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mark (這就是幸運)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合約] 不定期契約有何可怕?
時間Sat Jan 7 16:59:42 2023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很多人都說不要警告變成不定期契約
: 會很可怕
: 我不懂,除了不能增加房租 不能任意中止租約外
不能增加房租其實就很恐怖了
: 還有什可怕?
: 沒繳租金 是不定期契約 也不能趕人嗎?
: 違反當初契約規定 例如原契約禁養寵物
: 變成不定期契約後房客養寵物了 也不能管嗎?
: 因為我的理解是,不定期契約就是比照原合約
: 但是期限不定。
: 到底是不是我理解錯誤呢?
最可怕的不是不定期契約
而是中華民國那可笑的司法
實務上,民法租賃篇一堆法律都是寫著參考用的
什麼都是以承租方為優先考量
沒繳租金,沒關係,惡法保障你欠租
欠夠久以為終於可以終止合約了
結果惡法再保障你,房東不能把你驅離
惡法強迫房東只能慢慢打官司、曠日廢時,運氣好拿回屋子都不知道過多久了
最可惡的是,調解委員一堆沒有是非的,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叫房東吞下去
什麼違反契約內容、不能養寵物的竟然養寵物,這樣想解約?
阿養隻貓而已,不然貓送去別人那,就繼續住啦~~~
過幾天貓又回來了
法律對房東來說 根本就是個屁
所以我還是比較推崇民間的處理方式
討債這種事情,有專業人士會處理
政府自己當社會宅房東就吃到苦了,法律....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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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85.6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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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pmark (111.242.85.67 臺灣), 01/07/2023 17:00:17
1F:推 soulknight: 同意 01/07 22:56
2F:推 samhsueh1027: 完全認同,現在的法律根本沒保障房東的權利 01/08 23:18
3F:推 Qlily: 因為住所是生活必需 對房東來說卻不是 自然就比較偏承租方 01/09 08:28
保障承租方,要用政府資源去保障,不要用房東的口袋
法律不是拿來打擊異己的工具
※ 編輯: spmark (111.242.85.67 臺灣), 01/09/2023 13:32:05
4F:→ corlachang: 這是歷史共業,古早的頂樓騎樓地下室,既成道路都是, 01/09 14:25
5F:→ corlachang: 房屋供居住租賃,各國都是偏袒承租方。 01/09 14:28
政府想要保障承租方沒關係,但是不能用犧牲出租方利益的方式處理
不是各國都亂來就表示那樣是公平正義的
6F:→ mimily0504: 就算生活必需,水電也是二期沒繳就斷,押金也就2個月 01/09 17:51
7F:→ mimily0504: ,還在用刑法保護租霸,拖到半年到一年,房東也不用 01/09 17:51
8F:→ mimily0504: 你保護,有沒有交租,欠租就滾,要釐清到一年半載? 01/09 17:51
9F:→ mimily0504: 還要繳裁判費,要保護租客,這個無法回收的成本,政 01/09 17:51
10F:→ mimily0504: 府應該要負責吧 01/09 17:51
11F:推 Qlily: 那樓上去公證後,想驅離不就不用拖那麼久嗎?這就是政府給 01/09 19:41
12F:→ Qlily: 房東的平衡啊 但就一堆人不想去公證有什麼辦法 01/09 19:41
不用拖那麼久也是拖
政府為什麼不保障房東
龜速司法的代價要房東背負?
這段時間的租金應該要政府出
不然弄一個專門單位光速處理
13F:→ mimily0504: “不就不用拖那麼久”,不要向下比較,不那麼久還是 01/09 20:21
14F:→ mimily0504: 一樣拖 01/09 20:21
16F:→ mimily0504: 公證不是萬能,公家自己都想要推動修法 01/09 20:27
17F:→ mimily0504: 以為房東不想曝光,怕被課稅所以不公證,是不正確的 01/09 20:28
18F:→ mimily0504: 而且租屋是日常所需,不是每個人都會跑公證 01/09 20:28
19F:推 cynthia12708: 建議招租之前肉搜房客 01/10 23:37
20F:→ cynthia12708: 免得招到一堆妖魔鬼怪 01/10 23:37
政府想要健全租賃市場
類似聯徵的查詢機制應該要建立
押金不該限制在2個月,上限調整到多少可以討論
但至少要能保障主建物以外的重建
※ 編輯: spmark (111.242.82.65 臺灣), 01/13/2023 18:21:32
21F:推 mark0204: 錢是生活必需,對有錢人來說卻不是,所以該偏坦盜賊強盜?! 01/13 19:42
22F:→ mark0204: "公證"與否根本不該是問題,買賣契約也不一定都有公證啊 01/13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