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okuli (Minokuli)
看板rabbit[6~
標題Re: [分享]關於罐頭(豬豬)被棄事件
時間Thu Jun 18 00:39:22 2009
整理一下本次離題討論的懶人包,感謝大家熱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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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凌晨 Killua7877發了*護航文(
#1ADzIV21)
接著在推文裡*世界旅行,好心版友與之討論,未果。
敝人針對此文提出反駁(
#1AD-L0CG)
因為棄養已犯法,絕非推給傳統觀念即可。
6/18凌晨 Killua7877再度發文(
#1AEDnf8s),
聲稱研究棄兔動機,然後再轉到如何防治棄兔,
繼續在推文裡世界旅行。版友與之討論,未果。
敝人回文。
Killua7877君繼續於此世界旅行,旅程詳見附錄。
好心版友回文,討論,未果。
*護航文:認為ryokoon對兔仁至義盡,長輩看法棄兔也無可厚非,
要兔友站在一般人立場想。完全忽略這已是犯罪。
別跟我說你的本意不是這樣。
*世界旅行:抓不到重點,扯一堆跟本事件不相干的事件。
此梗出自某個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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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Killua7877君上兩篇的本文和敝人文中的世界旅程
第一篇文:認為ryokoon對兔仁至義盡,長輩看法棄兔也無可厚非,
要兔友站在一般人立場想。完全忽略這已是犯罪。
(詳細旅程,略)
第二篇文:聲稱自己在研究棄兔動機,
認為一般人不知道棄養有罪是常識。
經版友提醒才把重點轉移
到「防治棄養」上。
聲稱版友沒權力糾正犯罪者。
(詳細旅程,略)
在敝人文中的旅程:承認有罪要罰
↓
否認先前板友沒權力糾正之說
↓
認為法律罰下去對方還不知道錯在哪
↓
覺得板友應該想辦法改善棄養者觀念
↓
覺得兔友要低姿態感化棄養者
↓
聲稱自己沒有批判兔友的意思
↓
說自己第一篇不是在護航
↓
覺得兔友可以去矯正棄養者
並定時追蹤
↓
說自己不是在袒護棄養者
↓
接下來情緒性的世界旅行我就不寫了
情緒化以後離開討論
懶人包到此結束,以下是原文,謝謝各位版友閱讀。
今早我才發現,Killua7877君一邊說版友沒權力糾正,一邊又要版友去
開導棄養人,矛不矛盾啊?
############
嗯,等到你重PO了,可是還是一樣沒重點。請用幾句話說出重點。
我不曉得對一個在期末考中的學生而言,為什麼要花這麼多力氣
寫一些沒有重點而且容易被人誤解的話,跟眾兔友討論,而且扯到各
式各樣的地方去。
你如果想了解ryokoon的棄養動機,可以沙盤推演或私下寫信去問,
真的有必要在期末考時犧牲這麼大嗎?或許你很有研究精神,不過你的
行文和論述方式需要加強。
還有,你所說的「一般人沒有這樣的常識」,以及昨天你說的長輩
觀念,我想請你回答我兩個問題:
長輩覺得騎機車不用戴安全帽,所以他出門不戴,違不違法?
長輩覺得沒有警察抓時可以不管紅綠燈,於是闖紅燈,違不違法?
你只要告訴我這兩件事違不違法,然後棄養違不違法就好了,不要再扯
長輩不戴安全帽和闖紅燈的動機。
今天ryokoon所做的已經是一件違法的事,而你上一篇文所說的「
甚至視為虐兔」一句,讓我懷疑:你到底知不知道ryokoon已經犯法了?
你發文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由於你上篇文章幾乎沒有重點可言,也難怪
大家會覺得你在護航。
: 如果真的要抵制棄養 瞭解各個棄養事實背後的動機是很重要的一環
: 如果一味認定單純是毫無良心或無責任感並只從這些點去指責
: 恐怕嚇阻效果不大
嚇阻效果最大的方式就是直接檢舉,讓他被行政罰。
生不入官門,我想一般百姓最怕的就是見官。
: 因為對無知的人而言 他們並不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無良心/責任感
無知,但是犯法,要不要罰?
我以道德的最低限度,「法律」,問你這個問題。
: 而這種情況是最棘手的 要從釐清觀念來下手
: 否則今天大家罵一罵 或是用法條罰一罰
: 做錯的人還是不明白錯在哪 以後難保不會再犯
你這一段,我問你:「我不知道闖紅燈有罪啊!」要不要罰?
: 而出來發文是覺得 版友責罵的點往往是著重於
: "你這樣做是沒良心/不負責任/不尊重生命"
: 這句話我是贊同的 但是很可惜 不是所有人都像眾版友有這種common sense
「我不知道闖紅燈有罪啊!」
很抱歉,動保法已經有棄養的規定了,沒有「常識」也得罰。
: 而無法理解為甚麼這麼做是錯的 r大就我看來就是其中之一
你可能太小看ryokoon了。
這種「不知道這樣是錯」的理論,用在上次那個放狗咬兔的
小女生身上還算可行,今天ryokoon已經二十歲了。
: 事實上 如果同樣的事如果發生在其他沒有這種common sense的人身上
: 或是r版友等到兔寶確認死亡才丟棄
: 當事者很可能會想"我有陪牠走完最後一程了啊 這樣還不夠盡責嗎"
這是你根據他的文章的推測。但,他說的是真的嗎?
一個會發「送養我的寶貝兒子」文,一邊把兔子給扔了的人,
還說兔子在朋友家過得很好……信一次就夠了吧?
: 我沒有宣導這種觀念的意思 只是提醒大家社會上恐怕這樣的人不算少
: 但是除非親自接觸/直接影響到寵物
: 眾版友就沒有強迫他人矯正這個觀念的權力 即使它是錯的
那你憑什麼指正正在努力矯正錯誤觀念的兔友,嗯?
那你現在憑什麼發這篇文「矯正」我們,嗯?
說別人之前要不要想想自己?
犯了罪別人還不能指正喔~好笑。
看你的文章很累,綱目不清、論述語焉不詳、矛盾、離題,還有英
日文交雜。
可以請你整理一下重點,以一句作為總結嗎?
你的重點是不是:「不知者無罪」、「棄養動機值得探討」、「旁
人沒有權力指責犯罪者」、「抵制棄養從教育開始」?
我這篇的重點就是:棄養,該罰。還有,你所謂的「常識」已經是
法律了,別再「不知者無罪」。
看了你新增的推文補充一下:
現在兔友正在為糾正棄養觀念而努力,不論是從什麼方面。而,你
上篇文章給大家的感覺是,你在扯後腿。我從你上篇「甚至說是虐兔」
和這篇的「沒有權力糾正別人的錯誤觀念」二句有感,如果這真的不是
你的本意,那請你學一下寫作表達,不然對你而言,語言是誤會和爭端
的開始,而不是溝通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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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89.237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0:42)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0:46)
1F:→ Killua7877: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不知者無罪"= =b 06/18 00:47
「因為對無知的人而言 他們並不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無良心/責任感」
這是你的話,你沒說這五個字,但是你兩篇文章表達出來不就是這樣?
無知,不是沒有行為能力,也不是沒辦法理性思考,一個成年人了,
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這個行為必須受到道德(含法律)的檢視。
最好是在丟兔子之前不知道兔子接下來可能會怎樣。
2F:→ Killua7877:另外 我說得是有權力糾正 但是站在被糾正者的立場 他也 06/18 00:47
3F:→ Killua7877:有權力不接受;如果不讓他先放棄這個立場 糾了等於白糾 06/18 00:48
當然可以完全不接受糾正啊,那就檢舉開罰。
今天這件事情不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已經違反法律了。
我並沒有想要糾正對方的意圖。我今天不是在教育棄養者,而是在批判棄
養者。不要把「教」和「批判」兩件事搞混了。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0:57)
4F:推 Killua7877:首先 我那句要表達的是 "無知"本身是一種罪 除了無知所 06/18 01:01
5F:→ Killua7877:引發的犯罪行為外 "無知"本身也應該被重視 06/18 01:01
6F:→ Killua7877:用你的例子來講 不戴安全帽 闖紅燈 該罰 但是難道只有 06/18 01:02
7F:推 cleliza:那請問你覺得該如何讓他"有知"?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不可 06/18 01:02
8F:→ cleliza:殺人,但是每天還是有殺人案= = 06/18 01:03
9F:→ Killua7877:罰 犯錯者就會知道錯在哪嗎 頂多知道是犯法 但卻不知為 06/18 01:03
10F:→ cleliza:而且大家難道可以預先知道誰會棄兔 而提早去糾正他嗎? 06/18 01:03
11F:→ Killua7877:何犯法 06/18 01:03
12F:→ Killua7877:可以不分對象的去影響啊 06/18 01:04
被開單的同時不是會寫原因嗎?你拿到單子的同時就知道被罰的原因了,
不是嗎?
