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turemen (未來人)
看板rent-exp
標題[房客] 新租一間套房
時間Mon Aug 9 21:49:09 2010
我想晚點搬進去 (晚一週)
結果打給房東的手機都不接
用家裡電話打他才接
接了聽說要晚點再搬就很不高興
可是我又不是不租
因為有點事想晚點就這樣刁難
感覺很OOXX
我也有付訂金阿
這樣不想接我電話是待客之道嗎?
唉 真無言
想順便問個問題
我爸說 新聞說法律好像有改
沒住到期滿 (毀約) 可以不用付毀約金
是真的嗎? 我查不到這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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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6.246
1F:噓 chilama:你晚一週搬有沒有要付那一週的錢?沒有的話! 08/09 21:58
2F:→ chilama:那房東不同意是應該的!有同意是你賺到! 08/09 22:00
3F:→ chilama:就跟你去一個可能有點熱門的停車場停車,然後你跟管理員說 08/09 22:00
4F:→ chilama:我十分鐘後要停進去!幫你先保留,過了三分鐘又說,我20分後 08/09 22:01
5F:→ chilama:才要停進去!請繼續幫我保留!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08/09 22:01
6F:→ futuremen:可是我才新搬進來耶 連接都不接電話 會不會太扯了? 08/09 22:28
7F:→ futuremen:新聞我是查到了 我打算用官方版的契約跟他簽 08/09 22:29
8F:→ futuremen:而且半個月前提出要搬走 不需要再付任何毀約金 08/09 22:30
9F:推 MSme:這樣看起來 感覺以後房東跟房客會相處得不太融洽 哈 08/09 22:47
10F:推 Yyyyyy:你好像以為合約是你想簽那一版就用那一版 08/09 22:48
11F:→ futuremen:不然要用哪版? 官方不是最公正? 08/09 22:57
12F:→ futuremen:如果房東不同意用官方 那我也不想租了 這樣比較乾脆 08/09 22:58
13F:→ vimiq:你不租就不租阿,定金沒收。你再去找房子。 08/09 23:00
14F:→ vimiq:租房子扯什麼待客之道?難道房東要對你鞠躬說「歡迎光臨」喔 08/09 23:01
15F:→ ericantion:如果房東阿殺力說晚一週就不租了 原po也要上來討拍嗎? 08/09 23:02
16F:→ polarbear162:不接電話是故意行為嗎?同意一樓的看法,房東多為你保 08/09 23:03
17F:→ futuremen:我要租阿 可是要官方版本阿 不行的話 就沒收訂金? 哪有 08/09 23:03
18F:→ polarbear162:了一週,他就損失了一週的租金收入,不悅是可以理解的 08/09 23:04
19F:→ futuremen:這樣一定要房東的版本 這樣不是沒有保護到房客嗎? 08/09 23:04
20F:推 MSme:這種感覺好像房東是服務生 房客是客人XD 08/09 23:19
21F:推 MSme:而且不想租還可以退訂金.. 訂金都不訂金了>.< 08/09 23:21
22F:→ futuremen:官方版本是最公正的 這樣不對嗎? 如果簽公正的也有問題 08/09 23:23
23F:→ futuremen:那到底要怎麼保護房客? 簽房東的到時候吃虧都是房客阿 08/09 23:25
24F:→ MSme:想一想這房東更慘 還沒簽約就先吃虧了.. 08/09 23:25
25F:→ futuremen:我已經說過不是不想租 而是要官方的 問題在契約要怎麼打 08/09 23:26
26F:→ futuremen:那些錢我是不在乎的 之後要補上那些日子 我也會補的 08/09 23:27
27F:推 MSme:那就記得跟房東商量好 兩情相悅最重要-.-+ 08/09 23:29
