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tozoe (而我不再覺得)
看板rent-exp
標題[問題] 請台電先行抄錶結算的問題..
時間Fri Aug 13 22:15:45 2010
我們是 7/1起 新的房客
因為抄錶日期是6/8-8/9
舊的房客在 6/30號先去台電 結算1個月的電
但是我想問的是 因為我們是公寓的
所以每一期都還要分攤公用電費(電梯之類的)
舊房客他們去結算應該是沒有算到公用電費吧?
所以應該還要跟他們討約一半的公共電費嗎
不太清楚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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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91.118
1F:→ chilama:如果戶數不多!又沒有電梯跟機械停車位!公電應該只有幾十元 08/13 22:29
2F:→ kaitozoe:帳單寫公共電費829耶~~ 08/13 22:37
3F:推 LTE17:你可以先確認一下他們當初結的電表度數到哪,和你住進去抄的 08/14 00:02
4F:→ LTE17:度數有沒有差很多,假如沒有的話,他們當初中途結算應該沒有漏 08/14 00:03
5F:→ LTE17:報的情形,通常台電在結算的時候就會連公電費一起算進去了, 08/14 00:04
6F:→ LTE17:不過印象中,他們會以上一期為依據推估計算,所以還是會有點誤 08/14 00:05
7F:→ LTE17:差,但通常不大 假如是這樣的話 他們是有付到公電喔 08/14 00:06
8F:推 feywen:中途結算和住進去抄的度數都是戶內度數,抄不到公電的 08/14 00:25
9F:→ feywen:買賣房子時的做法是:去台電申請上一期的明細表,記得跟櫃台 08/14 00:26
10F:→ feywen:說明要知道上期的公電費用,台電會列出明細(非繳清證明) 08/14 00:26
11F:→ feywen:按照天數請舊房客付費吧,這種做法通常不會有人有異議 08/14 00:27
12F:→ kaitozoe:好 感謝說明~~~ 08/14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