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5589 (半紙涼薄)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房客想提前解約,房東不同意
時間Fri Jul 20 13:08:48 2018
大家好,
小妹我和室友於106年4月租了現在的房子(台北松山),
合約打兩年期(106.4月~108.4.30),
目前因為室友結婚搬出,
再加上本人工作地點因公司搬遷而異動,通勤不便,
故昨日(7/19)向房東提出提前終止租約。
原本預計8/31搬出(付滿8月的租金),
有符合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的條件。
契約中約定,若房客提前解約,房東得沒收押金(兩個月),
且房客需另外再支付兩個月之違約金,(這部份有無違法待後面整理)
這些我們全部都認賠,因為提前解約確實是我們的不對。
但房東打感情牌,說他這幾個月另一邊房子在裝潢,無法抽身;
又說現在我們退租,他還要再整理一個月才能再掛出去找新的房客,
這樣要到10月才能刊登廣告,非常麻煩,
又是租屋淡季,對他傷害很大;
又一直重複說,希望我們能繼續住下去,因為真的很喜歡我和我室友,
我工作異動也還在台北市,他說通勤也還好,反正都在台北市內。
我跟房東解釋過我的工作性質(幾乎都要深夜下班,可能會趕不上末班車的那種),
但房東不肯接受,說他不在意我們付不付違約金,
我們現在解約就是對他而言非常麻煩,傷害很大,希望我們能將心比心,繼續住下去。
這些我都可以理解房東的想法,
但現況就是我和我室友都不可能繼續住了,
我們也很不方便啊,如果不是真的不行,誰會想要提前解約呢?(離題了)
經過爬文以及和室友討論過後,
我們列出了幾種解決的方式:
(我和室友最快7/31前就可以把所有東西淨空,最晚不會超過8/15,
房東沒有時間清掃,我們也願意自費請外頭清潔公司進來整理。)
1. 以8/31為界,在這之前我們幫忙房東找新房客,
承接明年四月底到期的租約(我們仁至義盡了),
若截至8/31還沒有找到新房客的話,
就走一般提前解約流程,
認賠押金和兩個月違約金。
(也就是賠四個月租金,這其實是違法的吧?是否能走法律途徑?)
2. 反正都要提前解約了,我們就只付到7/31的租金,
然後認賠押金及兩個月違約金,
7/31全部東西淨空,點交後走人,也不幫忙找房客了。
3. 繼續住......但這當然不太可能。
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版友們,我們應該如何處置比較好?
我們強硬地說要解約也沒有問題吧?
契約就是一般書店買的那種,
上頭並沒有明文規定房客不得提前遷離至他處。
晚一點會致電崔媽媽基金會,詢問是否有建議的方式。
房東打感情牌壓力真的好大啊......QQ
再次感謝閱讀完全文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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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imily0504: 價格好, 地點生活機能佳, 說不定一下就租去了啊 07/20 13:23
2F:→ mimily0504: 不過帶看和篩選房客是比較花心力, 有時候不是沒人想租 07/20 13:24
3F:→ mimily0504: 是想租的人條件讓猶豫. 押金+2個月, 假設照預定的8月 07/20 13:26
4F:→ mimily0504: 31走, 是可以支付到12/31日, 不過整層的房子, 10月以 07/20 13:27
5F:→ mimily0504: 後是會進入淡季, 至少一直到農曆年吧, 上班的上學的 07/20 13:28
6F:→ mimily0504: 漏水的(誤)這段時間是不會有要搬的理由和需求. 07/20 13:28
7F:推 fashionjack: 除扣押金外其他的要求都不合法,合約與法令抵觸者無 07/20 14:56
8F:→ fashionjack: 效,不必幫他找房客,若房東嫌棄這算誰的帳。 07/20 14:58
9F:→ fashionjack: 存證信函一個月前通知,到時搬走就對了。 07/20 15:00
10F:→ Hermess: 就照合約走就好。寫不得提前解約。房東有權利不同意提前 07/20 15:26
11F:→ Hermess: 解約。有寫得提前解約就照上面寫的處理。 07/20 15:26
12F:→ medama: 2 07/20 19:29
13F:推 Windsinep: 不考慮感情的話在可解約的條件下就是賠一個月 07/20 22:35
14F:→ Windsinep: 剩下的就是看你們和房東的交情多好 07/20 22:36
15F:→ Windsinep: 除非已經變成朋友啦,要不然搬出去之後也都不會再見 07/20 22:36
16F:→ Windsinep: 如果真的很怕麻煩或撕破臉,那選擇2是最簡單的 07/20 22:37
17F:→ Windsinep: 不用幫他找房客(很麻煩),不用討錢(肯定要撕破臉) 07/20 22:39
18F:推 pajero: 房客可以隨時解約。但依照合約,你就是會損失四個月租金, 07/22 09:07
19F:→ pajero: 但你可以不給後面兩個月,等房東告。 07/22 09:07
20F:→ Hermess: 那房東也可以隨時解約嗎? 07/22 22:28
21F:推 jack096: 合約有寫的話就會有用,不合理的是額外收的違約金。 07/24 04:05
22F:→ jack096: 他應該是要農曆七月了,所以希望你不要走吧?或者是想追你 07/24 04:06
23F:→ jack096: 最好的方法是1,可是我認為你這樣要再損失一個月 07/24 04:07
24F:→ jack096: 建議你在七月底前找到,沒有就直接解約認賠。 07/24 04:08
25F:推 ruyanc: 幾房 ?月租金多少錢?有電梯嗎? 07/31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