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pofeng (螢火蟲)
看板sinica
標題Re: [新聞] 朱敬一買書 挨了公務員悶棍
時間Sun Feb 21 20:49:18 2010
※ 引述《TAHADA ()》之銘言:
: 老實說,如果這篇文章訴諸事實無任何偏頗的話,我會覺得不可思議。
: 首先我還是持保留態度,畢竟我沒有參與整個過程而且有可能是經由媒體的渲染了
: 但若沒有以訛傳訛的話,我有以下幾點疑問:
: 拿納稅人繳的經費購買牛津出版社為他出版的專書是否會增加朱先生的版稅收入?
如果熟悉學術專業書籍出版的話,我想你這個疑問會少一點
因為就算有,這樣的收入也少得可憐
當然,勿以惡小而為之,只是我不認為會有人無聊到大費周章去增加這種收入
書籍的互贈我想是學術界重要的動作,當然也可以要學者自己花錢
但是我認為如果國家不是窮到太誇張
編一些經費讓國家的研究學者可以把研究成果和能見度宣傳出去,我想是可以接受的
至少比某些外交金援或政府形象廣告有意義多了
: 研究經費補助的期刊論文是否有不被編入為財產而被當做私人授受的禮物之一?
發表期刊會有一些複印本,因為發表本來就是要交流
發表期刊要錢,而發表可能會有50-200份的複印本提供,要更多要再給錢
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說這些論文是經費補助買的,但是怎麼列入財產?
而這種應該交流的東西列入財產其實也是很詭異的
就像是有一些學術研究的樣本、標本,國家要列入國有財產
如果是有經濟價值的國寶或文物,那我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只有學術價值的卻硬要列入財產,然後查閱甚至是借出都困難重重
甚至因為管理者是不願負責的公務人員而百般刁難
因此而阻礙了學術的交流和發展,我認為就是太過了
這些事情並不是我杜撰的,而是正在發生
台灣有太多觀念和制度都在防人,不是在幫人
例如補助經費做的研究,樣本和國際間往來交流互相借取
結果有一天政府說政府經費所取得的樣本都是國有財產,編列號碼管制
結果國際交流就斷了,無法出借,國外合作者再好也不會想要單方向合作
甚至連國內研究人員想借取都難如登天
: 哪一些公家機關可以買茶具、琉璃當作禮物?
很多,甚至有一些國際研討會也會有一筆經費是買禮物給重要講者的
: 學術交流的名義可以無限上綱到哪種程度?
這我不認為有標準答案,但是我也挺想問一下,防弊措施可以無限上綱到那種程度?
當然,我想這也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我也不要標準答案
而是希望在這之間可否取得一些彈性和平衡?
: 公務員是該積極沒錯,但承受官僚壓力迅速批准經費就是對國家有貢獻?
這要看事情,如果該快不快就是不應該,該做不做就是瀆職
遺憾的是公務員的「不做不錯」心態並不難觀察到
而如果有類似SARS的事情,急需研究資源投入,卻照正常程序公文慢慢送個一個月
我想小事就會變大事了
: 如果整起事件屬實,請問馬總統是欣賞朱先生哪一點可以擔任治國的副閣揆?
請寫信問馬總統,他不會看版,雖然中研院是隸屬總統府的
另外,我比較推薦朱先生在週報的文章,而不是這一篇新聞的轉載
畢竟很多事情經過轉載,會有失真
我並不是要挺朱先生,但是因為一些事件,算是感同身受
我想這是一件值得討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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