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leidle (格物致知 溫故知新)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合約] 不定期限契約 房客不願重簽的情況
時間Thu Feb 17 00:20:37 2011
慘嘍
你被房客吃的死死的了
除非有土地法那幾條除外事項
例如
房東收回來自住
除此之外
你無權收回房屋
不過重點是就算你有那些除外事項
也要讓法院同意你執行
也不是說你說收回自住就說得算了
走個法院流程,大概拖個半年到1年吧
房東在這部份很吃虧
不然海蟑螂怎麼會那麼強勢...
※ 引述《mycandyyo (白鵝)》之銘言:
: 多年前家裡將台中的一間套房租給一位年長的日本人
: 在契約過期之後
: 爬過板上說是不定期限的契約效力仍在
: 過去幾次寄信(英文)和房客溝通都沒問題但只要提到重簽契約都會不回信
: 由於家裡擔心
: 日本人回國或是因為年紀大了有個三長兩短
: 不知道該向誰拿回房子和租金
: 想請問板上大家
: 這種情況可以怎樣處理比較妥當
: 我們希望可以重簽契約
: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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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75.180
1F:推 ZeroSeven:死都不理的情況下 考量成本可用買賣破除不定期租賃~ 02/19 01:56
2F:→ dantess2004:沒錯..除非符合土地法第100條的六項條件.. 02/20 15:22
3F:→ dantess2004:那我現在不就是海蟑螂了.....哈哈 02/20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