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50720 (馬克腕表)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如何合約開始前 讓房客搬走 (可能是蟑螂
時間Tue Oct 22 01:28:51 2024
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子
可能開頭有點詭異
之前的房客退租,然後大樓的警衛介紹也是同一棟大樓的住戶想要承租
人看起來正常, 所以我也沒有想太多就租了
是因為我個人習慣切齊合約時間
於是在10月15-31日 算是口頭承租了半個月並且收了租金以及一個月的押金(房客說月底會
當初是因為有養寵,所以我壓了3個月押金 作為合約上的條款
因此合約從11月1號開始 一年約
所以目前狀況是現場收了半個月加一個月押金
以及簽好了合約
然後切入正題, 今天突然有一位前房東打過來說
這位租客他的蟑螂行為(常態性遲交租金、電費不付、最誇張的是斷他電之後還接供公電 ?
像圖片這樣子…
https://i.imgur.com/phZf2EX.jpeg
我聽到這些看到這些直接傻眼
就算他月底有沒有付,我都不想承租給他了
現在困難點是在於說目前已經搬進去
那實務上合約已簽(只是11月1號開始生效)
我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在11月1號之前讓房客搬離呢?
我的合約還沒生效 我這樣是站得住腳的的嗎?
強行搬走他東西+換鎖 是可以的嗎?
(若他月底沒辦法付2押1租的話)
請求各位有實務經驗的房東
如何教導一下技巧性的讓房客在10月底前搬走
不管是軟性或者是藉口讓合約不成立或者是硬性的都可以
謝謝
真的很困擾 今天突然收到前房東的來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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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rk50720 (111.83.133.150 臺灣), 10/22/2024 01:34:43
1F:推 lawer1314: 口頭合約也是合約 直接表明月底租約到期不租就好。 10/22 15:10
2F:推 denniss: 接公電算違法行為,以這個為理由來跟房客談談看如何? 10/22 23:18
3F:→ denniss: 真的搞不定就建議公證一下吧,至少多點保障。 10/22 23:20
4F:推 fo11ow: 對 我看公證是唯一一條路 不然我覺得目前看來不樂觀 10/23 14:24
5F:噓 cyh2210: 這樣接公電~其他住戶沒抗議? 10/24 19:27
6F:推 deertw1: 前房東怎麼聯絡到你的,好厲害 10/29 23:30
7F:推 catsheep: 你的3點,我中了2點,真的很痛苦 11/01 09:45
8F:→ catsheep: 我是開始租第2個月就一直被遲交租金.第一次寬容後.就變 11/01 09:46
9F:→ catsheep: 成常態了 11/01 09:46
10F:推 mirlll: 同棟大樓警衛不知道這個租客之前的問題?怎麼會介紹這種的 11/07 22:02
11F:→ mirlll: .... 11/07 22:02
12F:推 peacesignv: 小孩要回來?準備要賣房?但已簽約可能還是需要賠償? 11/12 12:38
13F:推 GIFT1988: 跟他說 是凶宅賠他一個月 11/12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