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lepoppy (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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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章][转载] 分级?分疾?
时间Fri Nov 26 20:37:21 2004
作者: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前些日子从常上的电子公布栏(BBS)中看到关於最近要开始实行的「出版品分类法」,
由评议委员会给予评论,然後实行。个人的专长不在法律,也无关道德;我今天对实行
分级制度其实没有多大反感──分级是必要的,那是给你一个可以循序渐进的阅读过程
,纵然分类办法可能有点粗糙,但那是一个大概的分类办法。
但是面对评议会所判定出来的「限制级」书籍,我却感到深切的不可思议;根据法规,
「限制级」的书籍似乎应该是「有明显的性行为描述、暴力、以及过多的血腥场面和犯
罪」,这样的标准之下,谁能告诉我《哆拉A梦大魔境》为什麽是限制级?而整本充满了
强迫性交、羞辱、将女性
作为玩物的《淫兽学园》居然只是辅导级?是从哪一个观点出发,做这样的分类?笔者
看过的漫画委实不多,所以对於那些被列为限制级漫画的书籍无法一一详细说明自身疑
惑,但是笔者所无法理解的,在於以「友情、奋斗、胜利」为导向的少年漫画《海贼王》
也被评定为限制级,这样的分类所为何来?莫非评议委员们要告诉大家的,是「十八岁
以下的孩子不应该看到争斗场面」,所以不管目的是什麽,只要出现打斗场面的漫画一
律都是限制级?
这次的出版品分级制,最严重的受害者应该是同志漫画,也就是俗称的BL漫画。纵然有
看漫画的人都知道那不过是少女对不熟悉的男性世界过分耽美的想像,但却似乎惹火了
某些评议委员们。在BL漫画界中出名以清纯画风为取向的《微优青春日记》,恋人兼除
了接吻拥抱没有更进一步?发展,甚至几乎没有出现过份裸露的画面和床戏画面,这样的漫画,却被评断为「限制
级」。只因为其中的恋人们性别相同吗?笔者看的漫画不多,却也想不到以恋爱为题材
的漫画中有比《微优青春日记》更清纯的漫画了。几乎所有的BL漫画小说都被评定为限
制级,同性的恋人不可以吗?同样的性别不可以谈恋爱吗?同性别的恋人即使只是牵手
拥抱,也都算是妨害风化吗?
关於小说,关於漫画,政府已经做了很多很多了;从六O年代的漫画审察制度以来,到这
次的出版品分级办法,都让人深深感受到当权者的自以为是。笔者以为白色恐怖已经是
过去的时代了,却不知道如今的白色恐怖换了一张脸孔,夹带着更凶猛的气势吞天灭地而
来。──是的,或许有人要说,那些小说啊漫画啊都是不入流的东西,都是粗俗的俗文
化,就算没有了也没有关系,不重要嘛。
但是请听听我们的祈求,看漫画的人没有夺走社会上的东西,为什麽却要被社会夺走我们
仅有的乐趣?我们不偷不抢,生平仅有的乐趣是看看漫画看看小说;纵然很粗俗,纵然
很幼稚,但是当一个社会不接受自己的幼稚,当一个社会不承认人性的黑暗面,当一个
社会把自己的孩子放在温室中培养,那麽这个社会迟早只能进入博物馆。
当我们的政府不停提倡「多元文化」的同时,我却看见他们不停打压「雅文化」以外
的文化;精致、高尚并不是坏事,我们的确需要倡导雅文化。但是却不能忘记起於民
间的俗文化呀,那些是来自基层的声音,或许不够精致或许粗野,可是当一个社会只
愿意承认精致文化而把自己粉饰得彷佛圣人一般,那麽这个文明只是令人作呕的,只
是虚伪的。
我爱台湾,不希望台湾变成如此令人作呕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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