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3442826 (山山)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住了十幾年 房東扣押金
時間Mon May 27 05:54:07 2019
在台南租了一間套房,住大約12年
去年9月,隔壁室友搬走
覺得自己住的房間太小,就搬到隔壁室友的房間
算是小房間換大房間這樣(同棟樓也同樓層)
因為租金不同 所以合約也在去年9月重簽
今年2月家父過世,所以決定搬回新竹
在3/25的時候
告知房東因爸爸過世,很抱歉只能只住到四月底
四月繳房租時,房東告知直接從押金扣就好,不用繳
我想說那就只剩一個月租金,可能再扣完水電費還我這樣
也沒多少錢
現在快五月底
昨天詢問房東關於剩餘水電費扣完退還押金問題
房東阿姨告知我去年9月才簽這間套房合約
未滿一年,所以要扣我一個月租金
水電費算完再告知我
總結就是我沒辦法拿回我剩餘的押金,可能還需補水電費這樣
以那間房間的合約來說,我的確未滿一年
似乎是我理虧了
但我也是向同個房東承租了12年房子呀(苦笑)
請問有人可以給我一些建議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ps:手機排版有點亂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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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mark: 也只能陪你苦笑,人情味慢慢消失的社會,就是這樣而已 05/27 07:12
2F:→ cbr6000810: 所以我才說好房東都死光了? 05/27 08:11
3F:→ Hermess: 沒辦法。你看板上之前跟你類似的案例。還有房客故意想不 05/27 09:38
4F:→ Hermess: 跟房東續約之後凹成不定期租約的。所以很多好房東都被惡 05/27 09:38
5F:→ Hermess: 房客教育成照規矩來的房東了。 05/27 09:38
6F:推 melody0530: 當時四月 房東告訴你可由押金抵房租水電 但後來反悔? 05/27 11:10
7F:→ spmark: 四月叫租時,說的是租金可以從押金扣,這房東很佛了 05/27 11:14
8F:→ spmark: 這其實是不對的,租金不能從押金裡面扣的 05/27 11:14
9F:→ spmark: 給2F,沒人情味的房東,也是一堆好房東 05/27 11:15
10F:→ spmark: 有人情味是多餘的,是佛房東,要好好珍惜 05/27 11:15
11F:→ spmark: 佛房東是被惡房客給消滅的 05/27 11:15
12F:→ f3442826: melody大 沒錯,我也覺得房東後悔了,不過當初也沒明說 05/27 13:47
13F:→ f3442826: 什麼囧 05/27 13:47
14F:→ f3442826: spmark大 其實這房東一點都不佛XD 只是想趕快解決這件 05/27 13:53
15F:→ f3442826: 事 其他就省略 看來還是要跑一趟當地政府尋求協商了 05/27 13:53
16F:推 shiena: 試試看跟她拜託? 有些房東聽別人講講就想漲價或扣押金 05/27 14:18
17F:→ shiena: 但相對跟她拜託幾下也可能就鬆口了 05/27 14:19
19F:→ mag1021: 要看你們簽約的內容 「得」或「不得」是勾哪一項 05/27 14:39
20F:→ mag1021: 如果勾「不得」提前終止租約 租金就要付到簽約期滿 05/27 14:40
21F:→ mag1021: 房東照租約走並沒有錯 雖然少了些人情味 05/27 14:40
22F:→ mag1021: 去找什麼協商你也是理虧小心被打臉 05/27 14:41
23F:→ mag1021: 我以前也曾經傻傻的求房東讓我提前搬走不要扣錢 05/27 14:41
24F:→ mag1021: 房東理直氣壯的態度讓我在人生路上又長知識學了一課 05/27 14:42
25F:→ spmark: 正常來說,四月是要交租的,你覺得不佛的話,補租金阿 05/27 15:15
26F:→ spmark: 就像樓上說的,自己看契約,承租人能不能提早解約吧 05/27 15:16
27F:→ spmark: 如果不能的話,被罰一個月剛好而已 05/27 15:16
28F:→ mimily0504: 定期契約就是這樣, 你說住了12年, 那房東租你12年, 他 05/27 16:30
29F:→ mimily0504: 若要提前解約, 你就搬走, 也不拿違約金嗎? 05/27 16:31
30F:→ mimily0504: 2樓的話, 我只能說當個照規定走的房東/房客就好 05/27 16:33
31F:→ mimily0504: 你給A房客/房東方便, B房客/房東不一定買帳, 怨嘆什麼 05/27 16:34
32F:→ mimily0504: 真心換絕情都沒用 05/27 16:34
33F:→ f3442826: 謝謝樓上各位版友 我翻了一下租屋契約 上面沒有打勾“得 05/27 16:50
34F:→ f3442826: ”或“不得” 因為租了十幾年 也將近十年沒有再簽約 所 05/27 16:50
35F:→ f3442826: 以去年9月算是形式上再簽一下合約 這樣我大概知道怎麼 05/27 16:50
36F:→ f3442826: 做了 就照合約吧 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 05/27 16:50
37F:→ f3442826: 沒有勾到 應該算是跟房東認識太久的“疏忽” 05/27 16:53
38F:→ Hermess: 其實不是疏忽。而是這房東雖然沒錯但是有點太不近人情。 05/27 17:00
39F:→ Hermess: 有時候歐巴桑會想佔便宜。打打感情牌看看。 05/27 17:00
40F:→ f3442826: Hermess大 你講中我的點了 就是不近人情讓人失望 房東 05/27 17:13
41F:→ f3442826: 不住台南 每個月抄整棟電錶都是我無償幫她做的 房屋要 05/27 17:13
42F:→ f3442826: 修繕 她也是拜託我騰出時間等工人來幫開門 維修費也先 05/27 17:13
43F:→ f3442826: 幫墊 不過這些自願幫忙 似乎在合約面前不值一提呢(又苦 05/27 17:13
44F:→ f3442826: 笑)感情牌我打過了(無效) 現在就認清現實走合約吧 05/27 17:13
45F:→ spmark: "疏忽"的結果要"自己"承擔,免費幫忙不收費算是你"佛心" 05/27 20:02
46F:→ spmark: 這樣是真的很不近人情 05/27 20:03
47F:→ spmark: 你用這點去跟他談談看,看他怎麼回 05/27 20:04
48F:推 williamqwer: 真沒人情味 05/27 20:51
49F:推 saadrupbn: 法律來說確實要扣1個月...但12年......房東死要錢 05/27 23:10
50F:推 melody0530: 就當作買經驗吧 下次記得底線設好 別讓人佔盡便宜 05/28 12:57
51F:→ melody0530: 別因對方態度親切 而失了該有的警覺 05/28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