗上口.理由為何呢?我想您再生氣前,應 10/31 15:54
500F:→ meegan:早在那篇公告時我就已經告訴過thismy了 說這樣對檢舉人不好 10/31 15:55
501F:→ wtdai:先確認好是刻意為之還是無考慮到為之.這是大不同的. 10/31 15:55
502F:→ meegan:thismy剛推文有提過 他不介意 但這不代表其他人也不介意 10/31 15:55
503F:→ wtdai:ok,那我了解了.既已有前例表thismy已知情 10/31 15:56
504F:→ wtdai:m的論點確也沒錯,不論是否按照格式檢舉,他有提出這舉動,而th 10/31 15:57
505F:→ wtdai:ismy您在公開言論上揭露也確是種下這可能的因.小弟想請問thi 10/31 16:00
506F:→ wtdai:smy不知是否願意公開或私下道個歉?因為您也確實單憑一句無心 10/31 16:02
507F:→ wtdai:之話,讓m陷入可能的不必要麻煩. 10/31 16:02
508F:→ wtdai:若願意這樣不就都解了,都沒啥損失.也都有所得至少在思維上. 10/31 16:04
509F:→ thismy:無限上綱成會被斷手斷腳?那我水桶人是不是也會被斷手斷腳 10/31 16:05
510F:→ wtdai:接下來有疑慮的部分,就該提出理性合理不情緒化的建議. 10/31 16:05
511F:→ thismy:這種歪理若成立,ptt多少檢舉人要被人斷手斷腳 殺人洩恨?? 10/31 16:06
512F:→ wtdai:或許m的檢舉人是認識的也不一定阿. 10/31 16:06
513F:→ wtdai:這種層面是考量不到的,既有疑慮給雙方個台階下.下次言明即可 10/31 16:08
514F:→ thismy:我板聚也一堆人認識我,所以我水桶ccc 我會被他殺人洩恨? 10/31 16:09
515F:→ thismy:下無理棋也不是這樣....... 10/31 16:09
516F:→ wtdai:這是考量其他人,thismy先別將情緒面帶入. 10/31 16:12
517F:→ thismy:這是依法辦事,M也沒有來檢舉,別提一些無理要求... 10/31 16:13
518F:→ wtdai:拿下兩篇的文舉例好了,若猥褻案是無意間由此踢爆,而雙方都在 10/31 16:13
519F:→ wtdai:此板,不僅私下對簿公堂也想讓其在此無發言權.你該揭露檢舉人 10/31 16:15
520F:→ wtdai:嗎? 10/31 16:15
521F:→ thismy: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10/31 16:16
522F:→ wtdai:倘若被檢舉人因此事知情,不也難免可能會因此事做些舉動. 10/31 16:16
523F:→ wtdai:想想看,m說的並非全無道理.要不要接納是看您不看我.個人僅能 10/31 16:18
524F:→ wtdai:如此陳述. 10/31 16:19
525F:→ thismy:去報警啊,我這邊只能管到板,別人在外面的事我不會管。 10/31 16:20
526F:→ wtdai:格式不符,因規則就在那,m該檢討.而m的論點小弟看法是如此,我 10/31 16:20
527F:→ wtdai:也僅能這樣. 10/31 16:20
528F:→ thismy:不要把那麼多的無限責任歸在我身上..... 10/31 16:20
529F:→ wtdai:有權真那麼好當?多一道權責任就多很多.其下要體諒,其上要會 10/31 16:23
530F:→ thismy:無限上綱成這樣,什麼斷手斷腳 殺人洩恨 莫明奇妙...... 10/31 16:23
531F:→ wtdai:扛.哪那麼容易.就這樣.不多言. 10/31 16:23
532F:→ wtdai:不解就卡在那,就看您的智慧如何處理了. 10/31 16:25
533F:推 htx9:如果是測感應 可以考慮用撲克牌來測試 每次抽一張在心中用力 10/31 16:49
534F:→ htx9:默念 看對方要通靈 感應 預知 透視 占卜什麼的 10/31 16:49
535F:→ htx9:看總共答對幾張 猜中愈多感應愈強 10/31 16:50
