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politics
標題Fw: [轉錄] 罷免的門檻會不會太低&接下來要罷誰?
時間Sun Jun 7 09:31:48 2020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Us-FJta ]
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討論] 罷免的門檻會不會太低&接下來要罷誰?
時間: Sun Jun 7 02:43:29 2020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76 條
前項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
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其計算數值尾數
如為小數者,該小數即以整數一計算。
第 80 條
前條第二項所定徵求
連署之
期間如下: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
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為
六十日。
二、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之罷免為四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之罷免為二十日。
第 81 條
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
舉區
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
第 83 條
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
、縣(市)長之罷免應於四十日內,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
住民區長之罷免應於二十日內,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
村(里)長之罷免應於十五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者,
應予刪除。
選舉委員會應逕為不成立之宣告:
一、連署人不合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二、連署人有第八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情事。
三、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
書寫錯誤或不明。
四、連署人名冊
未經連署人
簽名或蓋章。
五、連署人連署,
有偽造情事。
第 90 條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有效罷免票數中,
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過半數規則
我白話文講解:
台灣現行的罷免制度為分二階段徵求選民連署,通過之後再進行選民投票決定罷免結果。
第一階段:提議(1%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10%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以上,即為通過。)
以這次2020.06.06 韓國瑜的高雄市長罷免案為例:
高雄市的總選舉人數 初步統計有228萬1692人
第一階段 要1%人以上 設籍高雄的選舉人提議 等於2萬2千8百人提議
這22,800人還要附上身分證,戶籍地,簽名蓋章
不能寫錯 不然
會被排除於提議人數
之外
第二階段 要10%人以上 設籍高雄的選舉人提議 等於22萬8千人連署
這228,000人還要附上身分證,戶籍地,簽名蓋章
不能寫錯 不然
會被排除於罷免人數
之外
罷免案之連署更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80條之限制
本例是直轄市長 連署時間
規定在60天以內
罷免案都是由民眾
無償發動
你當民眾
都不用工作 天天出外擺攤要人幫忙連署罷免
喔
他們還有時間壓力 在60天之內 連署完成 連署人數的
全部個資還不能假照or寫錯
【
看看2015年蔡正元的立委罷免案】:
該年內湖、南港的總投票人數為29萬9527人
等於要 2千9百人的提議(這些人須設籍內湖、南港)
然後要 2萬9千人的連署(這些人須設籍內湖、南港)
還要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之限制
60日內連署完成
看看當年的罷免投票結果
總投票人數 79,303人
同意罷免人數76,737人 約為24.17%選舉人數(
未達現在25%
法定門檻)
反對罷免人數 2,196人
當時還是「
鳥籠罷免」舊法 規定要50%以上總選舉人數
即158,717人以上
同意罷免 才能成功
【
