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H (鄉民逛大街)
看板sinica
標題Re: [問題] 助理的工會
時間Sat Jan 10 00:28:47 2009
※ 引述《u870458 (止不住的細語呢喃)》之銘言:
: 其實大家也不用看得太嚴肅啦
: 要有 "工會" 不外乎是
: 1. 寧可繳勞保, 不爽繳國保
: 2. 離職後仍有 "正當" 管道抓 paper
以下內容部份有誤,約聘助理並沒有全面適用勞基法…
因此改以假設全面適用勞基法的狀況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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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中研院研究助理能組織的只有產業工會,而非職業工會,
因此離職了就得退出工會,如果離職後沒有正職工作,卻想要繼
續繳交勞保累積年資,就得找符合職務類型的職業工會來加入,
並繳交年費。
既然不是這個工會的人,那麼也不會有任何正當的理由可以繼續
享用中研院資源啦… XD
結論:
職業工會是給個體戶加入的,某某公司產業工會則必須是該公司
員工。
適用勞基法之問題:
連結一
http://ppt.cc/Kzuv
連結二
http://ppt.cc/heZk
連結三
http://ppt.cc/Z2hO
至於公部門之約聘僱人員適用勞基法的問題,請參考上述連結,
依據勞委會的公文,只針對公部門之臨時人員,而約聘助理一年
一聘採用的是『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就這樣被硬生生排除在外
了。
其實我覺得這個時候我應該算是臨時人員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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