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eation0304 (生活超自在)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合約] 合租 租約到期前離開
時間Thu Nov 25 11:51:29 2010
※ 引述《borntorun (很愛跑)》之銘言:
: 同一事件重發 此篇之資訊較為完整
: 如有需要刪除前文 請告知我 我看到通知會立刻刪除
: 租屋形式:公寓一層18000
: 房客分租情形:與四位同學共租 三房一廳
: 一間兩人房租金各4000 兩間單人房租金各5000 一人簽約 其他三人為連帶保證
: 相關契約:承租乙方在租約到期前提前離開 需支付甲方租方一個月租金[18000]
: 事件內容:我[單人房]與其它室友相處不和 打算搬離租屋處
: 今天跟房東談過 如果我離開他不會向我收取任何罰金 也不會扣留我的押金[一萬]
: 但他希望一個月仍收到18000的房租 並請我跟室友協調
: 只要能每月收到18000 他並不會管之後有誰入住或是誰離開
: 在此口頭承諾下 我打算與室友商談我搬出去的細節
: 基本上我願意付房租到12月底 而完整的租約到明年6月止
: 1.現在我想要搬出去 我需要我全部室友的同意嗎? 我並非簽約人
如果站在室友的立場,當然是要大家都同意。
要不然多出來5,000元,誰要付?
: 2.如果我願意付18000全額解約金 我能搬出去嗎?
: 又如果我只願付5000[我一個月的租金] 我能搬出去嗎?
這要看你們室友怎麼僑。
之前我和朋友住也發生同樣狀況,我是直接頂下他的房間。
等於我自己包下一整層的意思。
: 3.還是我必須找到頂替人承租我的房間 否則我必須每月付5000直到租約結束?
: 目前想到這些 有想到的再補上
這也沒有硬性規定,還是看你怎麼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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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房東的立場來講,房東才不管你們是要住4個人、
5個人、6個人,我合約上一定是寫一整層出租"1萬8"。
所以只要付不出"1萬8",我就會告你們違約扣1~2個月押金,
請你們走。
簡單來說,這件事和房東一點關係都沒有,是房客自己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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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34.37
1F:推 borntorun:今天去問處理學生外宿問題的教官~他說我完全可以] 11/25 20:28
2F:→ borntorun:11月底搬離~並只需付5000元當作12月的房租+賠償給他們 11/25 20:30
3F:→ borntorun:完全沒有理由要我付18000[以契約為準的話] 11/25 20:31
4F:→ borntorun:因為承租乙方是我們4個人[1簽約3連帶保證人] 11/25 20:31
5F:→ borntorun:所以我付5000元的行為意思是~我想要離開~並多給他們一個 11/25 20:32
6F:→ borntorun:月搬遷~雖然這樣對我比較有利~但教官是這樣說的 11/25 20:33
7F:推 borntorun:告違約我還是付我的一個月違約金5000不是嗎? 11/25 20:47
8F:→ mimily0504:你的教官意思是你室友要自己買帳,看是自己找人頂 11/26 00:07
9F:→ mimily0504:找不到就要自掏腰包補足房租吧 11/26 00:08
10F:推 borntorun:恩~現在事情已經解決~我只付5000跟結清11月水電 11/26 21:59
11F:推 yang14592:做事不會為他人找想的學生。 11/30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