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準備迎接週三的台灣政治911事件
時間Sat Sep 14 20:11:53 2013
※ 引述《guare (瓜籽)》之銘言:
: 我認為這件事情可以分三個層面來看:關說本身,特偵組的處理,馬英九的處理。
法治國家一切請依法行政
如果遇到這種觸及到憲政的問題,更應該依法行政,一切交給法律處理才對
用道德處理? 這是什麼? 能吃嗎?
傳統中國是人治國家,人治國家才用道德治國,這方面若要討論比較哲學我可以和你討論
先談你的三個問題: (你的問題意識本身就是錯的)
1.有無關說?
你也說了就算送到法院根本也不可能成案,那就到此為止
2.特偵組的處理?
特偵組有拿到監聽王金平的案號嗎?
若沒,根本就違法甚至違憲了
3.馬英九的處理?
怎麼不是送到法院? 而是祭出開除黨籍? 藉此拔掉立法院院長?
在這裡衍伸兩個問題:
3.1.行政權侵犯立法權
馬英九是總統身分,拔掉立法院長後能順勢掌控國會
這違反了三權分立
3.2.黨意凌駕憲政基礎
隨意開除立委藉以達到該政黨黨主席想要的方向
王金平是立法院院長,是三權分立裡面的一個重要支柱
可以隨意被黨主席開除,黨主席可以藉此控制立法權?
到這裡,馬英九都是破壞憲政體制的人,他已經不是任總統了
: 先談關說本身:
: 國會議長替司法個案關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對司法獨立的破壞極為嚴重,只有下台一條
: 路,沒有第二句話好說。
: 有人主張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有關說,他版甚至有人不斷反覆法院沒有判有罪就不算關說
: 當然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這樣講,不過有件事實得搞清處:特偵組針對關說已經結案,因
: 查無金錢上的對價關係不起訴處分。所以除非有新事證,否則永遠不會有法院判王柯有罪
: 如果有人主張法律是最高的道德標準,只要不違法,關說無妨,那也是他的言論自由。
: 然而我們判斷事實並不一定完全仰賴法院裁判,monopoliest提出蓋棉被純聊天的例子很
: 好,然而還不如拿出著名的實際案例:吳育昇和王世堅。他們和女生上摩鐵並沒有被拍到
: 光著身體做出抽插的動作,然而實際上發生甚麼事情?大家也不是三歲小孩,自然能夠想
: 像得到。有意思的是兩人事後反應,吳育昇開記者會道歉,承認對不起太太,依照ronlee
: 的標準這就是通姦了。王世堅說他只是和對方討論選舉策略,依照ronlee543的標準這很
: 顯然就是罪證不足了。不過這並無法阻止我們對吳和王做出判斷,支持綠的就不斷講薇格
: 昇,藍的就開房堅開房堅地調侃。
: 總之,最後這還是顏色問題。
: 現在講特偵組的部分:
: 我覺得唯一有爭議的是跟總統報告這個動作,照理說跟行政院長報告是比較符合層級。然
: 而事情牽涉到立法院長,基於立法監督行政這個關係,報告行政院長也有疑慮。所以我說
: 這動作有爭議,但不能算錯,因為沒有完美的作法,也無先例可循。
: 最後看看馬英九的處理:
: 這很簡單就是政治處理,他唯一能選的就是明還是暗。明的處理就是現在這樣搞,暗的就
: 叫王自己辭。老實說這也不是不可能,線在王拒絕辭職可能也是因為拉不下臉,如果暗的
: 跟他講還是有機會勸得動他。
: 有人說馬是未審先判,這根本胡扯。所謂的判,就是會要有後續處置了,打入大牢或者拖
: 出去斬了。馬比較像是開記者會指控,名嘴天天做這檔事,立委議員也每星期指控這個弊
: 案那個弊案。哪一件事先有法院判決?當然沒有。'名嘴和政治人物抓著一鱗半爪就打下
: 去,會不會真有事情還是得靠後續處理。
: 馬比較特別的地方是,他身兼黨主席,所以他的指控可以交由考紀會處理。這使他比名嘴
: 功能多些,可以具有檢察官的功能,只不過一個是國家個是黨內的處置。
: 有個制度上的問題到是值得討論,就是不分區立委是否能夠經由失去黨籍喪失席位。前面
: 一些討論提到德國的制度,我好奇去查了一下德國的法律規定,他們的不分區名單是各邦
: 提出的叫做Landeslist, 的確也有規定失去資格和遞補的條文,但是失去資格的原因有死
: 亡、辭職、另有任務等,其中一個叫做喪失Wahlbarkeit, 我無法確定這跟失去黨籍有關
: 然而台灣有台灣的法律,否則林世嘉和邱彰不會喪失立委資格。所以總歸一句這還是顏色
: 問題,如同ronlee543前面說過的,林世嘉被開除不像王金平這一案引起那麼大的爭議。
: 這種說詞真的見多了,比如說台南鐵路東移不像苗栗大埔這樣引起那麼大爭議,不是嗎?
