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W (Jason)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房東要求我們提前解約
時間Tue May 28 17:06:47 2013
事情大致原由如下:
我們於100年11月與房東訂下兩年期租賃契約(未經過法院公證)
本於今年102年10月31日到期 但四月時房東告知房子要賣掉 要求我們搬家
在電話中說願意賠償3個月租金做補償
當時我們覺得要另外找時間再詳談 並雙方簽訂協議書才算數 所以事情就暫時擱下
但前些日子 我方前去與房東詳談時 當時是在5月底搬走的前提下談
希望能夠加上搬家費用 但房東不願意
想請問各位到底怎麼樣的要求才比較合乎一般程序?
另外即使我們不搬 雖房子所有權換人 但我們租賃的權利還是存在對嗎?
(即買賣不破租賃)
因為房東要脅我們並寄來存證信函 說要在期限內去簽解約書 不然要提侵占房屋之訴訟
最近這事情搞得我們很心煩 希望能有解決的方法~
感謝大家看完~
更新存證信函內容如下:
大意是說他有照契約上提早30日前通知我方 說他因為賣屋理由 所以要提早解約
再根據契約上提前解約願意賠償2個月 請我方在期限內(3日)前去協議並簽訂解約書。
我在網路上查到民法有規定 解約前要30日前通知對方
我的現在問題是 那這樣我們是否就一定要照他講的解約呢?
我感覺他寄存證信函的目的有 1.通知 2.照契約條款賠償租金金額2個月
他達到這兩項目的就有符合解約的要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98.71
1F:→ windsson:他告不成阿~你手上有租約~也沒有遲繳房租超過押金吧 05/28 17:23
2F:→ windsson:記得接下來的租金要用轉帳的~面交一定要寫清楚~ 05/28 17:23
3F:→ windsson:如果要強硬一點的話啦~ 05/28 17:23
4F:→ sichi:學他啊 寄給他存證信函 買賣絕對不破租賃 你們在反而造成 05/28 19:58
5F:→ sichi:他不容易賣屋 不知道3個月租金是多少 如果其實就算是補貼 05/28 19:58
6F:→ sichi:搬家費用 因為一般來說補償是大約2個月 好好考慮吧 05/28 19:59
7F:→ sichi:又 寄存證的話 就寫說房東以要脅方式減輕違約之事等等 05/28 20:00
8F:推 lopoko:補償三個月算不錯啦 05/28 20:54
9F:→ monologist:我也覺得補償3個月算不錯了... 05/28 22:09
※ 編輯: JW 來自: 111.251.220.57 (05/28 23:47)
10F:推 hwahwa85:三個月真的不錯了 除非你押金就三個月 05/28 23:57
11F:→ hwahwa85:但你擺爛他告不成 只能再加錢叫你們搬 但是生命安全?? 05/28 23:58
12F:→ mimily0504:如果契約上有寫甲/乙兩方均可提前解約,違約金2個月 05/29 00:06
13F:→ mimily0504:那房東的確可以要求解約 05/29 00:07
14F:→ JW:大致瞭解 感謝樓上各位大大提供意見 有這種房東其實我們也想搬 05/29 10:19
15F:推 stuppi:比我們房東好 沒補償不肯退押金還說什麼過去幾年水電缺繳 05/29 17:16
16F:→ stuppi:什麼兩萬多...根本不想理他 05/29 17:16
17F:推 lopoko:好聚好散吧,當初老婆生產前一個月房東也是賣房要我們搬 05/29 17:42
18F:→ lopoko:我沒時間也沒心力去跟房東爭,有補償就好,最後趕緊找房子 05/29 17:43
19F:推 imbemarion:3個月....我房東才補償一個月@@ 05/29 23:00
20F:→ mimily0504:3個月也不過是"這種房東"而已 05/29 23:22
21F:→ JW:要跟mimily大說明一下 因為他後來並沒有要以3個月做補償了 05/30 15:22
22F:→ JW:而姿態一直很高 像是再施捨我們 後來我們決意以契約為主 05/30 16:46
23F:→ JW:並沒有多主張其他的費用 謝謝各位指教 05/30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