536F:→ htx9:沒有具體實證證明實驗結果和感應能力高低的關係 僅供參考 10/31 16:51
537F:→ meegan:你不想扛這些責任 就不該講出id或事情 10/31 17:06
538F:→ thismy:讓別人會被斷手斷腳,被殺的責任?我可不信這種事...... 10/31 17:30
539F:→ wtdai:thismy您倆的事,個人建議已提,不再多言.另想請教一下 10/31 17:50
540F:→ wtdai:爾後若是不實言論且人為可證下,而當事人又無法解釋,先不論神 10/31 17:52
541F:→ wtdai:鬼這較難佐證之處,如tb此事,早已約好時間也知無手機連絡方式 10/31 17:56
542F:→ wtdai:卻有意引導他人來引起非必要的負向爭論.不知您的意見如何? 10/31 17:57
543F:→ thismy:wtdai 板友間在現實中的事,板務不會插手,而且還要看與板 10/31 17:59
544F:→ thismy:旨有關否。除非他在文中有惡言相向,則判違規。 10/31 18:00
545F:→ thismy:他人的私人事務,板務是不介入的..... 10/31 18:00
546F:→ thismy:更何況這種各說各話的事,要談到證明,不是幾篇文能清楚.. 10/31 18:02
547F:→ thismy:如,ccc說他兩點就到了去喝飲料,一堆人不信,但你們有證據 10/31 18:02
548F:→ thismy:他的絕不可能嗎?有這種絕對信心?因此,板務不插入私人事 10/31 18:03
549F:→ wtdai:瞭解,那在此次事件中,假定雙方均無違規(假定tb此次無專文批 10/31 18:04
550F:→ thismy:板務的責任就是執行板規,我不會管誰對誰錯,我只會管誰違規. 10/31 18:05
551F:→ thismy:wtdai 我怎麼感覺你打字時間的間隔有點長呢 10/31 18:06
552F:→ wtdai:評下)造成無實質有效益如檢驗,辨駁言論可信度情事等,卻造成 10/31 18:06
553F:→ wtdai:唉..斷線要一直重連 10/31 18:07
554F:→ wtdai:無意義擴大爭論破壞和諧,是否現有板規有可規範之處? 10/31 18:08
555F:→ thismy:辯論中本來就常導致雙方敵視,而板規就會看誰在言詞上過激 10/31 18:09
556F:→ thismy:而口出惡言 或羞辱 人身攻擊,不管你對不對,誰犯誰就被桶` 10/31 18:10
557F:→ thismy:所以有時也會出現,我最想桶的人沒事,但為正義出頭的被桶. 10/31 18:11
558F:→ thismy:你要說對方會玩弄法條也行,但法律上就是誰犯法就被抓... 10/31 18:11
559F:→ thismy:在法官來說,就是:誰讓你沉不住氣,第一個動手打人呢? 10/31 18:12
560F:→ thismy:而若該討論串已無討論必要,只會破壞和諧而無好處,就是鎖文. 10/31 18:13
561F:→ wtdai:瞭解,這就是版主立場的處理方針. 10/31 18:15
562F:→ thismy:所以無論擲杯結果怎樣,都不會成為板規的參考...我只看文章 10/31 18:15
563F:→ wtdai:另您曾在板上公告徵駐板通靈人,不知是否有考慮偽通靈人部分 10/31 18:19
564F:→ wtdai:呢? 10/31 18:19
565F:→ thismy:偽通靈人應該通不過驗證吧,要不他就有超能力了.... 10/31 18:20
566F:→ wtdai:說偽或許太過,但目前未想到其他較佳的替代說詞.抱歉. 10/31 18:20
567F:→ wtdai:舉例來說好了,個人歷經事件內,就包含果汁的所謂刪文奪運與放 10/31 18:22
568F:→ wtdai:東西等法,這均可在公開言論上引據.個人也戳破其虛實. 10/31 18:24
569F:→ wtdai:至少複數人以上受其言語恐嚇,也因此為靈學板,難免有神鬼之說 10/31 18:25
570F:→ wtdai:但事實上並無此能力.卻假藉有其能,並不斷故技重施.這難道不 10/31 18:27
571F:→ wtdai:該眾人思考一下是否該設個破除邪說的專區嗎?那爾後遇到此類 10/31 18:29
