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icoleg (妮可)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合約] 合約已經超過,可以要求按照天數嗎?
時間Fri May 31 02:17:43 2019
借原標發問
我的狀況是
我的合約已經續約過一次 一年一簽
今年的合約在這個月底到期
但是房東沒有提前告知他要賣房
而是等我這邊詢問之後又過了兩週才提出
房東是有給我兩個月時間搬
不過好房子不等人 所以我在三天內找到房子今天也簽好約準備搬了
但我東西也還沒整理好 所以我勢必會到下個月租約到期後才搬走
目前是暫定6/10之前搬走
但因為租約到期了 在這樣的狀況下 有可能用居住天數計算房租給房東嗎?
實在是不想再付一個月租金給房東
如果房東有提前告知 甚至在我詢問時就提出 說不定還不用多住在這
※ 引述《spmark (這就是幸運)》之銘言:
: ※ 引述《LonyIce (耀西)》之銘言:
: : 如題,因為這裡問題很多
: : 之前發文問的,隔壁是鳳樓,樓下開火鍋店,
: : 還有窗邊常常跑出一堆莫名飛蟲屍體,
: : 浴室排水不良會積水,熱水器常故障,
: : 網路常常斷線...
: : 有聯絡過兩三次,卻被敷衍掉,
: : 所以就睜隻眼閉隻眼。
: : 所以租約到期了,房東沒問,我也沒主動要求新合約,
: : 還是按月繼續繳錢。
: : 不過過陣子要搬家,可能租不到半個月。
: : 但房東要我付滿一個月。
: : 我問房仲,房仲說你們沒有續合約,
: : 所以也不能用合約強制你住一個月。
: : (合約也沒提到這部分)
: : 那我可以照房仲說的,
: : 因為我們沒有續約,所以請幫我照天數算嗎?
: : 謝謝各位。
: 這版太會自砍文章了,所以用回文的
: 上面一堆抱怨我直接跳過
: 重點在於租約到期、繼續按月繳錢,房東也沒表示反對
: 所以這已經是不定期契約
: 不定期契約依然要按規定退租
: 你原本是月繳,就必須以月的時間當單位,訂下契約終止期
: 而且必須做到先期告知
: 去翻民法,450 451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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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orkforme: 可以直接問你房東看看啦 肯給兩個月搬家應該滿好講話吧05/31 05:55
2F:推 spmark: 同上05/31 06:31
謝謝以上兩位大大回覆
目前已經在跟房東協商中
我想了解的是
如果房東堅決要求我繳整個月的租金
我是否只能接受?
因為我主張的是他並未提早告知而導致我必須在這間房子多住
是他的疏忽導致我的損失(因為我有先詢問過但未得到回覆 直到兩週後房東才表明確定
要賣房不續約)
※ 編輯: gonicoleg (101.9.172.155), 05/31/2019 12:13:40
3F:推 saadrupbn: 其實一開始你就可以先跟他說。 05/31 12:46
4F:推 RINsanity: 之前也是碰到房東賣房 不過我是先摸摸鼻子覺得要付滿 05/31 15:45
5F:→ RINsanity: 退租當天房東主動退給我沒住的天數 碰到好人 05/31 15:45
6F:→ mimily0504: 定期契約沒有誰要通知的義務,房客最後兩天通知房東 05/31 17:15
7F:→ mimily0504: 到期來點交也一樣。 05/31 17:15
8F:→ mimily0504: 房東沒提早通知你到期要賣不續租也一樣 05/31 17:17
9F:→ spmark: 房東沒義務告知你要不要賣房 05/31 18:49
10F:→ spmark: 沒辦法給意見,你提供的資訊不夠詳細 05/31 18:50
11F:→ spmark: 談不攏就照規定走而已 05/31 18:51
12F:→ louic: 第二段說合約這個月到底 第三段說下個月租約到期 06/03 00:43
13F:→ louic: 租約到底 房東也沒答應續約,還給兩個月搬家? 06/03 00:43
14F:→ louic: 這個時間點 真得很亂 06/03 00:44
15F:推 playcat017: 其實你要找房,房東也是要找新房客,你卡了兩天,有可 06/08 10:29
16F:→ playcat017: 能房東就必須多一個月的找人時間,因為是你提出來的, 06/08 10:29
17F:→ playcat017: 當然成本就該記在你身上,至於合不合理,我站在房東 06/08 10:30
18F:→ playcat017: 立場就合理,站在房客立場當然覺得很貴。 06/08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