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lepoppy (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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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文章][轉載] 分級?分疾?
時間Fri Nov 26 20:37:21 2004
作者:一個普通的大學生
前些日子從常上的電子公佈欄(BBS)中看到關於最近要開始實行的「出版品分類法」,
由評議委員會給予評論,然後實行。個人的專長不在法律,也無關道德;我今天對實行
分級制度其實沒有多大反感──分級是必要的,那是給你一個可以循序漸進的閱讀過程
,縱然分類辦法可能有點粗糙,但那是一個大概的分類辦法。
但是面對評議會所判定出來的「限制級」書籍,我卻感到深切的不可思議;根據法規,
「限制級」的書籍似乎應該是「有明顯的性行為描述、暴力、以及過多的血腥場面和犯
罪」,這樣的標準之下,誰能告訴我《哆拉A夢大魔境》為什麼是限制級?而整本充滿了
強迫性交、羞辱、將女性
作為玩物的《淫獸學園》居然只是輔導級?是從哪一個觀點出發,做這樣的分類?筆者
看過的漫畫委實不多,所以對於那些被列為限制級漫畫的書籍無法一一詳細說明自身疑
惑,但是筆者所無法理解的,在於以「友情、奮鬥、勝利」為導向的少年漫畫《海賊王》
也被評定為限制級,這樣的分類所為何來?莫非評議委員們要告訴大家的,是「十八歲
以下的孩子不應該看到爭鬥場面」,所以不管目的是什麼,只要出現打鬥場面的漫畫一
律都是限制級?
這次的出版品分級制,最嚴重的受害者應該是同志漫畫,也就是俗稱的BL漫畫。縱然有
看漫畫的人都知道那不過是少女對不熟悉的男性世界過分耽美的想像,但卻似乎惹火了
某些評議委員們。在BL漫畫界中出名以清純畫風為取向的《微優青春日記》,戀人兼除
了接吻擁抱沒有更進一步?發展,甚至幾乎沒有出現過份裸露的畫面和床戲畫面,這樣的漫畫,卻被評斷為「限制
級」。只因為其中的戀人們性別相同嗎?筆者看的漫畫不多,卻也想不到以戀愛為題材
的漫畫中有比《微優青春日記》更清純的漫畫了。幾乎所有的BL漫畫小說都被評定為限
制級,同性的戀人不可以嗎?同樣的性別不可以談戀愛嗎?同性別的戀人即使只是牽手
擁抱,也都算是妨害風化嗎?
關於小說,關於漫畫,政府已經做了很多很多了;從六O年代的漫畫審察制度以來,到這
次的出版品分級辦法,都讓人深深感受到當權者的自以為是。筆者以為白色恐怖已經是
過去的時代了,卻不知道如今的白色恐怖換了一張臉孔,夾帶著更兇猛的氣勢吞天滅地而
來。──是的,或許有人要說,那些小說啊漫畫啊都是不入流的東西,都是粗俗的俗文
化,就算沒有了也沒有關係,不重要嘛。
但是請聽聽我們的祈求,看漫畫的人沒有奪走社會上的東西,為什麼卻要被社會奪走我們
僅有的樂趣?我們不偷不搶,生平僅有的樂趣是看看漫畫看看小說;縱然很粗俗,縱然
很幼稚,但是當一個社會不接受自己的幼稚,當一個社會不承認人性的黑暗面,當一個
社會把自己的孩子放在溫室中培養,那麼這個社會遲早只能進入博物館。
當我們的政府不停提倡「多元文化」的同時,我卻看見他們不停打壓「雅文化」以外
的文化;精緻、高尚並不是壞事,我們的確需要倡導雅文化。但是卻不能忘記起於民
間的俗文化呀,那些是來自基層的聲音,或許不夠精緻或許粗野,可是當一個社會只
願意承認精緻文化而把自己粉飾得彷彿聖人一般,那麼這個文明只是令人作嘔的,只
是虛偽的。
我愛台灣,不希望台灣變成如此令人作嘔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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