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tics 板


LINE

你還要在凹嗎 立法委員行為法 第17條(司法案件受託遊說之禁止)   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 第28條(懲戒案之處分及停權期間之計算與效力)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議懲戒案,得按情節輕重提報院會決定為下列之處分:   一、口頭道歉。   二、書面道歉。   三、停止出席院會四次至八次。   四、經出席院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得予停權三個月至半年。   前項停權期間之計算及效力範圍如下:   一、停權期間自院會決定當日起算,不扣除休會及停會期間。   二、停權期間禁止進入議場及委員會會議室。   三、停權期間停發歲費及公費。   四、停權期間不得行使專屬於立法委員之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所以你對認罪協商制度有意見嗎? : 聽說有人說,關說行政官員現在有法律明文禁止,以下是他舉的法律 : : 立委職權行使法 : 事實上,沒有這部法律,有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58 : : 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事實上,也沒有這部法律,有的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70008 : ....................然後我問說這兩法律的那一條明文禁止對行政官員關說 : 貌似到我發這篇文為止,沒見到回答 : 不過那人又提到紀律委員會等等,我很好心,我倒是知道那是哪部法律 : 那應該是 『立法委員行為法』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64 : 裡面倒是真有提到紀律委員會問題 : 然後貌似起碼承認柯建銘關說應該要向這個委員會"申訴"云云 : ....先不要說那裡面可以作出的處分不痛不癢,跟柯建銘關說司法造成的問題不成比例 : 有人真的相信那個紀律委員會能幹嘛嗎? : ---------------- : 第 7 條 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不得有下列行為 : : : 一、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 : 二、辱罵或涉及人身攻擊之言詞。 : 三、發言超過時間,不聽主席制止。 : 四、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擾他人發言而不聽制止。 : 五、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 : 六、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 : 七、脅迫他人為議事之作為或不作為。 : 八、攜入危險物品。 : 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 : 一○、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 : 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 : ------------------ : ..........這麼多年,佔據主席台的一狗票人,主席議處了哪一個? : Save it, really.
1F:→ roxinnccu:所以承認你弄錯法律了嗎? 1.160.24.17 09/20 14:00
嘖嘖 你連法條都引錯了還有臉說別人?
2F:→ roxinnccu:至於你提到的國會自律處分,我講過了 1.160.24.17 09/20 14:00
3F:→ roxinnccu:你自己都有引文過來,請自行參照 1.160.24.17 09/20 14:01
4F:→ roxinnccu:還是你要大聲宣布你相信國會的自律? 1.160.24.17 09/20 14:01
你不是很愛談三權分立嗎? 怎麼現在談到立委的自律規範又否認三權分立了 硬要司法介入? ※ 編輯: hifree 來自: 111.240.211.234 (09/20 14:03)
5F:→ roxinnccu:我法條引錯?哈哈哈哈哈哈哈 1.160.24.17 09/20 14:02
6F:→ roxinnccu:我只是引用其中一條明顯被那群國會議員 1.160.24.17 09/20 14:02
7F:→ roxinnccu:包含主席忽視,且經常有實據的紀律要求 1.160.24.17 09/20 14:02
8F:→ roxinnccu:告訴你,這種事情就省省吧而已 1.160.24.17 09/20 14:02
9F:→ roxinnccu:你不會以為我法律名稱沒弄錯之餘,你舉 1.160.24.17 09/20 14:03
10F:→ roxinnccu:出這條法律我沒看到吧?哈哈哈哈哈哈 1.160.24.17 09/20 14:03
11F:→ roxinnccu:誰否認三權分立了? 1.160.24.17 09/20 14:03
12F:→ roxinnccu:我認為他們的自治根據過往實踐很可笑而 1.160.24.17 09/20 14:03
13F:→ roxinnccu:已,而且根本對立法遊說/關說的行為 1.160.24.17 09/20 14:04
14F:→ roxinnccu:遠遠不是那種佔主席台的事情可比,結果 1.160.24.17 09/20 14:04
