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eS (一起走到未来 :D)
看板sinica
标题[问题] 请问年假
时间Mon Sep 3 22:39:09 2007
我是去年十一月到职的约聘助理 不是跟计划的 是院聘的
院内规定是约聘助理服务满一年就可有七天年假
理论上 我应该十一月开始可以申请年假(就不用扣薪)
但是前几天问人事 人事说根据”劳基法”规定
要有一张从一月签到十二月的聘书 才算服务满一年
所以我必须等明年一月才会有年假
照这样说来 如果有人是二月才到职的 不就要等第二年结束才算服务满一年
等於工作几乎两年才能开始有年假
这真是太神奇了 劳基法真的是这样规定的吗?
谈到劳基法 不由得想到最近外公过世要请丧假的事
表姐们在外面公司上班 她们说 根据劳基法 外祖父过世可请六天丧假
但是中研院内规定正职人员只有五天丧假 约聘人员只有三天
我实在搞不懂 中研院到底有没有在跟劳基法走?
还是说 约聘人员在劳基法中的福利和保障本来就比较差?
有没有人可以帮忙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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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39.138
1F:推 pshs:她的正职人员应该是指「公务人员」,依据法令祖父母去世 09/04 01:12
2F:→ pshs:的确只能请丧假五日 (公务人员请假法第3条第1项第7款) 09/04 01:14
3F:推 pshs:约聘人员不是适用劳基法,适用的法律是 09/04 01:26
4F:→ pshs: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 09/04 01:27
5F:→ pshs:手误,这个是命令不是法律,依据该命令第3条的确是给假3天.. 09/04 01:27
6F:推 pshs:至於年假问题,如果他要引用劳基法,你可以用「劳动基准法 09/04 01:56
7F:→ pshs:施行细则」第五条第一项去抗议,该条文明订以「受雇日」起算 09/04 01:57
8F:→ pshs:年资 09/04 01:58
9F:推 pshs:再度手误,应该是公务人员请假规则才对..(夜半脑残..Orz) 09/04 02:03
10F:→ achin:我觉得约聘助理的给假各院所中心应该不同,连打不打卡都不同 09/04 09:51
11F:→ achin:像我们中心是管你何时到职,第二年就有年假,但有比例..像我 09/04 09:51
12F:→ achin:二月到职,隔年一月就有6天的年假(7*11/12).. 09/04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