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開除國會議長違憲?(原文作者:廖元豪)
時間Fri Sep 20 22:52:25 2013
※ 引述《ronlee543 (..)》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忽視仍然有效的大法官釋字三三一號解釋。在一九九三年,
: : 大法官明確地表示,不分區立委或國代,「既係由所屬政黨依其得票比例分配名額
: : 而當選,如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即失其當選之基礎,自應喪失其中
: : 央民意代表之資格,方符憲法增設此一制度之本旨」。不論個人是否喜歡這個解釋,
: : 在把它推翻之前,國民黨撤銷黨籍,並使王金平院長同時喪失立委與院長身分的行
: : 為,實在無法說成是「違憲」。
: 對於不分區立委因黨籍被撤銷而喪失立委身分。
: 台灣的制度在整體設計上跟國外不一樣,
: 所以若把不分區立委抽出來,不讓政黨去做處分,的確說不過去。
: 但是
: 第五條 政黨之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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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說的是,人家黨內的規章要有對內的民主正當性
說白話,就是經過黨員不管經過什麼形式的認可
只要合乎這點,就叫合乎民主原則
至於人家民主出什麼東西來,除非違法,不然老話:外人管不著
要質疑人家考紀會組織沒有民主正當性
該作的是不管去找黨員還是找當事人出來哭,
重點是引規據章的說這種考紀會組織方式沒被黨內民意認可過
而不是把人家考紀會的組織方式念一遍然後就直接論斷說沒有民主正當性
這跟直接拿憲法基本權規定去打官司有甚不同?
話說啊,要考紀規定對內民主正當性這種東西
我相信國民黨絕對找得出東西來給人看
: 因此,國民黨的考紀會違反政黨法第五條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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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欠)
: 再來,特偵組就算公開監聽內容,馬英九總統也無權指手畫腳。
馬主席就是有權指手劃腳,
在這部分,連王金平都沒在喊(他重點放在砲轟特偵組)
都不知道其他人在忙和什麼勁
: 不應該連開數次記者會,更不應該在考紀會開會前又開一次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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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特偵組都公開監聽內容了,那國民黨考紀會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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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啥?覺的事情給國會自律不夠,現在人家政黨內部考紀會也要自律啦?
要不要還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人才能當考紀會委員啊?
我們憲法上獨立機關成員的任命是這樣任命的啊?科科
: 然後我們再來想,針對這種沒有貪瀆的腐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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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法制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名正言順的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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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笑)這還要想?對這種問題居然還要想?
國外現成的『妨礙司法公正』立法例在,國內也有人提過
我個人是恨不得所有民代關說,不管關說啥都立個法抓起來關他個12年,
或者比打底照行政官員貪污行為辦理,因為事實上根本起到一樣的作用
(但與此同時,我倒不太在乎民代拿錢去推動立法的行為,
反正那會在台面上,台面上分贓我可不怕,我怕台面下的)
但從『關說司法』開始立法限制,也是個好方向,畢竟這個危害最大
同時最好比照會計法修正的魄力,往前適用
: 例如取消特偵組只能調查貪瀆案件的限制,
: 特偵組是否適合向總統報告案件情況。
以上這兩件例如出來想考慮的東西,有我的提議根本嗎?
: 總統到底憑什麼要求立法院院長下台?
馬主席有權讓王黨員接受黨紀處分
立法院長下台只是那個黨紀處分的結果,謝謝
: 我支持馬英九先下台,然後再來論王柯的過錯。
: 至少馬英九先道歉認錯,再來談王柯。
所以採高道德標準處理關說問題的政黨黨主席要先道歉
才可以來討論鬧出關說司法這種『民主法治國家醜聞』的國會議員
.....民主國家國家如果多數輿論如是,不鬧到民主自殺,大概也是很困難了
: : 在政治實務上,各政黨也都曾經用這樣的手段來制裁不服從黨紀,傷害政黨形象的
: : 不分區代表。一九九九年,國民黨對參與「自肥延任」的國民大會議長蘇南成,做
: : 成開除黨籍的制裁,蘇南成同時喪失了國代與議長的身分。民進黨曾以相同的手段,
: : 開除堅持遵守議事規則不肯「亮票」的不分區立委邱彰。不久之前,台聯也開除了
: 蘇南成是先請辭國大議長的身份,然後國民黨才開除他的黨籍。
: 然後才喪失國大代表的身份。
(冷笑)
SO?這是要說當議長有別於其他立委的特殊民意基礎嗎?
然後要說王金平因為沒辭院長所以被開除黨籍不對?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三個字:『憑什麼』?
議長就是一群人選出來主持開會的,如此而已
憑什麼他可以擁有比選他出來的人更高的『憲法不死金牌』?
