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ao (ibao)
看板rent-exp
標題[房東] 無租約狀態
時間Fri Apr 6 23:37:53 2018
請教大家
如果目前處於無租約狀態(持續一年多),家母疏於管理
期間房客積欠房租將兩個月押金抵繳
之後按時繳房租但無押金無租約
現在我想收回房屋
但房客拒絕協商
請問可循哪些方式解決?
(目前打算寄存證信函請他限期搬出,若不理會就送區公所調解,調解不成再走法院強制
執行)
感覺曠日費時,有什麼方法能讓他自己搬走或其他要注意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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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mark: 這是不定期租約,你們有協議用押金抵房租嗎 04/06 23:50
2F:→ spmark: 沒有的話,就是它們持續積欠房租而已 04/06 23:50
3F:→ spmark: 寄存證信函、請明依哪條法,請他限期搬出 04/06 23:51
4F:→ spmark: 對於不願談的人,除了司法,只剩私法 04/06 23:52
5F:→ mimily0504: 土地法一百條, 你自己看你能提出哪個理由收回, 通常是 04/07 00:26
6F:→ mimily0504: 提出自住, 但是上法院的話, 條件會比較嚴格, 法官會 04/07 00:27
7F:→ mimily0504: 看你是否真的對於房客的房子有必要的收回自住. 04/07 00:27
8F:→ mimily0504: 土地法欠租的部分就不用看了, 就算你們沒答應用押金 04/07 00:28
9F:→ mimily0504: 抵租金, 他也只欠你兩個月,還不到種契約的條件. 04/07 00:29
10F:→ mimily0504: 你現在是無押金的不定期約, 並非無租約, 是無租賃期限 04/07 00:30
11F:→ mimily0504: , 其他還是要遵守原來的契約, 不得轉租, 不得違反契 04/07 00:31
12F:→ mimily0504: 約使用, 要漲租的話, 請向法院提出訴訟. 04/07 00:31
13F:→ ibao: 原本的契約簽到去年,這樣去年到現在一樣是屬於有租約的狀態 04/07 01:37
14F:→ ibao: 嗎? 04/07 01:37
15F:→ spmark: 是的,這就是不定期租約 04/07 01:43
16F:推 jaj12377: 不定期租約對承租方比較有利,出租方不能單方面收回 04/07 10:19
17F:→ jaj12377: 出租方收回自住,不限供本人,還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屬 04/07 10:47
18F:→ licochen: 所以就不考慮,目前要改套房,只是不想讓房子空著 04/08 01:46
19F:→ licochen: 上面內容有誤,我打錯地方了,請版主幫我刪文,謝謝 04/08 01:48
20F:推 vbqv: 這老問題了 不定期租約對房東很不利 只能說花錢學經驗 04/16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