: 不可否認有些人反大埔也反台南鐵路東移,比如說政大某位教授。至於清大某位著名的學
: 生,我知道他反大埔,但是從沒有看到他反台南鐵路東移的言論和行動。
: 依我看來,他不過就是在累積未來從政的履歷罷了!這不是未審先判,而是我的判斷自由
: 和言論自由。
跳針到大埔案和南鐵反東移案不會為你的論述加分
: 我沒瞎,我也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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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214.16
1F:→ roxinnccu:喔,原來對某些人來說,王金平講的那些 1.160.26.12 09/14 20:14
2F:推 Iser1ohn:……沒有刑事責任要怎麼送到法院 36.237.101.115 09/14 20:14
3F:→ roxinnccu:話是可以『到此為止』的,科科 1.160.26.12 09/14 20:14
道德治國是中國古代才有的,並非現代法治精神
4F:→ Iser1ohn:第二個,那是監聽柯建銘聽到的 36.237.101.115 09/14 20:14
5F:→ Iser1ohn:哪來「監聽王金平」的問題,亂類比 36.237.101.115 09/14 20:15
既然沒監聽王金平的問題,那就不能以柯建銘的案子來拔王金平
6F:→ roxinnccu:我倒是想看看如果變成是幫林益世講的 1.160.26.12 09/14 20:15
7F:→ roxinnccu:話會不會可以到此為止 1.160.26.12 09/14 20:15
8F:→ Iser1ohn:真是違法違憲都是隨便人講的 36.237.101.115 09/14 20:15
9F:→ Iser1ohn:另外為什麼拔掉一個國會會長就能掌控國會 36.237.101.115 09/14 20:15
10F:→ roxinnccu:多數的關說都不會成案,要不現在行政機 1.160.26.12 09/14 20:16
11F:→ Iser1ohn:這邏輯我根本想不通,一個議長下台再選一 36.237.101.115 09/14 20:16
12F:→ Iser1ohn:個不就好了 36.237.101.115 09/14 20:16
13F:→ Iser1ohn:怕因為失去不分區資格就不能當院長這次就 36.237.101.115 09/14 20:16
14F:→ roxinnccu:關可是要登錄關說的,往地檢署一送可不 1.160.26.12 09/14 20:16
15F:→ Iser1ohn:選區域立委當院長啊 36.237.101.115 09/14 20:16
16F:→ roxinnccu:一串,但為什麼要登錄呢?不是到此為止 1.160.26.12 09/14 20:16
17F:→ roxinnccu:嗎?哈 1.160.26.12 09/14 20:16
18F:→ roxinnccu:居然這種事情是可以因為不成刑案就到此 1.160.26.12 09/14 20:17
19F:→ roxinnccu:為止的,那行政機關也不用登錄請託關說 1.160.26.12 09/14 20:17
20F:→ roxinnccu:了不是? 1.160.26.12 09/14 20:17
21F:→ roxinnccu:怕什麼呢?到此為止了嘛~ 1.160.26.12 09/14 20:17
22F:→ roxinnccu:我們政治人物的行為規範就是刑事法啊 1.160.26.12 09/14 20:19
23F:→ roxinnccu:登錄了幹嘛? 1.160.26.12 09/14 20:19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61.227.214.16 (09/14 20:24)
24F:→ roxinnccu:是,所以閣下是要宣稱,您對您支持的 1.160.26.12 09/14 20:25
25F:→ roxinnccu:政治人物不作任何道德要求嗎? 1.160.26.12 09/14 20:25
26F:→ kuopohung:是 61.227.214.16 09/14 20:25
27F:→ roxinnccu:提醒我一下不要跟您支持同一黨的人 1.160.26.12 09/14 20:25
28F:→ kuopohung:道德無關治國能力和專業能力 61.227.214.16 09/14 20:25