: : 擅自簽署會計法修正案的林世嘉。鮮少有人為這三位抱屈,更沒有政黨主張這是違憲。
: 台聯:林世嘉撤黨籍案 10天後才發函
: http://newtalk.tw/news/2013/09/18/40291.html
: 台聯7月1日撤銷林世嘉黨籍直到16日才生效,就是因為台聯按黨章規定給
: 予林世嘉10天的申訴期,經過10天,林世嘉沒有申覆,台聯才向中選會發
: 函。
: 維基百科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E%97%E4%B8%96%E5%98%89
: 2013年7月1日,臺聯宣佈,由於林世嘉在《會計法》修法處理獨斷獨行、
: 違背黨決策程序,中執會本日通過開除林世嘉黨籍,其不分區立委職位由
: 同黨籍前高雄市議員葉津鈴遞補。[4]2013年7月16日,中央選舉委員會委
: 員會議審定通過葉津鈴遞補林世嘉的立委職缺[5],立法院註銷林世嘉的立
: 委名籍。
: 國民黨拿林世嘉出來講是在打自己的臉。
: 7月1日事件發生,到7月16日立法院才註銷。
: 國民黨考紀會的做法絕對違反程序。
(冷笑)人家自己的黨章有關申訴期的問題在許舒博事件以後就修正過了
違反什麼程序?違反某人心中自創程序?
7/1-7/16的台聯把戲又代表什麼?代表國民黨的黨章跟台聯不一樣,所以違反程序?
哈
: : 這種機制,那不分區代表胡作非為,卻不受罷免的威脅,不負任何責任。這叫許多
: : 在選區浴血奮戰才能選上的區域立委情何以堪?我們不能因為以前不喜歡蘇南成,而
: : 現在許多人喜歡慈眉善目的王金平,就對制度持有不同的評價。
: 「對制度持有不同的評價」不是因為喜歡王金平,
: 而是因為國民黨考紀會的做法違反程序,總統的做法違立權力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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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欠)
: 特偵組向總統報告這件事也讓人產生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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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還開記者會,還發公開新聞稿呢?又怎樣?
總統有比其他人都特別知道什麼根本案有關的特別事情嗎?要降講的話請舉證
話說古代有個地方叫做『杞』的地方有個有趣的典故,不知大家都知道否?
: 這裡我不講政黨黨紀,講這一段前半部的問題。
: 如果說關說與立委的職權無關,那總統為何可以不受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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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如果犯了與總統職權無關的刑事罪,為何不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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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總統跟立委究竟有什麼東西相近的讓他們可以一句話前後拿來比較?
莫非要認為做為一個國家元首,司法immunity跟立委他還應該相提並論嗎?
再者,為什麼說要用職權來限制自律範圍
因為超過職權,人家來『律』來管了,就不能說是侵犯立法委員權力核心
連關說司法都要列入自律範圍,那請問有什麼東西可以不列入自律範圍?
撇開這種爭執不講
更現實就是我們立委根本就不自律,為什麼不面對這種現實?
徒呼『應該交國會自律』,人家不自律又繼續講『台灣公民眼睛叮著』
有啥用?叮到2016年,然後呢?鍵盤眼睛叮著會殺人嗎?
柯建銘的問題被講了多少年啊,誰叮著了?盯著又怎樣樣?
推動關說司法入罪,而且特別強調往前適用,才有用!
: 為何憲法這樣規定:
: 第33條 國民大會代表,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國民大會許可,不得逮捕或
: 拘禁。
: 第74條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那是給立委執行憲法職權的尊重,謝謝
不是給拿去當關說司法然後又不自律的藉口
: 國民黨考紀會如果不想撤銷王的黨籍,那就放了王金平啊。
: 總統兼黨主席,憑什麼在考紀會開會前又開一次記者會,公然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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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現在黨主席對自己的黨員考紀處分發表點意見,也叫做關說啦?
人家的考紀會是外面的行政機關或司法立法機關嗎?
一條政黨法還是草案短短幾個字,可以得出這麼偉大的結論是嗎??
: 就算王金平的關說成立,撤銷黨籍是唯一解嗎?
: 當總統都公然關說施壓,輿論的反撲也是自然。
輿論?把偏民進黨的聲音扣掉,大概也就剩沒太多了
剩下還敢反撲的我就大聲問一句:
『有一天你打官司,王金平來關心你的對造又跟承辦司法官講話,你作何感想?』
Save it,please.
