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rent-exp
標題Re: [問題]訂金只有3000會不會有問題?
時間Tue Aug 1 20:23:41 2006
※ 引述《piyoduckyy ()》之銘言:
: 房東太太說訂金只有3000
: 等到搬進去前(8月底)再正式簽約,補齊押金2個月
: 這樣會不會有問題?會不會到時候反悔不租我?
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 (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
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
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
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
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
加倍返還其
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以上是民法對於定金(訂金)效力的規範,
房東太太收下訂金,不論訂金的多寡,即推定契約(租約)是成立的,
但不履約時,看哪一方有責任,就依法承擔責任。
要特別注意如果沒拿到訂金收據,那就很不保險了!要小心房東不認帳。
再則~先付訂金,但租約條件未先談妥且未立下書面內容,
等到搬進去後要簽約,卻因為一些細節無法合意,這樣反而更麻煩了;
想退租臨時難找房子,而且可能連訂金拿不回來;但不退租卻又只能委屈求全?
訂金收據上其實仍可加上條件或雙方的承諾....
例如:承租地址樓層或哪個房間?承租期間起訖日,租金金額,房東的姓名資料,
提供的傢俱有哪些?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的由誰支付?
或共用費用的計算方式或何時(八月底)才開始計算租金?付租方式?
條件能多細就多細,這些都是將來避免兩造當事人有歧見,避免權益受損的保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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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會-全民消費保護網:
http://1950.cpc.gov.tw/
消保會線上申訴:
http://1950.cpc.gov.tw/Frame_FrontEndStep1.asp?EventType=2
刑事局的反詐騙人民e起來報案網頁:
http://163.29.58.71/index165.jsp
合法旅館及民宿之查詢(交通部觀光局)
http://0rz.net/f01A8
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http://0rz.net/541zs
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
http://0rz.net/100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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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iyoduckyy:Very thx~~ 08/02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