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1235813 (小緋緋)
看板rent-exp
標題[房客] 房客說想入籍
時間Tue Oct 1 17:19:01 2019
最近房客告知想入籍
不過目前那間房子目前是沒有戶長的情況
如果房客遷入,是不是理所當然會成為戶長?
查詢了一下,如果用獨立戶的話更容易被查
那這樣是不是應該再行約定如不續租需將戶口遷出?
然後還有可能房客可以拿去報稅?
還是應該請房客填無租賃關係承諾書?
之後改成是現金收房租比較好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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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indsinep: 我建議直接跟房客說合法報稅然後你算一下你多的成本 10/01 20:39
2F:→ Windsinep: 再跟他討論比較好 10/01 20:40
3F:→ corlachang: 政府刮稅金已經伸到租賃房屋這塊,建議就直接10%加上 10/02 08:33
4F:→ corlachang: 你預期租金上,房屋、地價稅上漲這一定的,房客提前 10/02 08:34
5F:→ corlachang: 解約但是以上稅率不會因而調回自住稅率的風險,以及 10/02 08:35
6F:→ corlachang: 未來售屋土增稅營業用跟自用差別很大,需要空屋一年, 10/02 08:37
7F:→ corlachang: 這一年其實租不太出去。還有租賃所得稅級距的增高。這 10/02 08:39
8F:→ corlachang: 種種都是成本,也不用跟房客討論這些,屁股決定思維 10/02 08:40
9F:→ corlachang: 在啥位置上謀求最大利益是人性,不用講啥體諒。 10/02 08:41
10F:→ corlachang: 越簡單越好,搞陰陽合約啥的手段,大機率弄成糾紛 10/02 08:42
11F:→ albertab: 主動提合法報稅+反映在房租,才是正解。 10/03 12:29
12F:推 albertab: 至於入戶籍的部分,合約約備註合約到期前一個月內須遷出 10/03 12:32
13F:→ albertab: 若未主動遷出,押金將扣留,直至戶籍遷出使歸還。 10/03 12:33
14F:→ albertab: "始"歸還.... 更正 10/03 12:34
15F:→ spmark: 可憐的房客,哭哭,越來越少未稅價了 XD 10/03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