還有,兔子都被丟了(既定事實)你還在提教育或動機?
大家是針對既定事實批判,你在研究動機,那我們就來研究ryokoon的
動機嘛:「以為兔子快掛了,而且不想養了,所以丟垃圾桶。」這就是他的
動機啊(你要研究的話就姑且把它當成真的)。很清楚不是嗎?你研究的是
間接關係,跟本案並沒有直接關係。那,接下來你是不是要再去探討棄兔者
的生長環境、幼年期一堆有的沒的?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11)
13F:→ cleliza:你的理想太不切實際了 兔友們或多或少都會影響旁人 提供 06/18 01:04
14F:→ cleliza:正確的飼養態度模範 但是不可能預先防止棄兔 06/18 01:04
15F:→ Killua7877:家長:殺人是錯的 孩子:為甚麼 家長:因為犯法 06/18 01:05
16F:→ Killua7877:結果當孩子不在乎法律時 就殺人了 06/18 01:05
今天棄養的人是小孩還是成年人?找例子也要找對。
17F:→ Killua7877:就拿棄養來說 不少人是因為"棄養犯法"而非"棄養是錯的" 06/18 01:07
18F:→ Killua7877:所以才沒有棄養的行動;那麼當法律這個最低標準的門檻被 06/18 01:07
19F:→ Killua7877:刻意忽略 棄養就發生了 06/18 01:08
20F:→ BONNYELLA:我覺得兔友們作再多K大也會覺得不夠 也會覺得大家為什麼 06/18 01:08
21F:→ Killua7877:原PO說得很對 教育和批判是兩回事 但是並不絕對衝突 06/18 01:08
22F:→ BONNYELLA:要這樣 為什麼不如何如何 但你想像的真的太簡單了 倘若 06/18 01:09
23F:推 cleliza:那如果理解動機 就能夠有效預防棄兔嗎?人家棄兔了你才去 06/18 01:09
24F:→ BONNYELLA:像你講得那麼好教育跟根治 根本就不會有殺人事件發生 06/18 01:09
25F:→ cleliza:理解,這樣有用嗎?就算理解了動機,你又知道哪個兔友有這 06/18 01:09
26F:→ Killua7877:不是不夠 而是覺得兔友們姿態可以放低一點 有助於宣導 06/18 01:10
憑什麼兔友們要對犯法者姿態放低?搞清楚,今天是他犯法耶。
倒是你為一個犯罪者說話,姿態還這麼高,你要不要反省一下?
27F:→ cleliza:動機?可以事先去教導?拜託不要再天方夜譚了... 06/18 01:10
28F:→ BONNYELLA:更何況是你覺得跟人不能相提並論 不是每個人都把寵物當 06/18 01:10
29F:推 gomars:我想問K大是真的理解蒜頭的動機 還是自己猜他是「無知」 06/18 01:10
30F:→ BONNYELLA:孩子養的兔子呢..兔友們都很努力 也盡力影響身邊的人 06/18 01:10
31F:→ gomars:如果他根本就不是無知呢?那你的理論不就完全被推翻了? 06/18 01:10
32F:→ cleliza:要不是發生惡意遺棄事件 大家宣導時會這樣罵嗎?= = 06/18 01:10
33F:→ Killua7877:就目前"確定的證據"+r大自己說詞來推測的 06/18 01:11
34F:→ BONNYELLA:很多人也是很平心靜氣的給中肯的意見 但有人不接受我們 06/18 01:11
35F:→ gomars:K大的無知論不過也是自己的想像 難道你有對他作心理分析? 06/18 01:12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13)
36F:→ BONNYELLA:有時甚至拜託字眼都出來了 請問你希望要怎樣低姿態呢 06/18 01:12
37F:→ Killua7877:有心棄養 同樣為社會病態的一角 還是應該關注啊... 06/18 01:12
這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這是教育體制該做的。大家不是開慈善事業的。
38F:推 gtmizer:如果根據證據跟他的說辭來推測,那你如何驗證他說的是真的 06/18 01:12
39F:推 northfox:這篇超詳細超直接!!!我喜歡!!!!!!!!!!!!!!!!!!!!!!!!!!!! 06/18 01:13
40F:→ gomars:你還不是用推測的 卻反過頭來指責板友「不去理解」他 06/18 01:13
41F:→ gtmizer:才能進一步知道他所謂的動機吧??? How? 06/18 01:13
42F:→ gomars:你又知道自己是真的理解他喔 說不定他說的是假的啊 = = 06/18 01:14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15)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15)
43F:推 cleliza:想要防止棄養事件 需要國家公權力+繁殖場+寵物店+一般飼 06/18 01:16
44F:→ neverfly:其實還好啦,所謂英文只有跳針式的"common sense" XD 06/18 01:16
45F:推 wu1990:我真的不懂Ki版友為什麼會一直跳針跳針跳針(無限循環) 06/18 01:16
46F:→ Killua7877:我是提供另外一個角度的理解= =只是覺得可以有其他層面 06/18 01:16
我們在就事論事,棄養讓如何處置,你搞錯方向了,還跟大家扯這麼久幹嘛?
當板友在積極救援,努力給兔兔好生活、討論該如何看待棄養一事時,你
為什麼一直要我們感化他?
47F:→ cleliza:養者通力合作才可能做到吧= = 可是政府連防止殺人案都不 06/18 01:17
48F:→ cleliza:行了 怎麼可能做到防止棄養= = 06/18 01:17
49F:→ BONNYELLA:感覺你是希望我們了解每個棄養人的心態 然後要矯正他 06/18 01:17
50F:→ neverfly:常識就常識,一直在那邊"common sense"跳個不停看了很膩 06/18 01:17
51F:推 gomars:講句坦白的 每一個棄養者為啥要棄養只有天曉得啦 06/18 01:17
52F:→ BONNYELLA:就算每個個案都花錢花心思去輔導好了 你能保證日後不會 06/18 01:18
53F:→ BONNYELLA:有人再棄兔?應該要讓更多人不能這樣對待動物才是吧 06/18 01:18
54F:推 mmj1208:沒有人可以真正了解另一個人的想法是什麼...連心理學家都 06/18 01:18
55F:推 Killua7877:首先 我沒有要批判版友的意思(除了指責我是護航外) 06/18 01:19
你上一篇:
「當然很多人會覺得 今天這樣對寵物以後就是這樣對周遭的人
事實上 寵物跟人本來就不能用這樣的類比 不管是哪種層面」
還有「兔友覺得天理不容」、「甚至視之為虐兔」,這已經批判
了板友。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23)
56F:→ mmj1208:沒把握說:我可以理解他!! 06/18 01:19
57F:→ gomars:你可以 1寫信給蒜頭問他的動機 2寫信給教育部長加強教育 06/18 01:19
58F:→ gomars:3立志成為心海羅盤的K老師 普渡眾多棄養者 06/18 01:19
59F:→ BONNYELLA:讓更多人知道不能這樣對待動物啦..漏打字了 06/18 01:20
60F:→ Killua7877:而是提出"大家也許可以考慮/顧及其他層面"的想法來討論 06/18 01:20
61F:→ gomars:但你不行要求提倡正確觀念和幫忙收爛攤子的人去放低姿態 06/18 01:20
62F:→ Killua7877:同樣的 "放低姿態"也是一個提議 沒有要求版友一定接受 06/18 01:22
對犯罪者放低姿態?你到底知不知道他已經犯法了?
63F:→ BONNYELLA:還是K大你要不要去矯正R大的心態呢 你那麼熱心又理性啊 06/18 01:23
64F:→ Killua7877:我不懂的是 有些東西不就是要討論才知道行不行得通 06/18 01:23
65F:推 gomars:講了半天 我只看到你說 板友要放低姿態去理解棄養者 06/18 01:23
66F:推 wu1990:可以建議Ki版友 去提議蒜頭 請他"放低姿態"... 06/18 01:23
67F:→ gomars:你去試試看就知道行不行得通了啊(茶) 06/18 01:23
68F:→ Killua7877:為甚麼我一說要討論就被認為是在強迫大家接受= =? 06/18 01:23
你到底要討論什麼?請簡述,你文章一長就會失去重點。
69F:→ neverfly:因為你所謂的低姿態討論是建立在他人的錯誤的行為之上 06/18 01:24
70F:→ Killua7877:我的意思是 硬碰硬不見得能得到最好的效果= =" 06/18 01:26
要什麼最好的效果?兔子都被丟了你要什麼最好的效果?