572F:→ wtdai:情事又該怎辦呢?單純板務不處理此類事務嗎? 10/31 18:30
573F:→ wtdai:若是如此,版主又何以見得真能徵到駐板通靈人呢?還是預設徵不 10/31 18:32
574F:→ wtdai:到? 10/31 18:32
575F:→ thismy:當然可以,重點是這將由板主的靈學觀來判斷誰真誰假.... 10/31 18:32
576F:→ thismy:只要我覺得這人的通靈有問題,就列入偽通靈.... 10/31 18:33
577F:→ thismy:這種事對我只有好處沒壞處,我不介入判斷只是給大家言論自由 10/31 18:34
578F:→ thismy:如果你要這樣,我更高興,但這無益於板務發展.... 10/31 18:34
579F:→ wtdai:所以..被言語恐嚇假藉通靈施符的在其板就能睜眼閉眼? 10/31 18:35
580F:→ wtdai:意見交換而已,別想那麼多. 10/31 18:35
581F:→ thismy:不一定徵得到,對我來說真正的通靈人極少極少.... 10/31 18:36
582F:→ thismy:被言語恐嚇,若真是恐嚇 早已違反法律了,很多只是嘴砲罷了 10/31 18:37
583F:→ thismy:而真正的恐嚇,應該是過不了"惡意挑釁"的這一關.... 10/31 18:38
584F:→ wtdai:是的,個人目前也不得不這樣預設立場.所以個人寧可先著手思考 10/31 18:38
585F:→ wtdai:降低負向的做為,而營造正向. 10/31 18:38
586F:→ thismy:所以你說惡言恐嚇,那怎麼會不違反惡言對待板友的板規? 10/31 18:40
587F:→ wtdai:這部分在道版n大有做過一些分析,也似乎請教過專才. 10/31 18:40
588F:→ thismy:但若是說懂得放符之類的,我根本就不信對方能,你也不信`~ 10/31 18:41
589F:→ thismy:若你相信對方真懂放符而且要搞你,那麼我帶你去報警。 10/31 18:41
590F:→ wtdai:我只要說我已施咒放小鬼過去.這樣有違反板規與惡言嗎? 10/31 18:42
591F:→ thismy:我會看語氣是否認真或開玩笑...若我覺得有危機就是違規... 10/31 18:43
592F:→ wtdai:不在於小弟信不信,這板上的有多少人是虔誠且對此有想像空間 10/31 18:43
593F:→ thismy:若我覺得根本就是個嘴砲王在鬼扯淡開玩笑... 嗯嗯... 10/31 18:44
594F:→ wtdai:其實看很多被騙案例不就都是如此,個人只是不希望在此發生 10/31 18:45
595F:→ wtdai:您的觀點並不能表示接受方跟您一樣這點可能要注意一下. 10/31 18:47
596F:→ wtdai:您可能接觸多也夠理性.就像個人先前所述,當一顛覆認知就盲了 10/31 18:48
597F:→ thismy:如果有人覺得對方真的要下邪術害你,你應該報警。 10/31 18:48
598F:→ thismy:若板友敢報警,我就敢判水桶。 10/31 18:48
599F:→ thismy:不然大家各說各的,動不動就說有人要害他,我管得了那麼多~ 10/31 18:49
600F:→ wtdai:.別小看這,這與學識高低無關.接下來對方就是說啥是啥,毫不持 10/31 18:49
601F:→ thismy:更重要的是,我看到的99% 都是唬爛..... 10/31 18:49
602F:→ wtdai:疑. 10/31 18:49
603F:→ thismy:所以若你認為對方是認真的,是不是該報警比較好... 10/31 18:52
604F:→ thismy:我只能照文章前後的語意來判斷是否開玩笑.... 10/31 18:52
605F:→ wtdai:或許這樣也可行,那您上述這條個人建議應納入版規,有實際犯行 10/31 18:52
606F:→ thismy:除非這裡規定,連開玩笑也要當真話來處理... 10/31 18:53
607F:→ thismy:哪個建議? 10/31 18:53
608F:→ wtdai:之前科犯,經查證屬實不得發言.或許較好. 10/31 18:53
609F:→ thismy:什麼叫之前科犯 10/31 18:54