看看2017年黃國昌的立委罷免案】:
該年汐止、瑞芳、金山、萬里的總投票人數為25萬1,191人
等於要 2千5百人的提議(這些人須設籍汐止、瑞芳、金山、萬里)
然後要 2萬5千人的連署(這些人須設籍汐止、瑞芳、金山、萬里)
還要受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0條之限制
60日內連署完成
看看當年的罷免投票結果
總投票人數 70,924人
同意罷免人數48,693人 約為19.05%選舉人數(
未達現在25%
法定門檻)
反對罷免人數21,748人
當時
已經適用「1/4選舉總人數以上同意罷免」的
新法 規定要25%以上選舉人數
即 63,888人以上同意罷免 才能成功
※ 引述《McCain (長髮馬尾控)》之銘言:
虧你還是政黑版-經典藍X
當年的政黑版
被戲稱為XX 裡面一堆藍X窩在這版
抱團取暖
在S皇的權威管版之下 桶得綠X
不敢踏足此處
那時S皇觸犯自己訂的奇妙版規 被當時政黑小組長jobli直接停權拔版主
政黑的藍X群中「
以你最有聲譽」 還紛紛
想要拱你出來當政黑版主咧
罷免權 是民主國家的民眾 行使自己民權的具體展現
更為
中華民國創國國父-孫
文 三民主義【
直接民權】的具體展現
孫
文的三民主義:
政府有治權 人民有
政權 政府之權為人民所賦予
人民經由「
選舉」、「
罷免」、「
創制」、「
複決」 給予的政府權利 要【
可放可收】
【放】是人民給予的 經由選舉
【收】是人民收回的 經由
罷免
這種「
具體民權的展現」是你這個藍X的創派長老-孫
文最推崇的「
民權精神」
你這個經典版的政黑藍X 今天
居然不認你們的創派祖宗-孫
文了
你
還大開民主倒車 認為罷免案門檻
太低 很容易罷免
現在台灣的罷免案「1/4選舉總人數以上同意罷免」的新法 門檻
已經相當高了
還要
該地區1%選舉總人數以上提議
該地區10%選舉總人數以上連署 還要
在60日內連署完成
上面這些提議人、連署人的個資、戶籍地
還不能有錯 不然會被剔除於人數之外
奉勸政黑版的經典藍X
不要再反對你們創派祖宗-孫
文的具體實現「
直接民權」的精神了~好麻
台灣的「
直接民權」能走到今天 讓【
罷免權】
具體展現 真的是得來不易
你這政黑版-
經典藍X
不支持這種「直接民權」也就算了 居然
還嫌門檻太低想要毀掉它
※ 引述《McCain (長髮馬尾控)》之銘言:
: 經過多次的修法之後 一般的民選公職罷免門檻已經降到25%
: 總覺得這樣的門檻太低了 當然 罷免還有其他的規則
: 如同意票要高於不同意票才算成功
: 但還是覺得這樣的罷免門檻 有修改的空間
: 例如應該要彈性點 以當選人被選上時的票數為門檻
: 像今天韓國瑜的被罷免票數約93萬 大於當選時的89萬
: 這樣就沒問題 但如果票數只是險險過58萬呢?
: 會不會引起後續的爭議?
: 所以建議還是要再修法 稍微調高罷免的門檻
: (相對之下總統的被罷免門檻就非常的高 這可以另外再討論)
: 國外有個例子可以參考 美國加州前州長戴維斯就在2003被罷免
: 但美國是把罷免和新任首長放在一起選舉 如果當天州長被罷免
: 就會同天選出新任州長 當時明星阿諾就是在此背景下補選上州長
: 而台灣目前沒類似的機制 如果罷免之後 三個月又要選舉
: 這樣是不是太過動員社會資源 勞民傷財呢?
: 其次 在韓國瑜被罷免之後 下一個有可能被罷免的是誰?
: 看起來柯文哲似乎比較危險些 如果那一天藍綠兩黨要聯手做掉他的話
: 只要提個罷免 最後要過關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 各位認為 誰有可能是下一個人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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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kingts (106.166.229.58), 06/07/2020 02:47:29
1F:推 flyintosky13: 2015年是舊制,連署13%,30天內完成 06/07 02:49
2F:推 McCain: 還好我沒答應當版主XD 06/07 02:50
3F:推 demonh311: 被嚇傻了吧,看到懸殊比數 06/07 02:52
4F:推 McCain: 只是看到今天的高票數 覺得應該有調整的空間 06/07 02:53
5F:→ McCain: 當然 今天的結果絕對是無爭議的 06/07 02:55
6F:推 a165423x: 門檻低也要同意大於不同意 06/07 03:06
7F:→ McCain: 同意大於不同意 這的確是關鍵 06/07 03:07
8F:推 donkilu: 好久沒看到藍X綠X了 真懷念 06/07 03:07
9F:→ McCain: 現在八卦版可能比這裡還藍XD 06/07 03:08
10F:推 MVPGGYY: 今天韓的是特例啦,你知道高雄中午後就開始下大雷雨嗎? 06/07 03:08
11F:→ MVPGGYY: 越接近四點還越下越大,我都覺得應該不會過了 06/07 03:08
12F:→ McCain: 關鍵應該是上午吧 想投的上午就會去投了 06/07 03:09
13F:→ MVPGGYY: 你拿韓的93萬特例去說太簡單,會失真 06/07 03:09
14F:推 echomica: 韓國瑜的例子應該可以當成天花板了 身在敵營+仇恨值破表 06/07 03:09