還是你有辦法保證他不再丟兔?說來聽聽吧。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27)
71F:推 gomars:那你現在不是在跟其他人硬碰硬?你怎麼不來理解我們的動機 06/18 01:27
72F:→ Killua7877:既然"可能"有更好的辦法 也許可以提出來討論看看 06/18 01:27
73F:推 khch:我了解您的出發點 但您想過您開出的討論議題會有實益嗎?? 06/18 01:28
74F:→ Killua7877:如果是硬碰硬的話早就用戰的吧... 06/18 01:28
把你的辦法拿出來。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32)
75F:→ neverfly:那你認為大家要一起懇求他為他棄養的兔子負責嗎? 06/18 01:28
76F:→ Killua7877:回原PO 我只是把版友的部份推文回文整理起來 06/18 01:30
77F:→ neverfly:何況棄兔的事已告一段落了,剩下的只是對相關議題的討論 06/18 01:30
78F:→ Killua7877:我發文的目的是希望 也許有人有類似想法可以一起討論 06/18 01:31
79F:→ Killua7877:沒有要求版友一定要怎樣怎樣 更沒有要戰兔版的意思 06/18 01:31
你是訴諸成見的謬誤,認為我們這些版友是高姿態、不和善。
一味地說我們不放低姿態,一味說我們不跟你討論,但人家的推文你真的
看進去了嗎?就事論事有這麼困難嗎?
80F:→ neverfly:倒是你一直當起心理醫生,分析起某r的心理狀態 06/18 01:31
81F:推 cleliza:大家是在跟你討論阿 只是你不接受"這行不通"的想法而已 06/18 01:32
82F:推 Iomi:K大加油 06/18 01:32
83F:→ neverfly:才讓焦點又繞著某R的行為轉了起來 06/18 01:32
84F:→ Killua7877:如果覺得這個討論沒必要 大可不必參與 但是不能否決討 06/18 01:33
搞清楚現在是你「亂入」。
你來亂入,說教,然後覺得大家都不配合……有沒有這麼喧賓奪主的八卦?
85F:→ khch:我在前一篇問的 金源.人力.空間 您不覺得討論這些比較有實益? 06/18 01:33
86F:→ Killua7877:論的權力 06/18 01:33
87F:推 gomars:大家慢慢討論 上班族要閃了 06/18 01:34
88F:→ Killua7877:回cle大 同理 是部份人不肯接收"可能行得通"的想法而已 06/18 01:34
89F:→ neverfly:把你認為的做法"具體"而且"簡單明白"的描述出來可以嗎? 06/18 01:35
90F:→ BONNYELLA:我前面提過了 就算每個棄養者都矯正了想法 要怎麼預防 06/18 01:35
91F:→ Killua7877:回原PO 我如果能拿出十全十美的辦法就不用在這討論了 06/18 01:36
現實上有十全十美方法嗎?你只要回答我,現實上有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法。
有,還是沒有?
92F:→ BONNYELLA:下一個的發生 06/18 01:36
93F:推 cleliza:不是部分人不肯接受 是只有你不肯接受...你看了大家的推 06/18 01:36
94F:→ cleliza:文 你還覺得行得通嗎 06/18 01:36
95F:→ cleliza:更別說你要行得通"什麼東西"?完全沒有具體方案 要行啥? 06/18 01:37
96F:→ cleliza:大家都說行不通 你要說服大家 都不用提出一個方案嗎? 06/18 01:38
97F:推 Killua7877:樓上請不要說把話說得那麼武斷 也是有不想淌混水而沒發 06/18 01:38
gomars君給的方法就很好啊。
98F:→ neverfly:問題是你一直沒提出方法,請問要我們低姿態的討論些什麼? 06/18 01:39
99F:→ cleliza:你也別那麼武斷 現在我們這些人在討論 你還要扯沒一起討 06/18 01:39
100F:→ cleliza:論的人進來? 06/18 01:40
101F:→ Killua7877:表意見... 06/18 01:40
102F:→ khch:k大 您也還沒回答我的問題... 06/18 01:40
103F:→ cleliza: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請你去跟那些支持你的人討論... 06/18 01:40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46)
104F:推 lumibaby:7877真的是很7877.........瘋了嗎 06/18 01:40
105F:→ Killua7877:沒公開發表意見但是有在看或私底下談論的人也是有的 06/18 01:41
106F:推 wu1990:Ki版友也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06/18 01:41
107F:→ wu1990:您都跳問題回答嗎... 06/18 01:41
108F:推 lattecafe:大家可不可以別理7877了,整串看下來好煩。 06/18 01:41
109F:→ Killua7877:我想知道的是 既然這跟兔寶相關 為何不能在兔版討論 06/18 01:42
沒人說不能討論啊,但你第一篇文章到底想表達什麼?簡單幾句話就能表
達清楚的概念,弄到一長篇,弄到你覺得大家覺得你護航,要不要先想想為什
麼會這樣?
你好像還是沒搞清楚大家在討論什麼。現在先討論處置事宜,你要談教化
可不可以等事情結束再來?
還有,了解動機,可以改變他已經棄兔、兔子差點掛掉的事實嗎?
110F:→ cleliza:對 那你要拉他們進來 是不是扯太遠?你現在到底是要尋求 06/18 01:42
111F:→ wu1990:我也覺得好煩啊 想睡了XD" 06/18 01:42
112F:→ BONNYELLA:說真的我好幾次懶得跟你討論 理想化的提議大家都會 06/18 01:42
113F:→ cleliza:支持者 還是跟大家討論? 06/18 01:42
114F:→ wu1990:當然可以在兔寶討論啊 可是討論請不要跳針好嗎QQ 06/18 01:43
115F:→ cleliza:歐 我也好累...沒有人說你不能討論 版主也沒刪你文阿! 06/18 01:43
116F:→ BONNYELLA:並不是沒講話的都覺得你的很可行 我能提出的意見就這樣 06/18 01:44
117F:→ Killua7877:OK 既然這太理想化&跟板旨太遠不適合討論 那就在此打住 06/18 01:45
這討論串跟板旨並不遠,是板友和兔兔切身遭遇到的事情。
今天根本不是理不理想化的問題,而是你根本沒搞懂大家在幹嘛。
118F:→ neverfly:你還是搞不懂,大家接受跟你討論,但你根本沒主題啊 06/18 01:45
119F:→ angei:K大是提議可以嘗試做這樣的努力,具體做法則須大家討論集思 06/18 01:46
120F:→ Killua7877:只請大家不要動不動就把別人歸類為護航<=這不過分吧 06/18 01:46
那你要先想想為什麼自己寫的東西會被一堆人誤解。
121F:→ cleliza:算了算了 打住吧orz 06/18 01:46
122F:→ neverfly:要唱高調我也會,大家來用愛感化世人,用愛保護地球 06/18 01:46
123F:→ neverfly:但沒有提出任何內容,有說沒跟說有什麼不一樣? 06/18 01:46
124F:→ cleliza:你在敏感時刻po文 表達又不清楚...不能全怪大家阿orz 06/18 01:47
125F:→ angei:廣益,不過大家還是著眼於R大的問題鞭.但K大重點不在R大了吧 06/18 01:47
126F:→ cleliza:現在大家知道你不是護航就好啦 06/18 01:47
127F:→ Killua7877:a大 很顯然他們希望先有具體做法否則是浪費時間... 06/18 01:47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55)
128F:→ neverfly:所以Killua7877的長篇大論只是想說他不是護航,全劇終 06/18 01:47
129F:→ Killua7877:n大 那只是其中一條提議並且是我認為可行的罷了 06/18 01:49
130F:→ neverfly:你不單沒提出具體做法,連想討論的主題都比漿糊還糊 06/18 01:49
131F:→ Killua7877:"有沒有比現階段更有效的避免棄養行為的策略"<=主題 06/18 01:50
132F:→ Killua7877:我認為可能存在&目前和我討論的版友認為絕無可能 這樣 06/18 01:51
那你應該另開標題,而不是混在這個標題之下。
133F:推 cleliza:把法律規定的更詳細且把非犬貓動物都納入→現在不可能→終 06/18 01:52
134F:→ BONNYELLA:你才是真的無法接受別人的意見吧 就說花錢花時間去矯正 06/18 01:53
135F:→ BONNYELLA:棄養者的觀念的話 這樣的效果只有讓他個人以後不要棄養 06/18 01:53
136F:→ BONNYELLA:那其他人之後又棄養再各個感化嗎?這樣永無止境啊 06/18 01:54