610F:→ wtdai:以上或可增加ID.至少在此板有看到一些防制措施,也很好. 10/31 18:55
611F:→ wtdai:上下句連貫的 10/31 18:56
612F:→ thismy:實際犯行之前科犯,一樣看不懂 10/31 18:56
613F:→ wtdai:報警處理,實際以詐術行騙經法律判刑確定者 10/31 18:57
614F:→ wtdai:僅是個人愚見勿怪. 10/31 19:01
615F:→ thismy:若是在靈板 受害人是板友,那早就永久水桶了,還玩什麼違規 10/31 19:02
616F:→ wtdai:這規則有嗎? 10/31 19:02
617F:→ wtdai:個人未查,因您最清楚,藉此事討論一下罷了.若無,怎行使權力? 10/31 19:05
618F:→ thismy:沒寫永久水桶,永久水桶是由板主依情節來決定... 10/31 19:05
619F:→ wtdai:那小弟知道了,依上述所言似乎板規已納入.那這樣看來,似乎都 10/31 19:06
620F:→ thismy:板規沒有納入,情節嚴重是我來認定,我覺得現實中傷害板友 10/31 19:07
621F:→ wtdai:有一定規範空間,僅差板友的配合體諒,這樣理解對嗎? 10/31 19:08
622F:→ thismy:已是罪不可赦了,列入不歡迎名單只是剛好 10/31 19:08
623F:→ wtdai:?那這樣就您而言權力是公器還是私器? 10/31 19:09
624F:→ thismy:情節嚴重的認定本來就是板主裁量權,是站方賦於的權力 10/31 19:10
625F:→ wtdai:法官要判也要有法條,罰則可斟酌,不是嗎? 10/31 19:11
626F:→ thismy:違規肯定有違規,但違到多嚴重,是由板主來認定.... 10/31 19:11
627F:→ thismy:你都說罰則可斟酌了啊..... 10/31 19:12
628F:→ wtdai:罰則裁量權這是當然.但您不是說未納入版規?那不就無規範引用 10/31 19:13
629F:→ wtdai:那若此事出現,您會引哪條? 10/31 19:13
630F:→ thismy:裁量權會納入法律?那強姦一個女生判幾年,怎麼每個不同? 10/31 19:14
631F:→ wtdai:裁量權斟酌是當然.或許是讓您誤解.現是說您會引哪條來行使 10/31 19:15
632F:→ wtdai:強姦不是引強姦罪的法條嗎? 10/31 19:16
633F:→ wtdai:還是說您認為有罪就有罪? 10/31 19:17
634F:→ wtdai:不需引用? 10/31 19:18
635F:→ thismy:依他通過板上的文章來決定違反哪條,然後情節嚴重永久禁止 10/31 19:18
636F:→ thismy:只要是通過板上來行使犯罪事件,就算板規沒寫也是可以判~ 10/31 19:19
637F:→ thismy:因為這是站規給於板主的權利,而且嚴重的話還要舉報站方... 10/31 19:19
638F:→ wtdai:瞭解了,所以目前是未有此情況發生,不需規範.情節視您決定,您 10/31 19:21
639F:→ thismy:不是不需規範,是站規已規範,板規就不用再寫了.... 10/31 19:21
640F:→ wtdai:覺得是開玩笑就屬開玩笑,當事人若不這樣認為也可以? 10/31 19:22
641F:→ wtdai:哦,原來如此.那我知道了. 10/31 19:23
642F:→ wtdai:所以有此情節可參考站規是這意思嗎? 10/31 19:24
643F:→ thismy:我會判斷阿,不然每個人戰文一定是想讓對方倒,怎會誠實~~ 10/31 19:24
644F:→ thismy:但當事人若不這樣認為,也不是沒有辦法... 10/31 19:24
645F:→ thismy:當事人覺得事態屬實,他報警備案,我就相信他而水桶。 10/31 19:25
646F:→ wtdai:ok.那這樣的簡單提問下來,我想旁人對thismy的此類事件處理方 10/31 19:27
647F:→ wtdai:式,應有一定的概念與清楚其立場.小弟想也應包含此篇文裡的大 10/31 19:28
648F:→ thismy:除非你們希望板規規定:"開玩笑也當真話來處理"... 10/31 19:29