15F:→ roxinnccu:居然還是給他們自律,可笑 1.160.24.17 09/20 14:04
16F:推 Iser1ohn:我們的立委有自律過嗎,佔領主席台的什麼 1.173.52.190 09/20 14:04
17F:→ Iser1ohn:時候被移送了 XDXD 1.173.52.190 09/20 14:04
18F:→ roxinnccu:喔難道司法介入立委行為就是違反三權分 1.160.24.17 09/20 14:05
19F:→ roxinnccu:立嗎?那些被拔掉的立委表示: 1.160.24.17 09/20 14:05
20F:→ roxinnccu:說起來連林益世的案子都是在他當立委時 1.160.24.17 09/20 14:05
21F:→ roxinnccu:作的呢? 1.160.24.17 09/20 14:05
現行法下就是依據國會自律啊 你要是不滿意請推動修法啊 不要在那逼法律訂了又不遵守 用行政權來干預立法權 還談什麼三權分立 真是笑掉人大牙
22F:推 spammer:國會自不自律跟政黨要不要開除黨員是兩件 61.230.199.228 09/20 14:11
23F:→ spammer:八竿子打不著的東西... 61.230.199.228 09/20 14:11
那請依照程序來好嗎? 第 27 條 人民團體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應有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 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或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左列事項之決議應有出席 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24F:→ roxinnccu:為什麼是我推動修法,不是那些立委跟 1.160.24.17 09/20 14:11
25F:→ roxinnccu:法學教授去推呢?哈 1.160.24.17 09/20 14:11
26F:→ roxinnccu:當年公法大翻修時教授的熱情都哪去了? 1.160.24.17 09/20 14:15
所以你不滿意國會自律的法律條文又不願推動修法 也不願遵守 感情你法律有效與否都是你說了算? ※ 編輯: hifree 來自: 111.240.211.234 (09/20 14:24)
27F:→ roxinnccu:我的能力能作的,在網路上發言就是我的 1.160.24.17 09/20 14:27
28F:→ roxinnccu:動作,我又不是立委 1.160.24.17 09/20 14:27
29F:→ roxinnccu:每次民代出事我就罵民代關說法制空白一 1.160.24.17 09/20 14:28
30F:→ roxinnccu:次,可是從014案到現在,稍微跟我有一樣 1.160.24.17 09/20 14:28
31F:→ roxinnccu:意見的僅見於聯合報。 1.160.24.17 09/20 14:28
32F:→ roxinnccu:法學教授跟我一樣意見的,昨天才看到一 1.160.24.17 09/20 14:28
33F:→ roxinnccu:個,然後我今天還要在這邊跟你戰 1.160.24.17 09/20 14:29
34F:推 spammer:h大認為國民黨這次開除黨員違反了您所提及 61.230.199.228 09/20 14:29
35F:→ roxinnccu:法律有沒有效不是我說的算 1.160.24.17 09/20 14:29
36F:→ roxinnccu:而是無效反例就在前面,你要信你家的事 1.160.24.17 09/20 14:29
37F:→ spammer:的程序嗎?依國民黨當天召開的記者會內容 61.230.199.228 09/20 14:31
38F:→ spammer:15個委員請假4位,最後共識決撤消王黨籍 61.230.199.228 09/20 14:33
39F:→ spammer:,怎麼看都沒有抵觸h大所提出的條文啊,還 61.230.199.228 09/20 14:34
40F:→ spammer:請h大解惑 61.230.199.228 09/20 14:34
41F:→ roxinnccu:還用問?一定是說那是考紀會不是黨員 1.160.24.17 09/20 14:34
42F:→ roxinnccu:大會啊XDDD 1.160.24.17 09/20 14:34
會員開除不是會員大會的權限嘛? 有人民法沒學好喔 ※ 編輯: hifree 來自: 111.240.211.234 (09/20 14:36)
43F:→ roxinnccu:但我回答也很簡單:1.國民黨考紀問題 1.160.24.17 09/20 14:35
44F:→ roxinnccu:怎麼處理都有他內部的規定,國民黨一定 1.160.24.17 09/20 14:35
45F:→ roxinnccu:可以舉出那規定有民主正當性的理由 1.160.24.17 09/20 14:35
46F:→ roxinnccu:2.就算是這樣,也是民事官司,黨跟人 1.160.24.17 09/20 14:35
47F:→ roxinnccu:的民事事件,關外界底事。 1.160.24.17 09/20 14:36
48F:→ spammer:那我知道了,h大一定是漏看括弧中的會員代 61.230.199.228 09/20 14:36
49F:→ spammer:表四個字,沒提醒h大真的我們的過錯啊!! 61.230.199.228 09/20 14:36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BuyTogether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