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x3 (頭滑捲捲)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店面頂讓 押金退還問題
時間Tue May 12 03:21:10 2020
各位好
事由為
原承租一店面
一年合約已到期
沒有再繼續簽訂合約
但有持續付租金
(多承租了三個月)
後來頂讓給別人
承租人先與房東簽合約
也已付押金兩個月予房東
後承租人再給予我頂讓金
今詢問房東押金退款事宜
房東表明未租滿一年
只願意退一個月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另在合約中
看到一條:
「乙方於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
不交還房屋,即應支付違約金 房租兩個月」
這代表是我處於劣勢
有可能連一個月押金都拿不回來嗎?
有點困擾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希望能替小弟解惑
先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75.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589224872.A.C3F.html
1F:推 thankyouXie2: 黑字簽在白紙上合約已滿一年、押金該退、通常訂讓價 05/12 08:32
2F:→ thankyouXie2: 錢是會包含押金的、為何繳給房東去? >"< 05/12 08:32
3F:推 thankyouXie2: 您遇到壞人、不全退就告房東吧~您會嬴的、台灣法律 05/12 08:59
4F:→ thankyouXie2: 很廷房客的。 05/12 08:59
5F:推 spmark: 你是不定期租約,就不用擔心 05/12 20:30
6F:→ corlachang: 那不是解約後房客不還房屋的違約金嗎,你打算搬走後不 05/13 09:21
7F:→ corlachang: 點交房子繼續佔著? 05/13 09:22
8F:→ spmark: 他已經頂讓給別人了 05/13 09:45
9F:→ bigx3: 原先是想說 05/13 14:30
10F:→ bigx3: 因我合約還沒走完,等日期到後再跟房東拿回,當時是這樣的 05/13 14:30
11F:→ bigx3: 想法 05/13 14:30
12F:→ bigx3: 謝謝一二樓的資訊,了解中感謝 05/13 14:30
13F:→ bigx3: @corlachang 我已搬走,盤讓的已進場整理了 05/13 14:31
14F:→ bigx3: 盤讓接的下一手的合約,是我合約到後的一個禮拜簽起 05/13 14:32
15F:→ corlachang: 所以已經解約了,也返還房屋點交完畢,重新出租。那一 05/13 17:31
16F:→ corlachang: 條就約束不到啊,也不會有違約金。這理解沒錯吧? 05/13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