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leidle (格物致知 温故知新)
看板rent-exp
标题Re: [合约] 不定期限契约 房客不愿重签的情况
时间Thu Feb 17 00:20:37 2011
惨喽
你被房客吃的死死的了
除非有土地法那几条除外事项
例如
房东收回来自住
除此之外
你无权收回房屋
不过重点是就算你有那些除外事项
也要让法院同意你执行
也不是说你说收回自住就说得算了
走个法院流程,大概拖个半年到1年吧
房东在这部份很吃亏
不然海蟑螂怎麽会那麽强势...
※ 引述《mycandyyo (白鹅)》之铭言:
: 多年前家里将台中的一间套房租给一位年长的日本人
: 在契约过期之後
: 爬过板上说是不定期限的契约效力仍在
: 过去几次寄信(英文)和房客沟通都没问题但只要提到重签契约都会不回信
: 由於家里担心
: 日本人回国或是因为年纪大了有个三长两短
: 不知道该向谁拿回房子和租金
: 想请问板上大家
: 这种情况可以怎样处理比较妥当
: 我们希望可以重签契约
: 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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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75.180
1F:推 ZeroSeven:死都不理的情况下 考量成本可用买卖破除不定期租赁~ 02/19 01:56
2F:→ dantess2004:没错..除非符合土地法第100条的六项条件.. 02/20 15:22
3F:→ dantess2004:那我现在不就是海蟑螂了.....哈哈 02/20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