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2030 (無業遊民)
看板sex
標題Re: [新聞] 震撼判決!「配偶權」不存在 人夫抓姦求
時間Thu Jan 22 09:01:48 2026
重婚罪:
中華民國刑法
刑法第 237 條: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夫妻義務:
包含同居、扶養、忠誠,但同居義務不等於性義務,法律保障性自主權,強制性行為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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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決我不知道是不是文組的腦子都有問題
假如不存在「配偶權」 那台灣法律規定的一夫一妻制 是在定義什麼?
假如不存在「配偶權」 那台灣法律規定的「重婚罪」 是在定義什麼?
假如不存在「配偶權」 那台灣身分證上的「配偶欄」是在定義什麼?
按照這個法官的意思是
只要你沒登記 隨便你幹到天荒地老都沒事
我真的覺得台灣法官的考試應該加考數理化 否則只是法匠而已
那還不如給對岸的法律來判
現在一堆判決都複製貼上的八股文 又臭又長
律師開庭就跟潑婦罵街 無賴耍賴一樣
而法官就好像和事佬 台灣的司法就是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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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ddking: 比照中國更好。早就沒有配偶權損害賠償了。 01/22 09:34
2F:→ DAHOO: 可以釋憲呀,坐看網內互打 01/22 10:10
3F:→ s8700846: 從此結婚除了要分財產 沒什麼好處 台灣終於要跟法國美 01/22 11:28
4F:→ s8700846: 國一樣只相處不結婚了 01/22 11:28
5F:推 gameguy: 法國是同居不結婚也可以要求一半財產耶 01/22 11:37
6F:→ losmith: 出軌不就等於不忠誠嗎? 這個法官真的很瞎 打一篇廢話作文 01/22 12:32
7F:→ losmith: 這不就是違反了夫妻義務? 還是忠誠這項不包含肉體? XD 01/22 12:33
8F:噓 tcswang: 草兒蔥吃多了 01/22 12:56
9F:噓 wadashiwa01: 太寂寞寫個廢文刷存在感囉 01/22 15:00
10F:→ q210216: 某T政治腦狗嘴狂吠真可憐= 01/22 15:02
11F:→ jupto: 原文有寫是“民法”不存在“配偶權” 1.法官說民法你找刑法 01/23 09:37
12F:→ jupto: 就是拿民朝劍斬清朝官 2.民法法條上確實沒有出現“配偶權 01/23 09:38
13F:→ jupto: ”三個字 01/23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