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visQ (m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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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有關在外租屋的問題
時間Sun Sep 10 22:45:39 2006
※ 引述《huangsmalla (smalla)》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 作者: huangsmalla (smalla) 看板: PttLifeLaw
: 標題: [問題] 有關在外租屋的問題
: 時間: Sun Sep 10 00:50:15 2006
我想所謂的合法,應該是指,那是在民國xx年前蓋的,
不過我忘了幾年就是了...
因為那時頂樓加蓋不算違法,
所以好像後來就算說違法也不會拆...
不過...
我總覺得這部是重點吧,
除非你覺得那住起來危險,
要不為何突然想搬勒...
或者你只想以這個作為理由要房東退押金?
: 大家好,我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 上個月我在外租了一間套房,
: 當初租屋時,房東跟我表明這是合法的頂樓加蓋,
: 但是後來同學告訴我,北市是沒有所謂的合法加蓋(我不是台北人,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 請問,要如何自己辨別它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啊??我研究很久阿,好像要看房屋權狀,
: 但是我又不想直接去找房東理論,只想找個好方法可以拿回押金然後另尋住處,
: 以下是我在崔媽媽基金會看到的:
: 物之瑕疵擔保:依民法之規定,無論租賃契約如何約定,只要租賃物有危害房客的健康、
: 生命安全時,房客得終止契約。例如:房客發覺所承租房屋是海砂屋、或輻射屋之情形。
: 那我的情況可以符合條例中所提的"危害房客生命安全"嗎??
: 可否把我的押金取回呢??因為我租約未滿提前搬走會被扣取押金。
: 在此,先謝謝各位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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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206.227
1F:推 qstat:就地合法是上上任市長的,現在一律不合法,拆不拆看報不報案 09/11 12:53
2F:→ huangsmalla:其實當初與房東說好房租全包除了電費,但是第二個月繳 09/11 15:52
3F:→ huangsmalla:房租時,盡然要多收100貼補水費瓦斯費,錯就在當時我ꠠ 09/11 15:53
4F:→ huangsmalla:堅持把所含費用付加上去,那時房東死不加上去,還說不 09/11 15:55
5F:→ huangsmalla:會計較這種小錢,但是簽完約就都變了,事前的約定可有 09/11 15:57
6F:→ huangsmalla:朋友來訪,現在說有人來就要多收500,一天到晚走道滿갠 09/11 15:58
7F:→ huangsmalla:是菸味,網路還常常關掉,要用還要拜託她開機,當初說 09/11 16:00
8F:→ huangsmalla:只租給女生,後來居然有男生來住,常常以長輩姿態教訓 09/11 16:03
9F:→ huangsmalla:我,使我住得很不舒服,但是房東在契約上附註未滿一年 09/11 16:04
10F:→ huangsmalla:要扣押金,所以我現在只想把押金拿回來然後搬走而已 09/11 16:06
11F:→ huangsmalla:所以想請教各位有什麼比較好的方法嗎? 09/11 16:07
12F:推 amphiphile:那請問要怎麼舉發違建阿 09/1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