137F:→ BONNYELLA:已經有提到要請他登報道歉 但你執意要大家討論去矯正他 06/18 01:54
138F:推 Killua7877:我的想法:多一個人有正確的觀念=>多一個人可協助宣導 06/18 01:54
139F:→ BONNYELLA:的觀念 那麼要請誰呢?這種事要請心理醫生吧 矯正人的觀 06/18 01:55
140F:→ BONNYELLA:念沒有那麼容易啊 06/18 01:55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1:57)
141F:→ Killua7877:最能影響觀念的是周遭接觸的人而非心理醫生吧... 06/18 01:57
142F:→ cleliza:你的想法是大家都已經在做了的呀.....囧 06/18 01:57
143F:→ angei:推動動保,從改變觀念做起?而不只是"不要虐待動物!"."虐待動 06/18 01:57
144F:→ BONNYELLA:如果他敷衍我們說他知道了 怎麼曉得他是不是說謊 06/18 01:58
145F:→ Killua7877:我知道大家已經在做 但往往淪為口號ˊˋ|| 06/18 01:58
146F:→ cleliza:就算大家都不停宣導 也不可能完全防止棄兔ok? 06/18 01:58
147F:→ BONNYELLA:大家討論成這樣 R大會覺得這樣對待生命是正確的嗎 06/18 01:58
148F:→ cleliza:口號?你知道大家私底下在生活中做了多少嗎?你不知道怎麼 06/18 01:59
149F:→ cleliza:可以說"往往"淪為口號呢? 06/18 01:59
150F:→ angei:物是違法的",沒改變觀念,就算知道違法 還是會做的可能性高 06/18 01:59
151F:→ Killua7877:100%防止當然不可能 只是想試試看能不能提高成功率... 06/18 02:00
152F:推 mmj1208:時間晚了^^大家睡吧~我看了都累了...= =" 06/18 02:00
153F:→ cleliza:兔友在生活中對他人的影響、教導,不就是為了改變他人觀念 06/18 02:01
154F:→ cleliza:? 06/18 02:01
155F:→ angei:像我自己想改變他人觀念 但不知從何做起 只說怎樣不好 怎 06/18 02:01
156F:→ neverfly:強制對每隻兔子植入晶片,未植入者飼主罰五萬 06/18 02:01
157F:→ khch:對事情負責的態度多半決定在年少時期 非專業教育人員的板友 06/18 02:02
158F:→ neverfly:每隻兔子賣兩萬,棄兔被發現者罰十萬 06/18 02:02
159F:→ angei:樣是違法的 旁人也只是聽聽就算ˊˋ 我也想知道具體做法 06/18 02:02
160F:→ Killua7877:"淪為口號"是指給旁人的觀感 06/18 02:02
161F:→ khch:要如何對已經定性的成年人"教化"@@?? 06/18 02:02
162F:→ neverfly:這樣應該能有效減少棄兔,前提可能是您能當上總統 06/18 02:02
163F:→ BONNYELLA:你應該沒有長期在這個板吧 更何況大家對周邊人的影響 06/18 02:03
164F:→ BONNYELLA:難道會一件件PO文告訴大家嗎 你說這樣真的很不公平 06/18 02:03
165F:→ cleliza:我從來不覺得會淪為口號,大家在這裡只能用文字表達,但是 06/18 02:03
166F:→ cleliza:每次棄兔一po出來,馬上就有人去救援,每次有不當飼養,都 06/18 02:04
167F:→ Killua7877:回k大 就是因為目前沒有有效辦法才希望大家集思廣益... 06/18 02:04
168F:→ cleliza:有兔友去關心,這叫淪為口號? 06/18 02:04
169F:→ angei:kh大 我也深感年少期的觀念.態度就很難改變..成年人真的更難 06/18 02:04
170F:→ cleliza:等哪個兔友當了總統 或許就有有效辦法了 就是像never大 06/18 02:05
171F:→ cleliza:說的明訂法令和重罰 06/18 02:05
172F:→ Killua7877:我說了 不是指責 而是提供外人的觀感給大家參考 06/18 02:05
173F:→ pichou:我覺得7877有人苯的影子... 06/18 02:07
174F:→ Killua7877:不當飼養的關心我覺得已經做得不錯 但是棄養事件對於當 06/18 02:07
175F:推 cleliza:樓上 我笑了XD 06/18 02:07
176F:→ cleliza:阿 是pi大的推文... 06/18 02:07
177F:→ Killua7877:事者的觀念 除了責難之外可以試著更主動去矯正 06/18 02:08
法律就訂在那裡,先罰了再說。兔友又要救援又要送養,還要義務無償矯正,
有沒有兔友違麼苦命的八卦啊?
我們跟棄兔者非親非故,你提的矯正要有專門單位和經費。不要把兔友當成
在做慈善事業一樣。你無權要求大家怎麼做,而且還是要求往一個跟主題無關的
方向。
就事論事,該罰就是該罰。
178F:→ BONNYELLA:我看C大的才真的笑了咧...XD 06/18 02:08
179F:→ Killua7877:請不要把我扯到人本=皿= 如果是人本就會說"阿你就讓他 06/18 02:09
180F:→ cleliza:矯正有啥用?他已經棄養了,傷害已經造成了,大家也跟他說 06/18 02:09
181F:→ BONNYELLA:大家一直在說他這樣對待生命是不對的 就算生病也要帶去 06/18 02:09
182F:→ cleliza:很多了...到底你還想做啥@@ 06/18 02:09
183F:→ Killua7877:棄養啊 他膩了就不會丟了"<=我可從來沒這麼說= =" 06/18 02:09
184F:→ BONNYELLA:看醫生而不是自行判斷後棄養 這樣不足的話請問怎樣才好 06/18 02:10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15)
185F:→ BONNYELLA:我很誠心的請問你到底要怎麼矯正他的觀念 面對面懇談嗎 06/18 02:10
186F:→ Killua7877:舉例來說 可以請跟棄養者第一線接觸的版友主動追蹤對方 06/18 02:11
好,那位版友的人身安全、日後被報復,你要負責嗎?
你憑什麼讓撿到兔子的苦命兔友如此付出?你要付錢嗎?
187F:→ cleliza:你的"矯正"應該是要防止棄養,現在又說他棄養後大家應該去 06/18 02:11
188F:→ cleliza:矯正他?你的邏輯怪怪的喔 06/18 02:11
189F:→ Killua7877:是否繼續養寵物/有沒有任何可能再犯的跡象 之類 06/18 02:11
190F:→ BONNYELLA:我之前也以為他是要提怎樣宣導的討論 06/18 02:11
191F:→ neverfly:你怎麼知道這不是大家早就在做的事情? 06/18 02:12
192F:→ BONNYELLA:EX.監獄評估再犯性的也都是專業人士 我們有那麼強嗎... 06/18 02:12
193F:→ Killua7877:cle大 兩者不衝突啊 能防則防 已發生的當然是事後補救 06/18 02:12
194F:推 cleliza:一個中途如果遇過10個棄養者 這樣追蹤會不會累死? 06/18 02:13
195F:→ cleliza:能防則防&事後補救 大家都做了啊@@ 06/18 02:13
196F:推 northfox:給K大 如果要討論人的部份 另開標題吧 跟罐頭沒關 06/18 02:13
197F:→ angei:或許是當初看不少人的推文都純粹罵人"不是人"."人渣"之類的 06/18 02:14
198F:→ neverfly:更何況更大多數的情形是,對方就是要這樣做你管的著嗎? 06/18 02:15
199F:推 Killua7877:cle大 你舉的例子理想的作法是靠大家合力接手 06/18 02:15
200F:→ neverfly:cleliza之前才為了教育某個不當飼主搞到快瘋了 06/18 02:15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16)
201F:→ neverfly:難道你認為就一定會有什麼更好的做法嗎? 06/18 02:16
202F:→ angei:情緒化攻擊字眼,所以K大才覺得這種話對不愛護動物的人來講 06/18 02:16
203F:→ angei:起不了什麼作用..那種人可能不痛不養? 06/18 02:16
204F:→ Killua7877:我是看到罐頭的討論串有感而發 才直接引用標題... 06/18 02:16
這不是「亂入」是什麼?人家在談什麼你在談什麼?你應該另開標題,
而不是把主題帶往另一個不同方向的地方,浪費大家的時間。
「就事論事」有這麼難嗎?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17)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19)
205F:→ Killua7877:原PO 我已經一再強調支持處罰了 請別搞得像我在袒護.. 06/18 02:19
要撿到兔子的苦主照顧兔子,還要冒著生命危險追蹤棄養者,
你會不會對棄養者太好了?
