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爹矇哩喔)
看板sinica
標題[閒聊] 你續約了嗎? 聘僱契約不應該一年一簽
時間Fri Nov 6 09:56:18 2020
年終將至,今年又有多少院內同仁這段時間被告知
"契約到期不再續聘" 過了12/31以後若沒有簽定下一個年度的聘僱契約,就請走路。
但根據勞資會議勞方代表溫柔而堅定的努力一再追問,
第4屆第2次勞資會議紀錄上,終於在書面文字方面留下官方承認,
"本院大部分係屬不定期勞動契約"!
雖然各所、處、中心的人事單位未必真的有對內加強宣導,
但過去院內對於一年一聘的"假定期契約"的態度已然鬆動~
就算沒有簽訂2021/01/01~12/31 的聘僱合約,
是否已經達到聘僱終止的法律關係,尚有極大個案討論空間。
(因為院方始終不願意將這個院內普遍現象做一個通案處理,任其灰色模糊)
如果各同仁現在還有遭遇到"契約到期不再續聘"的困擾,
請為自己合法的勞動權益再多做一些些努力。
至少可以爭取到應有的資遣費。
(再說一次,資遣費是院方本來依法就應該給付的,絕對不是任何恩給)
至於定期契約 與 不定期契約,兩者在聘僱關係終止上面有什麼差別
就請大家自行googl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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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inpapa: 如果薪資是所上業務費出的.大多是這種不定期合約. 11/08 10:55
2F:→ linpapa: 原則上除了考績很差(連續幾年),或是這項業務沒了, 11/08 10:56
3F:→ linpapa: 約聘人員才有機會不續聘. 11/08 10:58
4F:→ demoiselle: 實務上跟過去考評無關,老闆一次任性,就會不續聘。 11/09 23:10
5F:→ demoiselle: 大部分的人都認栽默默離開,然後院內就自以為這是對的 11/09 23:10
6F:→ demoiselle: 姑息院方無視勞基法,就會有越來越多的紛爭。 11/09 23:11
7F:推 diiky: 幫推 11/10 22:25
8F:→ b3630: 一年一聘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不想給資遣費 11/11 12:43
9F:推 julep1982: 幫推 11/12 12:52
10F:推 qamidala: 幫推 11/15 09:51
11F:推 how20: 推 11/25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