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DaiLL (大きな小代)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租約將到期,租屋處被出售的相關問題
時間Sun Aug 28 22:54:25 2022
與房東的契約是在9月底到期,
7月初時曾跟房東說因新家未裝潢完畢,
想跟她續租至11月,房東也在Line上答應
但房東想賣房,7月底馬上找房仲帶人來看屋
我老公和我都很配合,挪出時間讓房仲帶看
房仲也跟看房的人說租客想租到年底(12月)
這兩日賣出去了,但買方因貸款問題,
希望我們簽署「租約到期自動搬離」的文件,
主要是給銀行以防銀行方撥貸額度減少
我們提出是否能簽10-12月的新的短期約,
房仲說沒辦法先簽,會影響撥貸
說是我們和買方在Line上留答應續約的紀錄,
這樣就算是對我們有保障,不會有問題了
但我個人對這樣的說法存疑
我不信任不認識的人,只相信法律
想請問是否有更好的方式保障我們的權益?
對話紀錄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還是出去找短租比較實際呢?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5.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661698467.A.D29.html
1F:推 spmark: 銀行會擔心的是,未來如果要處置物件,裡面還有人賴著不走08/29 00:55
2F:→ spmark: 尤其是出租的,處理要成本,貸款成數會比較低08/29 00:56
3F:→ spmark: 狴H你要簽銀行要求的東西,但可以溝通契約到期是指新契約08/29 00:56
4F:→ spmark: 所以08/29 00:57
5F:→ spmark: 銀行會放心、不刁難,買方也可以有足夠的貸款成數08/29 00:57
6F:→ spmark: 如果談不攏,你line的對話紀錄,可以是你續約的證明08/29 00:57
7F:→ spmark: 民事的契約不一定要用書面形式,line對話也可以08/29 00:58
8F:→ spmark: 這樣就是把問題丟給買賣雙方,與你無關....08/29 00:58
9F:→ spmark: 如果是我,我會跟買方一起跟銀行業務或代書講清楚08/29 00:59
10F:→ spmark: 不需要跟仲介談08/29 01:00
11F:→ spmark: 直接找銀行會最好談08/29 01:00
12F:→ YuDaiLL: 謝謝s大解惑!沒想到還有「契約生效」的定義可以著手!08/29 12:02
13F:→ YuDaiLL: 謝謝您~我會與買方談談看這部分是否能留Line紀錄08/29 12:02
14F:→ YuDaiLL: 跑銀行可能較不方便,代書部分我們試著聯繫看看(但因為08/29 12:04
15F:→ YuDaiLL: 是房仲他們的代書,可能還是要透過房仲聯繫 )08/29 12:04
16F:推 Keade0325: 你可以提出不先簽短約, 就無法配合租約到期自動搬離08/29 12:46
17F:→ Keade0325: 並沒有義務要配合買方簽屬文件08/29 12:47
18F:→ Keade0325: 另外仲介話聽聽就好, 放著他們會比你們還急 ^^08/29 12:48
19F:推 spmark: 其實只是銀行作業而已,不是什麼大事08/29 19:56
20F:→ spmark: 不需要和新屋主不愉快08/29 19:56
21F:→ spmark: 讓它們知道這不是啥大事就好了08/29 19:56
感謝所有留言,確實不想跟新房東鬧不愉快,怕搬走前被找麻煩
今日跟他們談過,爭取到三方簽署的短期約了!有爭取有希望:)
※ 編輯: YuDaiLL (220.137.5.180 臺灣), 08/30/2022 01: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