206F:推 northfox:你是在袒護呀 怎麼看都是 06/18 02:19
207F:→ angei:大家都辛苦了,一切出發點都是為了寵物好,只是當下著眼點 06/18 02:19
208F:→ angei:各有不同 06/18 02:20
209F:→ Killua7877:因為我覺得可以從罐頭這件事開始嘗試 這樣算就事論事吧 06/18 02:20
那你應該另起標題,如「如何防止棄養」(這不知道講第幾遍了)。
210F:推 cleliza:kil大如果要有系統有效率的去做防止棄養的宣導,請去支持 06/18 02:20
211F:→ cleliza:愛兔協會或者去選立法委員...(癱) 06/18 02:21
212F:推 northfox:同意cle大 06/18 02:21
213F:→ neverfly:請你示範一下如何感化這件事的肇事者可以嗎? 06/18 02:22
214F:→ Killua7877:唔 我以為兔版不少版友是愛兔協會的成員?? 06/18 02:22
愛兔協會的成員有必要冒著生命危險去「教化」棄養者嗎?回答我!
215F:→ neverfly:一定要是成員才能愛兔嗎? 06/18 02:23
216F:→ northfox:講不贏改用酸的 嗯哼? 06/18 02:23
217F:→ Killua7877:我是真的以為兔版和愛兔協會有關...哪來的酸啊... 06/18 02:24
所以你根本搞不清楚方向和本板的性質嘛。
你要求的心理輔導,應該是要政府力量介入的。
218F:推 cleliza:你理想中的作法 需要公權力和金錢才能達到 討論下去沒意義 06/18 02:24
219F:→ cleliza:因為我們都不是立法委員阿... 06/18 02:24
220F:→ BONNYELLA:所以說你在這呆的時間真的很短啊..跟你討論不出結果 06/18 02:25
221F:→ Killua7877:我同意cle大和原PO 如果想要系統和效率 從有組織的開始 06/18 02:25
222F:→ Killua7877:是最快的方法&我以為兔版是接觸兔協或其他相關團體的管 06/18 02:26
最快的方法是變成高官。
223F:→ cleliza:而且組織的運作很需要金錢 光醫藥費就是一大開銷 06/18 02:26
224F:→ cleliza:你可以去捐款給愛兔協會or其他團體orz 06/18 02:26
225F:→ Killua7877:道之一 所以才在此發表想法 06/18 02:27
226F:→ Killua7877:我希望除了捐款還能進一步做其他事ˊˋ||才來討論 06/18 02:28
可以啊,照你的說法,以此次棄養者為目標,請你親身躬行你的理念。
定期追蹤溝通什麼的。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33)
227F:→ cleliza:那就去當愛兔協會的志工...你就會知道實際執行起來有多困 06/18 02:30
228F:→ cleliza:難了.. 06/18 02:30
229F:推 Killua7877:另外誠如a大所言 當初發文是起源於"覺得部份攻擊性字眼 06/18 02:31
230F:→ neverfly:請nicvicious冷靜 06/18 02:31
231F:→ Killua7877:的推文對本來就不愛護動物的人而言不痛不養甚至反效果" 06/18 02:32
232F:→ nicvicious:抱歉有點太激動了~"~ 06/18 02:32
233F:→ Killua7877:所以就直接接著發文 我接受另開討論的提議 但是直接指 06/18 02:33
那你要不要搞清楚ryokoon君做了什麼樣的事情才被這樣批?
兔板算很溫和的了,要是看看其他大板的推文,你受的刺激可能更大。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35)
234F:→ angei:嚇一跳,突然看到這麼跳tone的推文以為又發生啥大事囧rz 06/18 02:33
235F:→ Killua7877:責我轉移焦點(一開始)的話我無法理解 所以沒有直接開 06/18 02:35
你是在轉移焦點啊,轉移話題,把話題從「該如何安置豬豬及後續事項」
轉到你這篇才清楚提出來的「該如何防止棄養」。你一開始的主題就不明確。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37)
236F:→ Killua7877:nicvicious大 我已經說了支持處罰並認為是必要的了... 06/18 02:36
237F:推 cleliza:各位掰~我要去認真服事我家主人了~XD 06/18 02:36
238F:推 northfox:你是真的轉移焦點厚 你只講你想講的話不去理解別人的意見 06/18 02:37
239F:→ nicvicious:c大家兔兔:大膽奴才竟讓本座久候(翻桌 06/18 02:37
240F:→ northfox:支持處罰認為必要 然後說是熱心的中途 救兔的朋友的責任? 06/18 02:38
241F:→ northfox:真的是高見呀..長眼睛沒看過這麼專業的論點 嘖嘖 06/18 02:38
242F:→ neverfly:建議幫他刪不當推文吧,為了這麼模糊的話題被水桶很不值 06/18 02:39
243F:→ Killua7877:因為我看大家推文真的幾乎沒有能矯正r大觀念的提案... 06/18 02:39
因為大家討論重點根本不是矯正,而是安置與補償。
「就事論事」(這是今晚第幾次了)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40)
幫nicvicious君修掉另一則可能被桶的發言,請見諒~"~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42)
244F:推 Killua7877:因為我當時看大家對於後續已經討論得差不多了ˊˋ|| 06/18 02:41
245F:→ Killua7877:才想藉此引申到防止棄養的話題 並沒有幫r開脫的意思= = 06/18 02:43
你第一篇文章的時間不是在討論得差不多時發的喔?
而且可以另起標題,沒必要直接回在那個標題下吧?(一直講同樣的話好累)
246F:推 northfox:又是你認為 嗯 06/18 02:43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44)
247F:推 nicvicious:不懂為什麼大家費盡唇舌有人永遠聽不懂? 是我們辭不達 06/18 02:43
248F:→ nicvicious:嗎? 06/18 02:44
249F:→ Killua7877:那麼如果我直接把標題改掉就可以獨立出來討論了嗎ˊˋ 06/18 02:44
另起標題吧。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46)
250F:→ Killua7877:回nic大 我覺得是我詞不達 才只讓a大聽懂>"< 06/18 02:45
在你簡短敘述之後,我們很清楚你的主題和你想幹嘛,但你不清楚我們在幹嘛。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2:47)
251F:→ Killua7877:那麼我因此造成的對於立場的誤會可以在這裡澄清吧ˊˋ 06/18 02:46
252F:→ Killua7877:另起標題是包括把原本的文章砍掉嗎 認真問 06/18 02:48
253F:→ Killua7877:我知道你們認為這個主題不應該接在這個討論串下討論 06/18 02:50
我想你最大的問題就是搞不清楚自己的文章在說什麼。
沒有主題、結構鬆散。
254F:推 northfox:你要另起討論建議你針對整體講 不要只講r版友 不然最後 06/18 02:50
255F:→ Killua7877:但是在我知道會造成誤會以前我不知道為何不能這樣做... 06/18 02:50
256F:→ northfox:也是被混淆成護航文而已 重點是 長話短說= =" 06/18 02:51
257F:→ neverfly:誠心的建議你思考一下如何以文字表達事情 06/18 02:52
258F:推 nicvicious:真的~尤其半夜看文太長會看到後面忘記前面 得不償失壓. 06/18 02:52
259F:→ neverfly:以及明確的表達自己的想法,不要又搞的很模糊不清 06/18 02:52
260F:推 Killua7877:謝謝樓上幾位指教m(_ _)m 文字方面我會儘量改進>"< 06/18 02:54
261F:推 Killua7877:另外我原本的文如何處理較好@@ 06/18 02:57
262F:推 nicvicious:刪掉(?) 06/18 03:00
263F:→ neverfly:留著也沒什麼關係,反正你才有權利自己決定怎麼處理 06/18 03:00
264F:→ Killua7877:既然幾位已經瞭解我要表達甚麼 能不能請各位指點該如何 06/18 03:00
265F:推 northfox:把前面版友的回覆弄懂來先 不然再怎麼講建議 你還是一樣 06/18 03:00
266F:→ Killua7877:處理才能盡量化解誤會&避免落人口舌... 06/18 03:01
267F:→ Killua7877:我現在只能歸納出(1)發文時間標題不當(2)容易讓人誤解 06/18 03:03
268F:→ Killua7877:(3)被人當成是惡意亂入/護航(4)讓人以為只談此次事件 06/18 03:05