15F:→ McCain: 我自己都是八點一早投 不然就是中午投票 06/07 03:09
16F:→ donkilu: 我認識的朋友都是一早去投啊 下午下雨的影響很小 06/07 03:09
17F:→ donkilu: 仇恨投票跟一般的選舉還是不太一樣 06/07 03:09
18F:→ McCain: 拖到下午才投的 應該不是很熱中的人 06/07 03:09
19F:→ MVPGGYY: 下午我有經過3個投票所,一堆人穿雨衣去投的..... 06/07 03:09
20F:→ echomica: 不管門檻怎麼調 超過40%就等於凍結罷免權了 06/07 03:10
21F:→ McCain: 我還是覺得身在原本的偏綠區有差 只是韓國瑜很白目 06/07 03:10
22F:→ McCain: 明知自己在深綠區 卻不知如縷深淵 反而跑去選總統 06/07 03:10
23F:→ MVPGGYY: 昨天高雄的那種雨是穿雨衣裡面都會滲進去濕掉的雨 06/07 03:11
24F:→ BDG: 罷免本身就是異例 改天換黨被罷 或許就是下次修法契機 06/07 03:14
25F:推 MVPGGYY: 要出現很多個都是25%被罷掉,那才會被質疑訂在25%是太低 06/07 03:20
26F:→ MVPGGYY: 要再做調整 06/07 03:20
27F:→ BDG: 同樓上 不用只看一例 就那喊說要改要改 06/07 03:23
28F:推 berryc: 韓國瑜這紀錄我看30年內都沒有人可以挑戰 06/07 03:24
29F:→ berryc: 百年難得一見的政治奇才, 你以為是說假的? 06/07 03:24
30F:推 MVPGGYY: 是的,我們在這邊都是鍵盤模擬論戰,實際上25%會不會太低 06/07 03:35
31F:→ MVPGGYY: 只能由實戰中去取得數據了,如果後面有很多案都剛好跨過2 06/07 03:35
32F:→ MVPGGYY: 5%一點點低空飛過成案,那我的確覺得要再改,這種東西本 06/07 03:35
33F:→ MVPGGYY: 來就是隨時代背景因素調整的 06/07 03:35
34F:推 McCain: MVPGGYY說的有理 可能要多幾個樣本再來看看是否要調整 06/07 03:42
35F:→ McCain: 另外我覺得 不需要支薪的政黨支持者還不少 06/07 03:43
36F:推 tingyp: 要把罷免票數比例門檻調高,那前兩階段連署門檻要不要調低 06/07 03:45
37F:→ tingyp: ? 06/07 03:45
40F:推 bibiwei: 推 06/07 03:56
41F:→ bibiwei: 還要比反對罷免的票多,才能罷免成功 06/07 03:59
42F:推 yujchen: 自己不出來投,就沒資格吵人數 06/07 04:43
43F:推 Fizika: 不要拿美國來講又說辦選舉浪費資源 美國選舉一年起碼兩次 06/07 05:35
44F:→ Fizika: 以上 還有一堆公投 06/07 05:35
45F:→ cacoi: 說門檻低的是當台灣人都熱衷政治喔?一堆人一生沒投過票 06/07 06:08
46F:推 MisuzuXD: 其實不用說30年 有可能歷史上都沒辦法有這麼高票罷免的 06/07 06:34
47F:→ MisuzuXD: 首長了 他是整個仇恨動員狂嗆人才民怨這麼高 06/07 06:34
48F:推 foolfighter: 唉 06/07 07:52
※ askingts: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6/07 09:31
※ askingts:轉錄至看板 Marginalman 06/07 09:54
49F:→ sincere77: 你搞錯一個地方舊選罷法罷免是50%投票率,不是50%同意06/07 10:00
50F:→ sincere77: 票,不過實質意謂也接近50%同意票就是了06/07 10:00
51F:→ Orisinal: 不承認韓就爛 只在那邊說門檻低 整個搞不懂重點06/07 11:10
52F:→ Orisinal: 黃國昌也有人說爛 蔡正元更不用說 但為何只有韓被罷?06/07 11:11
53F:→ Orisinal: 那些說門檻低的有想過嗎06/07 11:1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kingts (126.103.174.20), 06/07/2020 09:31:48
※ 編輯: askingts (126.103.174.20 日本), 06/07/2020 11:13:40
54F:推 comodoyaya: 門檻低?怎不自己去弄弄看? 180.217.77.207 06/08 06:00
55F:推 lowsan: 要罷免成功這麼簡單?肯定還有其他原因 舔 182.233.183.98 06/08 09:50
56F:→ lowsan: 共賣國 182.233.183.98 06/08 09:50
57F:→ lowsan: 不然做的爛一堆也沒人說要罷免 182.233.183.98 06/08 09:50
58F:→ kaky: 賣國XDDDDDDDDDDDDD 36.238.30.118 06/08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