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emi1106 (超級喜歡)
看板rent-exp
標題[金錢] 有關轉租的補貼金額
時間Thu Jul 12 06:28:31 2018
這兩天幫家人找出租套房遇到了點問題
想來請教專業的板友
文長請見諒
最近幫家人在板上找了一間出租套房
帶看的是現任房客
對方表示自己租約未到期
因為不想損失押金所以才想找人轉租
並主動表示自己可以補貼100元/月
剩餘租期為六個月,所以總共應為600元
家人付了訂金之後
我叮囑他要求原房客、房東一起簽訂新租約
對方原本表示房東說他們自己簽轉租約即可
家人親自與房東溝通過後房東同意了
三人重新簽訂新約之後
我請家人提出希望補貼的600元能一次給付
但對方表示
現在的狀況是他解約、家人自己與房東簽約
已經不是轉租的狀況
所以他不需要補貼那600元了
想請問這種說法是合理的嗎?
這種狀況是否真的不屬於轉租了呢?
因為我個人租屋多年
從未聽過這樣就不屬於轉租的說法@@
其實與家人討論過
並未有想追討那600元的想法
只是想確認整個流程的合理性而已
畢竟要求自己與房東重新簽訂租約
也是在完整保障原房客的權益
卻因為這樣反而損失了原來講好的補貼款項
我是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家人則是認為對方的說法好像也合理?)
另外也提醒其他租屋的朋友
如果遇到類似的狀況
記得要先把補貼款的部份確認好啊QQ
( ♥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21.11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531348113.A.27B.html
1F:→ mimily0504: 出租人變房東,的確不是轉租了,你也可以拿他的廣告07/12 09:42
2F:→ mimily0504: 內容說他廣告不實,用租賃專法搞他啊,廣告看的到快07/12 09:42
3F:→ mimily0504: 去存下來吧07/12 09:42
4F:→ mimily0504: 轉租,例如他本來要給房東5000,你家人和他簽約,他07/12 09:47
5F:→ mimily0504: 同意每月優惠100,所以你家人給4900,原房客(二房東)07/12 09:48
6F:→ mimily0504: 貼100,繳給大房東5000,具體看廣告怎麼寫,和房東簽07/12 09:48
7F:→ mimily0504: 約也是你們自己要求的,和廣告要求不同沒優惠也算正07/12 09:48
8F:→ mimily0504: 常,覺得和房東簽約有保障,優惠100就算了吧07/12 09:48
9F:→ mimily0504: 常,覺得和房東簽約有保障,優惠100就算了吧07/12 09:48
https://i.imgur.com/Bezirft.jpg
謝謝您的耐心解答
我們也是覺得100換保障很ok,所以就算了
只是想解惑而已
10F:→ spmark: 不是轉租07/12 12:02
11F:→ spmark: 他的廣告是他要轉租的廣告,七月底前確定可優惠10007/12 14:33
12F:→ spmark: 但你們要求不是轉租、而是直接跟房東承租07/12 14:33
13F:→ spmark: 就完全不同事情了,還要討什麼優惠?07/12 14:33
14F:→ spmark: 你們如果是跟他簽約,而不是跟房東簽約,那就可以優惠07/12 14:34
其實他的文裡沒有提到是轉租,看房的時候說的
文中有提到,我們沒有要討優惠哦
謝謝您的解答,這樣我瞭解合理性了
15F:→ mimily0504: 直接和房東簽約其實對他也好,直接解約,他也不用擔 07/12 15:00
16F:→ mimily0504: 心後續,600當小紅包也好,不過你們沒先講,他就.... 07/12 15:00
17F:→ mimily0504: . 07/12 15:00
600其實真的無傷大雅
可能是對方在新租約簽好之後才告知此事
我才會覺得怎麼跟當初講好的不一樣吧
以後會先確認且多加留意的
※ 編輯: Noemi1106 (101.11.21.116), 07/12/2018 1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