649F:→ wtdai:部分疑慮.個人感謝thismy的撥空釋疑.小弟沒啥問題了,感謝. 10/31 19:30
650F:推 missShark:板主辛苦了 此事做的很公正 !!!!! 11/01 07:50
651F:→ loyang:唉,從這事引發的亂象來看,即使是修行人,也不見得就明白 11/01 11:35
652F:→ loyang:公民社會、國家機器、法治人治這些的道理... 因此入世還是 11/01 11:35
653F:→ loyang:很重要的。 11/01 11:35
654F:→ loyang:無怪乎達賴在平心靜氣中呼籲,人還是要在社會中修心。 11/01 11:36
655F:推 YHN0987:其實可以規定:就算開玩笑,或無奪氣能力,也不能說要奪人氣 11/01 11:53
656F:→ YHN0987:運,違者水桶...之類的這樣. 11/01 11:54
657F:→ YHN0987:就是不管結果或能力,有心無心或怎樣,條文明定,就是要桶. 11/01 12:00
658F:→ nknuukyo:多數BM都曉得平等原則,但對法益衡量原則常常一無所知。 11/01 12:48
659F:→ nknuukyo:如果A很怕紅色,B明知這事,還硬要穿紅色給他看 11/01 12:50
660F:→ nknuukyo:則B雖有穿紅色衣服的自由,但此行為已經侵犯其人格權 11/01 12:50
661F:→ nknuukyo:更別提若A還多次聲明(ex請別再寄信),B還故意為之 11/01 12:51
662F:→ nknuukyo:按大法官釋字的解釋,此時就當以法益衡量即比例原則為主 11/01 12:52
663F:→ nknuukyo:這可不是C說:我覺得紅色又不恐怖,很好看就算了。 11/01 12:52
664F:→ nknuukyo:天真以為法律是人人都相同待遇的可以試驗看看: 11/01 12:53
665F:→ nknuukyo:對六歲以下小女孩、大學生、執業律師,分別罵"小訟棍" 11/01 12:54
666F:→ nknuukyo:看其論責是不是相同,很多法律內容本來就是看對象。 11/01 12:54
667F:→ nknuukyo:另外我對:不然每個人戰文一定是想讓對方倒,怎會誠實~~ 11/01 12:55
668F:→ nknuukyo:西斯麥的此句描述提出異議,個人在乎真理勝於勝利。 11/01 12:56
669F:→ nknuukyo:如果你的提證論述不能達到一定水平,卻說『反正不合乎你 11/01 12:57
670F:→ nknuukyo:的意願,就不是公道』這類大絕模糊是非,那我想請您回顧 11/01 12:57
671F:→ nknuukyo:您過去在組務板申訴時的文章。 11/01 12:58
672F:推 nknuukyo:看不懂上面文字的,可以把玩笑話跟紅衣服交換去看。 11/01 13:03
673F:→ nknuukyo:就算是玩笑話,如果對方已明確告知不要,但還是狂丟狂寄 11/01 13:03
674F:→ nknuukyo:可以去問看看,是誰比較站得住腳! 11/01 13:04
675F:→ wtdai:人在某種層面上都是需要經歷一些事,才會有種體會體悟.從錯誤 11/01 13:09
676F:→ wtdai:中成長的經驗是很寶貴的.別太苛責雙方,就當是機會教育. 11/01 13:10
677F:推 nknuukyo:我批判的是:把這種事窄化為玩笑,是不是玩笑不是單一方 11/01 13:12
678F:→ nknuukyo:說了算,有興趣找法益衡量原則我可以再引些判例。 11/01 13:13
679F:→ wtdai:既得利益者,永遠不會知道自己已占盡優勢,而認為理所當然. 11/01 13:14
680F:→ wtdai:自認理性者,永遠不知道當視角放在自身與他人身上的主客觀落 11/01 13:15
681F:→ wtdai:差有多大. 11/01 13:15
682F:推 nknuukyo:W兄已經把我的點點出來了,我應該不用再多說了。 11/01 13:16
683F:→ wtdai:n大您懂我的意思了嗎?其實沒那麼複雜,您批判的是後者導致. 11/01 13:16
684F:→ wtdai:哈哈,藉您的話講出來而已,您可厲害的很呢. 11/01 13:17