29F:→ kuopohung:當然前提是不能犯法 61.227.214.16 09/14 20:26
30F:→ roxinnccu:台灣民主化這十幾二十年一個教訓就是 1.160.26.12 09/14 20:26
31F:→ roxinnccu:千萬法律不如從政人員的人品 1.160.26.12 09/14 20:26
32F:→ kuopohung:我就是我,不要扣帽子我是哪一黨的 61.227.214.16 09/14 20:26
33F:→ roxinnccu:您不這樣認為,我很遺憾 1.160.26.12 09/14 20:26
34F:→ roxinnccu:誰說您是哪一黨的了? 1.160.26.12 09/14 20:27
35F:→ kuopohung:錯,就是一直講道德 61.227.214.16 09/14 20:27
36F:→ roxinnccu:只是您既然貌似要支持沒道德的人 1.160.26.12 09/14 20:27
37F:→ kuopohung:所以政客對政敵要求道德 61.227.214.16 09/14 20:27
38F:→ roxinnccu:那我不想跟您一起支持而已 1.160.26.12 09/14 20:27
39F:→ kuopohung:卻不注重法律也沒制衡概念,專業也不夠 61.227.214.16 09/14 20:27
40F:→ roxinnccu:是這樣啊,那請問連戰的500塊便當有啥 1.160.26.12 09/14 20:27
41F:→ roxinnccu:法律問題? 1.160.26.12 09/14 20:28
42F:→ kuopohung:我哪知道你指的是啥? 61.227.214.16 09/14 20:28
43F:→ roxinnccu:我指的是,您不是說不該對政治人物要求 1.160.26.12 09/14 20:30
44F:推 allyours:一切"依法行政"? 那先請拆政府軍解散回家 123.194.198.9 09/14 20:30
45F:→ roxinnccu:道德問題嗎?那我想吃貴一點的便當應該 1.160.26.12 09/14 20:30
46F:→ roxinnccu:沒有什麼法律問題可言,當年卻被臭翻了 1.160.26.12 09/14 20:30
47F:→ allyours:靜候法院判決就好啦 上什麼街頭?? 123.194.198.9 09/14 20:30
48F:→ roxinnccu:可否請您在十幾年後幫連戰說說話? 1.160.26.12 09/14 20:30
49F:→ kuopohung:我說得依法行政指的是政府 61.227.214.16 09/14 20:31
50F:→ kuopohung:大埔案又是另外議題 61.227.214.16 09/14 20:31
51F:→ roxinnccu:什麼議題?目前為止一切合法啊? 1.160.26.12 09/14 20:31
52F:→ roxinnccu:不是只要求合法嗎,怎又跑出其他議題? 1.160.26.12 09/14 20:32
53F:→ roxinnccu:此外,對事評論跟對人要求是兩件事 1.160.26.12 09/14 20:32
54F:→ kuopohung:大埔案合法在哪? 案子還在法院跑還沒跑 61.227.214.16 09/14 20:33
55F:→ kuopohung:完,就把人家房子拆了 61.227.214.16 09/14 20:33
56F:→ roxinnccu:噗XD 所以沒終審的都不合法囉? 1.160.26.12 09/14 20:34
57F:→ roxinnccu:拆可是經過法院首肯的喔 1.160.26.12 09/14 20:34
58F:→ kuopohung:程序還沒完合哪個法? 61.227.214.16 09/14 20:34
59F:→ roxinnccu:你不知道法院准拆嗎? 1.160.26.12 09/14 20:34
60F:→ kuopohung:居民房子被拆權益受損還管你什麼法? 61.227.214.16 09/14 20:34
61F:→ roxinnccu:行政訴訟法116條參照一下 1.160.26.12 09/14 20:34
62F:→ kuopohung:法院還沒跑完 61.227.214.16 09/14 20:35
63F:→ roxinnccu:喔~~~這時候又不管法了 1.160.26.12 09/14 20:35
64F:→ roxinnccu:沒跑完又怎樣,我講的法條去翻一下 1.160.26.12 09/14 20:35