小姐,你的問題是「沒有就事論事」、「內容混亂」、「主題不明」、
「有些問題避而不答」。
剛洗完澡,想了想,有個問題我一定要寫給你看:你剛說叫收養或救到兔子的
善心人定期追蹤棄養者,這不就像:
有個強盜搶了你的房、你的錢,還逼你去做苦力。然後有個想要教化人心的人
要你去問那個強盜:「過得如何?舒不舒服?其實如果你站在我立場來想,被搶的
人(以下略去一萬字……)。」
很熟是吧?你現在就在叫善心兔友冒著危險做一樣的事。
269F:推 Killua7877:可以的話我不考慮刪文 免得被說是因為辯輸才刪= =" 06/18 03:08
270F:推 pujol:K大妳沒有發現妳一直在跳針嗎?從頭到尾都在就一樣的點打轉 06/18 03:11
271F:→ pujol:M大跟其他版友一直在對你說一樣的話,結果妳一直無限迴圈… 06/18 03:11
272F:→ pujol:K大或許可以將大家對妳說的話與妳的回應從頭到尾再看一次? 06/18 03:13
273F:→ pujol:(坦白說我真是佩服大家的耐性啊………|||) 06/18 03:13
274F:推 Killua7877:大家比較著重於"偏離主題"這件事<=是這樣嗎 06/18 03:14
不是。你的問題還要加上一個「文意理解」。
是你的文章內容不清、語焉不詳。
如果要發表意見,請試著把一個概念用一句二十字以內的話講出來。
275F:推 nicsid:k大說的後三點是一樣的吧?分析能力有待加強>"< 要講啥就講 06/18 03:16
276F:→ nicsid:沒有人能限制你 但請自己三思 不要無限跳針 長話短說 兔板 06/18 03:16
277F:→ nicsid:應該不會有人覺得你是辯輸才刪吧? 從頭到尾就沒啥輸贏壓= = 06/18 03:17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3:30)
278F:推 Killua7877:刪文不是常常被人以為在逃避嗎>"< 06/18 03:19
279F:→ nicsid:應該很多人看過這篇了 看過還要覺得你是在逃避 那你又何必 06/18 03:20
280F:→ nicsid:在乎? 06/18 03:20
281F:→ Killua7877:會被當成跳針就是因為大家覺得偏離主題...吧 06/18 03:21
282F:推 pujol:偏離主題是一回事,跳針是另一回事。 06/18 03:24
283F:推 nicsid:無所謂啦>"< 旁人不好給意見 我要睡了 哩歡喜丟後 估奈 06/18 03:24
284F:推 Killua7877:我覺得可以有更好的辦法但是提出的都不夠實際<=p大是說 06/18 03:25
285F:→ BONNYELLA:不曉得他是選擇只看他想看的還是理解真的待加強..晚安囉 06/18 03:25
286F:→ Killua7877:這個嗎@@ 06/18 03:25
287F:→ pujol:但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妳一直抓不到重點,又聽不懂別人的 06/18 03:25
288F:→ pujol:跟妳說的話。 06/18 03:26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3:33)
289F:推 Killua7877:應該說我表達能力太爛=..= 06/18 03:32
290F:→ Killua7877:回原PO 不是避而不答 而是你們一直丟出來我趕不上... 06/18 03:33
291F:→ Killua7877:另外你舉的強盜的例子 應該把兔子當被害者 版友當義消 06/18 03:35
292F:→ Killua7877:這樣的比喻比較恰當吧...版友是協助者而非受害人 06/18 03:36
連暗喻都看不懂,那我明說。
有個強盜(棄養了兔),搶了你的房(兔兔的MR-306)、你的錢(多一份中途
或收養者的開銷)、還逼你去做苦力(可能要兼職才能養另一隻兔)。然後有個想
要教化人心的人,要你去問那個強盜:「過得如何?舒不舒服?其實如果你站在我
立場來想,被搶的人(以下略去一萬字……)。」
你敢說中途不是受害者?
293F:推 pujol:但為何協助者要負責去追蹤加害人的後續問題呢? 06/18 03:38
294F:→ Killua7877:至於會對版友造成安全疑慮而不適合 這個論點我接受 06/18 03:38
295F:→ Killua7877:我只是提出"也許"可以這樣做 06/18 03:40
提出想法之前拜託考慮一下,這不是小學的填充題,丟個答案就結束。
一切都要深思熟慮以後再跟人討論好嗎?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3:44)
296F:→ neverfly:喔,對了,建議你不要再猜測別人的想法了 06/18 03:42
297F:推 Killua7877:當然版友沒有"義務" 06/18 03:43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3:45)
298F:推 Killua7877:你可以說我考慮不夠周全 但不代表我沒考慮啊... 06/18 03:47
要跟我玩文字遊戲嗎?直接丟出答案而沒有論述算是考慮過嗎?還是你覺得
從腦發出命令到手、打出字,就算是考慮?
現在不是在寫填充題,而是在討論。大家都很按捺著性子,期待你能提出什
麼看法,然後補充你看法的問題,但我看到的是你抓不住重點。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3:52)
299F:→ Killua7877:我又不是聖人 也是要透過討論才能有更完整的想法 06/18 03:49
300F:→ Killua7877:另外你舉的例子可以推翻我的提議沒錯 但是我還是認為強 06/18 03:51
聖人也是要考慮的好嗎?「三思而後行」不就是聖人說的?
你要學著全面思考,不是丟出一個連雛形都談不上的東西要大家想,然後大
家辛苦回文以後你又聽不進去。
301F:推 gogoluck:那麼,敝人給點法律意見吧~Killua7877提到的追蹤行為, 06/18 03:52
302F:→ Killua7877:盜的後續需要人關注 既然版友不適合 那有其他提案嗎 06/18 03:52
強盜的追蹤?這不是政府該做的事嗎?你叫兔友當不支薪的警察啊?
你問問題之前要不要自己先思考一下可能的方案?想到了要不要想想它有沒
有漏洞?
很多東西是要想很久的,不是你丟一個問題大家就必須幫忙想。
而且,我記得你上一篇的推文就有人提到了,你這個方案的公權力、金錢要
怎麼動員?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3:58)
303F:→ gogoluck:其實已經有構成刑法強制罪之嫌。講白一點,動保團體想不 06/18 03:52
304F:→ gogoluck:這樣做?我告訴你,雖然不是全部的人都喜歡強硬的手法 06/18 03:53
305F:→ gogoluck:但一定有人願意這麼做,可是那是違法的。要做的長久,此 06/18 03:54
306F:推 Killua7877:謝謝go大的法律意見 這麼說我就明白了 06/18 03:54
307F:→ gogoluck:法不通。那麼,該怎麼做?教育才是不二法門。聽起來很遙 06/18 03:55
308F:→ Killua7877:原PO 我也覺得我很按耐性子期待大家針對我的看法討論啊 06/18 03:56
那你告訴我為什麼大家講的你幾乎都無法吸收理解。
309F:→ gogoluck:遠,可是就像現在大家給予意見,告訴他錯了!(屏除情緒 06/18 03:56
310F:→ Killua7877:但是我看到的是你們不斷丟出質疑而我試圖一一回應 06/18 03:57
311F:→ gogoluck:性字眼),這就是一種再教育。當然,Killua7877的意思, 06/18 03:57
312F:→ Killua7877:你們一直要我講清楚 可是我並不明白你們哪裡不清楚啊.. 06/18 03:58
所以是我們的問題囉?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01)
313F:→ gogoluck:對於後續如何處理云云,認為有討論空間。其實我很不愛什 06/18 03:59
314F:→ Killua7877:我的確是希望有人能幫忙想 但是不想幫忙的也沒必要罵吧 06/18 03:59
315F:→ gogoluck:什麼事情都講法律,因為補救成分居多,事先防範的效果低 06/18 04:00
316F:→ neverfly:我在這篇的推文有提出來作法啊,不過你認為這目前可行嗎 06/18 04:03
317F:推 Killua7877:我們得出發點都是為兔兔好 現在卻因為溝通問題而吵起來 06/18 04:03
318F:→ neverfly:就是有太多不可行的因素,所以光是要別人幫忙想是沒用的 06/18 04:03
319F:→ Killua7877:只是覺得無奈 沒有怪罪的意思= = 06/18 04:03
320F:→ neverfly:你能提的出來可行的想法再來討論才是最合理的方式 06/18 04:03
321F:→ Killua7877:但是我沒有強迫大家幫忙想啊...還是說光是"希望有人能 06/18 04:04
322F:→ Killua7877:幫忙想"這個想法就是不應該的嗎ˊˋ|| 06/18 04:05
喔?現在又轉移到這裡來了?怪大家不幫忙想,覺得大家錯怪你?
