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6350 (熊)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被反鎖,房東不願付開鎖費
時間Fri Jun 17 21:30:00 2011
某個星期五的早上
我正要出門上班
才發現門鎖開不了
當時的我因急著上班
並沒有打電話給房東
(因為也不知道房東現在人在哪 他常常往泰國跑)
我只有打電話請我同事給我鎖匠的電話
後來鎖匠來了
說是鎖壞了
換鎖要2500元
我想算了
因為我知道房東會很在意2500元
所以我只付了開鎖費800元,拿了收據
(之後門就沒有鎖了,怕又被反鎖)
之後我寫e-mail給房東說明情況
並直接從房租裡扣了800元
可是房東告訴我們
要我們自己付800元
她還說她問了管委會
管委會也是說要我們自己付
可是我查了民法第429條 出租人之修繕義務
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這樣說來應該是房東付
難道是因為我沒在第一時間告知房東(第430條)
所以我該付這800元嗎?
p.s我都很準時繳房租,之前熱水器壞了換一個6500元的,是我跟房東各出一半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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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240.76
1F:推 acesslai:那就把鎖換掉 退租時把舊的裝回去 06/17 21:35
2F:→ bear6350:可是我是想問我到底要不要付那800元 06/17 21:40
3F:→ dondon0419:你是因為鎖壞不能進去 這應該是要房東付的 06/18 00:17
4F:→ mikemai0080:直接告知房東,他的舊鎖壞掉。然後照一樓那樣搞 06/18 01:11
5F:→ mikemai0080:至於退租後他要怎麼進他自己屋子那就他的事情了 06/18 01:12
6F:推 nutype77:先告知房東,請他限期來看,是否人為因素(承租人有義務要負 06/18 05:55
7F:→ nutype77:保管責任),房東如不克前往,你可以告知他要按照你的方法做 06/18 05:56
8F:→ nutype77:如先將鎖換掉,退租再將舊的裝回,但不可因拆裝判定人為日 06/18 05:57
9F:→ nutype77:後被扣款,無法簽署文件,可用簡訊或是傳真來留證據 06/18 05:57
10F:推 nutype77:有時後因屬緊急事件,連繫不到房東,對於房客來說比較容易 06/18 06:02
11F:→ nutype77:吃悶虧,如果遇上好房東您會受益無窮 06/18 06:02
12F:推 narcissus03:你太好欺負了.... 06/18 13:15
13F:→ chunchi1215:妳一開始沒通知房東就先輸了.不過熱水器還付一半. 12/04 17:19
14F:→ chunchi1215:真的太好欺負了.如果是房東提供.換新他買單是基本的. 12/04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