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visQ (ma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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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有关在外租屋的问题
时间Sun Sep 10 22:45:39 2006
※ 引述《huangsmalla (smalla)》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 作者: huangsmalla (smalla) 看板: PttLifeLaw
: 标题: [问题] 有关在外租屋的问题
: 时间: Sun Sep 10 00:50:15 2006
我想所谓的合法,应该是指,那是在民国xx年前盖的,
不过我忘了几年就是了...
因为那时顶楼加盖不算违法,
所以好像後来就算说违法也不会拆...
不过...
我总觉得这部是重点吧,
除非你觉得那住起来危险,
要不为何突然想搬勒...
或者你只想以这个作为理由要房东退押金?
: 大家好,我想请教各位一个问题,
: 上个月我在外租了一间套房,
: 当初租屋时,房东跟我表明这是合法的顶楼加盖,
: 但是後来同学告诉我,北市是没有所谓的合法加盖(我不是台北人,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 请问,要如何自己辨别它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啊??我研究很久阿,好像要看房屋权状,
: 但是我又不想直接去找房东理论,只想找个好方法可以拿回押金然後另寻住处,
: 以下是我在崔妈妈基金会看到的:
: 物之瑕疵担保:依民法之规定,无论租赁契约如何约定,只要租赁物有危害房客的健康、
: 生命安全时,房客得终止契约。例如:房客发觉所承租房屋是海砂屋、或辐射屋之情形。
: 那我的情况可以符合条例中所提的"危害房客生命安全"吗??
: 可否把我的押金取回呢??因为我租约未满提前搬走会被扣取押金。
: 在此,先谢谢各位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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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206.227
1F:推 qstat:就地合法是上上任市长的,现在一律不合法,拆不拆看报不报案 09/11 12:53
2F:→ huangsmalla:其实当初与房东说好房租全包除了电费,但是第二个月缴 09/11 15:52
3F:→ huangsmalla:房租时,尽然要多收100贴补水费瓦斯费,错就在当时我ꠠ 09/11 15:53
4F:→ huangsmalla:坚持把所含费用付加上去,那时房东死不加上去,还说不 09/11 15:55
5F:→ huangsmalla:会计较这种小钱,但是签完约就都变了,事前的约定可有 09/11 15:57
6F:→ huangsmalla:朋友来访,现在说有人来就要多收500,一天到晚走道满갠 09/11 15:58
7F:→ huangsmalla:是菸味,网路还常常关掉,要用还要拜托她开机,当初说 09/11 16:00
8F:→ huangsmalla:只租给女生,後来居然有男生来住,常常以长辈姿态教训 09/11 16:03
9F:→ huangsmalla:我,使我住得很不舒服,但是房东在契约上附注未满一年 09/11 16:04
10F:→ huangsmalla:要扣押金,所以我现在只想把押金拿回来然後搬走而已 09/11 16:06
11F:→ huangsmalla:所以想请教各位有什麽比较好的方法吗? 09/11 16:07
12F:推 amphiphile:那请问要怎麽举发违建阿 09/1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