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bini (===漂移的阿尼===)
看板rent-exp
標題[討論] 租賃契約無效!?
時間Fri Dec 7 21:37:35 2007
我想應該很多人有這個經驗
就是房屋出租人常常不是房屋所有權人
出租人常是房屋所有權人的親友
可能一方面房屋所有權人請親友代替出租可以逃漏稅
也因為承租人跟出租人打契約常常不是房屋所有權人
所以二方面房屋所有權人可以避開所以契約上的責任
那請問
這種情況下(與非房屋所有權人的出租人)訂定契約 該契約是否無效?
第二種情況
假設出租人持有房屋所有權人的委託書 (衍生出怎樣的委託書才有法律效力?)
那該契約是否有效? 承租人是否可要求該委託書影本一份以確保承租人應有權利?
還有該履行條款的是出租人還是房屋所有權人?
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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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8.88
※ 編輯: Fubini 來自: 140.112.128.88 (12/07 22:01)
1F:推 hiturtle:都看情況.一般如有委託書只要上面寫明屋主和委託人和同意 12/07 22:36
2F:→ hiturtle:幫忙代理該屋(地址)的出租合約.我就當他有效.反正出問題 12/07 22:37
3F:→ hiturtle:了找該委託人負責.他和屋主敢主張委託書無效.我就告他偽 12/07 22:38
4F:→ hiturtle:造文書(對了委託書最好有雙方印章)而沒委託書的情況下我 12/07 22:38
5F:→ hiturtle:建議你在合約後自己加註.本屋由XXX代理屋主OOO簽訂本租約 12/07 22:39
6F:→ hiturtle:XXX以取得OOO屋主的同意下行使代理.如未來該租約出現問題 12/07 22:40
7F:→ hiturtle:XXX願負起應付的法律責任.事後要是屋主出面否認我就告XXX 12/07 22:41
8F:→ hiturtle:詐欺.(  ̄ c ̄)y▂ξ一點小建議.參考一下吧 12/07 22:42
9F:→ hiturtle:對了.委託書和有加註的租約.不管是那一份.你都要有留存 12/07 22:42
10F:→ hiturtle:這在未來發生事情時.都是對你有利的證據. 12/07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