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爹矇哩喔)
看板sinica
標題[情報] 如果老闆叫你明天不用來了,看這篇
時間Mon Jan 11 23:32:48 2021
如果您遭受到非法資遣或惡意資遣,可以參考這位律師 提供的意見 準備您的因應之道。
https://www.qili-law.com/----7.html
裡面所列舉的都是中研院常見手法:
1.認為雇主付了資遣費,就可以惡意資遣勞工。
但其實仍要等合乎勞基法規定的要件才可以資遣(終止勞動契約)
2.引用勞基法11-4 , 11-5 的規定,仍須符合最後手段原則才合法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98年台上字第652號:
適當安置包含關係企業)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需符合最後手段原則)
3.法院認為基於誠信原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理由不能變來變去
(高等法院94年重勞上字第4號)
中研院常常是先決定解僱一個人,明天不想再看到他了,才去找理由,然後理由變來變去
臨訟置辯之詞一大堆.....
如果您正好有這樣的困擾,不用自我懷疑,錯的不是你。參考律師的見解,
然後試著跟院內勞方代表、準工會成員接觸,您不會孤單的。
(笑! 因為院內早就這樣違法解僱好多人了,甚至有人連資遣費都不知道是本來應得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32.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inica/M.1610379172.A.B2C.html
1F:推 r7544007: 推 01/12 09:38
2F:推 ppppai: 推推 01/12 22:51
3F:推 runrun: 推 01/14 11:28
4F:推 Lacampanella: 推 01/15 10:41
5F:推 miacp: 講說不會孤單好像是在說:看開點,你不是特例啦~好多人都這 01/29 10:10
6F:→ miacp: 樣啦! 01/29 10:10
7F:→ demoiselle: 真的啊! 不是特例~ 院內的確常常這樣對待員工 01/29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