685F:→ wtdai:附帶一提宗教為何提倡利他博愛,不也是只是降低前述兩情況嗎? 11/01 13:22
686F:推 nknuukyo:以前有位朋友被媒體夾殺,整個搞到快精神崩潰,就事理跟 11/01 13:24
687F:→ nknuukyo:法理來看,他完全沒錯,但卻被政治兩字整死。 11/01 13:24
688F:→ nknuukyo:後頭替他抱不平時,有人總會用種很看得開的口吻:『這事 11/01 13:25
689F:→ nknuukyo:他自己要想開,不如你教他打坐balabala』 11/01 13:25
690F:→ nknuukyo:我內心的OS是:你去死啦,講那麼多屁話不如捐點錢給他 11/01 13:26
691F:→ nknuukyo:還實際一點,世界上不該老容忍打人巴掌還叫人想開的事。 11/01 13:26
692F:→ wtdai:唉..可惜了.此次事件不也是現今社會某些層面上的亂象? 11/01 13:30
693F:推 nknuukyo:許多人以為『心搞定,一切都搞定』,但從文化角度,個人 11/01 13:31
694F:→ nknuukyo:無法認同這類觀點,且這類觀點會使整個社會變得失能。 11/01 13:32
695F:→ nknuukyo:光是『心搞定,一切都搞定』,它象徵的就是你期待著一個 11/01 13:32
696F:→ nknuukyo:簡單心安的答案,而非損之又損批判再批判後的簡潔。 11/01 13:33
697F:→ wtdai:只能說心有戚戚焉. 11/01 13:42
698F:推 missShark:整件事讓我想到小時候常發生的多數人凌霸 11/01 15:38
699F:→ missShark:站在多數人這一邊,找一個不順眼的人一起欺負和討厭 11/01 15:39
700F:→ missShark:然後自以為自己是正確和正義 11/01 15:40
701F:推 todaybear:我倒是認為對錯跟真實證據顯示出對方的錯誤有關,一直無 11/01 15:53
702F:→ todaybear:視真實證據而把對錯連結去人數多寡這個無關的項目上是很 11/01 15:54
703F:→ wtdai:mS您所述這觀點其實跟前面幾位差不多,但事實上是您們眼中的 11/01 15:54
704F:→ todaybear:奇怪的。洪仲丘案23萬人討真相,把它説成23萬人霸凌政府 11/01 15:56
705F:→ wtdai:的受害者長期霸凌他人,只不過當時是多次一位對一位,現在是多 11/01 15:56
706F:→ todaybear:話,不就變成在模糊「討真相」這個主題了嗎? 11/01 15:56
707F:→ wtdai:位對一位.而因其不知悔改而故技重施讓小弟忍無可忍蒐集激發 11/01 15:59
708F:→ wtdai:,主責在我.釋疑不轉移焦點與消瀰無謂紛爭個人責無旁貸.不知 11/01 16:01
709F:→ wtdai:mS是否已瞭解? 11/01 16:03
710F:推 todaybear:少不見得對,多不見得錯。應該把焦點放在事實證據上,而 11/01 16:04
711F:→ todaybear:去連結無關的項目來論對錯。 11/01 16:04
712F:→ todaybear:而不是去連結無關的項目來論對錯。 11/01 16:05
713F:→ wtdai:個人或許也可說,半年後個人也未提告且他也不悔改.您現今所認 11/01 16:07
714F:→ wtdai:為的被害人又會堂而皇之的變加害人呢. 11/01 16:09
715F:推 meegan:tb害我想到很有趣的大數法則解釋 11/01 16:32
716F:推 source34:所以這次事件最大受益者就是3C大,找到好幾位挺他這次行 11/01 17:08
717F:→ source34:為的人囉!這下他解禁之後又有的說嘴了,大概會說這是他之 11/01 17:09
718F:→ source34:前占卜就得知的結果吧! ( 茶~~ ) 11/01 17:10
719F:→ nknuukyo:從『超譯』『大數法則』一辭,不難看出有人亂套名辭成性 11/0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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