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forever (nothing)
看板rent-exp
標題Re: 請問一下 租屋簽約
時間Mon Sep 4 13:44:28 2006
下面是我從崔媽媽那邊複製下來的 你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tmm.org.tw/school/school-r-03.htm
Q3. 在租約期滿之前想提前搬離,房東卻要扣全部的押金,是合理的嗎?
在租約期滿之前想提前搬離,即表示要違約了,契約上若有約定關於提前終止租約賠
償的條文時,就應照契約條文行使,但一般市售的契約賠償額度除了有沒收全部押金的條
文外甚至還有的是寫下高達五倍的賠償金額,所以房客簽約可說不可不慎。
若條文中寫下如此嚴苛的條件,又想要爭取少賠一些的話,就請諸位將違約的房客,
好好的和房東溝通一下吧,畢竟當時簽約的您也並未表示異議啊。
若您的契約條文並未訂下任何解約條款,這並不代表您可來去自如喔,房東若不同意
您提前搬走,是可以要求您履行完成契約(不住在那裡,租金還是需要照付)的。
Q4. 那麼在訂約時,提前解約的賠償額度通常是多少才是合理的?
建議雙方相當於以一個月租金之金額為準,應是較為合理的額度。
基本上都是以你當時簽約的狀態為主 所以簽約時一定要提出來
※ 引述《snowforever (nothing)》之銘言:
: 可是簽約的那種契約書上面都會有這一條耶(書局買的那種)
: 只要房客沒有毀壞屋內設備且提前跟房東講的話
: 如果住不滿一年就要解約
: 就需要賠違約金 上面應該也會註明是賠多少錢
: 我的契約上面是寫一個月 可是房東改成半個月
: 所以當我住兩個月以後解約時 房東把我的押金扣掉違約金 就還我了
: 所以應該看你上面簽約時寫的是怎樣的吧
: 通常都是要付點違約金啦 但自己不住是自己理虧啊 所以賠一點是應該的
: 趕快去看契約書吧 不然簽約的時候也可以跟房東討論這個問題
: ※ 引述《Qupi (歲月的童話)》之銘言:
: : 於法於理
: : 都是不退的
: : 押金就等同於保証金
: : 保証你會住滿一年
: : 保証你還屋時是屋子是無人為損壞的、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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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cxxzz:謝謝囉 09/05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