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hex (小業務)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 租約已滿續約的問題
時間Fri Feb 27 13:07:4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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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個人是認為
: 只要沒簽約 就算是不定期契約
: 那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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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也碰到類似狀況
: 我前年八月開始住現在的房子 簽了一年約
: 去年到期的時候沒有簽新約 房東只有口頭問說約滿了那要繼續住嗎?
: 我說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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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以為這樣是不定期契約
: 結果最近要搬走的時候 房東說我那時候有說要繼續住
: 所以他就把原本的契約上的日期改掉 改成今年的八月
: 也沒給我看過簽過 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情
: 他說所以這樣是定期契約
: 我是不了解這樣的做法合不合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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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135.5.45
: 推 rosalin:可是契約有2份,你自己保留那份呢??房東擅改合約沒有偽造文 02/25 17:56
: → rosalin:書的問題嗎? 02/25 17:56
: → neohex:我那份都是放在客廳讓房東來抄表用的 他就是改那份阿 02/25 22:10
: → neohex:我現在怕他到時候會要扣我一個月押金 他前幾天是很大方的說 02/25 22:10
: → neohex:不跟我計較啦~ 不過押金還在他那邊誰知道到時候會不會反悔 02/25 22:11
: → neohex:我看他就是把原本日期那邊劃掉改新的 這樣有法律效力嗎? 02/25 22:13
: 推 danapai:更改契約的話 雙方都要蓋印章吧? 02/26 18:34
: → danapai:你沒蓋章的話 應該是無效的.... 02/26 18:35
抱歉再請問一下
總之現在的認知就是我覺得是不定期
房東覺得是定期
關係到要不要多扣一個月押金
上次電話中他也說若覺得有問題可以去找律師
但我實在是沒有這心力去處理這些事情
我看契約條文上有這兩條
X. 本租件之房屋稅, 綜合所得稅, 若較租屋前有增加者, 由乙方負擔
X. 本租件租金之扣繳憑單, 由 甲 乙 方負責向稅捐機關繳納
基本上這房子以前應該都沒有報稅
我若是去檢舉他逃漏稅 他要多繳的稅金和罰款可以來找我要嗎?
我是沒打算真的去檢舉
但是至少要有樣東西可以讓他知道不能白白扣我一個月押金
不然若他硬要賴這是定期契約要多扣一個月押金
我又有什麼方式可以自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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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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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5.45
1F:推 foreluban:這不是主觀認知的問題,所述為"不定期契約"無誤!!(民451) 02/27 22:18
2F:→ foreluban:另你已於月前先期通知,根本沒有扣押金的問題!!(民450) 02/27 22:18
3F:→ foreluban:顯然又是個巧立名目亂坑錢的惡房東,不用客氣就去檢舉吧 02/27 22:19
4F:→ foreluban:房東無法得知當事人是誰,除非公務員膽敢"違法"洩密! 02/27 22:20
5F:→ foreluban:小事還用不著律師,其他法律程序參考#19aarZMt本人推文 02/27 22:21
6F:推 foreluban:抱歉,我把你和rosalin的文章搞混了,r大為不定期契約無誤 02/27 22:24
7F:→ foreluban:你的情況,房東單方面塗改涉及偽造文書,新約根本不成立! 02/27 22:25
8F:→ foreluban:因此依法仍視為雙方未以文字續約,也是不定期契約!! 02/27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