28F:→ futuremen:契約還是沒有人能幫我解答 到時候要簽哪種 是誰決定呢 08/09 23:29
29F:推 MSme:如果堅持要用官方的契約 我覺得是要留一些兩方共同協調的範圍 08/09 23:33
31F:→ MSme:因為總不可能每個地方都會一樣啦 有些細項還是要雙方協調同意 08/09 23:34
32F:→ mimily0504:你說的官方板是指內政部版的嗎? 上面我沒看到半個月前 08/09 23:36
33F:→ mimily0504:前講不用扣押金啊? 我比較習慣消基會版的,內政部板的 08/09 23:37
34F:→ mimily0504:看完只有一句話:垃圾.... 08/09 23:37
35F:→ Milanon:一直問誰決定? 就雙方協調阿,你想要官方版本可有在下訂金 08/09 23:42
36F:→ Milanon:前跟房東商量好? 一定沒有嘛 其實不管用誰的都要修改 08/09 23:43
37F:→ Milanon:勸你不要態度這樣 真的租下去了還要面對房東很久 08/09 23:43
38F:→ yitto:新聞連結在哪? 先看一下 08/09 23:50
40F:推 MSme:原PO想要官方版契約 主要是為了關於那個提前搬走的規定 08/09 23:56
41F:→ MSme:不過想必在付訂金之前 也是沒有提到= = 08/09 23:56
42F:→ yitto:究竟你有沒有看過官方的合約? 沒看到 就去看一下吧 08/10 00:01
43F:→ yitto:都是勾選的的 當然新聞都報有利的方面 08/10 00:01
44F:→ yitto:感覺這新聞有點在凹民法450條的規定 只看片面 08/10 00:03
45F:→ yitto:官方版的有2禮拜 1個月 n個月 你都沒看到嗎? 08/10 00:04
46F:→ yitto:若房東說是3個月 你認為合理嗎? 08/10 00:05
47F:→ yitto:還有 可不可以提前解約等 都是勾選的 08/10 00:08
48F:→ yitto:如果雙方合意可以提前解約 當然就沒違約金 08/10 00:09
49F:→ yitto:結論 新聞記者的水準真是高明啊 這樣又有一個信徒了 08/10 00:10
50F:→ LTE17:就算簽了約都還會違約的可能 何況是下個訂而已 08/10 04:11
51F:→ LTE17:房東怎麼知道你最後是否承租 可能你很確定會住 只是晚一點 08/10 04:13
52F:→ LTE17:所以房東要如何知道呢? 他當然會擔心而有不悅的情形 08/10 04:14
53F:→ LTE17:話說我8月1日有房客來下定 拜託我讓他8月20日起租 08/10 04:17
54F:→ LTE17:因為他看起來是不錯的房客 職業也ok 所以就答應他 08/10 04:18
55F:→ LTE17:這其中有打來詢問的 我都回說抱歉已租出 08/10 04:18
56F:→ LTE17:結果昨天打來說不能租了 就算訂金沒收 也不夠這幾天的租金 08/10 04:22
57F:→ LTE17:所以囉~!我覺得這是人之常情 立場不同而已 08/10 04:23
58F:→ LTE17:未來你也有機會成為房東 假如是你 你會怎麼做呢? 08/10 04:24
59F:→ LTE17:不只有你會挑房子 房東也會挑房客的 08/10 04:29
60F:→ chingbean:而且你在看屋時就可以問房燈是簽什麼樣的合約吧 08/10 09:23
61F:→ chingbean:而不是當房東拿出房東版的合約後 08/10 09:23
62F:→ chingbean:你才吵著說"不要不要我要官方版的",用腦筋想一下好嗎 08/10 09:24
63F:→ chingbean:嘖嘖你看看你,要晚一個禮拜住進去,然後又要提早搬走 08/10 09:24
64F:→ chingbean:不要以為什麼都是房客最大好嗎?房東也是人 08/10 09:25
65F:→ chingbean:房東只是供一個人可以住的地方 08/10 09:25
66F:→ chingbean:我第一行的錯字 問房東 08/10 09:26
67F:→ yitto:先去看消保會的租賃契約 再來說吧 原po都搞不清楚 08/10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