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情報] 王金平已經跨越憲政法治的紅線
時間Fri Sep 20 12:03:48 2013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引述《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刑事訴訟成本很高,訴訟經濟使然
: : 有沒有講過還要再問一遍的八掛
: 所以檢察官可以依職權不起訴
: 就不能依職權不上訴
(呵欠)所以特偵組的移送報告請花時間看一下
有些事情可不是法律解釋問題而已
: : 不知道您作何解釋?
: : 或者這樣問好了,您舉了兩部法律,請問是那兩部法律的具體哪一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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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回答哪一條怎麼適用嗎?
針對你所謂『關說檢察官這個行政官』的行為人?
請注意是『關說的行為人』喔~主體客體弄清楚
還是您所謂的法律依據,是您提出法律名稱,別人就要買單?
: 所以行政罰不是罰
: 國會自律的停權處分不是罰
: 再凹嘛
喔提到國會自律了
國會自律喔?我不知道您相不相信,我是不信的
而且我昨天發現有一個教授似乎也不大相信的感覺
畢竟,聽說一樣的行為規範,在議場開會打架也是可以送紀律委員會的
但最近送過哪一個,送了以後結果又怎樣?
我看,所謂國會自律,真正自律沒有,變成『自行修改法律』倒是近有前例
: : 就你講得,可以質疑別人用心,別人不行?
: : 官威這麼大呀?
: 釋字331是我提的嗎?
: 你沒法魂達別人對你的質疑就要開始轉移話題麻?
(呵欠),我倒是真的沒辦法『魂達』某些人的問題
畢竟我沒特異功能,我的『魂』是沒辦法『達』到誰的
不過我倒是看到,我回答過的問題有人還要再問一遍
: : (呵欠)特偵組移送報告有幾十頁,自己去看,都公開找的到的資料
: (呵欠)特偵組移送報告有幾十頁都是傳問證據啊
你真的知道什麼是傳聞證據嗎?那個原文是hearsay,說白話一點就是『聽說』的
貌似移送報告並不是靠『聽說』就移送的喔?哈哈哈哈哈哈哈
: 從來都沒有當事人(王金平曾勇夫)間的對話紀錄啊
: 如果有請舉出來啊
: : 我前面就講過你拉出來這個報導叫做關說
: : 有沒有講過還要再講一遍的八卦?
: : 至於你要說馬英九在這案中有這樣的行為,請拿出證據跟論理來
: : 從頭到尾你就一句『聽報告』,然後似乎有意無意的跟這報導的行為相連結
: : 這種作法,通常有很難聽的兩個字可以形容,為了這版的風氣,就不講了
: 所以你承認檢查察官受行政權的干預筆來自立法委員的關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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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我這樣講就等於『承認檢查察官受行政權的干預筆來自立法委員的關說』的八卦?
是怎樣的邏輯可以推理成這樣啊?
不過我倒是真不知道檢察單位寫字用的筆有多少來自立法委員的關說...
....應該都公務費用買的吧?
此外,行政官員的行為規範早就多如牛毛
現在有問題的是民代關說這件事法制幾乎空白一片
那請問我為什麼要把重點放在根本規範密度很高又很容易被爆的所謂行政權關說問題
張通榮才去鬧個基層警察就這樣了,怕甚行政權干涉?
: 這麼關心檢察官的獨立辦案權
: 怎麼不去主張廢除檢察一體制度?
檢察一體制度我前面也回答過了,批評很多,甚至互相打架的批評也有
但『沒有更好的辦法』
檢察官的身份在現在的制度也很有保障也沒那麼容易被個案影響
你舉出來的新聞不就很清楚,想干涉?馬上上報紙XD
東西廢掉很簡單,要生出替代機制起到現在發生的正面作用很難
這麼多年檢察系統可以拆的權力都拆掉了,搜索羈押權力都回歸法院
檢察一體十幾年前就有人討論,有辦法找出方法替代早就作了
: 盡挑立委關說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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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想知道面對從014案到現在王金平案這麼多民代『關說/選民服務』的問題
一票人盡避開立委關說問題是怎樣呢?
是真的認為民代關說不會跟行政官關說一樣影響國家公權力行使嗎?
哈
: : 什麼時候討論刑事司法用的東西可以拿去跟民事訴訟相提並論啦?
: : 找個教授來驗驗你理論的正當性可以嗎?
: 所以不告不理到底司法獨立有什麼關係啊?
: 這不是本來就是司法權的特色嗎?
: 就連行政訴訟也是不告不理啊?
: 還理論的正當性哩
(呵欠)認識法律教授的話,把你的理論拿去給他驗驗就知道
刑事訴訟牽涉國家刑罰權行使,根本連學界著重的重點都跟民事訴訟不一樣
現在倒是看到有人相提並論
不告不理是提醒你檢察官在司法權運作上的作用
關說影響了檢察官的職權行使能起到的作用比影響法官更快更直接
甚至連事情都有可能不曝光
最好是影響檢察官可以如您似乎想暗示的這麼無關緊要
單純法律上規定也很清楚我們檢察官的地位跟美國不一樣
.....某兩樣東西我實在不想講第四遍
就算是一樣,到了美國,參議員去找AG關心個案肯定也不會是美聞一件
: : (冷笑)
: : 我現在應該是提第三遍了:『客觀性義務跟不起訴處分實質確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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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都看的懂這兩觀念是什麼嗎?
: : 我不知道這兩樣東西對閣下有什麼意義
: : 如果閣下對這兩件事沒有什麼感覺的話,那我可以體諒你從開始到現在所有的言論
: 所以檢察官倒底是不是法官嗎?
: 他在法庭扮演的角色到底是原告還是法院聽訟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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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的懂我上面講兩樣觀念的話,就不會問這個問題
: 他的職權行使跟憲法第80條的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有什麼關係
: 請正面回答
: 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呵欠)回答過很多遍了,有兩個關鍵的觀念還講了三遍
閣下要不要看是閣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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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閣下從第一篇到現在,
想要強調的無非是『關說檢察官不是關說司法無涉司法獨立』
看完您幾篇文章,我這樣幫您作個總結不會很離譜吧?
那先不要說這樣的觀念跟一般人認知,大法官曾經講過的,以及法律自己規定有甚落差
您前面會質疑別人的用心,我可不可以也請問一下你要這樣強調的用心?
或者說白話一點:『你到底在堅持什麼』?
難道是:『關說檢察官沒啥大不了的』這樣嗎?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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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24.17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1.160.24.17 (09/20 12:16)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1.160.24.17 (09/20 12:20)
1F:推 Hartmann:看來就是R大您想的這樣,然後等到哪天自 123.204.86.161 09/20 13:33
2F:→ Hartmann:己跟人訴訟,因為對方後台硬輸了才來哭 123.204.86.161 09/20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