要不要回頭看看你第一篇文,對兔友有多不客氣啊?
323F:推 nickq80001:準備拿CD清潔劑出來了 跳針太嚴重._. 06/18 04:06
324F:→ neverfly:我認真的認為你可以請大家幫忙想,你貼文吧 06/18 04:06
325F:→ Killua7877:另外我贊同n大的提案 06/18 04:07
326F:→ Killua7877:...我是說n大在推文理提出來的作法 06/18 04:08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09)
327F:→ Killua7877:我上一篇文已經請大家幫忙了 但是被說是浪費版面 06/18 04:09
被說是浪費版面的,不是你請人家幫忙這件事,而是你根本無法吸收消化別
人的意見,一直重覆同樣的話,然後論述又長又沒重點。
328F:→ neverfly:老實說,像我提的這種不可行的方案,不應該是你需要的 06/18 04:09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11)
329F:推 Killua7877:原PO現在不就又跳回我的文筆了= =? 06/18 04:12
為什麼三個重點你可以只看到一個?
一、你無法吸收
二、重覆再重覆
三、論述沒重點
330F:→ Killua7877:我回答的速度趕不上大家質疑提問的速度 如此而已= = 06/18 04:13
331F:→ Killua7877:對我而言原PO也是無法理解我的意見 一直重複同樣的話.. 06/18 04:14
不要覺得別人都不了解你,因為你在上篇一直轉移話題,這篇一直重覆同樣的話,
那我也只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然我還陪你天南地北聊啊?
你轉移到這篇終於有重點了,防治棄養問題。那你發文時不能簡單一點嗎?
你要開一篇聊也可以啊,提出方案,然後把上述未回答版友的質問一一答出,
大家一起想啊,只是麻煩你去學一下如何閱讀並摘要好嗎?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22)
332F:→ Killua7877:至於你說對兔友不客氣 你是說引戰嗎 抱歉我沒這個意思 06/18 04:16
333F:→ Killua7877:直言被說不客氣 委婉被說不正經 囧 06/18 04:18
「被兔友視為天理不容」、「甚至視為虐兔」,這不就是你對兔友的批評?
我不知道你原先有沒有引戰的意思,但你要不要檢視一下你的內容?
不正經,不是我說的吧?
還有,你的文章不是委婉,而是冗長無重心。
334F:推 northfox:原po你真的太有耐心了 我現在一點都不想理K了 又轉回來.. 06/18 04:18
335F:→ Killua7877:如果你要說我文意理解/表達能力不佳 我也認了 06/18 04:18
336F:→ Killua7877:但是沒必要因此質疑我的動機吧= = 06/18 04:19
337F:→ Killua7877:明明是原PO自己轉回來的= = 06/18 04:19
我只看到你一直對板友或我斷章取義。
338F:推 Killua7877:雖然重點不夠明顯 但我真的不認為我是在轉移話題 06/18 04:24
請你把你第一篇做出兩百字的摘要。
你從研究ryokoon的動機,轉到一般人怎麼想,轉到……(中略),轉到這篇
或上篇才出現「防治棄養」。
339F:推 gogoluck:嗯,K大,事實上部分板友會質疑你的動機,就是因為表達 06/18 04:24
340F:→ gogoluck:得不是很好所造成的......。你說話的方式,容易讓人誤解 06/18 04:25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34)
341F:→ Killua7877:那麼現在明白我的動機的人有必要強調"轉移話題"這點嗎 06/18 04:26
342F:→ notee:你的回文跟推文無法讓人確定你的動機是啥啊... 06/18 04:26
343F:推 northfox:有!因為你真的一直在轉來轉去 我看的很辛苦 06/18 04:26
344F:→ Killua7877:那我前面已經說明動機了 也承認是我表達不當在先 那可 06/18 04:28
345F:→ Killua7877:以不要在繞著"轉移話題"這一點嗎 到底誰跳針啊... 06/18 04:28
346F:推 nickq80001: 你跳針啊 06/18 04:29
347F:推 northfox:噗XD 06/18 04:30
348F:推 niowme:K大多點「自知之明」跟「自我檢討」會更好 06/18 04:31
349F:推 cleliza:你不覺得你是這邊講不過別人就跳到那邊 那邊也講不過就 06/18 04:32
350F:推 Killua7877:算了當我沒事找事做 想澄清誤會還被嗆 06/18 04:32
嗯,你不是說要討論?
需要列個清單給你回嗎?
351F:→ cleliza:跳回來?囧 06/18 04:32
352F:→ Killua7877:我是針對原PO的質疑一一回答啊 跳的是原PO 06/18 04:33
353F:推 northfox:反了吧 是原PO一一回答你的語病 因為跳針的是你呀 06/18 04:33
354F:→ northfox:要不是你的論點有問題 人家需要這樣一一解釋回答嗎?? 06/18 04:34
355F:→ cleliza:你還是好好看一下整個討論串吧... 06/18 04:34
356F:→ northfox:還怪人家不了解你 你先把原PO的東西看懂好唄... 06/18 04:34
357F:推 nickq80001:跳針的cd怪聽眾tempo不對._.? 06/18 04:36
358F:→ Killua7877:OK我應該多點自知之明 那麼關於這個議題我不再表示意見 06/18 04:36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41)
359F:→ Killua7877:反正我的表達能力不夠好 再講下去還是被視為跳針 06/18 04:37
360F:→ Killua7877:我的文章就留著給大家看笑話吧 或是看板主要不要砍 06/18 04:38
361F:→ Killua7877:自我檢討...恩 我一開始就不該跳進來淌混水 06/18 04:38
362F:→ Killua7877:既然我不夠資深不瞭解你們的規則 再講下去沒必要 06/18 04:39
現在又扯「資深」,這兩個字是你先開始的喔。
剛剛誰說沒有轉移話題?
363F:→ Killua7877:遙遠的前面推文中a版友已經把我想講的講完了 我安靜 06/18 04:40
364F:→ notee:這跟資深沒關係 -.- 我來兔板第3天 加油 好嗎 >///< 06/18 04:41
365F:→ Killua7877:省得浪費大家的時間精力(茶) 06/18 04:41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43)
366F:→ Killua7877:喔 因為你跟他們的tone接近而我不是 06/18 04:43
現在兔友們陪你討論了兩個大半夜,終於幫你釐清你想表達什麼主題,
然後你覺得大家不懂你?當大家閒著沒事半夜不睡覺假扮王祖賢嗎?
367F:→ notee:所以跟資深沒關係 跟tone有關係囉 (筆記) 06/18 04:44
368F:→ Killua7877:原PO 我已經回了 而你們說是跳針 那麼我不管怎麼解釋 06/18 04:44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46)
369F:→ notee:我只是想要告訴你 可以一起加油 06/18 04:44
370F:→ notee:而不是自己跟其他人無法溝通就覺得其他人排擠你 06/18 04:44
371F:→ notee:其他人又不是住在一起 還可以討論怎麼攻擊你咧 囧 06/18 04:45
372F:→ Killua7877:還是被視為跳針;資深我只用過這一次 哪來的先開始 06/18 04:45
^^^^^^^^^^^^^^^^^^
所以這兩個字不是你先說的嗎?「先開始」,先:第一、最早,開始:
一件事的起頭。清楚了嗎?
373F:推 gogoluck:K大又說了讓人誤解的話...扯資深,只會讓人覺得你不服氣 06/18 04:46
374F:推 northfox:你今天不是因為不夠資深才被回文 是因為「文章內容」 06/18 04:47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48)
375F:→ northfox:同意gogo大的說法 講到資深不資深 扯太遠了 06/18 04:47
376F:→ Killua7877:既然耗了那麼久還是無法溝通 我耐心不足所以放棄= = 06/18 04:47
如果你要我陪你談你的防治,那我的建議跟板友一樣:請你去追蹤ryokoon君。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49)
377F:→ Killua7877:前面很遠有人說我在這版待的不夠久所以balabala 請查明 06/18 04:48
喔,那是不是你開始用的,是不是嘛?