: : ........更無法理解怎麼砍個涉嫌關說的王金平連憲法都要垮了
: 馬英九這樣亂搞,憲法真的會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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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存在,憲法才真的會垮,理由以前講過了
只要民進黨執政,行政官員跟民進黨黨團之間的所謂憲法機關制衡,基本就是空話
不幸民進黨還立院多數的話,更根本保證整組行政立法機關制衡都是空話
: 不管是總統身份或是黨主席身份,他都不應該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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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哈哈哈哈哈哈,當黨主席的不可以對自己黨員的黨紀事件出面耶XDDDD
: 讓國民黨考紀會自己獨立判斷。
考紀會又因為哪個偉大觀念所以不能被黨主席講幾句話,要所謂『獨立』啦?
政黨法草案第五條意旨告訴你的?一句民主原則就推衍出來這樣?
老話:只要規範有黨內民主正當性,人家自己政黨內的事外人管那麼多?
: : 有由頭(佔領主席台癱瘓議事)立委都不自律了,何況沒有由頭
: : 事實很簡單就是這樣
: 「身為法律人」,應該最愛依法辦理。
: 如果法律提供的授權不足,真正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不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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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欠)
不是『積極推動修法』嗎?哈
: 除非另外修憲修法。
: 你說「請問你們如此深信的那些立委,憑什麼要自律?
: 紀律委員會憑什麼要調查?」
: 這是在告訴我們,法律的確授權不足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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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看別人文章啊,前後文組合起來講了啥『授權不足』的問題?
我的文章意思是,請看清楚:
『有人說那監聽情資該機密甚至銷毀,然後又大談國會自律』基本是互相打架
現在事情都公開了國會尚且沒有自律的意思
所謂輿論也還有要馬英九先怎樣他才要討論王柯兩人問題的聲音
那這事情如果根本都沒有公開,要國會根據什麼事情自律?根本水波不興要律啥?
又要講什麼授權?事情根本沒曝光,授啥權要處理啥事?
當然,除非真的認為這種事沒必要處理,機密就機密了,銷毀就銷毀了
那自然就沒有打架的問題
不過我認為這種看法根本是忘記搞法律的目的
最好是公法學研究半天目的在放過王柯那種行為!
官員貪腐人人厭恨,民代關說基本起到一樣的效果,卻簡單一句不管?
在我看來,從林益世案到現在,唯一該出現的聲音就是推動關說入罪
但很可惜,幾乎沒人這樣講,立委自己不講也罷,其他人也不講是怎樣?
還有人要把關說的問題放第二位,逕自聲討他所謂違憲的馬英九行為?
殊不可解!
: 不然何必問大家相信不相信,證據+法條拿出來,大家都沒話說。
: 證據+法條 拿不出來,就表示法律授權不足。
對阿,那來支持關說入罪,或者起碼關說司法入罪啊?
大篇文章怎麼沒聽到提這句?
: : 難道你們真的相信,特偵組一紙密件送往國會,
: : 那些立委就會羞愧無地,自動開始調查王柯?
: 因為我們自己主觀上無法相信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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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可以忽略「法律授權不足」這個事實?就可以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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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法律授權』這幾個字在法律上是有他特定使用的地方的
跟國會自律值不值得信任沒有任何毛關係,不要拿出來用跟組裝在這件事上
這邊用這四個字想表達的東西用我的話講就是『法制空白』
空白又認為事情要處理就趕快立法,
同時給予現在正面處理事情的人正面評價而不是幹譙
不過................
: 王柯的案子,真的需要搞那麼大嗎?去職是唯一解嗎?
: 大家想問的是:
: 國家這麼多事,這件事需要搞這麼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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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對閣下而言這件事不是需要趕快鬧大的事了,那也沒甚好講的
這句話該放在第一行,表明這樣的立場
也可以省得人家以為有人是真的想想處理這件事,只是在討論程序問題
然後看到最後才發現根本有人認為這種事不需要鬧大
話講到這種程度,也沒什麼可以說的了
只好也祝福你一下:
未來,尤其是你在打官司的時候,你的利益相反方不會有民主堡壘的關心大旗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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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24.17
1F:推 Iser1ohn:對了,某人很愛講「政黨法」,可是政黨法 1.173.52.190 09/20 23:06
2F:→ Iser1ohn:根本就沒通過吧? 1.173.52.190 09/20 23:07
3F:→ roxinnccu:無差,立法要推動是需要事前的立法討論 1.160.24.17 09/20 23:08
4F:→ roxinnccu:只是針對具體個案,我覺得這種心力大可 1.160.24.17 09/20 23:08
5F:→ roxinnccu:放在關說入罪這上面而已 1.160.24.17 09/20 23:08
6F:→ roxinnccu:當然,有人認為關說司法這種事不需鬧大 1.160.24.17 09/20 23:08
7F:→ roxinnccu:(呵欠) 1.160.24.17 09/20 23:08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1.160.24.17 (09/20 23:18)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1.160.24.17 (09/20 23:23)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1.160.24.17 (09/20 23:38)
8F:推 Hartmann:大推 123.204.86.161 09/20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