65F:→ roxinnccu:奇怪是很多人沒注意到那新聞稿還是怎樣? 1.160.26.12 09/14 20:36
67F:→ roxinnccu:7/12的新聞。 1.160.26.12 09/14 20:39
68F:→ roxinnccu:順便告訴你,本案判決8/30宣示再開準備 1.160.26.12 09/14 20:39
69F:→ roxinnccu:程序跟言辭辯論,定9/24開庭 1.160.26.12 09/14 20:40
70F:→ roxinnccu:但聲請停止執行已經被駁回了 1.160.26.12 09/14 20:40
71F:→ roxinnccu:所以不管未來本案訴訟怎樣,繼續執行 1.160.26.12 09/14 20:42
72F:→ roxinnccu:既成的行政決定是『完全合法』的 1.160.26.12 09/14 20:43
73F:→ kuopohung:法是對政府來說絕對要遵守 61.227.214.16 09/14 20:49
74F:→ kuopohung:但對人民來說 61.227.214.16 09/14 20:49
75F:→ kuopohung:基本的居住權和生存權都被剝奪了 61.227.214.16 09/14 20:49
76F:→ roxinnccu:(呵欠)接下來你要說人民不用守對吧? 1.160.26.12 09/14 20:49
77F:→ kuopohung:還遵守這個法幹嘛? 61.227.214.16 09/14 20:50
78F:→ roxinnccu:ok ok 大家心照了 1.160.26.12 09/14 20:50
79F:→ kuopohung:再者,大埔案根本還在法院跑,程序不完 61.227.214.16 09/14 20:50
80F:→ kuopohung:備 61.227.214.16 09/14 20:50
81F:→ roxinnccu:所謂還在跑的問題我已經回答你了 1.160.26.12 09/14 20:50
82F:→ roxinnccu:上面的新聞點不進去嗎? 1.160.26.12 09/14 20:50
83F:→ kuopohung:對政府來說,一切的施政必須合法 61.227.214.16 09/14 20:51
84F:→ roxinnccu:這是合法的決定,合法 1.160.26.12 09/14 20:51
85F:→ kuopohung:以法作為基準 61.227.214.16 09/14 20:51
86F:→ roxinnccu:到此為止了,合法 1.160.26.12 09/14 20:51
87F:→ Konev:合法的意思是合(我所想引用的)法 140.109.90.92 09/14 20:51
88F:→ roxinnccu:行訴116你去翻了沒有啊? 1.160.26.12 09/14 20:51
89F:→ roxinnccu:告訴大家一下那法條講啥可以嗎? 1.160.26.12 09/14 20:52
90F:推 hazel0093:某r完爆某k xd 140.119.202.99 09/15 10:27
91F:→ valepiy:顏色對了 有沒有合法是另一個議題(茶)111.248.110.116 09/15 10:46
92F:推 pennymarkfox:r大也太兇狠了(抖) 211.75.164.173 09/15 11:58
93F:推 svin:這篇看得我很亂,好像有人在美牛案時可以以 123.192.75.210 09/15 12:06
94F:→ svin:完全不同的角度發言,這種前後不一致的發言 123.192.75.210 09/15 12:08
95F:→ svin:在反馬人士上面看到太多了。 123.192.75.210 09/15 12:09
96F:推 Hartmann:R大說得好! 123.204.86.161 09/15 12:34
97F:→ guare:其實就是我原文中講的,一切都是顏色問題 101.12.54.121 09/15 12:54
98F:推 joh:亂類比就算了 連關說這麼嚴重的事情可以講 114.24.79.96 09/15 13:10
99F:→ joh:這麼輕 那不如乾脆談到錢? 114.24.79.96 09/15 13:10
100F:→ joh:要說破壞體制 王這種作法才是真正破壞體制 114.24.79.96 09/15 13:11
101F:→ joh:馬他就是心臟太小什麼會會考慮的法律主管 114.24.79.96 09/15 13:11