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ma1esex1 (熊貓獨獨立立)
看板prose
標題[創作] 口業遺言
時間Sun Mar 29 16:03:48 2009
「他們真的離婚了?我要把我的《生死遺言》(註:伊紀錄她與哈林情事之書)拿去
燒掉。」--他/她說。
愛之死對應書之死。
愛是甚麼?總之不是一種比死更易瞭解的東西。
有甚麼好說的呢?對於愛,對於床。女子L甚至說:愛最偉大的地方,在願意為對方無
止盡地犧牲奉獻。
若真如此,愛的真諦在受苦。
還是說,既然要苦,那麼不如去愛?
死與生,何以貫之?唯愛而已。愛的反面是死。死不是人的壽終,死不是某種儀式。
死是永久失去。當對方在你心裏不復長存,他才算真正地死去。因為這才是我們所關注的
現象。而我們不關注的,則從未活過。譬如我有一個認識了十幾年的朋友,而我幾乎甚至
說不出他的名字。若他有一天消失,對我來說,也只是從虛無到虛無;甚至是原地踏步。
生是死的救贖。是嗎?
死不可救贖生嗎?我不知道。
洗澡前,我常看見浴室有很多螞蟻。他們漫無目的遊走在隨時潮濕積水的磁磚上。當
我打開蓮蓬頭,我知道他們活不過幾分鐘。
可是我不忍。我是偽善者。道道地地。我幾乎天天吃肉,可是對螞蟻憐憫。
我常想拿衛生紙或者一些其他東西,讓螞蟻乘載在上,藉此把牠帶到別的安全的地方
去。
但螞蟻時常閃閃躲躲。無論如何努力,牠們總不肯爬上紙來。我想也是。若我走在路
上看見一張巨大無比的衛生紙忽然出現在跟前,我說甚麼也不會跳上去。我想,在這件事
上,我可以瞭解螞蟻的心情。
而我勢必不能硬是用手把牠抓起來。一方面牠太小而很難辦到,一方面若真成功,無
論我多麼謹慎小心,恐怕牠都要去半條命。
在「我願為牠好、願不求回報保護牠生命安危」的意義下,我想我可以說:我是愛螞
蟻的(當然啦,貓的報恩可以是一次盛宴邀請,蟻的報恩大概只能是一些昆蟲屍體)。但
人類社會中,洗澡又是一件更加無與倫比重要的事。只要一天不洗,隔天在同學之間,
fema1esex1這位傢伙恐怕就會淪為笑柄。兩天之後連我的女友也將不再靠近我。上帝創世
花費七天。我若花費七天忍著不洗澡,也可創出一個人人視我如病毒的絕對世界。
最後,我還是開了蓮蓬頭,痛痛快快洗了個澡。頭髮還照例洗了兩次,甚至偷用了室
友別種香味的潤髮乳,香噴噴的呢。
我不信教,但也非無神論者。若有上帝,祂對人類的救贖大概就像我對螞蟻:我想救
牠,但牠不懂。而我雖然可能讀過比牠更多千倍的書(說「書」而不說「知識」,是因我
無法排除一種可能性,亦即:螞蟻有搬運以及儲藏食物的高深知識與專業;甚至懂得人際
的互相分工;但螞蟻總不至於印書出來讀吧!),卻無從讓牠明白:嘿!我手上這張紙是
大了點,但它會救你脫離險境!
因此,螞蟻最後淹沒於我的洗澡水下。而據聖經:人類也已滅亡於一次大洪水。但我
的意思並非大洪水等同於上帝的洗澡水。請勿過度解釋、無限上綱!
是的,上帝。我知道你也很無奈。
因為我們對祢大概類似一隻隻螞蟻。或許遠為更加微藐。上帝雖愛我們,但我們無福
消受,或說,總白白捨棄。因此祂雖愛,人類依舊是難逃一死。
不過這一切假設建立在「確有上帝」及「祂確實想救贖人類」的前提下。而我又不會
數學,無法證明此二設成立。畢竟,人類是種可以在非必要情況下狠狠互相殘害的一種生
物啊。
死的反面是愛,愛帶來死亡。上帝如此,我們大概也是。
若有遺言,我願道:
後世為人,毋須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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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認為以下何者最為困難:
一、一年內,中國大陸棒球代表隊在國際賽中扣倒古巴國家隊。
二、台鐵中,任一有自強可搭的大站所有列車準點進出站,連續一個月。
三、大台北地區的7-11一天內全部倒閉。
四、全台灣所有的政治人物一小時不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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