你在我的文章底下留言討論,我就回應你。
是「你」在「我」的文章裡頭扯資深的。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4:53)
378F:推 gogoluck:K大,要針對你想"討論"的主題發言,不要一直拿你覺得不 06/18 04:51
379F:推 Killua7877:我前面花了多少篇幅在針對我想討論的主題做回覆? 06/18 04:52
380F:→ gogoluck:舒服的話來講,這就是一種"轉移話題"。推文推得快,思考 06/18 04:52
381F:→ BONNYELLA:你能不能搞清楚前因後果 我說你待的不夠久是因為你以為 06/18 04:52
382F:→ BONNYELLA:兔友大部分是愛兔協會 還有你沒看到之前大家努力的事 06/18 04:53
383F:→ BONNYELLA:不要斷章取義好嗎 06/18 04:53
384F:→ gogoluck:跟文字表達,本來就會相對較差。 06/18 04:54
385F:推 northfox:這一篇討論到最後可以有懶人包嗎 追的好累= =; 06/18 04:54
我也很想做懶人包,但Killua7877的行文很跳躍式思考……
386F:→ Killua7877:原PO 你幾乎從頭到尾都用咄咄逼人的語氣 你覺得你有理 06/18 04:54
剛剛才看到這一行字。
覺得我咄咄逼人?還是你覺得點出你的盲點就是咄咄逼人?
另,當你發第一篇文章時,你有沒有考慮到自己的語氣是怎樣的?
而兔友們還好心跟你討論。
387F:推 niowme:我覺得K大的問題 可能是1.對事件和文章解讀與他人不同 06/18 04:54
388F:→ Killua7877:但是我累了沒耐性了不想回答了 這樣可以嗎 06/18 04:55
大家都累,不只你。誰願意半夜不睡覺假扮王祖賢,然後看雄火龍世界旅行?
389F:→ niowme:2.因為解讀不同,所以回覆內容"重點"也比較特別 06/18 04:55
390F:→ Killua7877:BONNY大抱歉 那麼我收回那個詞 06/18 04:55
391F:→ Killua7877:還是原PO覺得我必須補償大家耗在這的時間= =?? 06/18 04:56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5:00)
392F:推 niowme:3.k大有時候會過度推論... 06/18 04:57
393F:推 gogoluck:K大,你怎麼又來了。不要說一些讓人誤解的話。時間怎麼補 06/18 04:58
394F:推 Killua7877:因為我真的不想在討論下去或發表意見 06/18 05:02
395F:推 gogoluck:而且也沒人要你補償什麼時間。唉唉~~ 06/18 05:02
396F:→ Killua7877:謝謝大家願意耗那麼多時間 不管是討論/質疑/看好戲 06/18 05:02
397F:→ Killua7877:但是我要不負責任的結束這個討論了 就這樣= =" 06/18 05:03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5:11)
398F:→ notee:晚安 @.@ 其實可以先睡明天再回來討論就好啦 @.@" 06/18 05:05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6:11)
399F:→ cvc:夠了沒!這話題可以結束了吧!!!把重點轉回"豬豬"後續飼養上吧! 06/18 08:55
400F:推 nicvicious:原來K大也會喊累唷= =我以為她一直回不會累說 大家都很 06/18 09:02
401F:→ nicvicious:累吧? 又不只K大一個人累= = 要想想是因為什麼事搞得大 06/18 09:02
402F:→ nicvicious:這麼累 要不是有人沒良心棄養兔寶 要不是有人不夠成熟 06/18 09:03
403F:→ nicvicious:大家昨晚應該都好好的躺在被窩吧? 不是只有你一個人累 06/18 09:03
404F:→ nicvicious:話題討論到這應該也夠了~ 她應該受到怎樣的處分那我們 06/18 09:04
405F:→ nicvicious:關心兔寶(豬豬)比較實際!!! 06/18 09:04
406F:推 hoyushen:kill版友文章表述不明 又搞錯重點 06/18 09:27
407F:→ hoyushen:最後又眾人皆醉我獨醒地離開這個他開啟的話題 06/18 09:27
408F:→ hoyushen:恩 的確是相當地兼善天下的呢!! 06/18 09:28
409F:→ hoyushen:而就這樣把對別人的推文/PO文掛上 看好戲 的結論 06/18 09:29
410F:→ hoyushen:恩 相當兼善 相當包容各種聲音的呢! 06/18 09:30
411F:推 westmill:樓上正解 他是精神錯亂了嗎 06/18 09:38
412F:→ miumiu8271:K大整個活在自己世界裡..第一篇文根本一直護航 06/18 09:40
413F:→ miumiu8271:第二篇文..討論美名討論棄養理由..XD 06/18 09:41
414F:推 jeko:如果教育有這麼成功 人有這麼好 那還要法律幹嘛 06/18 09:48
415F:推 jeko:我記得念法律時有講到犯罪的人分三種:可矯治、可矯治但難矯 06/18 10:03
416F:→ jeko:治、無法矯治 但無論是哪種行為人 都應該為他做的事負責+受 06/18 10:04
417F:→ jeko:罰 再來才是矯治的可行性 06/18 10:04
418F:推 miumiu8271:整篇看完有鬼打牆的感覺..後來竟然演變原PO咄咄逼人.. 06/18 10:08
419F:→ miumiu8271:某人到底在想些什麼= = 06/18 10:09
420F:推 autumnduo:看完頭都痛了.. 辛苦原PO假扮王祖賢了XD 06/18 10:13
421F:推 tc223:推,殺雞儆猴是必要的,K大真的搗亂視聽 06/18 10:17
422F:推 miumiu8271:丟垃圾是錯誤的行為..難道丟兔兔就不是..為什麼要討論 06/18 10:19
423F:→ miumiu8271:棄養者棄養的動機.. 06/18 10:20
424F:→ blackiris:我只知道好多小孩被棄養...他們的父母卻還是逍遙法外ˊ 06/18 10:35
425F:推 jeko:人存在僥倖心態或是不在乎法律就什麼都做得出來(茶) 06/18 10:37
426F:→ jeko:重點還是豬豬要怎麼安置?我答應我家跳跳說在他有生之年 我不 06/18 10:38
427F:→ jeko:會再養第二隻兔子0.0(也是因為他對其他兔子太不友善了 囧) 06/18 10:38
428F:推 bes:推 06/18 10:51
429F:推 shengboy17:理性!勿戰!愛兔子~ 06/18 11:39
430F:推 gtmizer:幫推一下,剛好可以滿100~~ 06/18 11:40
431F:推 jeko:爆了爆了!!我是101 06/18 11:41
432F:推 nanahiei:若沒查到,這位r同胞,也是能逍遙過日的 06/18 12:26
433F:推 koichiyuki:推原PO,只是推文看的我好累@@ 06/18 12:33
434F:推 jeanhsien:推原PO+1 推文看的好累+1 k大一直鬼打牆的否決自己的話 06/18 14:23
435F:推 coffeewhite:看樣子K板友還是沒理解我寫信的道理... 06/18 14:38
436F:推 lovesanji:KI大到底想怎樣= = 不懂一整串下來的意義為何 推原PO~ 06/18 15:08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74.118 (06/18 16:46)
437F:推 teddy13579:我錯過了什麼? 現在叫雞排來得及嘛? 06/18 16:31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74.118 (06/18 16:48)
438F:推 coffeewhite:我剛剛才整個仔細看完...K板友真的很盧,其實只要重開 06/18 16:54
439F:→ coffeewhite:討論串,標題適當,語句清楚簡潔就好,不難吧...= = 06/18 16:55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25.232.94.80 (06/18 20:59)
440F:推 cleliza:M大強者~這麼複雜的懶人包都做得出來!請受我一拜<(_ _)> 06/18 21:24
請別這樣,小的擔待不起,囧rz(耍冷)
沒啦,大家都是版友,請不要這麼客氣啦@@
441F:推 coffeewhite:每次看到M大的回文就不禁想笑,說話簡短又有力! 06/18 21:45
442F:推 khch:實在太酷了....我對鬼打牆型的10分鐘就投降了=___= 06/18 21:47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25.232.94.80 (06/18 23:31)
443F:推 nicvicious:其實我一直很想問...M大是律師嘛= =? 06/19 01:03
444F:推 dagosun:WOW 爆了 06/19 02:15
445F:推 yachu1979:推阿!!原k大超級講求探討"動機"!! 這麼喜歡探討動機去 06/19 23:07
446F:→ yachu1979:做心理諮商師好了~但前提是~法律也是會先處理完罰則的 06/19 23:08
447F:→ yachu1979:部分才會進行進ㄧ步的感化教育~否則人人都有"動機"阿 06/19 23:08
448F:→ yachu1979:這樣無限上綱的話~社會根本就無法良好維持秩序了^^ 06/19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