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onysus (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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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廢大戶條款? 財長:廢就真的禿了
時間Fri Dec 12 06:30:31 201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YXhu0k ]
作者: Dionysus (因信稱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廢大戶條款? 財長:廢就真的禿了
時間: Fri Dec 12 06:30:12 2014
其實 證所稅的大戶條款只會造成真大戶把帳戶透過家屬等人頭拆成假非大戶
對於真正的資本利得課稅實質效果有限 亦即真正課得到的證所稅有限
並無法真正達到證所稅的社會公義效果 然而 卻可能干擾資本市場的合理效率運作
管見以為 真正實際有效的證券市場資本利得課稅有兩個較為現實可行的方案
其一是較簡單的 證券買賣愈多者愈有可能利得愈多 雖然虧損也可能愈多就是了
因而 證交稅本具有部份證所稅性質 直接廢除脫法行為極多的具大戶條款證所稅
同時直接提高稅交稅稅率至比證所稅立法實施前高一些 應該較為簡便可行
其二就是廢除大戶條款 也不再區別本資外資 根據每一筆股票的電腦交易紀錄來計算
只要賣出價格比買入價格高就針對價差即利得的部份課徵一個2-10%的證所稅利得稅
然後年底結算 就賣出價格比買入價格低即虧損的部份
在一個合理上限內進行退稅 例如二十萬稅款為上限
此外也再加上另一個上限 也就是即使虧損退稅總額在二十萬以內
仍要符合最多把該自然人或法人當年度曾繳交的證所稅退完為上限
亦即訂定"小戶條款"保障證券市場風險承擔能力較弱小戶
至於超出此合理範圍的虧損 則本為投資風險而應該投資人完全自行承擔而不再退稅
如此一來 則可以避開大戶條款的脫法行為和擾亂市場問題
也可以在合理的一體適用稅率下兼顧一定程度的社會公平正義與小戶個體戶保障
以上一點淺見分享
以下附上相關舊文一篇如下
《證所稅的美麗與哀愁:關於公平正義與自由市場秩序的一點個人看法》
原文網址:
http://blog.xuite.net/dionysus1101/wretch/116291627
從社會公平正義而論,證券交易大戶透過股市操作,非經具創造性的勞心或者勞
力就獲取的巨額利潤不必繳稅,但一般中產階級與勞動階級辛苦勞心勞力的每一
塊錢薪資都必須繳稅,確實是不公平的。
然而,就政府稅捐單位課稅技術與人力有其侷限性的現實面而言,目前的證所稅
設計實質上難於真的達成公平正義的目標,卻相反地鼓勵券商等經理人不以市場
趨勢與公司經營優劣之判斷能力為其爭取股市代理客戶的競爭能力,卻反而可能
以代為製造人頭戶乃至海外戶等脫法乃至違法行為為其爭取客戶之策略,其實不
但課不到稅,還可能造成證券與券商等市場的不良發展傾向。
此外,由於證交稅本身就其有證所稅性質,且每一筆交易均需課徵,而又是根據
交易金願的一定比例課徵而且不論交易盈虧均應課徵,故而,股市大戶要賺取巨
額利潤則交易金額勢必也極大,自然被課徵的證交稅也多。
因而,在當前的證所稅稅制改革上,有兩個可能較為合理的方向。其一是不論大
戶小戶,只要證券買入和賣出之間的價差為有賺就課稅,就以一價差利潤的部份
為稅基課徵證所稅,但課徵比現行稅制較低的稅率如3-10%;其二則是由於證交稅
本有證所稅性質,因此亦可直接廢除證所稅而提高證交稅稅率即可。就第一項選
擇而言,由於證券市場交易基本上屬於可支配所得扣除生活所需後剩餘金錢所做
投資而非如薪資所得基本上屬於民眾勞心勞力的謀生所必需,因此自然不必如所
得稅般設定免稅額,且投資本有風險而又基本上非影響民眾基本謀生之必需,故
而就虧損部份本無絕對的退稅必要,而即使為稍微保障散戶小戶而設定虧損退稅
,也一定要設有上限,超過的部份仍應由投資人自行承擔投資風險;而就第二點
而言,股市大戶交易金額龐大因而所繳交的證交稅自然也多得多,其實也已在相
當程度上達成證所稅所欲追求的租稅公平目標,而且在課徵技術上又簡便得多,
而不像現行的證所稅一樣表面上看得到但實際上往往課徵不到,更何況,現行證
所稅不但實際上課徵不到,更會造成證券市場的秩序混亂並助長人頭戶與假海外
戶等有害市場秩序的脫法與違法現象。
以上一點淺見。
※ 引述《l983 (海邊漂來的海波浪)》之銘言:
: 廢大戶條款? 財長:廢就真的禿了
: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4C11F07M1
: 攸關股市交易量的大戶條款是不是要廢除?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引發金管會和財政部不同
: 調的爭議,廢了增加股市交易量曾銘宗首度鬆口,說應該廢除,卻引來財政部長反嗆,還
: 用自己的禿頭做比喻!
: 不惜拿自己的禿頭來捍衛大戶條款的存在性,因為財政部在2013年修正的大戶條款,規定
: 每年股票出售金額,只要達到10億元,就要繳交千分之一的證所稅,換算下來,平均一天
: 交易金額超過385萬,就達到課稅門檻,大戶條款還沒上路,就引發股市交易量窒息,因
: 此許多立委主張,應該廢除大戶條款,連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也首度鬆口,支持廢掉大戶條
: 款!
: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就像我們去飯店吃飯,或者是去百貨公司買東西,應該買愈多折扣
: 愈大,假設設定一個上限,超過50億也好超過10億也好,我覺得這邏輯上有點怪,(所以
: 你態度很清楚,希望整個拿掉)是。」
: 財政部長張盛和:「不是買愈多課愈多的意思,你要選擇申報的話,就是沒有所得就不要
: 課稅,所得愈低就課愈少,所以那個是所得的概念。」
: 大戶條款,是消費、還是所得,真的需要釐清,不過財政部認為賣股票就一定賺錢的大戶
: 條款,下周三就會進入審查,要廢還是要修,答案就要揭曉!(民視新聞蔡佳珍、詹皓帆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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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是歷史的狂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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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onysus: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12/1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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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ionysus (61.230.142.20), 12/12/2014 06:30:31
1F:→ PlasmidDNA: 你的第二點本來也就是目前證所稅的精 140.109.57.12 12/12 07:57
2F:→ PlasmidDNA: 神,只有賺錢的才扣,虧的還能補一點,但 140.109.57.12 12/12 07:58
3F:→ PlasmidDNA: 在台灣這種理盲濫情的社會,只看到要繳 140.109.57.12 12/12 07:58
4F:→ PlasmidDNA: 稅,然後就哇哇叫大跳其腳,問題是那稅 140.109.57.12 12/12 07:58
5F:→ PlasmidDNA: 是怎麼繳的都不知道也能反成這樣,實在 140.109.57.12 12/12 07:59
6F:→ PlasmidDNA: 很可悲. 140.109.57.12 12/12 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