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eS (一起走到未來 :D)
看板sinica
標題[問題] 請問年假
時間Mon Sep 3 22:39:09 2007
我是去年十一月到職的約聘助理 不是跟計劃的 是院聘的
院內規定是約聘助理服務滿一年就可有七天年假
理論上 我應該十一月開始可以申請年假(就不用扣薪)
但是前幾天問人事 人事說根據”勞基法”規定
要有一張從一月簽到十二月的聘書 才算服務滿一年
所以我必須等明年一月才會有年假
照這樣說來 如果有人是二月才到職的 不就要等第二年結束才算服務滿一年
等於工作幾乎兩年才能開始有年假
這真是太神奇了 勞基法真的是這樣規定的嗎?
談到勞基法 不由得想到最近外公過世要請喪假的事
表姐們在外面公司上班 她們說 根據勞基法 外祖父過世可請六天喪假
但是中研院內規定正職人員只有五天喪假 約聘人員只有三天
我實在搞不懂 中研院到底有沒有在跟勞基法走?
還是說 約聘人員在勞基法中的福利和保障本來就比較差?
有沒有人可以幫忙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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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39.138
1F:推 pshs:她的正職人員應該是指「公務人員」,依據法令祖父母去世 09/04 01:12
2F:→ pshs:的確只能請喪假五日 (公務人員請假法第3條第1項第7款) 09/04 01:14
3F:推 pshs:約聘人員不是適用勞基法,適用的法律是 09/04 01:26
4F:→ pshs: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09/04 01:27
5F:→ pshs:手誤,這個是命令不是法律,依據該命令第3條的確是給假3天.. 09/04 01:27
6F:推 pshs:至於年假問題,如果他要引用勞基法,你可以用「勞動基準法 09/04 01:56
7F:→ pshs: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一項去抗議,該條文明訂以「受僱日」起算 09/04 01:57
8F:→ pshs:年資 09/04 01:58
9F:推 pshs:再度手誤,應該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才對..(夜半腦殘..Orz) 09/04 02:03
10F:→ achin:我覺得約聘助理的給假各院所中心應該不同,連打不打卡都不同 09/04 09:51
11F:→ achin:像我們中心是管你何時到職,第二年就有年假,但有比例..像我 09/04 09:51
12F:→ achin:二月到職,隔年一月就有6天的年假(7*11/12).. 09/04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